第二十章

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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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死罪這兩章裏題到了許多可以被定死刑的罪。
不聖潔者的懲罰(二十:1-27節)人若犯了十八及十九章所禁止的罪行,便須接受本章所描述的嚴重刑罰。
分段:宗教罪行(1-6);勸勉百姓謹守律例,自潔成聖(7-8);家庭內的罪行(9-21);勉勵百姓分別為聖(22-26)。勸勉的重點在於神已將他們分別出來;(分別)一詞出現了三次(24,25,26)。重申6節的吩咐(27):引誘百姓走迷的人(交鬼和行巫術的)必要治死,因這是拜偶像的罪,而以色列人必須遠避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
20:1-3節:將兒女獻給假神為祭,是古代異教的重要習俗。以色列的鄰國亞捫人,將兒女獻給民族的神摩洛,作為宗教中的要事,以為是獻上的最大禮物,可藉此辟邪或安撫憤怒之神。神對這事講得很清楚,這是可憎的事,應嚴格地禁止。無論在舊約或新約時代,神的本性都顯明祂絕不願意獻人為祭,因為(1)祂不是異教的假神,乃是慈愛的真神,不需要以人為祭物來安撫(參出34:6)。(2)祂是賜生命的神,既禁止殺人,又鼓勵人謹守祂的律法,過健康幸福的生活(參申30:15-16)。(3)祂是無助者的神,對孩童顯出特別的關懷(參詩72:4,13)。(4)祂是無私的神,不但不要人流血,更為世人捨棄祂的性命(參賽53:4-5)。
20:6節:人人都關心未來,並常尋求別人的指點。但是神警告世人,不要求助於古靈精怪的玄秘之術。交鬼的與行巫術的都應當被剷除,因為他們的信息不是來自神,不但預測是虛假的,不可信的,而且與邪靈相交亦極其危險。對於未來,我們不需要求問行邪術的人。神賜下聖經,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要知道的一切,聖經的指引才是絕對可靠的。
20:10-21節:經文列出一系列處置性犯罪的命令,刑罰極嚴厲。神為甚麼不能容忍這些罪行?其理由是:(1)破壞了已婚夫婦彼此的委身;(2)破壞了家庭的神聖;(3)扭曲了心靈的健康;(4)使性病傳染蔓延。性犯罪在全球各地泛濫,同居者之間的性關係,越來越公開化、合法化。社會上將性犯罪描繪成具吸引力的事,使人容易忘記它背後的悲劇和可怕。神禁止人類性犯罪,是因為祂愛我們,為我們最大的好處著想。
20:10-21節:經文列出許多可憎的罪行,在迦南異教各族之中非常普遍。他們的宗教充斥了性愛女神、廟妓與其他嚴重罪行。迦南人不道德的宗教禮儀,反映出頹廢的習俗,想敗壞所有接觸它的人。神要建立一個民族,對世界有正面的影響,成為世俗強烈的對比。祂不許以色列人效法迦南人的習俗而陷於淫蕩,所以清楚吩咐人遠離性的犯罪,好在應許之地蒙保守。
20:22-23節:神頒給以色列人的每項律例都有其道理。祂並沒有將好處留下不賜給他們,祂只是不准他們有招致敗壞的行為。我們知道神為自然界定下了物理規律,例如從高樓跳下會摔死,因為地心有吸力;但是有些人不明白神屬靈的定律如何運行,祂不准我們做某些事,是因為祂不願人自我毀滅。當你被吸引,想享受物質上或精神上的歡樂時,如果涉及神所禁止的事,就要切記後果:它會令你受苦,使你跟幫助你的神隔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