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人行恶,神将他们交在米所波大王手下,直到以色列悔改。
(一)士师俄陀聂(3:7-11)
神之所以兴起俄陀聂是因为他为人如下:
1.有心志事奉神(1:11-13)。俄陀聂尚未结婚时,就有心志为神争战,攻打底壁城的迦南人。对今日年青的、为神工作的工人来说是个榜样。为神争战中,他没有叫人小看他年轻(提前4:12)。
2.有神的灵同在(3:10)。新约信徒(或工人),不仅仅是神的灵降在身上,而是灵住在心中(加4:6)。神的灵降在身上,还会离去(撒上16:14)。
3.有神的祝福(3:10)。为神争战,虽然人要尽上本份,但胜利与否乃在于神的祝福,人必须为神所喜悦,方能得神的祝福。
4.为神工作有功效(3:11)。国中太平四十年。
(二)士师以笏(3:12-31)
灾祸过去了,以色列人又行恶事,神将他们交在摩押王手下,直到他们悔改,神兴起士师以笏。
1.为神工作不在于名门(3:15)。俄陀聂出身于迦勒宗室,是名家子弟,以笏名不见经传,但都可事奉神,问题在于是否神所召唤,神所兴起。
2.为神工作,要有所准备(3:16)。我们见到圣经详载了以笏刺杀摩押王的经过,这里面给我们看到重点的一点,以笏是作了准备的。对新约信徒来说,要事奉神,就要准备属灵的利剑(来4:12),来为主争战,那就是要将神的话存在心中(西3:16),并要应用--拿起圣灵的宝剑(弗6:17)。
3.为神工作,要行在前头(3:27)。以笏争战时,是“他在前头引路”,主所说的好牧人,也是行在前头(约10:4),只有雇工,才是看见危险就逃走(约10:12-13)。
4.为神工作,要有神同在(3:30)。我们看见以笏所行之事,觉得凡事顺利,而且国中太平了八十年,这是有神的同在。所以不在马的力大,人的腿快,而在于神(诗147:10,亚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