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先知底波拉死后,“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就把他们交在米甸人手里七年。”米甸人原是东方民族,以游牧为生,住帐幕而不住房屋,东迁西移,如亚拉伯人一样,其人之数“多如蝗虫”。其人之行,凶如野兽。以色列会众因米甸人的压迫,“就在山中挖穴、挖洞、建造营寨……因米甸人的缘故,极其穷乏,就呼求耶和华”(6:1-ll)。耶和华原是怜悯为心,慈爱为怀的,他“必不永远怀怒”。以色列会众,既以苦难而悔悟;因悔悟而祈求;终因祈求而得拯救。遂兴起基甸来为士师拯救他们,脱离米甸人的手。我们本章先论基甸蒙召所需的能力:
一、主的使者向他显现(6:11-13) 人为神所用,皆是出于神自己的拣选。主曾对门徒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从来主所爱主所用,主特别所拣选的人,每多有向他显现,使他清楚知道自己职任之由来者:如召摩西领以色列会众出埃及,即在荆棘火焰中向他显现(出3:2);召约书亚领会众战胜迦南地,不但再三地晓谕他(书1:1-8,2:7-13),且向他显现,为主军的大帅(书5:13-15);其后主显于撒母耳、大卫王、以赛亚、耶利米、以西结、但以理及众先知;到新约的时代,亦显于使徒,显于保罗。凡见主显现的人,莫不从主得了一分力量,使他奋然而兴地起来,去应主的召命。历来会众,常有人见主显现,耶稣说:“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14:21)不但向他显现,“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约14:23)。“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太5:8)基甸有特别事工,故主的使者,亦特别向他显现。此处所说主的使者,看下文可知即主自己(14节,l6节,22节)。
(一)主显现之时 正在以色列会众极其穷乏,无力自救,就呼求耶和华的时候。
(二)主显现之地 “耶和华的使者……坐在……约阿施的橡树下。”上章言底波拉在棕树下为士师(4-5);亚伯拉罕常在橡树下支帐棚(创13:18);约书亚曾将一块大石头立在橡树下,耶和华的圣所旁边为见证(书24:26);皆是以树下为神圣之地。本处所言树下,或为丛林下,谅为祈祷拜神的地方。
(三)主显现之人 主显于基甸,不是无原因的;他是约阿施的儿子,他的父亲还在,主不显于父亲,却显于儿子;其父约阿施尚有巴力祭坛(6:25),自然不配蒙召;基甸是对于神有信仰的,他的相貌如同王子(8:18),且殷勤作事。主召他时,他正在酒榨那里打麦子。在酒榨那里,不是在禾场上打麦子,固然是为防备米甸人;且是表明打的麦子不多,用不着在禾场上。他家中仆人甚多(6:27),打的麦子又少,何须亲自下手打麦子呢?这正表明他是个勤劳作事的人。主拣选摩西、大卫皆在他们牧羊的时候;拣选以利沙正在他耕田的时候;拣选使徒,多在他们打鱼的时候;可见主所拣选的是忙人,不是闲人。按基甸的名字是砍倒或打倒的意思,他也称为大能的勇士,足见他有堪为主所用之处,主可藉他打倒以色列人的仇敌。
二、主的眼睛向他观看(14节) 在此有很希奇的话说:“耶和华观看基甸,说:‘你靠着你这能力去从米甸人手里拯救以色列人,不是我差遣你去的吗?”’所言“你靠着你这能力去从……拯救”“这能力”是什么能力呢?或有人说,此时基甸正在打麦子,所言“这能力”即指着打麦子之能力。意即对待敌人,如同石辊下的禾秸,都要完全打碎。但基甸究竟有什么能力,怎样对待敌人呢?请注意本处说的很是明白:耶和华观看基甸说,你靠着这能力,此明言“这能力”,即经耶和华一“看”而来的能力。
当日彼得三次不认主时,经主慈爱而威严的眼一看,立时心灵悔悟,出去痛哭。美门口讨饭的,“彼得、约翰定睛看他”,并对他说:“你看我们。”瘸子经彼得的眼睛这一看,信心顿增,有能力到了身上,立时痊愈,走着跳着,到圣殿里赞美神(徒3:2-8)。此时基甸经主的眼睛一看,必是立时有一种奇妙的神权能力,到他心中,使他软弱变为刚强,灰心变为希望,萎靡不振的态度,立时兴奋起来。某神学生一时在祈祷会中,忽然见主显现,双目如电地向他观看,立时觉得心中之罪欲,彰显无隐地摆在主面前,即痛哭失声,蒙主洁净,成为新人。可见经主眼一看的能力,何等奇妙!
三、主亲自与他同在(16节) 基甸经过主向他显现,是他看见了主;又经过主用能力的眼睛看他,是已将自己的真相,显在主面光之中,因而心灵中,就有一种深的觉悟,最奇异的变化,但他仍是谦卑不肯应召说:“主啊,我有何能力拯救以色列人呢?我家在玛拿西支派中是至贫穷的,我在我父家是至微小的。”主遂对他说:“我与你同在。”主与同在,这是何等荣幸的事!果有主与同在:一则可以得到主的保护,二则可以得到主的指导,三则得到主的能力,四则得到主代为争战。攻打敌人不是自己的事,乃是主的事,所以主与同在,“你就必击打米甸人,如击打一人一样。”主与同在,战胜敌人是何等容易的事啊!主与同在,只须抬约柜绕城,即将大城倾倒;主与同在,三十一个王不费力地即全然灭尽;主与同在,一个童子,可以杀死非利士的大将军;主与同在,只在阵前作乐,敌人即自相残杀;哦!主与同在,这是何等有福的事。感谢主!他是我们的以马内利——神与人同在——他是常与我们同在的。门徒当日独自摇船至夜里四更天,仅行十里多路,且在海中甚苦;及至主上了船,主与同在,船即莫名其妙的,立时到了所要去的地方。读者
四、主的灵降在他身上(6:31) 按本处所言:“耶和华的灵降在基甸身上;”宜译为“基甸穿上圣灵”。穿上圣灵,正如人把一件外衣穿在身上。圣经论到圣灵与我们的连属,用三个字表明:
(一)同在 圣灵与我们同在。
(二)在心 圣灵在我们心中,以我的心为殿。
(三)穿上 即显有圣灵的表象能力。隐没在圣灵里,或说是洗在圣灵里。
当日耶稣嘱咐门徒,要等在耶路撒冷,“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能力。”门徒遵照主言,同心祈祷,直至五旬节到了,圣灵果然降下,他们就大被圣灵充满。因而有奇妙的能力,一日讲道有三千人悔改,他们到各处传道,皆有神迹随着他们。此时基甸既是穿上圣灵,自然必成为“大能的勇士”了。
可见主所召,主所用的人,主必特别训练他,赐他能力,使他在主的计划中,可以成全主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