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 獻燔祭的“壇”在出埃及記二十七章1節有所描述。
四2 “銅海”。洗濯盆。參看列王紀上七章23至26節的腳註。
四5 “三千罷特”。約一萬八千加侖(66公升)。列王紀上七章26節說明這洗濯盆的容量只有二千罷特。兩處記載的差異可能因為洗濯盆本身的容量只有二千罷特,但另外需要多一千罷特來供應整個系統,包括較細小的洗濯盆(6,14節)。
四7,8 聖殿裏有十個燈臺和十張陳設餅的桌子,而不是一個燈臺和一張桌子,象在會幕那樣。
四12 “球”即碗狀物(王上七41)
四17 “撒利但”即撒拉但。參看列王紀上七章46節及其腳註。
四19 “陳設餅”。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五章23至30節的腳註。
四20 “在內殿前”。即在至聖所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