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1,2 耶路撒冷(這裏稱為“聖城”)的城牆已經修固,需要重新安排人在這裏居住,因此他們“掣籤”,抽出十分之一的人住在城裏。其它人大概都是自願遷入的(2節)。
一一3~24 這段經文(比較代上九2~17). 列出的,似乎是已經住在耶路撒冷的人,當中包括平民(3~9節)、祭司(10~14節)、利未人(15~18節)、守門的(19節)、尼提寧或殿役(21節;關於“俄斐勒”,參看三26的腳註)和某些人(22~2節;關於“亞薩的子孫”,參看拉二41的腳註)。
一一25~36 這段列出從前猶大(25~30節)和便雅憫(31~36節)的土地,有其它猶太人住在當中。
一一30 “別是巴”。耶路撒冷以南三十英里(51公里)。“欣嫩谷”耶路撒冷西南部的地區。參看歷代志下二十八章3節的腳註。
一一32 “亞拿突”。耶利米的家鄉,位於耶路撒冷以北三英里(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