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七章 7-11 節 【恆切禱告】
7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8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9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11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 耶穌勸人在禱告中不要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的話];並且說[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己知道了];這似乎是說,不要繼續拼命地為一件事求了又求。這教訓和耶穌所稱讚寡婦的切求以及夜半求助的朋友 (路十一:8),如何能相合呢?要知道任何真理的兩面都是不容易調和的,我們自己的願望必須安靜順服在神的旨意之下,然而神的確仍要我們把自己的請求帶到祂面前,並且叫我們自己不要因神遲延應允灰心,要學習禱告是一生的功課,並且須有嚴格的自我操練,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學習的就是饒恕人,(可十一:25),而在七:12節,禱告直接和[金律]的實踐有關係,但無論如何,信心是一個主要的條件,若使我們己盡自己力量促成自己所禱告的,那麼神對於具有信心的成就必然令人驚駭無比。
當耶穌說到關於禱告和信心的時候,在我們聽來覺得祂的話有些很奇怪,但祂自己明白衪所說的事情,祂是從那我們肉眼看不見的世界來的,對於這種神祕的幕後力量和權能在衪是完全熟悉而在我們則亳無所知,我們對於耶穌所說禱告的事情,不應當太武斷來解釋一切,免得以我們有限的思想限制實在的意思,若是我們自己有足夠的耐心,堅決持久來練習禱告的工夫,很可能我們會得到平常意想不到的成就。
馬太福音七章 7-11 節 (續)【禱告的權利】
耶穌出生在一個喜愛禱告的國度,耶穌自小就喜歡禱告,衪在這段經文中把禱告的權利給予我們。 耶穌的論點十分簡明。耶穌的論點是沒有一個父親拒絕兒子的要求;因此偉大的父親----- 上帝,也決不會拒絕衪兒女的祈求。
耶穌一共舉出三個例子,除了馬太所提的兩個以外,路加加上一個例子。如果一個兒子要餅,作父親的難道會給他一塊石頭嗎?如果一個兒子要魚,作父親的難道會給他蛇嗎?如果一個兒子要蛋,難道他父親會給他蠍子嗎?(路十一:12)。
上帝永不拒絕我們的禱告,也永不嘲笑我們的禱告。有一則希臘的神話故事,論到神答應人的禱告,但在答覆中卻帶有一根芒剌,使神的賜予帶有雙重的作用。故事是這樣說的:曙光女神阿露拉(Aurora),愛上了年輕的凡夫提塞納斯(Tithonus)。眾神之王丟斯讓她為她的愛人任意選擇一件禮物;阿露拉自然選擇讓提塞納斯永遠活著。可是她忘記要求提塞納斯永遠年輕,所以提塞納斯變老了,且越來越老,卻永不會死,這件禮物就變成一個咒詛。
在此有一個教訓,上帝常應允我們的禱告,但衪是按照衪的方式來應允,就是那完全的智慧與愛的原則。如果衪總是按我們當時的祈求答應我們,可能會變成對我們是最有害的東西;因為我們常在無知中要求一些毀壞性的禮物。耶穌的話不但告訴我們上帝會答應我們,而且會在智慧與愛中應允我們的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