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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太廿六1-16

主題:為主「枉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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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經文記載有一個女人(約翰福音提到她就是伯大尼的馬利亞)、把一瓶極貴的香膏(約翰福音提到可以賣三十兩、三十兩約是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澆在耶穌的頭上、以致於有人覺得「枉費」!13節耶穌特別提到普天下傳福音的時候、要講到這件事!可見一個愛主到人覺得枉費這件事、和福音有很大的關係:

第一、「為主枉費」是福音的最高目的:福音的目的不只是讓許多人身心靈得著釋放、也不只是改變人的生命和個性、福音的最高目的更是要得著許多的人、單純、火熱、殷勤地愛主到一個地步甚至有人覺得他們「枉費」了、覺得他們太痴、太狂、太迷了、主不僅要看見許多人生命被改變、人心被滿足、祂還要看見許多人為主把一切擺上、無怨無悔地為祂而活!感謝主!福音的確不管傳到那裡、我們就會看到一群一群這樣的人、這就是福音的最高目的!弟兄姐妹們、但願我們也能讓福音在我們身上達到最高的目的!

第二、「枉費為主」是福音的最大見証:唯有一群「為主枉費」的人、才能讓人看見福音的能力!當我們對耶穌愈認真、人也能相信我們所信的神是真的!所以弟兄姐妹們!讓我們不要做太聰明的基督徒!我們要回應主的心意、更單純、火熱、殷勤地愛主、我們要拾回起初的愛心、不要變冷淡、複雜、懶惰了!信耶穌要有一份傻勁、不能計算太多!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見、當我們為主擺上時、往往是人所無法理解的、然而卻是是主所記念和稱讚的(10;13節)!不管人怎麼看我們、我們知道我們在主裡的勞苦是蒙主所記念的、是值得的!14-16節記載另一個故事、那就是猶大為了三十塊錢而出賣了耶穌!今天也有許多原來跟隨耶穌的人、但是他們卻因為貪財而離開了主、甚至背棄了主!馬利亞把三十兩價值的香膏倒在耶穌身上、猶大為了三十塊錢出賣耶穌、你選擇那一個呢?

回應:

「主啊!祢才是真正為我們枉費了祢自己的生命、我們為祢作的一切、都是祢所配得的!」

禱讀:太廿六10-11              背經:太廿六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