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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太廿六17-29

主題:最後晚餐

分享:26-30節耶穌設立了我們基督徒很看重的「聖餐」禮拜、我們從這段經文一起來思想「聖餐」禮拜的意義:

第一、聖餐禮拜能使我們常常被主的愛激勵!我們看見28節提到、耶穌藉著聖餐禮來表明祂與門徒立約的關係、耶穌只設立了兩個有儀式的禮拜、那就是「洗禮」和「聖餐禮」、有人形容「洗禮」如同「婚禮」一般、是我們歸入主、與主聯合公開的禮儀、向神、向世人、向撒旦宣告我們已成為主的人!而「聖餐禮」如同「結婚記念日」一般、是我們常常重新思想我們與主有「立約」的關係!26-28節我們看見、耶穌用祂的身體為我們犧牲、祂的寶血為我們而流、以致於我們的罪因此而得以赦免、來與我們立約!這是最「重價」的立約、神的兒子用祂的生命為我們犧牲來與我們立約、這也是「最有價值」的立約!這世界也許可以透過立約讓人得到龐大的利益、然而那都只是金錢的利益、有誰能使我們的罪得著赦免呢?多少人有萬貫家財卻仍然背負罪的重擔、被罪捆綁、只有耶穌與我們所立的約、能使我們的罪得著赦免!享受靈魂的自由!因此每次當我們來到主的聖餐面前、我們就重新被主的愛激勵!願我們把握每一次聖餐禮拜、再次來思想主那十字架上犧牲的愛、向祂獻上感謝!

第二、聖餐禮拜能調整我們人生的方向:主期望藉著聖餐禮拜、讓我們被祂的愛激勵的目的、是要我們如同保羅一樣、當主的愛激勵他的時候、他就為主而活!當他想到主既然用祂的生命、重價買贖我們來歸向祂!我們就應當以我們的生命來榮耀祂!因此每次當我們領受主的身體和主的寶血時、我們就再次思想、我們是否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我們是否為耶穌而活呢?還是我們仍然只是為自己的目標而活?22節門徒們說:「主!是我嗎」?他們把耶穌當成「主」、然而25節猶大說:「拉比!是我嗎」?他只把耶穌當成「教師」!這是很大的不同!在耶穌的眼中、耶穌是否是你的主?你是否把你生命的主權交給耶穌呢?18、19節我們看見耶穌用「某人」的家來守逾越節、我們不知這個「某人」是誰、然而當耶穌要用他家的時候、他就獻出來給主使用!願我們也能如此把我們生命中的一切交在主的手中、我們向主說:「主啊!我一切都是祢重價買贖回來的!我願把它們都獻給祢來使用!」

回應:「主啊!願祢的愛常常來激勵我、使我不再為自己活、而是為祢而活」!

禱讀:林後五14-15               背經:林後五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