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大规模的差传——对主的态度与结局(末篇)
读经:太10:32-42
内容:
一、详细分解
1、主带来的变化
10:34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
10:35 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
10:36 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这两节经文引自《弥迦书》7:6节。原来的意思是因为整个社会陷入罪恶当中,导致了朋友家人互不信任,家庭解体。
耶稣的这段教导常常引起一些人的反感,因为似乎耶稣亲口说他会制造家庭矛盾纠纷,这样的基督教还有多大价值?同时,这似乎与旧约对弥赛亚的预言有冲突,因为弥赛亚是“
不错,弥赛亚是“
从本质上讲,基督教信仰的是真神,而其他宗教信仰的是撒旦,撒旦是不甘心原本属于自己的臣民归向真神的,所以会竭力的反扑。
虽然冲突是无法避免的,但是作为基督徒不能把这个必然作为借口而主动挑起矛盾和纷争。正确的做法是在不违背信仰的前提下,尽可能追求与众人和睦。鸡毛蒜皮不计较,原则问题不妥协。神常常把我们放置在不信的环境当中,一是见证我们的信仰,让别人看见信仰在我们身上产生好的不断的更新变化,像光一样对他们产生吸引,给他们预备机会,使他们早日离开偶像和罪恶,归向真神;一是考验我们的信仰,检验我们信仰的真实性、持久性,不断修理雕塑我们,使我们越来越像神。
2、对主的态度及结局
10:32 凡在人面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认他;
10:33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
认,指的是习惯性的、惯常的承认。认我,就是惯常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是自己的救主和管理人生的主。比如“我也要在君王面前论说你的法度,并不至于羞愧”(诗119:46)。不认我,是指惯常拒绝、定意否认。圣经说:“凡在这淫乱罪恶的世代,把我和我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同圣天使降临的时候,也要把那人当作可耻的。”(可8:38 )又说:“落在永生 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来10:31)
这两节经文讲述了对主两种态度与相应结局。特别强调的是“习惯性的、惯常的”,不是在压力下暂时的行为,比如彼得曾经三次不认主。
很多信徒以为在众人面前承认主名是很容易的事情,大不了就是舌头打个滚。但是,如果我们结合基督徒曾经遭受的可怕逼迫来说(比如第十一讲“登山宝训——论八福”当中提到过的尼禄的迫害),当众承认主名不是易事;相反,在大逼迫面前很多信徒纷纷变节背叛信仰。所以使徒保罗说:“被 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林前12:3)。就是说,在圣灵的感动光照下看见自己满身的罪,是应当下地狱的;明白耶稣是为自己的罪舍命流血,是自己的救主;愿意认罪悔改,接受耶稣为自己的救主和人生的主。这样的人面临再多再大的迫害,都不会说耶稣被钉十字架是因为违背律法,是应当咒诅的。反之,就不可能真实的承认耶稣是主。
10:37 爱父母爱过于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猛一看,耶稣是在反对人间的爱,不允许爱亲人,只许爱他。但显然不是这样的意思。过于,超过、胜过,比……更多。耶稣这里的教导是正确处理爱亲人与爱神的关系:爱主应当放在首位,爱亲人应当是在爱主的前提下,或者说是按照主的教导去爱亲人,如上面所述是在不违背信仰的前提下。所以,并不是反对爱亲人。事实上耶稣被钉十字架的时候,尚且把自己的母亲托付给爱徒约翰(约19:26-27)。使徒保罗也教导在主里听从父母(弗6:1-2)。
10:3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从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门徒。
10:39 得著生命的,将要失丧生命;为我失丧生命的,将要得著生命。
十字架,是罗马人对付非罗马公民当中的暴乱分子或者罪大恶极的人所使用的刑具。背著他的十字架就意味着背负苦难、走向死亡。罗马政府常常把暴乱分子钉十字架示众,来震慑罗马属地的臣民。
对于基督徒来说,十字架既意味着可能有肉体的死亡,就是牺牲殉道;又意味着不断的向旧人、世界、撒旦死。《路加福音》9:23节更具体教导说:“若有人要跟从我,就当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因为,凡要救自己生命(注:“生命”或作“灵魂”。下同)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舍己”,是指放下以自我为中心、以利己为原则的人生——以“我”为标志,以“得”为动机——放下一己的生命、雄心和利益,视之为无足轻重。每一个真正遇见主的人,人生观和价值观必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正如保罗的经验:“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著基督,”(腓3:7-8)
主这里的教导告诉我们,如果立志跟从主,就必须准备接受可能的牺牲殉道,还有在圣灵引导下的不断的对付、破碎(“天天背十字架”);如果拒绝苦难或者死亡,贪图世界的享受,就不配做他的门徒。
10:40 人接待你们,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10:41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所得的赏赐。
10:42 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
接待,就是对门徒及其所传讲信息的态度和做法。犹太人观念中,一个人的代理人,就等于是他自己。门徒是耶稣的代理人,是天国的大使,因此对门徒及其传讲信息的态度,所体现的实际是对主的态度。
先知所得的赏赐,义人所得的赏赐。犹太人看“先知的赏赐”是最伟大的,因为帝王虽然奉主的名统治国家,祭司虽然奉主的名侍奉,但先知是从主而来,训示帝王和祭司。“先知”和“义人”在圣经上大都相提并论(比较太13:17;23:29)。
只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这样的举动在东方国家,表示的是最起码的热情和礼貌。大家已经习以为常,并不认为会因此得到报偿。但是神不会忽略这样微不足道的善行,正如圣经教导说:“不可忘记用爱心接待客旅,因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觉就接待了天使。”(来13:2),主对绵羊(得救的人)夸奖说(《马太福音》):
25:34 于是,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
25:35 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
25:36 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
25:37 义人就回答说:‘主啊,我们甚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
25:38 甚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
25:39 又甚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
25:40 王要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
主在这篇教训的最后回到开篇提到的接待传道者的事,指出属他的人会得到应获的接待。接待先知和义人的“赏赐”,和先知、义人所得的赏赐一样。
这里要特别申明的是,虽然如上所述,对待门徒及其所传信息的态度和做法,就相当于对主的态度和做法,但是不能将门徒与主等同。门徒毕竟是人,毕竟有自身的局限和脆弱,不可能完全代表主。我们讲完全顺服主,但不能讲完全顺服门徒。只有门徒顺服主,所讲信息来自主,或者说合乎圣经,我们才当顺服门徒。有人根据耶稣这里的教导推论说:“侍奉门徒(或者是牧师、传道人),就是侍奉主”。有的传道人不顺服神,面对来自弟兄姐妹的爱心提醒或责备的时候说:“我是神的仆人,你们不能论断我。只有神够资格论断我。所以你们论断我,就是论断神。”这样的推论和说辞就把门徒(或者是牧师、传道人)等同于主了。
二、反省反思
1、耶稣是“麻烦制造者”吗?
2、圣经鼓励信徒制造矛盾、挑起纷争吗?
3、在众人面前承认主名是很容易的事情吗?真实的承认耶稣是救主和管理人生的主,必须需要谁的帮助?
4、圣经反对爱亲人吗?
5、“天天背起十字架跟从主”、“舍己”意味什么?
6、侍奉牧师、传道人,就是侍奉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