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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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若 不 是 为 淫 乱 的 缘 故: 神 为 婚 姻 所 定 的 旨 意 是 一 夫 一 妻 过 一 生(5~6 节;参 创 2:24 注;歌 2:7 注;4:12 注;玛 2:14 注)。 但 在 这 一 点 上 耶 稣 讲 到 的 一 个 例 外 条 件 就 是 “ 淫 乱 ” (指 对 婚 姻 关 系 的 不 忠)。 这 里 的 “ 淫 乱 ” (希 腊 文 porneia) 指 奸 淫 或 其 它 任 何 形 式 的 性 道 德 败 坏 (比 较 5:32)。 因 而, 在 性 道 德 败 坏 的 情 况 下, 离 婚 乃 是 允 许 的。 圣 经 讲 到 一 些 关 于 离 婚 的 重 要 知 识:
       1.    耶 稣 在 7~8 节 中 所 指 责 的 离 婚 不 是 那 种 因 淫 乱 而 引 起 的 离 异, 而 是 旧 约 圣 经 中 所 允 许 的 那 种 分 离——丈 夫 可 以 在 婚 礼 举 行 完 毕 之 后 休 掉 婚 前 不 贞 或 名 声 不 佳 的 妻 子 (参 申 24:1~4 其 中 的 “ 不 合 理 ” 很 可 能 指 没 有 奸 淫 那 么 严 重 的 不 光 彩 或 不 道 德 行 为)。 对 于 这 种 情 况, 神 的 意 愿 是 他 们 还 能 生 活 在 一 起, 但 由 于 民 心 刚 硬 的 缘 故, 他 仍 允 许 他 们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离 婚 (7~8 节)。
       2.    在 婚 后 的 性 败 坏 情 形 中, 旧 约 律 法 规 定 要 处 死 犯 罪 双 方, 从 而 解 除 婚 约 (利 20:10;申 22:22)。 这 样, 无 辜 的 一 方 当 然 就 有 再 婚 的 自 由 (罗 7:2;林 前 7:39)。
       3.    新 约 时 代 的 信 徒 在 这 一 点 上 享 有 同 等 的 权 力。 尽 管 离 婚 是 个 悲 剧, 但 淫 乱 却 是 一 种 得 罪 配 偶 的 残 忍 罪 行; 因 此, 基 督 声 明 无 辜 的 一 方 可 以 通 过 离 婚 行 使 自 己 终 止 婚 姻 的 正 常 权 利, 也 有 与 其 他 信 徒 再 婚 的 自 由 (林 前 7:27~28)。
       4.    保 罗 在 林 前 7:12~16 中 对 结 婚 和 离 婚 所 做 的 处 理 方 法 表 明, 婚 姻 关 系 也 可 以 因 着 一 方 被 不 信 主 的 配 偶 抛 弃 而 终 结。 他 继 而 又 指 出 信 徒 在 这 种 情 形 下 的 再 婚 并 不 是 犯 罪 (参 林 前 7:15 注; 7:27~28)。

19:13  
小 孩 子:参 可 10:16 注。

19:21  
可 去 变 卖 你 所 有 的: 耶 稣 试 验 了 这 个 富 有 少 年 最 软 弱 的 地 方——他 的 财 富, 并 看 出 他 并 不 愿 意 看 基 督 重 于 他 的 产 业。 基 督 是 不 是 要 所 有 信 徒 都 变 卖 他 们 的 一 切 呢?不 是, 相 反 他 要 求 我 们 积 极 照 顾 自 己 的 家 人 和 他 人 的 需 要。 但 是, 我 们 必 须 乐 于 舍 下 任 何 基 督 要 求 我 们 舍 弃 的 东 西, 我 们 对 他 的 委 身 绝 对 应 该 是 不 折 不 扣 的。

19:23  
财 主 进 天 国: 详 参 “ 贫 与 富 ” 一 文。

19:29  
必 要 得 着 百 倍: 参 可 10:30 注。

19:30  
在 前 的, 将 要 在 后:“ 在 前 的 ” 指 那 些 因 财 富、 知 识、 地 位 或 才 干 的 缘 故 而 受 到 世 人 甚 至 教 会 尊 敬 的 人; “ 在 后 的 ” 指 那 些 鲜 为 人 知、 无 足 轻 重 的 人。 将 来, “ 许 多 ” 教 会 的 重 要 领 袖 都 会 退 居 别 人 之 后, 而 那 些 鲜 为 人 知 的 却 要 被 升 至 荣 耀 高 位 (比 较 林 前 15:41~42)。 因 为 神 不 以 人 的 外 表 估 定 人 的 价 值, 却 看 重 人 内 心 的 真 诚、 圣 洁 和 爱 (撒 上 16:7)。 我 们 从 穷 寡 妇 (可 12:42~44) 和 伯 大 尼 的 马 利 亚 (26:7~13) 的 故 事 中 可 以 看 出 耶 稣 对 卑 微 之 人 的 态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