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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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谁 是 最 大 的: 参 路 22:24~30 注。

18:3  
你 们 若 不 回 转: 在 我 们 转 变 信 仰 对 象 而 归 信 基 督 的 过 程 中, 耶 稣 的 首 要 要 求 就 是 我 们 要 变 成 小 孩 子 的 样 式——即 谦 卑、 真 实 无 伪、 柔 弱、 信 赖 且 乐 于 让 天 父 塑 造。 从 神 学 的 角 度 而 言, 当 一 个 人 经 历 了 孩 子 般 的 谦 卑 以 后, 其 信 仰 转 变 过 程 还 包 括 另 外 两 个 组 成 部 分: 从 一 切 不 虔 不 义 的 事 情 中 彻 底 回 转 并 归 向 神 行 公 义 之 事 (即 结 出 果 子 与 悔 改 的 心 相 称 ; 参 3:8 注)。
       1.    信 靠 基 督 不 单 单 是 一 个 懊 悔 或 悔 过 的 行 动, 更 是 整 个 生 命 态 度 的 完 全 改 变 (参 林 后 7:10 注)。 这 一 点 必 不 可 少, 因 为 我 们 的 本 性 倾 向 于 选 择 远 离 神 以 致 永 远 灭 亡 的 生 活 道 路 (罗 1:18~32; 弗 2:2~3)。 信 仰 对 象 的 转 变 乃 是 人 对 神 的 救 恩 所 做 出 的 反 应, 是 凭 着 信 心 借 着 圣 灵 的 恩 惠 和 能 力 成 就 的 (徒 11:18)。
       2.    由 于 我 们 与 神 所 建 立 的 全 新 关 系, 我 们 生 命 中 的 其 它 一 些 领 域 也 会 发 生 变 化——人 际 关 系、 习 惯、 委 身 的 对 象、 娱 乐 以 及 我 们 的 整 个 人 生 观。 转 移 信 靠 对 象 是 真 实 得 救 信 心 的 一 部 分, 也 是 得 到 救 恩 和 得 以 成 圣 的 一 个 基 本 要 求 (徒 26:18)。

18:6  
大 磨 石 拴 在……颈 项 上: 任 何 人 如 果 败 坏 一 个 小 孩 子 或 最 小 信 徒 的 信 心 都 会 引 起 基 督 的 震 怒。
       1.    牧 师、 教 师, 特 别 是 父 母 要 格 外 注 意 基 督 的 这 些 话。 父 母 的 责 任 就 是 要 按 着 神 的 教 训 教 导 自 己 的 儿 女 (参 申 6:1~9;路 1:17 注;弗 6:4;提 前 4:16;参 “ 父 母 与 孩 子 ” 一 文) 并 要 保 护 他 们 远 离 世 界 和 撒 但 的 影 响 (多 1:10~11;2:11~12; 约 一 2:15~17)。
       2.    身 为 基 督 徒 的 父 母 不 能 容 许 自 己 的 儿 女 受 那 些 不 虔 不 义 的 朋 友 影 响, 他 们 必 须 非 常 小 心 这 个 世 界 借 着 公 共 教 育 和 娱 乐 媒 介 在 他 们 儿 女 的 思 想 和 心 灵 中 所 灌 输 的 东 西 (比 较 诗 101:3; 弗 6:4;西 3:21)。

18:7  
但 那 绊 倒 人 的 有 祸 了: 耶 稣 警 告 那 些 把 罪 恶 的 东 西 呈 现 在 他 人, 特 别 是 小 孩 子 面 前 的 人 将 遭 到 极 大 的 咒 诅 (2,5~7 节)。
       1.    把 “ 绊 倒 人 的 东 西 ” ,如 世 俗 的 娱 乐、 人 文 主 义 思 想、 道 德 败 坏 的 影 片、 黄 色 书 刊、 毒 品、 酒 精 饮 料、 邪 恶 的 生 活 榜 样、 异 教 和 道 德 败 坏 的 滥 交 等, 放 置 在 别 人 所 行 的 道 上, 就 是 在 与 撒 但 这 位 最 大 的 试 探 者 联 合 (比 较 4:1;创 3:1~6;约 8:44;雅 1:12)。
       2.    信 徒 敬 虔 生 活 方 式 的 一 种 表 现 就 是 从 自 己 的 家 庭、 住 所、 教 会 和 自 己 身 上 清 除 一 切 可 能 使 别 人 落 入 试 探 和 罪 恶 的 东 西 (7~9 节)。

18:10  
使 者: 圣 经 教 导 我 们, 神 时 常 差 遣 天 使 照 顾 那 些 忠 信 的 人, 这 些 天 使 真 诚 地 关 心 并 眷 爱 神 的 孩 子 (比 较 诗 34:7;91:11;路 15:10;16:22;来 1:14;启 5:11~12;参 “ 天 使 与 耶 和 华 的 使 者 ” 一 文)。

18:15  
倘 若 你 的 弟 兄 得 罪 你: 5~17 节 中 耶 稣 提 出 了 一 套 挽 救 或 管 教 那 些 得 罪 教 会 肢 体 的 基 督 徒 的 方 法。 如 果 忽 略 基 督 的 这 段 教 导, 就 会 给 教 会 这 样 一 群 属 神 的 圣 洁 子 民 带 来 属 灵 的 妥 协 和 最 终 的 毁 灭 (比 较 彼 前 2:9;参 太 5:13 注)。
       1.    教 会 管 教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维 护 神 的 名 (6:9; 罗 2:23~24)、 保 守 教 会 的 圣 洁 和 教 义 的 纯 全 (林 前 5:6~7;约 二 7~11 节), 并 且 拯 救 那 些 偏 离 正 道 的 肢 体, 重 新 使 他 们 满 有 基 督 的 样 式 (林 前 5:5; 雅 5:19~20)。
       2.    我 们 必 须 首 先 私 下 与 得 罪 我 们 的 人 交 涉, 劝 戒 他。 如 果 他 肯 听, 就 必 须 饶 恕 他 (15 节); 如 果 他 拒 绝 回 应 基 督 徒 弟 兄 的 忠 告 (15~16 节), 那 么 就 要 带 一 两 个 人 同 去 (16 节), 最 后 才 告 诉 地 方 教 会, 把 他 当 作 “外 邦 人” 对 待, 即 神 国 度 的 局 外 人, 与 基 督 分 离 并 从 神 的 恩 典 中 坠 落 的 人 (17 节;比 较 加 5:4)。 他 不 再 拥 有 教 会 成 员 的 权 利 并 且 必 须 退 出 教 会 的 团 契 关 系。
       3.    这 种 保 守 教 会 圣 洁 的 做 法 不 仅 适 用 于 犯 罪 和 道 德 败 坏 的 情 形, 还 适 用 于 异 端 和 偏 离 新 约 起 初 基 要 信 仰 的 情 形 (参 加 1:9 注;犹 3 节 注;参 “假 师 傅 ” 一 文 及 “ 监 督 及 其 责 任” 一 文)。
       4.    教 会 的 管 教 必 须 在 谦 卑、 仁 爱、 懊 悔 及 自 我 省 察 的 气 氛 中 进 行 (参 22:37 注;林 后 2:6~7;加 6:1)。
       5.    教 会 中 淫 乱 败 坏 的 罪 必 须 遵 照 哥 林 多 前 书 5:1~5 和 哥 林 多 后 书 2:6~11 的 教 训 处 理。 全 体 会 众 应 该 对 这 类 严 重 的 罪 感 到 懊 悔 和 哀 痛 (林 前 5:2), 罪 人 “ 受 了 众 人 的 责 罚, 也 就 够 了 ” (林 后 2:6), 但 仍 要 把 他 从 教 会 中 赶 出 去 (林 前 5:2,13)。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若 明 显 悔 改, 就 可 赦 免 这 个 人; 会 众 要 重 申 对 他 的 爱 并 接 纳 他 进 入 团 契 关 系 (林 后 2:6~8)。
       6.    若 有 长 老 犯 罪, 经 过 私 下 交 涉 以 后, 仍 需 要 向 会 众 曝 光 并 接 受 管 教, 即 “ 要 在 众 人 面 前 责 备 他, 叫 其 余 的 人 也 可 以 惧 怕 ” (加 2:11~18; 提 前 5:19~20 注;参 “ 监 督 的 道 德 要 求 ” 一 文)。
       7.    教 会 领 袖 和 地 方 会 众 的 牧 师 必 须 牢 记 自 己 的 职 责 就 是 “ 作 全 群 的 监 督 ” (参 “ 监 督 及 其 责 任 ” 一 文)。 主 耶 稣 将 要 求 他 们 每 个 人 为 “ 众 人 的 血 负 责 ” (参 徒 20:26), 如 果 教 会 领 袖 疏 于 遵 照 神 旨 意 和 计 划 挽 救、 管 教 或 赶 逐 犯 罪 肢 体, 会 众 因 此 灵 魂 失 丧 的 责 任 必 由 他 们 承 担 (比 较 结 3:20~21;徒 20:26~27;参 结 3:18 注)。

18:19  
两 个 人……同 心 合 意: 同 心 合 意 的 祷 告 中 包 含 极 大 的 权 柄, 原 因 在 于, 无 论 何 处, 只 要 有 两 三 个 人 凭 着 信 心 和 对 基 督 的 忠 心 聚 集 在 一 起, 神 就 在 他 们 中 间 (20 节)。 神 的 同 在 使 人 得 到 信 心、 力 量、 引 领、 恩 典 和 安 慰 (比 较 诗 46:5;赛 12:6)。

18:35  
若 不……饶 恕: 在 这 个 比 喻 中, 耶 稣 教 导 我 们 说, 尽 管 神 的 赦 罪 之 恩 白 白 赐 给 悔 改 的 罪 人, 但 仍 是 有 条 件 的, 依 据 人 饶 恕 他 人 的 意 愿 而 定。 换 言 之, 人 可 能 会 因 着 自 己 的 苦 毒 和 不 肯 饶 恕 他 人 的 心 而 失 去 神 的 饶 恕 (参 6:14~15;来 12:15;雅 3:11,14;特 别 注 意 弗 4:31~32,保 罗 坚 决 认 为 苦 毒、恼 恨、忿 怒 与 基 督 徒 的 信 仰 格 格 不 入,必 须 被 彻 底 根 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