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责与哀叹(二)
读经:太23:1-39;可12:38-40;路11:37-54,20:45-47
内容:
二、法利赛人的七祸(23:13-36)
1、序言
本章自始至终强调的不是法利赛人有意识的虚假伪善,而是不能认识他们在宗教方面的言行,实际上不符合他们取悦神的愿望,尽管他们声称(无疑是诚恳的)那是他们的目标;他们整个的宗教制度从根本上是错的,所以是根本破坏神的旨意的。整个段落不只谴责文士和法利赛人私人生活中道德伦理方面的矛盾现象,而且描绘出他们的失败,神委任他们为以色列人的领袖,并特别给予他们解释律法的职责,可是他们辜负了神的旨意。
本章当中一连串的有祸了,在旧约先知口里就常用(如:赛5:8-23;哈2:6-19),完全是斥责的口吻。有祸了的效果与5:3-12的有福了恰恰相反,福气表明一个人走的是取悦神的正路,而祸殃就表明走的是条错路,凡自己走并教人走那条路的必受审判。
如果我们看《路加福音》11:37节,就知道耶稣这番严厉的责备是在一个法利赛人家里发出的,而且这个法利赛人是邀请耶稣吃饭的。耶稣真是不通情理!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何况是面对热情好客的主人呢!就算有什么看法,离开主人家之后再说也不迟;这样噼里啪啦的一顿批评,谁受得了呢!多伤人家的自尊啊!相信很多在场的门徒也是着急的不行,许多的话都如骨鲠在喉:“主啊,柔和一些!温柔一些!委婉一些!你这样的狂风暴雨,一方面谁都受不了,一方面对你自己严重不利,何必呢?……”
但是,这就是耶稣,一个从来不讲情面的耶稣。
2、第一祸:自绝天国、阻挡他人
23:1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自己不进去,正要进去的人,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注:有古卷在此有
假冒为善,原文指在舞台上表演的演员,挂上面具,演活别人的角色;他们在台上所言所行,并不代表其本身“真我”。 他们对宗教整个观念就是虚饰的外表,穿戴绣花的经文匣子和繶子,琐碎地遵守律法的条例。可是在他们心里却有苦毒、嫉恨、骄傲、自大。耶稣认为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在费尽心机做成的敬虔的假面具之下,把他们内心最不虔诚的感觉与情感隐藏起来。这个控告或多或少地对那些以宗教为外表的虚饰与行为的人,也是有好处的。
有祸了,包括“将受恶报”及“可悲可叹”这双重意思。在这里所表现的是义愤,但它是从爱心发出的怒气。这爱心为人的瞎眼和固执所破碎。在这里不但有一种严厉指责的气氛,也有一种沉痛、悲哀的气氛。
正当人前,把天国的门关了,意指阻碍别人进入天国;天国乃是属天掌权的范围,文士和法利赛人专讲属地的事物,叫犹太人不得其门(天国的门)而入。
你们也不容他们进去,这话的意思有二:(1)自己不义,绊倒别人;(2)教训错误,误导别人。
第一祸源于法利赛人的律法主义对进天国的影响,这个词组在像5:20,7:21,18:3和19:23-24等处都曾用来表示和神的拯救──得救的关系。不仅他们自己的态度妨碍他们和神建立这样一种关系,他们的教训还使得那些真心实意愿意讨神喜爱的人,也因接受了法利赛人的路而进不了天国。这句话表示,耶稣代表真正拯救的路,只有追随他的人可以循此路进天国或引领别人进去。
我们已经看到(6:10),最好的说明天国的方法,是当它为神的旨意可以在其中完全实行出来的地上的社会。作天国的子民与遵行神的旨意,根本就是同一回事。法利赛人相信遵行神的旨意,就是遵守住他们千万条琐碎的条例,这实在与以爱为基本观念的天国,相距得太远了。当人们想要寻求进天国的道路时,法利赛人把这些条例放在他们面前,这是等于把天国的门关了。
法利赛人宁愿要他们自己的宗教观念,却不要神的宗教观念。他们忘记了一个基本的真理:如果一个人要去教导别人,他自己首先要听从神。任何一个教师或传道人最大的危险,就是把他自己的偏见,当作是普遍的原则;把他自己的观念,代替了神的真理。当他如此行,他就不是天国的领路者,而是一个误导者,因为他不但自己走错了路,也带领人走错了路。
23:14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罚。”)
侵吞寡妇的家产,指从无助无告者身上强索金钱,并使她们陷身债务和捆锁当中。
假意作很长的祷告,指陷别人于困境,但自己却在外表维持一个虔诚的模样。
本节来自《马可福音》12:40,曾存在于边注中,但《马太福音》几种最好的抄本中都没有。
这些教法师不单喜爱外在的表演与遵守宗教规条的虚浮荣耀(这乃是骄傲的罪),他们也贪爱钱财(这乃是贪婪的罪)。然而,他们每一次这么做的时候,都是以冗长的祷告来掩饰,使得他们其它的罪也充斥着前所未有、假冒为善的可怕气息。
寡妇与孤儿理当成为他们同情与代祷的主要对象,因为这些人乃是神特别关心的对象(出22:22;诗146:9),但他们反倒抢夺这些人。很显然的,因着他们祷告的缘故,他们被定的罪就更为可怖,远甚于公然抢夺却没有以祷告或宗教来掩饰的歹徒。耶稣向罪人传讲爱,向宗教人士却传讲审判,何其讽刺。这当然不是因为他们的虔诚,而是因为他们表里不一,假冒为善。
更大的知识与更大的机会,只带来更重的责任;若是拒绝履行这责任,则可能带来更大的罪责。
3、第二祸:卖力传教、领人灭亡
23:1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走遍洋海陆地,勾引一个人入教,既入了教,却使他作地狱之子,比你们还加倍。
你们走遍洋海陆地,指远赴海外各国传教。
勾引一个人入教,入教指外邦人皈依犹太教,成为犹太团体中的一员;其条件包括敬畏神、遵守律法诫命、男性须受割礼、接受入教洗礼和献祭等。
却使他作地狱之子,因为跟随这种狂热的仪文主义者入教,只会导致比他们更加热心于仪文字句,陷在错误的信仰中而不能自拔,其结局必要受永远的刑罚。
比你们还加倍,盲从者本性的恶,加上学会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的恶,便成了加倍的恶。
这句话可译作“使他作一个比你更两面派(或更虚伪,更偏离正路)的地狱之子”,因为新入教者往往有一种在(走邪路的)热情方面力图青出于蓝的倾向。
劝人入教(皈依宗教)本身并非坏事,耶稣在28:19也告诉门徒们去做这事。但是,如果那个劝人入教者本身就是一个地狱之子(即注定该下地狱的──见5:22,10:28;这不是骂人,而是在陈述事实),那么,多勾引一个人来入你的教,岂不多一个地狱之子吗?
古代的世界有一个奇异的特征,就是既厌恶犹太教,同时又受它的吸引。再也没有一个民族像犹太人这样招致人的厌恨。他们的自我分别,他们的隔离,以及对其他民族的轻视,使他们招人厌恨。甚至有人以为他们宗教中最基本的部份就是一个誓言:在任何情形之下,决不去帮助外邦人;即使向他们问路也不能为他指示方向。他遵守安息日,使他们得到懒惰的名声;他们不吃猪肉,使人们嘲弄他们,甚至有谣言说他们敬奉猪为神明。在古代的世界反犹太主义的确是一种普遍的势力。
可是犹太教也有吸引人的地方。一神的观念对于相信多神的世界真是一个奇妙的观念。犹太人在伦理上纯正的标准,使沾染污秽的世界受到感应;尤其是对妇女们。结果有许多人受到犹太教的吸引。
这些人接受了一神的观念,他们接受犹太人的道德律,却不参加律法的仪式,因为他们没有受割礼。这一类的人为数不少,在每一所会堂听道者与敬拜者中都能找到,而且为保罗的布道准备了最有成果的工场。例如,帖撒罗尼迦虔敬的希利尼人(徒17:4)就是。
法利赛人的目的想要使这些敬畏神的人,皈依犹太教,成为一个入教的人。入教在希腊文中是proselutos,意即“那接近或靠近的人”。他是一个从异教完全皈依犹太教,接受律法的仪式和割礼的人,成为一个真正的犹太人。转教者往往成为最火热于他的新信仰的人。许多从异教皈依犹太教的人,对于犹太人的律法,甚至比犹太人自己还要热衷。
耶稣斥责这些法利赛人为传布邪恶的使者。的确,皈依犹太教的异教徒极为少数,可是他们一旦变成了犹太教徒,就走了极端。法利赛人的罪就是他们并不是真正要把人带到神面前,而是把人带向法利赛主义。这就是他们的罪。
这样的罪也逐渐向世界伸展,有时在某些地区,有人坚持人必须离开一个教会,成为另一个教会的教友,才能容许他守圣餐。最大的异端就是自认为某教会具有神的专利权,或特别拥有神的真理、或是教会是达到神与祂的国度惟一的门户。
4、第三祸:瞎眼领路、逃避专家
23:16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有祸了!你们说:‘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只是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瞎眼,意指自己在黑暗中,看不见正确的道路,却又自以为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师傅,是小孩子的先生(罗2:19-20),所以喜欢给别人领路,瞎子领瞎子,结果两个人都掉在坑里(参15:14)
凡指着殿起誓的,这算不得什么,”文士和法利赛人为帮助百姓背弃誓言,便教导说誓言有两个等次,凡指着圣殿起的誓的可以不算数,不必履行(参考“第十六讲:登山宝训——论起誓”)。
凡指着殿中金子起誓的,他就该谨守,他们认为殿中的金子比殿重要,故指着金子起的誓就当谨守。他就该谨守原文作“他就欠了债”。
23:17 你们这无知瞎眼的人哪!什么是大的?是金子呢,还是叫金子成圣的殿呢?
什么是大的,主的意思是说,他们不知道事物的本末次序。
成圣意即“分别为圣归与神”;这里的成圣并不是指性质上的成圣(参罗6:19),乃是指地位上的成圣。金子虽然值钱,但它若用在圣殿之外,仍是凡俗的;惟因用于圣殿,就被分别为圣,故殿比金子大。换句话说,使成圣的,比被成圣的为大。
23:18 你们又说:‘凡指着坛起誓的,这算不得甚么;只是凡指著坛上礼物起誓的,他就该谨守。’
坛是指献祭用的祭坛;礼物是指祭物,如牛、羊、鸽子等。文士和法利赛人认为指着坛起的誓可以不算数,不必履行,但指着坛上的礼物起的誓,就当谨守。
23:19 你们这瞎眼的人哪!甚么是大的?是礼物呢,还是叫礼物成圣的坛呢?
当一只羊在羊群里,未被分别出来归给神时,它乃是凡俗的;但一旦被分别出来献在坛上时,它就成圣了,故坛比礼物大。
23:20 所以,人指着坛起誓,就是指着坛和坛上一切所有的起誓;
本节意指人到坛前献祭或起誓,等于来到神前献祭或起誓。
23:21 人指着殿起誓,就是指着殿和那住在殿里的起誓;
本节意指人来到圣殿敬拜或起誓,等于来到神前敬拜或起誓。
23:22 人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 神的宝座和那坐在上面的起誓。
主指正他们,无论什么样的起誓,都是指着那住在殿里的和那坐在宝座上的起誓,所以不可背誓。主在这里,乃是指点出文士和法利赛人的错误,并不是赞成人起誓;归根究底,人所有的誓言既都是指着神而起的,故什么誓都不可起(参5:34-37)。
起誓的问题在5:33-37已经提出并讨论过了,耶稣已对各种可能提出的诡辩大加砍伐,并告诉门徒什么誓都不可起。可是现在为什么又详细的讨论哪种起誓更有效呢?因为律法主义者对这种讨论最感兴趣,耶稣正可用来抨击律法主义,并证明他们这些人的价值观念都扭曲了。
抨击的理据是一般人倾向为琐事起誓,却避免为重大的事情起誓,以免担上严重的后果,这现象今天仍很普遍。这事其中的确有很多供文士大造文章和钻牛角尖的地方,并且也令人争论不休。耶稣像在5:34-35那样再次指出,一个誓言暗含另一个誓言,最终都是指着神起誓(21-22节),所以他在第五章已经斩钉截铁地作出了结论──什么誓也不要起。这一段并非是要给门徒正面的建议,只是揭露文士们的“罪恶”和他们争论的荒谬无理。他们学究式的神学理论虽富于洞察力,但却没有对神的敬畏。
耶稣称呼他们是“瞎眼的人”,并不是不加思考的侮辱他们,也不是出自他个人的痛楚怨尤,而是对他们没有鉴别力的严肃谴责。
我们已经看到在起誓的事上,犹太的律法主义者是逃避的专家(5:33-37)。
逃避的普通原则如下:在犹太人看来,一个誓约是绝对有约束的,只要一发誓就要守着。大致说来,一个有拘束的誓言,乃是一个确定的、丝毫不含糊的,指着神的名起誓;这种起誓,不论付上任何代价,都必须遵守。别的誓约都可以合法地破除。意思是,如果确实用了 神的名,神就介入其间,做了合伙人;若破坏这誓言,不但对人失信,也使神受到侮辱。
逃避术已发展到最高的程序。耶稣在这段经文中,描写了犹太律法主义者所采用的方法。他说:“你已经使逃避术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向圣殿起誓倒无约束性,可是向圣殿的金子起誓却有约束性;向圣殿的祭坛起誓反不受约束,如果向坛上的礼物起誓却约束人。”这是把犹太人的方法归谬,而不是真确的字面上的描写。
本段经文的大意是:这种对起誓的看法,这种逃避的技巧,都是由欺骗而产生的。真正虔诚的人决不会作一个承诺再故意想要逃避;只要他应承了,他决不会为他自己预备一套逃避的办法,作为他在发现很难遵守诺言时使用。
5、第四祸:轻重不分、舍本逐末
23:23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文士和法利赛人注重十一奉献的事,甚至及于田地的小出产(参利27:30;申14:22)。薄荷、茴香、芹菜乃是作药用或作调味香料用的植物。
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意指公义、怜悯、信实乃是必须行的,而献上十分之一也不可因此撇开不管。
本节是说法利赛人只遵守律法上最微末的规条,例如献上十分之一(虽然那也是不能不行的),但那律法上最重要的公义、怜悯、信实,乃是当行的事,却置之不理。主不是叫人轻看奉献,而是要人知所轻重
耶稣在此地所说的要点乃是,把主要出产的十分之一献上,是众人所接受的。可是薄荷、茴香、芹菜,只是厨房的配料,决不会种得太多;可能有人只会在他院子里种上一小畦。这三种东西都是煮菜用的,茴香和芹菜可作药用,它们的什一奉献只是一个极微小的数量,也许还不到一种农作物的出产。他们对于什一奉献如此斤斤计较,到一撮薄荷的地步。
法利赛人就是如此,他们精细到连一撮薄荷也要抽十分之一;可是同一个人可能犯了不义的罪,他们刚硬傲慢,残忍不施怜悯,他们故意用逃避起誓、立愿,而然后违约。换句话说,他们遵守律法的细节,却忘记了那真正重要的。
23:24 你们这瞎眼领路的,蠓虫你们就滤出来,骆驼你们倒吞下去。
犹太人在饮酒之先,常用布把酒滤过,以妨接触或吞下任何不洁之物。蠓虫和骆驼都是不洁净的活物(参利11:4,41);前者是一种极微小的昆虫,后者则为庞大的动物。
当日在巴勒斯坦地所用亚兰文,蠓虫和骆驼极相似,所以有“滤出蠓虫,吞下骆驼”的话,以表示人们斤斤计较那些微不足道的事物,却对那些庞然大物视若无睹。
细小的蠓虫掉在酒坛里,他们就用尽办法把牠滤出来;而吞食庞然大物的骆驼,却毫无不洁的感觉。主是在责备他们不晓得分辨轻重,本末倒置。
6、第五祸:徒有其表、本末倒置
23:25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
你们洗净杯盘的外面,法利赛人崇拜时所用杯盘等器物,须先经过宗教仪式上的洁净手续(参考“第六十二讲:论传统与诫命——传统高于诫命”)。
里面却盛满了勒索和放荡,正如外面干净的容器可装有独之物,所以仪式上洁净的人也可能装满了勒索和放荡。
勒索与钱财的迷惑(参13:22)有关,放荡与肉体的情欲(参约一2:16)有关;勒索是指压制别人以满足自己的私欲,放荡是指放纵自己以满足内在的私欲。
主耶稣在本节是责备他们只注重仪文上的洁净(参可7:4),却任凭内心污秽不洁。
在犹太人的律法中不断的提到不洁净的观念。但是这种不洁净,并不是生理方面的不洁净。一件礼仪上不洁净的器皿并不能当作肮脏的器皿。一个人在礼仪上的不洁净,使他不能进入圣殿或会堂,禁止他敬拜神。例如:一个人若碰了死人的尸体,或者与外邦人有了接触,就不洁净了。女人若有了血漏就是不洁净,即使这种血漏是完全正常健康的现象亦不能例外。如果一个本身不洁净的人,摸到了任何器皿,这件器皿就变为不洁净;而且若有另一个人摸了或拿了这件器皿,这个人也变为不洁净了。因此洁净器皿是最重要的事,而洁净它们的律法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复杂,我们只能举出几个主要的例子来——
一件挖空成凹形的陶制器皿,只有里面是不洁净的,外面仍是洁净的,只有打破了才是洁净的。以下的器皿根本就不能变为不洁净:一只没有边的平碟,一把煤铲,用来烘麦的铁格子。另一方面,有边的盘子,或陶土制的香匣,一个文具用匣,可能变为不洁净。用皮、骨、木与玻璃制的器皿,平的并没有不洁净,深口的会不洁净;如果它们打破了,就变为洁净。凡金属的器皿,若既磨光也挖空的,就会不洁净;可是一扇门,一个插座,一把锁,一个铰链,一个门环,却不会不洁净。若有一件东西是以木头与金属制成的,木头会变为不洁净,金属却不至如此。在我们看来这些规则简直就是荒诞不经,但这正法利赛人虔诚、恭敬、谨慎遵守的规则。
器皿中所盛的食物或饮料,或许是由欺骗、敲诈、偷窃而得来的,也许是奢侈品,饕餮品。可是这些都没有关系,只要器皿在礼仪上是洁净的就可以了。这又是一个避重就轻的实例。
23:26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盘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
很显然,耶稣提醒他们应有的顺序,就是先对付里面的不洁,就是各种罪污,是真正污秽人的灵魂并且最终导致下地狱的(15:18-9);里面靠着神得到洁净了,外面就自然洁净。
7、第六祸: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23:27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饰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
23:28 你们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显出公义来,里面却装满了假善和不法的事。
犹太人若踏在坟墓上,认为会沾染死人的污秽,在宗教礼仪上他就变成不洁净(参利21:1;民19:16),因此犹太人把坟墓粉刷成白色,并且在每年的逾越节前,照例刷白郊外的坟墓,用意是让人易于分辨(特别是在晚上),免得不小心走近,污秽自己(参路11:44)。
这又是每一个犹太人都会了解的一幅写照,坟墓最普通的地方就是路旁。那么我们已经看到,若有人碰到死人的身体就变为不洁净。因此若有人与坟墓接触,自然就成为不洁净的了。在逾越节的时候,往巴勒斯坦去的路途之中,挤满了许多朝圣者。一个人如果在参加逾越节的半途中成为不洁净,简直就是一种灾难;一旦不洁净,就不能参加过节的一切活动。所以犹太人在亚达月就要粉刷所有在路旁的坟墓,使得每一位朝圣者不会意外地与它们接触而染不洁。
这样在春天的阳光之下,就一个巴勒斯坦的路上旅行的人看来,这些坟墓在日光之下闪耀着白色的光彩,显得相当好看,可是在里面却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尸体,一摸到它们就会染到污秽。
耶稣所说的这番话,正是法利赛人清晰的写照,按他们表面的行为,他们是极其虔诚的人,可是他们的内心,却充满丑陋与使人堕落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