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釘十架與復活(第27-28章)
主耶穌在公會面前受審,受盡了宗教領袖們的凌辱。由于猶太公會沒有權力定耶穌的死罪,所以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商議,要捏造一些事情,以便在羅馬法庭內控告耶穌,然后引導羅馬人處死耶穌。
從政治方面來說,這樣的做法對猶太宗教領袖更好,因為羅馬法庭到時候會對耶穌的死負責,群眾就不會責備他們了。
他們用一個宗教的罪名:“褻瀆神”來拘捕耶穌,但是羅馬法庭不受理這類案件,因為對羅馬來說,這只是猶太人自己宗教的事情,是不關羅馬的事的。他們一個要找一個政治理由來置耶穌于死地,于是他們要證明耶穌是一個動亂者,祂的罪名是:祂說不該納稅給羅馬,祂自稱為王,為要反叛羅馬政府,危害該撒的地位。這些控告的罪名其實都是一些既粗俗又沒有證據的假罪名,巡撫彼拉多是一個有經驗的法官,看了他們的控告,又調查了耶穌,當然知道耶穌是無罪的,但那些人想陷害耶穌,將耶穌綁到彼拉多那裡。作者馬太在繼續講主耶穌受苦之前,插入了猶太的結局,經文是27:3-10。當猶大看到耶穌被定罪后,他后悔了,把出賣耶穌的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對他們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猶大希望可以補償過失,可惜已經太遲了!祭司長不肯接納他的退款,並且回應猶大說:“那與我們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當吧!”祭司長他們認為接受謀殺的報酬是錯誤的!他們對耶穌的仇恨叫他們完全失去了對公義的知覺。
猶大得這個答案后,把那三十塊銀子丟在殿裏,便出去吊死了。在使徒行傳的記載中,我們知道猶大落在地上,身子仆倒,肚腹崩裂。我們繼續看主耶穌受苦的情況。當時,由巡撫彼拉多審訊耶穌,在彼拉多面前,宗教領袖控訴耶穌不同的罪行,特別是一些容易引起羅馬政府關注的罪行,例如鼓吹百姓不納稅、宣稱自己是君王和引起暴亂等等。主耶穌面對眾人作假見證誣告他的時候,他有什么反應呢?馬太福音27:14說:“耶穌仍不回答,連一句話也不說,以致巡撫甚覺希奇。”
主耶穌的沉默正應驗了以賽亞書53:7的預言,先知以賽亞說:“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彼拉多也驚奇耶穌為什么不為自己申辯,他也知道主耶穌是無辜的,這在馬太福音27:18交待了,經文說:“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
當時,羅馬政府為安撫猶太人,他們通常會在逾越節的時候釋放一個政治犯,而所釋放的政治犯,大多數是在猶太人中具有影響力的人。耶穌除了被控告反對羅馬政府之外,也沒有什么大罪名,這也正是羅馬政府喜歡釋放的人。然而,猶太人定意要耶穌死!他們寧可羅馬政府釋放一個曾經參與對抗羅馬政府暴動的殺人犯巴拉巴,也不要釋放從來沒有犯罪的主耶穌,反而挑唆人把耶穌釘十字架!
面對這種的情況,巡撫彼拉多在眾人面前做了一件事,馬太福音27:24-25記載說:“彼拉多見說也無濟于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為什么彼拉多要藉著“洗手”來表明他和主耶穌這件事無關呢?原來,在舊約中,如果一個人被殺死或者不知道什么原因死在野外,后來才被別人發現,那個人就要去到最近的城巿,請長老為他獻祭洗手,宣告說:“我是無辜的,我不知他是如何被殺的。”彼拉多用了這個傳統來表明:“看!我是無辜的,你們要殺這人,這是你們自己的事,與我無關。”
剛才我們知道彼拉多在猶太的宗教領袖面前洗手表示自己和主耶穌釘死的事沒有關係。彼拉多其實是叵心可測啊!按照歷史資料顯示,猶太人如果向羅馬政府上告,說彼拉多輕忽了猶太人的傳統,就會引起騷動,那么彼拉多巡撫這個官就會丟了。在無可奈何之下,彼拉多讓群眾決定把耶穌釘十字架!洗手只能給他一個平安的假象,並不能清除他的罪。
主耶穌在整個過程中默默無聲,于是彼拉多吩咐把耶穌鞭打了,然后交給兵丁釘十字架。當時,釘十字架之前被鞭打是很平常的。犯人彎著背,被綁在柱子上,羅馬兵用一枝帶刺的皮鞭抽打犯人的背。當鞭子收回時,骨刺及鉛條會將犯人身上的肉也一齊帶出。犯人有時候還沒有釘十字架,就會在鞭打的時候死了,大部分的人都會被打得昏過去兩、三次。
如果犯人在鞭打的時候招了供,那么下一鞭便會輕一點;如果他頑固或不招供,鞭打便會一鞭比一鞭重,使他痛得不得不招供。在鞭打的時候,有一個文士站在一旁,記錄他的供詞,羅馬人便是用這種拷打的方法來破案的。
主耶穌所受的嘲弄比任何人都多,他在釘十架前受盡了兵丁的戲弄。詩歌“紫色的袍”把主耶穌被戲弄和釘十架的整個過程詳細地描寫了出來。歌詞說:“紫色的袍、荊棘冠冕、蘆葦杖在右手;兵丁唾面,嘲笑譏諷,我見救主站立;祂在羅馬守衛面前,承受我們罪責;鞭打刑罰,令人掩面,我見救主前行。急步奔向巨大十架,高懸在烈日下;人類數不盡的罪惡,我見我救主擔當;懸在十架是創造主,天色漸漸昏暗;永遠的贖價已償還,我見救主逝去;祂曾懷憐憫到世上,現在高天掌權;因為祂對罪人的愛,我歌頌祂的名。”
主耶穌被鞭打、被戲弄,身體衰弱到連背十字架上山的力氣都沒有了。按照當時的規定,被定罪判死刑的犯人要背自己的十字架到刑場的,耶穌因為沒有力氣繼續背自己的十字架,所以羅馬兵丁隨意在圍觀的途人中,叫了一個人來幫忙,那個人就是來自古利奈的西門,他很可能是來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千萬猶太人中的其中一個。
馬太福音27:32-56詳細地記載了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及他死時的情形。在主耶穌釘十架之前,有兵丁拿了一些用苦膽調和的酒給他喝,這些酒有麻醉作用,使人喝了以后,減輕釘十字架的痛苦,這是對釘十字架的人表示一點仁慈。但是主耶穌拒絕了,所以祂是在神智完全清醒的情況下忍受痛苦,釘子一下一下地把他的手和腳釘在十字架上。
主耶穌默默地忍受著,祂本來沒有需要被釘在十架上,受這種酷刑,但是祂因愛我們,寧願受辱、受苦、受死,用祂流出的寶血洗淨我們的罪,使我們和父神之間的關係得以復和,重新建立起來。
馬太福音27:45說:“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午正到申初本應是太陽最猛、光線最亮的時間,但是遍地都黑暗了,大自然見證了耶穌之死的沉重。身心疲乏,奄奄一息的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發出了最后的一句話,把自己和自己的靈魂交在父神手裏,然后氣就斷了!
當主耶穌死的那一刻“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地也震動,磐石也崩裂,墳墓也開了,已睡聖徒的身體,多有起來的。”,這些事情正是見證著主的大能。幔子是用來分隔聖所和至聖所的,大祭司每年只能夠在贖罪日那天,經過幔子,進去至聖所獻祭。厚厚的幔子意味著人與神之間的分離,它的存在指出了一個有罪的人,要接近神是非常的困難。但是因著主耶穌的死,幔子從上而下一分為二,象徵神和人之間的阻隔已經除去了。現在所有人都可以自由地到神那裡,因為基督的祭已經為我們贖了罪。
總結起來,基督的死起碼帶來了四件神蹟奇事:分別是黑暗、聖殿中的幔子裂開、地震,以及死人從墳墓中復活。所以耶穌的死不可能不引起人們的注意,每一個人都知道有些重要的事情發生了。
馬太福音27:57-66記載了主耶穌的埋葬和兵丁嚴密看守墳墓的事情。主耶穌在世上有十二個門徒,但是前來領取遺體埋葬的卻是一位不敢公開地跟隨祂的財主,亞利馬太的約瑟,他是一位宗教領袖,在公會中甚有地位,以前,他不敢公開跟隨耶穌,也不敢和反對耶穌的人辯論,現在卻勇敢地要求領取耶穌的遺體,並且把祂埋葬了。(馬可福音15:43)主耶穌雖然是死了,也埋葬了,但是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仍然覺得害怕,他們前來見彼拉多,請他派仃兵丁守住墳墓,以免有門徒前來偷走主耶穌的屍體。
這是因為他們想起主曾經預言自己將在死后第三天復活!他們看耶穌復活的預言比門徒還要認真,門徒已經忘記了耶穌所說祂要復活的預言,但是宗教領袖卻記著這些預言,他們嘗試採取各樣預防措施,務求將祂的遺體保存在墳墓中。這座墳墓是山邊的一個石洞,只有一個入口,他們用大石堵住入口,又加上封條,封條的兩邊又用泥封住。但是宗教領袖還是不放心,他們又差派守衛看守墳墓的入口。防備這樣嚴密,墳墓變空的唯一可能,就只有耶穌從死裡復活了。法利賽人並不明白,石頭、封條、守衛、軍隊都是無法阻止神的兒子從死裡復活的。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詳細地記載耶穌復活的經過。耶穌的復活在耶路撒冷引起了很大的騷動,那群婦女急忙穿街過巷地找耶穌的門徒,告訴他們耶穌復活這個令人驚訝的消息。同時,宗教領袖正在籌算怎樣去掩蓋這個復活的消息。
當復活主和門徒見面之后,祂吩咐門徒去傳道、施洗和教導,使更多人作祂的門徒。主耶穌是為全人類的罪而死的,祂吩咐我們要去到鄰居中或是別的國家,使萬民作門徒。這是耶穌基督給所有稱祂為主的人的命令,我們雖然不是著名的佈道家,但是我們每一個人都領受了神的恩賜,所以我們必須運用恩賜來實踐這大使命,把福音傳給未曾聽聞救恩的人,使他們得到主所賜的永生,願榮耀、讚美歸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