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谋抓耶稣( 26:1-5 ) ○可 14:1-2;路 22:1-2| (一)耶稣第四次预言自己受害 26:1-2 ◎逾越节是尼散月的十四日,除酵节是十五日到二十一日。这两個节日相 连接,常常交替使用。可以参考 出 12 。 ◎这次耶稣更清楚的说明他受害的時间将是两天后的逾越节。 (二)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在大祭司該亚法的院子里,商议要杀耶稣,并认为最好 不要在逾越节期中动手,免得百姓动亂。 26:3-5 ●「該亚法」:西元十八到三十六年间他当大祭司。 ●「院」:「官邸」。 ●「民间生亂」:直译是「免得百姓中发生暴亂」。 ◎在此時,这些犹太领袖已经决定要杀耶稣了,即使还没有经過正式的审 判。 ◎逾越节与除酵节期间,耶路撒冷的人口会由五万人增至数十万,面对城 内这么多而且容易被激动的群众,拘捕耶稣的确是一件危险的事。
二、用香膏浇耶稣的头( 26:6-13 ) ○ 可 14:3-5 约 12:2-11 (一)地点: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 26:6 ◎「西门」:关於这個西门有幾种不同的说法,不過都不是非常确定。学 者之间没有比较明确的共识。 (二)有一個女人趁耶稣坐席的時候拿一瓶至贵的香膏浇在耶稣头上。 26:7 ●「一個女人」:由约翰福音中可得知是「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的 姊妹。 ●「玉瓶」:在各样的文献中,此字都是用来指「装珍贵油膏的瓶子」。 这种瓶子底部是圆球形,上有长颈,要使用香油時必须打破 长颈。这种瓶子的材质通常是雪花石膏。 ●「香膏」:指「流质香油」。马可与约翰福音说明这是真哪哒香膏,这 种香膏常被用来膏抹死者。 (三)门徒不喜悦这种举动,认为是浪费。 26:8-9 ●「枉费」:「白白的浪费」。 (四)耶稣却说明这女人所做的是一件美事,这個行为等於是预先浇下耶稣安葬 用的香膏,并说明这女人所行的将随著福音述说传扬於全地。26:10-13 ●「难为」:「搅扰」。 ●「作個记念」:应译为「来记念她」。 ◎我们似乎也常常重视「事工」過於「上帝本身」,我们真的「爱上帝」 吗?还是只是一個「工作者」?又我们是否能够接纳出於对上帝的爱的 「枉费」(例如:有人坚持教会敬拜上帝应該用最好的钢琴)?
三、卖耶稣的协议( 26:14-16 ) ○ 可 14:10-11 路 22:3-6 (一)加略人犹大去见祭司长,询問他如果将耶稣交给他们,可得多少钱。祭司 长就给他三十块钱(大约等於一個奴隶的价钱)。 26:14-15 ●「给了」:「称重」的意思。 ●「三十块钱」:三十舍客勒银子,是当時一個奴仆的身价,这個价格似 乎相当看不起耶稣。 (二)犹大開始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祭司长。 26:16 ◎本来祭司长和文士不打算在逾越节动手,大概是因为有犹大当内应, 所以提前动手。
四、最后晚餐( 26:17-30 ) ○ 可 14:12-26 路 22:7-23 约 13:21-32 (一)门徒遵循耶稣的指示在耶路撒冷城里预备了逾越节的筵席。 26:17-19 ●「除酵节的第一天」:本应該是尼散月的十五日,不過新约時代犹太 人会提前在尼散月的十四日(逾越节)就把酵 由家中除去,因此当時的犹太人倾向把尼散月 的十四日当成是除酵节的第一天。 ◎犹太人在十四日的黄昏(十五日是由下午六点開始)宰羊羔、献祭, 随后吃逾越节的晚餐。不過整個逾越节相关事宜,得要十四日早上就 预备。逾越节晚餐的程序,可由「义仆与君王」下册335页中找到。 (二)晚上,耶稣和十二個门徒吃晚餐,耶稣明说门徒中间有一個人要卖他。 26:20-21 (三)门徒忧愁,問耶稣到底是谁要卖他。耶稣指出与他同蘸手在盤子里的,就 是要卖他的人。 26:22-23 ●「主,是我么」:原文表达一种期待答案是否定的問句,应翻译为「主 ,不是我吧?」。 ●「盤子」:「碗」,可能就是盛「Haroseth」(逾越节晚餐時用来蘸苦 菜的一种调味汁)的碗。由於座中众人共用一個盤子,所以 耶稣此处的说法仍是没有清晰的指出卖他的人。 (四)耶稣说明自己正如圣经的预言,一定要死,但是卖他的人还不如不要生在 世上。 26:24 ◎这里似乎暗示地狱并非是一种「人死如灯灭」的状况。因为犹大的结局 将比不存在还糟糕。 (五)犹大也来問耶稣是不是他卖耶稣的,耶稣也明确指出是他。 26:25 ●「你说的是」:直译是「你自己这么说的」。不過「义仆与君王」中 认为即使是这样说,仍然不是清晰的指出犹大就是卖 耶稣的人。 (六)耶稣擘饼、递杯以设立圣餐。 26:26-28 ●「杯」:当時的人喝的应該是「掺了水的淡葡萄酒」。 ●「为多人」:意义与「为所有的人」相近。 ◎犹太人逾越节晚餐的程序中要喝四杯葡萄酒。可以参考中神的圣经串 珠注释本的62页中的记载。这里耶稣所拿的,可能是第三杯葡萄酒。 ◎这里清晰的表明耶稣的替死将带来新约与拯救。 (七)耶稣告诉门徒:他将不再喝这個葡萄汁,直到他在天父国里与门徒同喝 新葡萄汁的日子。 26:29 ●「葡萄汁」:原文可指任何由葡萄制成的东西。 (八)他们唱诗之后就出城往橄榄山去。26:30 ◎当時所唱的诗,应該就是所谓的「赞美诗」(Hallel),指的是诗篇的 诗 114:1-118:29 (或 诗 115:1-118:29 )。
五、往客西马尼园途中( 26:31-35 ) ○ 可 14:27-31 路 22:31-34 (一)耶稣预言门徒将跌倒,应验圣经的记载。并说明他复活以后将比门徒先到 加利利去。 26:31-32 (二)彼得自认自己永遠不会跌倒,但耶稣指明彼得要三次不认他,但彼得与众 门徒都自认即使要死,也不会不认耶稣。 26:33-35 ●「我却永不跌倒」:原文强调「我」字,表示彼得自认自己与其他人不 同。 ●「鸡叫」:鸡有固定报時的习惯,当地第二次鸡叫大约是在凌晨一点半 ,这次的鸡叫对计時是较为重要的,因此马太略去「鸡叫两 次」直接用「鸡叫」来表达第二次鸡叫。
六、客西马尼园的祷告( 26:36-46 ) ○ 可 14:32-42 路 22:39-46 (一)耶稣和门徒一同来到客西马尼,他要门徒稍候,等他去祷告。於是耶稣带 彼得等三個门徒去祷告。 26:36-37 ●「一個地方」:「一块田地」或是「四面围有篱笆的园子」。 ●「客西马尼」:意思是「榨油坊」(榨橄榄油的地方),此地位於汲沦 溪谷东面、橄榄山麓。 ●「就忧愁起来,极其难過」:直译是「就開始忧愁和难過」。 (二)耶稣惊恐难過起来,要三门徒儆醒等候,自己往前去祷告。 26:37-38 ●「儆醒」:「不睡觉」。 ●「我心里甚是忧伤」:幾乎直接引自七十士译本的诗篇四十二、四十三 篇中的重复句:「我的心哪,你为何忧闷」。 (三)三次祷告的内容:倘若可行就让十字架的苦杯撤去,但还是要遵照天父的 意思。 26:39,42,44 ●「杯」:旧约常用「杯」比喻上帝审判所带来的灾祸与苦难,这里的杯 应該就是指基督要为世人的罪所负担的刑罚。 ◎耶稣面对十字架的挑战,他的反应是「祷告」。而耶稣祷告内容也表明 了「祷告」是可以真实而坦诚的承认自己的软弱与需要,表明了祷告是 可以不需要任何伪装的。我们的祷告生活到底是怎样的呢? (四)耶稣回到三门徒处,看到三门徒睡著了,就要他们儆醒祷告,免得入了 迷惑。但是门徒仍然无法分担耶稣的忧虑,还是又睡著了。26:40-41,43 ●「怎么样」:「so」,不是疑問或惊叹的意思,而是「如此」、「怎 么样」的意思。 ●「迷惑」:「试探」。 ●「片時」:原文是「一個小時」。 (五)耶稣第三次来到门徒处,提醒他们卖主的人近了。 26:45-46
七、耶稣被捉拿( 26:47-56 ) ○ 可 14:43-52 路 22:47-53 约 18:2-12 (一)犹大带人来抓耶稣,并以「亲嘴」为暗号来定位并出卖耶稣。26:47-50 ●「亲嘴」:是当時学生向老师問安的惯常表现。这里是「热烈亲嘴」的 意思,更显得出犹大的矫情。 ◎犹大用学生对老师的敬爱举动当暗号来指出耶稣,算是一個聪明的计谋 ,可惜他是出卖上帝的儿子。 (二)耶稣的跟随者拿刀削掉大祭司仆人的耳朵,耶稣要门徒任由敌对者抓 耶稣,因为这是为了应验圣经上的预言。 26:51-56 ●「收刀入鞘罢」:直译是「把你的刀放回它的原处」。 ●「凡动刀的,必死在刀下」:这应該是当時的一句谚语。 ●「營」:罗马军队的计算单位,一營约有四千到六千人。 ●「十二營多」:「比十二營还多」。 ◎由耶稣的回答可以看出耶稣并非落於被动的状况,反而是控制全局的人 。 (三)门徒都離開耶稣逃走了。 26:56
八、耶稣在大祭司前受审( 26:57-68 ) ○ 可 14:53-65 路 22:54、66-71 约 18:12-24 (一)耶稣被抓到大祭司的住宅中,彼得遠遠跟著耶稣,坐在院子。26:57-58 ●「已经在那里聚会」:应該译为「正在聚会」。 ●「要看这事到底怎样」:直译是「要看结果」。 ◎彼得混进大祭司院子里的记载,可参阅 约 18:15,16 。 ◎这個审讯破坏了许多公会的规定:不可夜间审讯,不可在大祭司的家中 审讯等等。 (二)祭司长和公会的成员来控告耶稣,但无法得到实据。26:59-61 ●「寻找」:原文的時态表示他们是「不停的寻找」。 ◎形式上还是要「两三個人的口当见证」才能定罪,所以还是要做做样子 。可惜可能因为時间太匆促,所以套招也没有套好。 (三)耶稣在审問中都不言语,大祭司直接要耶稣发誓表白自己是否是基督,而 耶稣则開口承认自己的身份。 26:62-64 ●「权能者」:指「神」。 (四)大祭司就撕開衣服,定耶稣僭妄的死罪,於是众人侮辱、玩弄耶稣。 26:65-68
九、彼得不认耶稣( 26:69-75 ) ○ 可 14:66-72 路 22:54-62 约 18:17-18,25-27 (一)女奴指认彼得跟耶稣是同伙的,彼得不承认。26:69-70 ●「使女」:「女奴」。 ●「加利利人」:这個称呼有轻蔑的意味。加利利人的乡音很重,无法发 出某一些音,这也成为犹太社会中的人取笑的材料。 (二)另一個使女指认彼得跟耶稣同伙,彼得不承认而且发誓自己不认得耶稣。 26:71-72 ●「门口」:指「大门」或「大门入口的廊子」。 (三)彼得旁边站的人来对彼得说:他的口音显出他和耶稣是一党的。彼得就发 咒起誓的表示自己不认是耶稣,此時鸡叫了。 26:73-74 ◎「发咒起誓」:已经不惜用起假誓的方式来否认自己是耶稣的门徒了。 ◎人其实是相当软弱的,彼得虽然爱耶稣(所以想起耶稣的预言就哭了) 却无法抗拒自己的恐惧..... (四)彼得想起耶稣对他的预言,他就出去痛哭。 26:75 ◎许多人喜欢描述彼得这時候的心态,我们当然也可以想像一個粗鲁的彼 得怎样勇敢的跟著耶稣直到大祭司的家中,却又因为仆役的指认而忘记 耶稣的预言,三次不认主。耶稣最后的回眸一望,到底怎样的震撼彼得 的心?约翰福音写作時,彼得大概已经去世。所以老约翰可以坦然的写 下彼得在耶稣受难这一段時间的某些细节的事迹,不会造成彼得本人的 困扰。也许我们应該花点時间去思想彼得三次不认主,以及耶稣三次問 彼得「爱我比这些更深吗?」( 约 21:15-25 )之间所隐藏的 浓厚的爱。
十、犹大的死亡( 27:1-10 ) (一)隔天早晨,公会成员为了要杀耶稣,就把耶稣送交罗马巡抚彼拉多。27:1-3 ●「商议」:原文是「达成共识」、「达成决议」。 ●「彼拉多」:於西元二十六年至三十六年间任巡抚,管辖犹太、以土 买、及撒玛利亚。 ◎这里应該是另一次正式的公会会议,用来认可晚上的临時会议决定的判 决。 ◎把耶稣送到彼拉多前面是因为彼拉多是罗马巡抚,有权力判人死刑, 而这些公会成员期盼耶稣被判死刑。详细的记载可以参考 约 18:31-32 。 (二)犹大看耶稣被定罪,就后悔,要把钱还给祭司长,后来就出去上吊死了。 27:3-5 ●「这時候」:马太笔下的「tote」(这時)往往只是一种笼统的说法, 不一定在時间上是紧凑的连接。 ●「后悔」:「懊悔」与新约中常用的「悔改」一字不同,指「对某种行 为的悔悟」。 ●「你自己承当罢」:原文是「你自己看罢」。 ●「殿里」:可能指「圣殿之内祭师们居住的处所」,但也有可能指「圣 所和至圣所的部分」。如果是后者,就表明犹大真是不顾一 切了。 ◎犹大虽然后悔了,但他并不觉得耶稣还能怎样,亦即压根他就不信耶稣 是上帝的儿子这种说法,因此他就是选择「吊死」,而不是选择找耶稣 反悔(跟彼得不同)。 (三)祭司长用这三十舍客勒银子买一块田来埋葬外乡人,那块田称为「血田」 。 27:6-8 ●「不可放在库里」:直译是「放在库里是不合法的」。 ●「窑户的一块田」:可能指「属於某窑户的田」,或指「窑户们历来取 用黏土,后因黏土用尽而公開出售的土地」。 ◎这些人在意那些仪文规矩,却一点也不在意将一個人谋杀的罪恶。 (四)祭司长的举动应验了耶利米书的记载。 27:9-10 ◎这里应該是应验了先知撒迦利亚的话( 亚 11:13 ),但耶 利米的确是买過一块田地,也曾探访過窑匠,这段经文也反映了 耶 19:1-13 的记载。
十一、耶稣在彼拉多面前受审( 27:11-26 ) ○ 可 15:2-15 路 23:2-4,13-25 约 18:29-19:16 (一)耶稣在罗马巡抚面前承认自己是犹太人的王。 27:11 ●「巡抚」:直属罗马皇帝的官员,管理罗马帝国中较不重要的行省。 (二)耶稣不回答所有的控告,以致巡抚觉得非常惊讶。 27:12-14 ◎按罗马法律规定,被控者如果不为自己辩护,应再给他三次机会,使他 有机会改变心意,为自己辩护,然后才可以宣判。如果被控者一直不为 自己辩护,那法庭就宣告罪名成立。 ◎这里显然影射 赛 53:7 的记载。 (三)巡抚知道控告耶稣的人的动机,因此想利用节期释囚的惯例来释放耶稣。 27:15-18 ●「巴拉巴」:亚蘭文原意是「父亲的儿子」。原来是作为人名后的描述 词或别号,马太福音中有些版本作「耶稣巴拉巴」,很可 能这個巴拉巴的名字也叫「耶稣」。有些证据显示这名称 也见於一些拉比的家族,因此巴拉巴也有可能是某著名拉 比之子。 (四)巡抚夫人也叫人告诉巡抚不要参与「陷害」耶稣的事。 27:19 ●「义人」:应該是「无辜、清白之人」的意思。 ●「一点不可管」:意思就是要彼拉多「撤销一切罪名」的意思。 (五)众人受祭司长和长老的挑唆,要求巡抚释放巴拉巴,将耶稣钉十字架。 27:20-23 ◎彼拉多多次想要让群众放過耶稣,但结果群众仍然执意要把耶稣钉十 字架。 ◎巴拉巴所犯的罪,正好是祭司长们控告耶稣的罪名。然而众人却选择要 释放真正犯作亂叛国罪的人,除掉没有作亂叛国的人。 (六)比拉多当众洗手,表明百姓应該自己承担杀义人的罪,然后顺从百姓的 要求,释放巴拉巴,将耶稣钉十字架。 27:24-26 ◎「洗手」:应該是犹太的风俗,表明自己与耶稣的死无关。 ◎「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孫身上」:看到这句话,不能不令人想起西元 七十年耶路撒冷的惨状,这時候随 意讲出的话,后果岂真是那么容易 承担? ◎「鞭打」:这是用一种九尾皮鞭来鞭打人的刑罚,这种鞭子尖端藏著 铁块,被鞭打的人会皮開肉烂。因为鞭打的刑罚過度残酷 ,所以罗马政府下令凡是罗马公民都可以免受此刑。约瑟 夫的犹太古史记载有一名囚犯被鞭至皮肉变成酱状,骨头 毕露,死状恐怖。如其他福音书所记载,彼拉多之前就已 经鞭打過耶稣,那这一次的鞭打应該是第二次的鞭打,是 属於死刑過程的一部份。
十二、耶稣被兵丁戏弄( 27:27-31 ) ○ 可 15:16-20 (一)兵丁让耶稣穿朱袍带荆棘冠冕,戏弄嘲讽耶稣。 27:27-30 ●「巡抚的兵」:这些兵并非正规罗马军,而是辅助的部队,徵召自巴勒 斯坦四周的非犹太人,直接由巡抚控制。因此这些部队 会比较仇视犹太人。 ●「朱红色袍子」:一种军人、军官、官吏、皇帝所穿的短外衣与披肩。 这是由当地一种虫提炼出来的染料染成的,朱红色的 深度不易分辨,马可福音就称之为「紫袍」。 ●「打」他的头:原文的時态显示这是「不断的打他的头」。如果耶稣的 荆棘冠冕刺是向内的话,那这种动作就是相当残忍的刑 求。 (二)戏弄完了就让耶稣换上原来的衣服,带他去钉十字架。 27:31 ◎因为犹太人不能接受「赤裸」,所以耶稣还穿上衣服去钉十字架,而且 当時也不许公開戏弄犹太人,因此耶稣钉十字架時,荆棘冠冕应該也脱 掉了。
十三、耶稣被钉十字架( 27:32-44 ) ○ 可 15:21-32 路 23:26-43 约 19:17-24 (一)古利奈人西门被兵丁强迫背耶稣的十字架同去各各他刑场。 27:32-33 ●「勉强」:「强迫」。 ●「古利奈」:是当時非洲北部吕彼亚省的重要城邑。 ◎通常犯人要自己背十字架的横梁到刑场,此木重大约十三到十八公斤, 耶稣可能因为受创太甚,以致无力全程背负十字架。 ◎背十字架的「西门」的家人,后来成为很好的基督徒。可以参考 罗 16:13 。而此处也说明亚力山大与鲁孚应該是马可福音读者熟悉的 人。另这個「西门」是個犹太人,而非古利奈当地人。 (二)耶稣拒喝兵丁给的苦胆酒,兵丁将耶稣钉十字架之后,就抽签分耶稣的 衣服。 27:34-36 ◎「苦胆调和的酒」:犹太人有個习俗(根据 箴 31:6 ),给那 些即将被处决的人喝掺入没药或苦胆的酒,使他们 对痛的反应比较不敏锐。 ◎「钉十字架」:犯人的双手被钉在横梁上,双脚被綑或钉在直梁上。柱 上另有一块突出的木头,可以让犯人坐上,支撑部份身 体重量。只有奴隶以非罗马公民才能够被判处此刑罚。 ◎「拈阄分衣服」:传统上,十字架的受刑人都是裸身被钉的,所以受刑 人的衣服就成为执刑人的所得。 (三)耶稣的头上的牌子写明他的罪状:「犹太人的王」,并有两强盗与耶稣同 钉死。 27:37-38 ●「强盗」:原文可能表达这两個人是「叛亂份子」的意思。 (四)众人、宗教领袖,甚至是同钉的强盗都讥笑耶稣。 27:39-44 ◎耶稣在此忍受众人的讽刺与侮辱,其实他是为这些人死,而这些人居然 用各样的方式让他身心痛苦....。
十四、耶稣死亡的状况( 27:45-56 ) ○ 可 15:33-41 路 23:44-49 约 19:28-30 (一)中午到下午三点间,遍地黑暗,耶稣在下午三点時,大喊,問上帝为何離 弃他。 27:45-46 ●「午正」:原文是第六個小時,指中午十二点。 ●「申出」:原文是第九個小時,指下午三点。 ●「遍地都黑暗」:应該不是「日蚀」,因为当時正是月圆。而可能因为 其他的原因。 ●「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亚蘭文的音译。「以利」是希伯来 文的音译,跟亚蘭文的「以利亚」 很接近,所以旁人听错了。 ◎教会传统上认为这是耶稣承担了世人的罪恶而遭上帝愤怒離弃的反应, 大概除了这种解释法,很难有其他的解释可以合理的说明耶稣在十字架 上忘情痛苦呼喊的理由。 (二)有人以为耶稣正在呼叫以利亚,有人拿醋给耶稣喝,其他人则等著看热闹 。 27:47-49 ●「醋」:当時平民和罗马兵丁用来提神解渴的酸酒。 ●「且等著」:意义是「不要管他」或「不要再管他」。 (三)耶稣又大声喊叫就断气了,此時圣殿的幔子裂開、地震,有些圣徒复活进 入耶路撒冷向人显现。 27:50-53 ●「气就断了」:应該翻译为「他舍去了(或交出了)灵魂」。 ◎「圣殿的幔子」:这块幔子是用来遮蔽至圣所的,平日没有人进去,只 有大祭司一年一度在赎罪日进去替众人赎罪。而这幔子裂開,表达了上 帝和世人间的阻隔已经被除去了。又有一说是圣殿共有两层幔子,此次 裂開的是外面分隔圣所和祭司院的幔子。 ◎根据史学家(约瑟夫等)的记载,西元三十年左右,圣殿的东门无故自 行打開,有大光出现,圣殿巨大的梁木突然掉下来,摔成片段。这個记 载不一定跟这里所说的幔子裂開有关,不過也有可能是同一件事。 (四)执行死刑的人看见这些事就害怕,认为他们真的杀了神的儿子。 27:54 (五)有不少由加利利跟随耶稣来的妇女遠遠的目睹这一切事情。27:55-56
十五、耶稣的安葬( 27:57-61 ) ○ 可 15:42-47 路 23:50-56 约 19:38-42 (一)亚利马太的财主约瑟去见比拉多,求耶稣的身体,得到比拉多的允许。 27:57-58 ●「晚上」:这应該是周五傍晚四点以后了。 ●「亚利马太」:为犹太市镇,在耶路撒冷西北约三十公里。 ◎当時的死刑犯尸体通常是不埋葬的,指留在野地任其被野兽吞噬。约瑟 願意去请求一個叛亂份子(至少台面上是这样的罪名)的尸体,的确是 需要相当勇气的。 (二)约瑟用细麻布裹耶稣的身体放在自己的新坟墓中,并封上石头。27:59-60 ◎当地的坟墓,通常是由一個岩洞做成。尸体则由像繃带一样的细麻布条 缠绕起来,放在墓穴的架子上。然后墓穴外面封上一块大圆石,圆石底 下有中央微陷沟槽供滚动。一般坟墓的墓石都相当巨大,幾個人的力量 无法移动,根据贝撒抄本的资料说耶稣墓前的墓石要大约20個人以上才 能移动。 (三)有两個妇女曾在耶稣的墓前停留。 27:61 ◎所以这些妇女不会走错坟墓。
十六、看守坟墓( 27:62-66 ) (一)公会的成员去见彼拉多,要求彼拉多派人看守坟墓以防门徒偷尸。 27:62-64 (二)彼拉多准他们,给他们兵丁去看守坟墓。 27:65-66 ●「你们有看守的兵」:应译为「领一队看守的兵去」。 ●「尽你们所能的」:直译是「就你们所知道的」。 ●「封了石头」:应該是用繩索及蜡封的印鉴,把盖住坟墓的圆形大石封 住。
十七、耶稣复活( 28:1-10 ) ○ 可 16:1-8 路 24:1-12 约 20:1-18 (一)周日清晨,抹大拉的马利亚与「那個」马利亚来看坟墓,遇到天使降临 将墓石滚開。 28:1-3 ●「安息日将尽」:原文也可以翻译为「過了安息日」。 ◎这里对天使的描述,与 但 10:6 7:9 中相似。 (二)看守坟墓的人吓坏了。 28:4 (三)天使要妇女不要害怕,因为耶稣已经复活了。并邀她们来看安放耶稣身体 的地方。天使并要妇女通知门徒往加利利去见复活的耶稣。 28:5-7 (四)妇女急忙要去报信给门徒時,途中遇到耶稣。耶稣安慰妇女,要她们不要 害怕,并要她们去告诉门徒往加利利去。 28:8-10 ●「願你们平安」:这是希腊文惯常的见面语,与「你好」意义差不多。 ◎「抱住他的脚」:很明确的表明耶稣是肉身复活,而非只是幻影。
十八、守卫被贿赂说谎( 28:11-15 ) (一)看守的兵去回报情况给祭司长,祭司长们决定贿赂兵丁,并编造谎言以 遮掩事实。 28:11-14 ●「许多银钱」:「足够的钱款」,大概是相当的一笔钱,因为士兵要背 负相当大的风险。 ◎如果兵丁真的睡著了,怎么能够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呢?而且站卫 兵睡觉,在当時是要处以死刑的(因此祭司长要保他们无事),这些人 居然能在整個大墓石被挪移的情况下还睡的不省人事,一看就知道这是 一個无稽的谎言。 (二)兵丁照祭司长们的意见去做,於是在犹太人中就传说耶稣的尸体乃是被 门徒偷走。 28:15
十九、门徒奉差遣( 28:16-20 ) (一)门徒往加利利,在约定的山上就看见了耶稣。门徒就拜耶稣,不過还是 有人心存疑惑。 28:16-17 ●「疑惑」:「犹豫」、「不肯定」。 ●「有人疑惑」:由原文中看起来,感到疑惑的是另外的一些人,亦即十 一個门徒是没有疑惑的。 ◎马太可能在不经意之间表达了这時在场的人不只十一個人,有可能这時 是保罗笔下的「一時显给五百多弟兄看」。 (二)耶稣宣告自己已经领受了所有的权柄,并要门徒去使万民作耶稣的门徒 ,奉父、子、圣灵的名为信徒施洗。 28:18-19 ●「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原文是「使万民作门徒」。 ●「奉」:可能是「凭藉」或「进入」的意思。 ●「父、子、圣灵的名」:「父」、「子」、「圣灵」之前都各有一個冠 词,而「名」是单数。 (三)耶稣要门徒将耶稣所吩咐门徒的教训,教训信徒遵守,耶稣要常与门徒 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