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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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18:1-5  君王排定人在他国度里的位置

1.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他讲到他的降卑,他们想到自己的高升,他们在“当时”这样想。夫子和“门徒”在“当时”,在同一个时候是多么不一样!为大的想法,各人的大小,这些和他们对一个国度的看法是交织在一起的,就算这国度是“天国”也是如此。“门徒进前来”,但他们怎么竟如此大胆,来问他们降卑的主这么一个问题,这如此明显与他的想法和灵格格不入的问题?这表明他们对主的相信,但也显出他们的愚昧。

2.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

他不单单用言语来回答他们,还用一个动作,使他的教导更打动人。他“叫一个小孩子来”。这孩子听他的话就前来,心甘情愿站在耶稣希望他站在的地方,这表明我们的主待人的态度是多么甘甜。他叫这小孩子来的时候,他脸上一定是带着微笑;他让这孩子站在这十二个人当中,作他小小的模特,他的动作必然是带着一种迷人的温柔。让我们来看耶稣和这小孩子,还有十二个门徒围着这两个中心人物聚在一起。全教会也可以这样聚集学习耶稣,还有那孩子般的品格。

3.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在某种意义上使徒是已经回转了,但即使是他们也需要进一步回转。他们需要“回转”,离开自我追求,进到谦卑和满足当中。一个小孩子是没有野心的梦想的,他满足于小小的事情,他信靠,他不追求伟大,他听从命令。人除了从幻想出来的伟大下来,进入心思实在的谦卑,“变成小孩子的样式”,否则就“断不得进天国”。要起来进入恩典的伟大,我们就一定要下来,进入孩子的微小,单纯和信靠。因为这是给使徒的规矩,我们可以肯定,我们用别的没有如此降卑的方法是“进”不了天国的。我们的主用庄严验证的话证实了这个真理,“我实在告诉你们”。

4.“所以,凡自己谦卑象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在天国里”最小的就是“最大的”。最降卑的就是最高升的。为弟兄担任最低微职份的,要在他们眼中为最高。我们需要下功夫让我们自己真正心里谦卑;如果靠着大能的恩典我们成功了,我们就要在爱的学校得到很高的学位。这是一个何等的国度,当中每一个人是通过自愿降卑而高升!

人“自己谦卑”就是有智慧,因为这样,他就不需要被迫谦卑。小孩子不必尝试成为谦卑,而是他本身就如此;真正蒙恩的人也是一样。模仿谦卑,这令人厌恶;实在的谦卑是吸引人的。愿恩典在我们身上动工!

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象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

能赏识谦卑低下的人,这决非小事。奉基督的名“接待”一个象小孩子的信徒,这就是接待基督,喜爱一个低微,信靠的人,这就是以基督为欢喜。如果我们以服事这样的人为欢喜,我们就能肯定我们就是在事奉我们的主了。那“接待一个象这小孩子的”,要像他们一样成长,也是用另外一种方法“接待基督”进入他们自己心里。
太18:6-14 我们的君王再次警告让人跌倒,特别是那些伤害小子的罪

6.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给一个小子祝福,这就是接待救主他自己。让自己去败坏单纯的人,或者搅扰谦卑的人,这肯定就是通向可怕灭亡的路了。

信耶稣的小子是特别在他的引导看顾之下,只有那些丧心病狂的人才会攻击他们,想让他们跌倒。象这样的恶人什么也得不到,就算他轻易取得他所寻求的胜利,他也是相反在给自己预备可怕的报应。“倒不如把大磨石(就像驴子在磨坊里推动的那种)拴在这人的颈项上(那么他,他自己是被扔出去),沉在深海里。”他必然要背负恶名沉下去,沉下去永远不再起来。憎恨谦卑人的人是其中一种最恶劣的人,因为他们无缘无故发出敌意。他们可能希望用压制或欺骗内心单纯的人来高升,但这样的作为迟早要给他们带来必然的灭亡。发出这定罪宣判的是那位低微之人的低微之主,他很快就要成为审判活人死人的主。

7.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这个世界让人担忧,因为它是一个绊倒石。这是每一个世代极大的祸患。让人落入罪中的机会多得可怕,从社会的构成来看,似乎这是必然的。“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人还是人的时候,他的环境要试验他,他的同胞常常也会成为让他犯罪的理由。这样,“这世界有祸了”;但是这有祸的中心就是将人绊倒的罪恶原因,不管这绊倒是什么样子的。那些希望成为最伟大之人的,会变成极大的绊倒人的人,谦卑的人最不可能绊倒别人。所以骄傲之人必然得到的产业就是祸患,因为他是“那绊倒人的” 。

8, 9.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在这里我们的主重复登山宝训中的一段话(5:29, 30)。这样有何不可呢?主要的功课需要经常教导,那些关于痛苦舍己的教训尤其需要。一个人在事奉的末期能传讲起初时候同样的信息,这是好的。在这些日子一些人不断改变;耶稣昨日,近日,永远都是不改变的。

试探和引发他人犯罪,这是如此危险,如果我们发现自己身上有这些事情,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把造成这些的原因除掉。如果要逃离这些试探。这就要使得我们和那些瘸腿,受伤,或者只有一只眼睛的人一样,只要我们能进入永生,这些损失的后果都事小。因着严谨的清教精神错失文化,也要比以牺牲属灵健康为代价,得到时代一切的风雅和成就要强。尽管在我们进入属神生命的开头,我们会看起来因着弃绝我们觉得一定要放弃的习惯或财产而变成失败者,然而我们却是真正得着的人。我们主要关心的应该是“进入永生”;如果这要我们失去满有技巧的手,灵巧的脚,敏锐的视觉,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好了,我们一定要欢喜舍己,使我们能得着永生。仍在罪中,抓住我们一切的长处和能力不放,当我们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这些将会是可怕的损失,地狱的火是所有坚持犯罪之人必然的份。一个瘸腿,没有了肢体,半瞎的圣徒,即使在这个世界上也要比各样机能都全面发展的罪人要强。手,脚,眼睛不一定会让我们跌倒,但如果它们真的让我们跌倒,手术的过程是短,剧烈,决定性的 — “砍下来丢掉”,“把它剜出来丢掉”。那些只得到一半的教育,胆小,头脑简单的信徒,为了逃避假科学的罗网,世俗的狡诈,高位的骄傲,把自己切掉脱离人称之为“长处”的事情,到了最后要证明是比那些为了世人以为人类完全所必需的事情,以灵魂作赌注的人聪明得多。那相信神,这样就因着失去一只眼睛而被人看不起的人,要比那用双重的敏锐让自己怀疑而进了地狱的人更加聪明。“两手两脚”,“两只眼”,如果“被丢在永火里”,这就不是什么优势了。

让读者留心,这里所用的可怕的用语并非中世纪的黑暗梦想创造出来的,而是那爱我们的耶稣的话语。

10, 11.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

内心谦卑的人,尽管罪人看他们是愚昧,我们却不可这样看他们。“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们一定要小心,不可轻看他们,以为他们很可怜,这就和蔑视差不多了。他们在神眼中非常宝贵:他们受到天使的看顾,是的,受到那靠近永恒宝座的天使的看顾。“他们的使者”不是在后面的,而是“在天上常见天父的面”。荣耀最高位的臣子视为心里谦卑的人守望为荣。那些服事贫穷圣徒和小孩子的,神容许他们自由到他面前:那他是怎样看待这些小子们的呢?

不,这还不是全部。耶稣亲自看顾那些最可怜,最有需要的人。是的,他来是为了“拯救失丧的人”。那么我们怎敢骄傲,因为一个小孩子年轻,或者一个人贫穷,或者缺乏聪明而蔑视他们呢?天使和天使的主看顾我们族类中最受人蔑视的人,我们岂不应当也是如此吗?

12. 一个人若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

我们甚至不可苛刻看待迷路的人。他不愿我们轻看小子,也不愿我们忽视那迷失的人。不,迷失的人需要特别的看顾。羊群的主人难道有一刻不是更关心“一只”迷路的羊,胜过那“九十九只”安全的羊吗?那迷路的不比任何其他的羊要好,但因着它的光景,受到极特别的对待。牧羊人不把它看作是要受责备的,更不是要受蔑视的;他主要的思绪就是同情它所处的危险,担心还没有找到它,它就被毁灭了。为了拯救它,他亲自翻山越岭,和他看顾这一只羊相比,是不顾大群。这是不要轻看任何人的很好的理由 — 不仅不轻看那最小的,还不轻看那最会犯错误的。“你们的意思如何?”你们自己曾经迷路,已经被灵魂的牧人监督挽回,“你们的意思如何?”

13. 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

在牧羊人的例子里我们看到,“若是找着了“;但是我们这位大牧人不会失败,不会灰心。他把他的父赐给他的所有的羊都带回来。

“这一只羊”迷失之后被找回来了,比其余的羊给这牧羊人带来更直接而来的喜乐,这正是因为它曾给他带来更多在眼前的忧虑。他最大大思想的是如何救它,他不得不为它做更多的事情,超过为那九十九只羊所做的事,看他为它所付出的价值,“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他不为失去了时间而懊恼,也不会因为要额外劳苦而生气,他的喜乐没有冲淡,是大大满溢的。很显然,那好牧人不因为那小子迷路而蔑视它;因为在把它挽回之后,他给它在他喜乐的思想中安排了一个主要的位置;是的,尽管它只是一只,他却从它身上得到比他羊群中九十九只最好的羊所得到的更大的欢乐。

14.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我们自己可以完成这与灵魂的牧人所作的类比,这太明显了,不需要救主把这重复一次。

在我们看到的这句话里,我们的主进一步确实地说道,我们“在天上的父”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所以,我们不应当蔑视他们当中任何一位,也不能因为他们低微,光景可怜而蔑视他们任何一个。他们自己看自己是卑微,在人当中遭轻看,主的百姓常是如此,经常是被残暴的敌人包围,天父不愿意他们灭亡,他们也不能被毁灭。我们不可对待那些贫穷,不起眼,恩赐小的人,仿佛他们不要挡着我们的道就好了,或者他们没有任何的影响,大可以被忽视不看。在一种意义上,这就是使得他们“失丧”了;因为我们认为他们是分文不值的人,对我们来说就成了仿佛分文不值的人一般。坐在最高天上的寻找那心里谦卑,因为迷路灵里忧伤的人,他极看重他们。我们的天父不让我们轻看那些在他眼中看为宝贵的人。
太18:15-35 君王关于犯罪得罪人的律法

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

即使人得罪我们,我们不但不可藐视他们,还要努力帮助他们。这里就是一个得罪人的例子:我们要努力与那得罪我们的弟兄和好。被得罪的要去找那得罪人的。我们不可让自己生闷气,心里对这罪耿耿于怀;我们也不可去把这件事情公诸于众。我们一定要去找到这得罪人的,把他的错告诉他,仿佛他自己不晓得一样;因为也许他真的不晓得。让这指出过错是发生在“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可能他立刻改正错误,那么我们就是“得了”,不是我们得直,而是得着比这更有价值得多的东西,就是我们的弟兄。我们本来会失去他的:令人高兴的是,直言得着了他,感谢神!

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

如果那弟兄犯罪很严重,他可能会很忧郁,或者不思悔改,他可能会“不听”。不要这样就把他放弃;我们当坚持寻求和好。让同伴来支持你的劝说:“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也许那得罪人的会听其他弟兄说的,尽管他可能对你有偏见;也许他会考虑众人一同所作的劝说,但如果这只是出于一个人,他可能不会这样觉得。带上好的仲裁之人,你就是给了那得罪人的一个更好的机会,去为自己申诉。让我们希望这一次,我们可以得着这位弟兄。但如果不可以,你要让自己得到保障,不给人错误表达你所说的:“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错误引用人的话,这引发争吵;能够纠正有错的传闻,这是非常好的一件事。尽管在争吵中插嘴,这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但从这一节经文我们可以清楚看到,我们应当愿意作那协助解决纷争的“两三个人”。

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象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能够伤害同胞的人,他们常常是非常心硬,以致他们会拒绝最善意的劝说。如果一位弟兄这样行,我们就应该放弃他吗?不,我们应当作最后一次努力:“告诉教会”。信众全体的聚会一定要最后听诉,他们一定要求他回转。他应当得到机会,听整个弟兄相交的教会的判断和建议。如果这最后的尝试失败,他“若是不听教会”,他就必然是不可改变的了,怎样花力气,怎样惩罚处置都不能把这解决。 我们要离开这弟兄,由得他自己:他要被当作是和其余不信的世人一样。这是我们能做到的最严厉的事。他这个人需要归正,就像外面的外邦人一样;但即使对“外邦人和税吏”,我们也当抱着怜悯;因为我们希望他们可以得救,我们对这被逐出教会的弟兄要抱同样的态度。很有可能,这位顽固的朋友会讥笑教会的行动,但有可能他会被这件事情打动,被带领思想得更清楚。无论如何,从被得罪的弟兄第一次私下造访,到不承认一个人属于教会的最后之举,没有一件事情我们是可以带着报仇的态度去行,而是一切都要用爱心行出,目的是让这位弟兄改正。不愿和好的犯罪之人,因着抵挡充满爱心,让他顺服教会那伟大的头的尝试,而招致大大的定罪。

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

我们的主为教会揭幕,把它的钥匙交给代表弟兄团契的彼得;现在他明确承认这些钥匙是在全教会手里。“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那些捆绑的都是门徒,或者被叫来在两个弟兄之间作和好工作的全体教会。每一个教会都有它自己大门的钥匙。当地上的教会正确转动这些钥匙,此举就得到天上的批准:他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如果靠着神的恩典,犯错的弟兄悔改,脱离了教会的指责,天上的主要按照他的话认可此举 — “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我们要有限制地来理解这些,就是行事的确实是基督的教会,教会奉他的名行事,正确实施他的律法。真正的基督教会,它的捆绑和释放是极其严肃的。作为教会行事,这决非小事,从它里面被赶出去,或者得到恢复进入它的团契,这决非小事。我们的主用他权威的前言作为开始,清楚表明了这一点 — “我实在告诉你们”。

19.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

就这样,救主亲自印证了忠心之人的聚集,即使是最小的也是如此,他不仅印证他们实施纪律的举动,还印证了他们的代求。请注意耶稣是多么温柔地讲那跟从他的人:“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你们是贫穷的,如果“你们中间有两个人”祷告,“在地上”同心合意,“我在天上的父”就要听你们的恳求。祷告应当事先思想好,参加祷告的人,求什么也应当“同心合意地求”,这样他们聚集,有清楚的目的,求神告诉他们能知道的祝福,同心合意把他们的心愿和他们的信心集中在那选择的目标上。两个相信的人,在神圣的愿望和庄严的祷告中联合在一起,就要得到神极大的能力。我们不可藐视这如此之小聚集的宣告,我们应当看重它,因为父就是这样做的。

请注意一同祷告的威力。在教会里有两个祷告的人,就没有借口放弃祷告聚会;因为两个人能让神垂听。当然,我们需要比冰冷的同意,同意说某些事是我们希望得到有更多的预备,我们一定要反复恳求,要有信心。

2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耶稣的同在是教会定睛的中心,它聚集的保证,它行事的能力。教会不管多么小,都是“奉我的名聚会”。耶稣首先来到中间:“我在他们中间”。我们因着基督徒弟兄团契的神圣冲动渴望聚集在一起,我们的聚会是“奉他的名”,所以他在这里,不仅是靠近带领的,或者靠近牧师,还是“在中间”,所以是靠近每一位敬拜的人。我们聚会来荣耀他,聆听他的道,彼此挑旺遵行他的旨意;他在当中帮助我们。不管人数是多么少,这都是法定的人数;按照基督的律法所行的,是带着他的权威而行的。所以这样的人联合的祷告是有极大的能力:这是耶稣在他的圣徒里面恳求。这要防止基督徒得罪对方,觉得被对方得罪;因为如果耶稣在我们当中,我们就不可用纷争破坏我们的和平。

21.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

彼得的问题来得正是时候,让我们的主继续阐述把得罪人的事情除去这个问题。彼得想当然认为他会“饶恕”,他只是希望知道他的这种饶恕能去到什么样的地步。无疑他认为,当他说“七次”的时候,他已经是极其宽容了。也许他觉得他需要极大的恩典来忍耐他的兄弟对他的得罪。确实彼得饶恕得不够,但我们饶恕得够吗?一些认信的人对小小的得罪岂不是耿耿于怀吗?我们很多人有没有足够的恩惠去饶恕七次呢?

22. 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我们的主定意要教导我们总是饶恕,没有尽头。他没有定下限制。“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不要按这命令限制我们的怜悯。我们可以看我们主在这节经文说的是七十七次,或者七十个七次,就是四百九十次:当这里是指无数次的时候,我们不可非常限定次数。花时间计算别人对我们的得罪,或者计算我们不看这些得罪的次数,这些都是太算计了。

23. “天国好象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帐。”

“天国”的事情再次被提起,我们不可忘记这是马太福音的关键,在所有的国中一定要有一位王,一个审判团,一段审判那些在统治之下的人的时间。服事君王的仆人一定要知道,他们要特别交帐,讲明他们是怎样使用他们主人的东西。我们的主是“一个王,要和他仆人算帐”。就算他不叫别人交帐,他也肯定会叫他自己的仆人来算帐的。

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千万银子的来。”

“一千万银子”,这是一个仆人欠他的君王极大的数目。有人计算这相当于我们的两百万英镑。这是无法偿还的债务,压倒一切,几乎无法算清。“才算的时候”这笔债就冒出来了;这是很惹人注意的事,数目太大不能掩盖。欠债的人被带到他的主人面前,但是他的巨额欠债是他最大的捆绑,“一千万银子”!然而这个数目和我们对神当尽义务的担子相比又算得上什么呢?哦,我的心啊,当你回答这个问题,“你欠了多少债”的时候,你要谦卑自己。

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

这欠债的人身无分文:“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债主抓住这个人:他的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但所有这些加起来,要用来“偿还”,和那巨额的债务相比就根本算不得什么。把这人和他的家人卖掉,这是按照东方法律的做法;这里所描写的慷慨的主人丝毫不犹豫就这样做了,欠债的人他自己也没有质疑这样做是否公义。我们的主没有为故事里主人的作为辩护:他只是用这个风俗来作为他这个比喻场景的一部分。我们应当感恩,基督教的精神已经彻底废除了那一条让没有犯罪的儿女为他们的父亲欠债不还受苦,失去自由的法律。这个仆人没有一点东西是属于他自己的,甚至连他自己也被卖掉,不属于他,他确实是落在可悲的光景里。“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然而按照王的命令他要偿还,他确实是苦啊。

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

他不能偿还,但是他能在他的主人面前让自己谦卑下来。他“俯伏拜他”。他欠了债,恳求主人给他时间。“宽容我。”而且他答应要还他所欠的:“将来我都要还清。”这答应的话,其分量连说这话的那口气都不如。一个能欠下如此巨额债务的人,却轻看偿还,幻想没有到期的支票就象金子一样实在,这样的情形非常普遍。他们幻想时间就是金钱,答应就是偿还。很多贫穷的罪人在决心上是非常富有。这个欠债的仆人认为他只需要“宽容”,但实际上他需要赦免!他看不到这点,这真是奇怪,因为这债务如此庞大,他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偿还,而是彻底破产:然而人在耶和华神面前看不到他们真实的光景,甚至他们看到在许多事上他们都有亏欠时也是如此,这却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

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

谦卑的祈求打动了主人;因为“那仆人的主人”是如此的一位君王,全宇宙都不能与他的怜悯和恩典匹敌。这欠债的人得到比他斗胆敢问更多的东西,因为主人施恩的程度不是按照人对需要的自我感觉,也不是按照他自己的祈求,而是按照他主人的“慈心”。这伟大的债主被感动,他全人因怜悯而感动。身无分文的欠债人被松了绑,他的债被赦免了:他的主人“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我们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这确实是慈爱!对这欠债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是比这更大,更全然如此白白赐下,如此伟大,如此完全,以致应该在他身上生出大大的果效,引领他按自己的程度去效法这伟大榜样的了。如此爱火都不能软化的心,就真是刚硬了。

28.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两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把所欠的还我!’”

“那仆人”,还是同一个人,但他的作为是多么不一样!刚刚他还是谦卑恳求,但现在他是盛气凌人的暴君。他“出来”,离开他恩主的面,没有留下来表达他的感激。他“遇见他的一个同伴”,不是他下面的人,而是一个与他平等的人,与他一同服事的同伴。这人“欠他十两银子”:和已经被免除的巨额债务相比这根本算不得什么。我们期望他会立刻把这小小的数目一笔勾销,但不是:他“揪着他”,狂暴地抓住他,怕他会跑掉。他“掐住他的喉咙”,用蛮横的要求欺负他。他对欠他债的人毫无耐心,如果他不还债,他就不让他呼吸。所欠的债很少很少,但是他极其凶猛逼他还债。我们很容易就会带着不放过人的严酷,催迫我们同胞还小小的债务。那催人还债的,连一个钟头的忍耐都没有,而是用严厉的要求,掐住他同伴的喉咙,“你把所欠的还我!”他有什么权利令他主人的仆人窒息?他在伤害一位属于他自己的王的人。我们的同伴是我们主的仆人,不是我们喜欢就欺负压迫的仆人。

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央求他,说:‘宽容我吧,将来我必还清。’”

这个残暴的人听到那人向他自己发出他自己曾作过的祈求,这应该令他震惊。这和他曾经说过的话是一模一样,这恳求他的,他的姿势和他曾在他主人面前的姿势一模一样:“他的同伴就俯伏”。那可怜的答应的话,“将来我必还清”,也重复响彻在他耳边,更有可能会得到实现。肯定他是会象他的主人答应他的那样,作出同样的回答!他并非如此:他是奴颜媚骨,带着邪恶的灵;他的主人是一位君王,行事尊贵。

30. “他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

不是他不能,而是“他不肯”。他没有订出时间,没有提出建议,没有答应施加怜悯。他用他自己那慷慨君王的律法来践踏他可怜的同伴。他亲自参与对欠他债的人的拘捕:他“去把他下在监里”。他要让他被判刑,下到欠债之人的监牢,除非偿还,否则没有出来的指望。那也是他主人自己的监牢,他使用他那慷慨君王的监牢来满足他自己的恶念。他声言,除非他的同伴“还了所欠的债”,否则就要死在那里。这行为多么卑鄙!既卑鄙又常见!

31. “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

如果他看不到他行为的恶毒,其他的人是看得到。“众同伴看见他所作的事”:他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物,他所做的肯定是被人看见。他得到极大的赦免,对他也有极大的期望。他的同伴为那陷入牢狱的欠债之人“甚忧愁”,为他们的同伴竟会如此让自己降格,行事和他从他的主人那里所得的待遇如此相反而甚忧愁。他们把这件事报告给主人,这是对的;因为这如此愚蠢的冒犯应当被揭露,应当被纠正。他们不是行私刑,而是“去把这事都告诉了主人”。他们这样做非常聪明。如果我们在类似的情形里,请让我们也用这样的办法,而不是沉迷在愚昧的谣言和愤怒的谴责当中。

32, 33.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奴才!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象我怜恤你吗?’”

这个恶人不是未经听审就被定罪:他的主人只是“叫了他来”以后才审判他。他的主,他的王把事情在他面前摆得清清楚楚,让他自己来看这个问题。他提醒他那一件他似乎忘记的事:至少,他做事,仿佛那件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他的主人用火烧一般的愤怒对他说话:“你这恶奴才”。是他心里极端的恶毒,使得他沉迷在如此不配的举动之中。“我把你所欠的都免了”,这是何等的“所欠”! 这所欠的是何等白白就被勾销!“我免了你”。所给的原因是,“你央求我”。不是因为你配得如此的宽恕,或者你能偿还。从这大大的慷慨所引发出来的是清楚,无可辩驳的。这节经文最后的话是最强调的:“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吗?”因为我们的主已经赦免了我们的重罪,我们应当何等愿意去赦免那使我们受苦的小小得罪呢!我们同伴对我们的得罪是无法和我们对我们主的得罪相比的。“象我怜恤你,”这句话给了我们何等一个怜悯的榜样!这犯罪的人没有辩护,他能说什么呢?他甚至不能再另外求一次怜悯,他已经拒绝怜悯,现在怜悯拒绝了他。

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

“主人就大怒”:他如此怜悯,必然就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所以他能发怒。按他的本性,他对下在监里的可怜的欠债之人满有怜悯,这就让他对那囚禁他的恶人十分生气。放弃这不赦免人的仆人,让他落入可怕的惩罚,这是义怒:“把他交给掌刑的”,那些本职是行公义的人。他的惩罚将是无穷无尽,因为这要等到“他还清了所欠的债”;这欠债的人是永远不能偿还一千万银子的。对恶毒的人来说,事情一定要原本的要求行。他们把自己放在怜悯去不到的地方。爱本身的伟大必然会对坚持去报复所受小小冤屈的恶毒生出极大的愤怒。神的主权从来不是不公义的:他只是把宇宙的律法必然定为有罪的人交给那些掌刑的。

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这是极大的道德功课。我们本身亏欠,却拒绝宽恕,就要召来更大的怒气。如果我们拒绝赦免别人,我们就不能逃脱定罪。如果我们只是在口头上宽恕,而不是“从心里”,我们还是落在同样的定罪中。继续向我们的弟兄生气,这要使天堂的大门在我们自己面前对我们自己关上。如果我们“不从心里饶恕弟兄”,主耶稣的“天父”要对我们发义怒,要把我们交给掌刑的。

主,给我一个温柔,赦免人的灵!愿我的心快快饶恕得罪,就象它快快跳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