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 “上了山”。第五至七章是信徒所熟悉和喜愛的登山寶訓。這是馬太福音裏基督五篇長篇講話之一,其余四篇是:九35;一○42;一三1~52;一七24~一八35;二三1~二五46。登山寶訓所介紹的不是救恩之路,而是在神家裏的人過公義生活的應有態度,是以新道對照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舊路”。對於基督時代的猶太人來說,這篇信息詳細解釋何謂“悔改”(三2;四17),也詳細說明律法的精神(五17,21,22,27,28)。對我們各人來說,這裏詳盡地揭示神的公義,其中的原則今天也可應用在神的兒女身上。
五3~12 八福(“有福”的意思是“快樂”)描述一個基督門徒的內在素質,並應許他將來必得祝福。這些特質與法利賽人的特征有顯著的區別;法利賽人態度驕橫,以為自己已經達到公義的標準。
五13 “鹽”能防腐,使人口渴,也有潔淨作用。
五1 8 “ 一點一畫” 。最細小的希伯來字母(一點)是y o d h,這字母看來象一個撇號(’)。“一畫”是某幾個希伯來文字母上一種細小的延長或突出部分,用意是把這些字母與類似的字母區別出來(象區別英文字母R和P)。耶穌要指出的重點是,舊約裏每一個字的每個字母都是重要的,並且每一句話都必應驗。
五20 “你們的義”。這用詞可理解為“你的宗教行為”。法利賽人的義是外在的;但義應當是內心的。
五2 2 “拉加” 。意思大概是“ 愚笨無知”。“地獄的火”。譯作“地獄”的希臘文是Geenna,或Gehenna,是位於欣嫩子谷的一個地方;敬奉假神的人曾在那裏獻人為祭(比較耶七31),而那裏不斷有垃圾焚燒,也正好用來說明火湖的情況(可九44;雅三6;啟二○14)。
五26 “一文錢”。可說是:“最後一分錢”。
五28 一個人心裏的肉慾導致犯罪的行為。
五29,30 這是一個強硬的措辭,用來強調所比較的東西;即罪是極之危險的,因為它會導致永恆的判罪。因此,我們寧願暫時失去手或眼,也不要永遠失去生命。
五32 “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有關耶穌對離婚的教導,參看第十九章3至9節;馬可福音十章2至12節和路加福音十六章18節(比較林前七10,11)。若不是為了淫亂的緣故,離婚是不容許的,而淫亂的意思可能指(1)犯姦淫;(2)訂婚期間對對方不忠(參看一19);或(3)近親通婚(利一八;徒一五29)。
五33~37 “不可背誓”,或不可發假誓。奉耶和華的名所起的誓是有約束力的,而起假誓更是律法強烈譴責的(出二○7;利一九12;申一九16~19)。每個誓言都包含一個證明或允諾,並要求無所不知的神懲罰任何的虛假,以致該誓言具有約束力。因此,我們看見一些人“指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撒上一四39)。強調誓言的神聖,使人感到平凡的語句不一定是真實或有約束力的。然而,耶穌卻教導我們(37節),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千萬不要說模棱兩可的話。
五38 參看出埃及記二十一章24節。報復法(lex talionis)確實能結束爭執,但基督指出另一個有相同效果的方法(39~42節)。參看利未記
二十四章20節的腳註。
五43 “當愛你的鄰舍”。參看利未記十九章16至18節。
五44 一個新的教訓,在舊約沒有出現過。
五48 “完全”。不是沒有罪,而是成熟而全然有神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