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四福音的介紹
新約聖經的第一部分內容為四本福音書,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
我們堅信四福音都是在聖靈的光照、感動和啟示下,才能將主耶穌基督的一生言行事蹟更完美地記述下來。如基督親口所應許的:『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祂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說,祂要將受於我的告訴你們。』(約16:13-15)。
關於四福音所記述的耶穌的事蹟,有些在次序和細節方面或會有少許不同,也許有人會產生疑問。因此我們對此必須有正確的理解。關於四福音的神聖奇妙特點,可分幾點在此略為提述一下:
四福音的神聖奇妙特點
一,上帝為甚麼要揀選四位作者,寫四本福音書為主耶穌作見證呢?使徒保羅曾指示提摩太說:『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提前5:19)。主耶穌也曾指示教會,處理弟兄間的糾紛,『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太18:16)。在摩西的律法中也有類似的規定。(申19:15)。說明處理一件重要、嚴肅的事情,至少要有兩、三個人的見證。而如今上帝的兒子,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的降生為人,進行救贖人類的大工,實是關係到歷世歷代每一個人的永遠生死存亡的大事,因此上帝特別興起四位見證人,來寫四本福音書,以為主耶穌作更有力的見證。
再者,上帝的靈也感動、引導四位作者,針對四種對象,突出四個主題,分從四個方面,為主耶穌一生言行事蹟作了最完美的見証,足可滿足世上各等人的心靈和實際需要;猶如天上上帝寶座前四個活物的不同形像,彰顯了基督四方面的特性和美德一樣。這四個臉面不同的活物(啟4:6-8),看來很可能就是先知以賽亞在異象中看到的侍立在上帝寶座旁的撒拉弗(賽6章)。第一個活物臉面像獅子,第二個像牛犢,第三個像人,第四個像飛鷹。這四種臉面不但出現於地上,而也出現於天上,看來他們也象徵了上帝所喜悅的四方面特徵和品格,這四方面的特徵和品德也表現在天父上帝、主耶穌、眾天使以及歷代來眾聖徒的身上。同時這四活物的四種臉面也正好象徵了四福音的四方面主題。
例如一般都公認,馬太福音是特別寫給猶太人的,突出耶穌是猶太人千百年來久已仰望等候的預言中受膏的君王基督,即臉面像獅子的活物所預表的。本福音的主題經文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耶穌(救主之意)基督(受膏的君王之意)的家譜。』『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那裏,我們在東方看見祂的星,特來拜祂。』『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1:1,21. 2:2.4:17)。
馬可福音是特別寫給羅馬人,尤其是廣大的羅馬奴隸和勞苦大眾的,突出耶穌是僕人,不但是上帝的僕人,眾人的僕人,而且也是奴隸的僕人,即臉面像牛犢的活物所預表的。本福音的主題經文是:『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5)。
路加福音是特別寫給有文化教養的希臘人的,突出耶穌的人性,顯明祂是希臘人所推崇的完美無瑕、聖潔無罪的義人,即臉面像人的活物所預表的。祂也是上帝當初在伊甸園中所應許賜給人類始祖的『女人的後裔』,全人類的『救主』。本福音的主題經文是:『我報給你們大喜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主耶穌為我們世人的罪被釘復活後,指示門徒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裏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路2:10-11.24:46-47)。
約翰福音是特別寫給普世教會信徒的,突出耶穌的神性,顯明祂是上帝的兒子,祂與父『原為一』(約10:30)。即瞼面像鷹的活物所預表的(參出19:4)。 因此約翰福音一開始就宣示基督
的神性根源:『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道成了內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3,14)本書的另一主題經文是:『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
二,四福音不是嚴格按次序來記述耶穌生平事蹟的,雖然大體上來說是按次序的。因四福音在記述耶穌生平事蹟時,在取材和次序方面都是為要更好突出上述四方面的主題,但最終的目標也都是為要引人信從接受主耶穌的救恩。
如馬太福音一開始就記述了耶穌義父約瑟的家譜,為要証明耶穌是上帝所應許的亞伯拉罕的後裔,大衛的子孫,彌賽亞王(基督)。馬可福音不提耶穌的家譜和童年,一開始就記述祂的受洗和聖工服務,為要突出祂僕人的身份。因奴僕是沒有人注意他家譜的。路加福音卻記述耶穌母親的家譜,並一直向上追述到亞當,為要証明祂是上帝當初在伊甸園中向我們始祖所應許的『女人的後裔』『人類的救主』,並特別突出祂完美的人性。約翰福音一開始就介紹祂的神性根源,証明祂就是上帝,也是『道成了肉身』的上帝獨生子。
三,前三福音在記述馬大的妹妹馬利亞用香膏膏耶穌的事蹟上,也都有意不按時間順序,減略部分情節,不提她的名字,為了不讓公眾知道馬利亞信主前的犯罪私隱,因她當時還在世上。例如路加記述耶穌在西門家吃飯時,一個有罪的已蒙恩悔改的女人眼淚濕了主的腳,用頭髮去擦乾,用嘴親主的腳,又用香膏抹主的腳。西門心中論斷她,是個罪人,因知道她過去被勾引犯罪墮落的事實,主設比喻教訓西門。(路7:36-50)。馬太和馬可則大約記述逾越節以前,耶穌在伯大尼原先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裏吃飯時,有一個女人用極貴重的香膏澆在耶穌頭上。當有的門徒責難她浪費錢財時,主卻稱讚她,將來在普天下傳福音時都要述說這事,以作紀念。至於對接下去所發生的情節,即路加所記述的西門心中對耶穌的質疑:『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祂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以及耶穌怎樣講了一個比喻回答西門,馬太和馬可卻一字不提。(可14:3-9.太26:6-13)。因此初看起來,這兩次用香膏抹耶穌,好像是兩個不同的女人所作的事,也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再看約翰晚年時的記述(當時馬利亞看來已去世),就可知道她們是同一個人所作的同一件事,而且作這事的就是馬大的妹妹馬利亞。約翰精確記述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應邀在某人家裏坐席,馬大的妹妹馬利亞用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當猶大帶頭指責她浪費時,主卻特別稱讚她(約12:1-8)。
現在大家都公認:約翰所記載的和馬太馬可所記載的,是同一件事。馬太馬可說,那女人(馬利亞)把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但約翰卻有意強調說,馬利亞把香膏抹在主的腳上,並用頭髮去擦,在這一點上卻和路加的記載相同,而且都是發生在西門家裏。顯然這樣的事情和作法在當時也是絕無僅有的,而且這也成了馬利亞的特點標記。在這事發生前,約翰就以此特點來介紹馬大的妹妹馬利亞說:『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祂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他的兄弟。』(約11:2)。
這一個馬利亞實際上也就是四福音中提到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可能她原來是抹大拉人,以後來到伯大尼居住。太可路三福音中有意不說伯大尼的馬利亞,而只說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然也同樣是為了保護她的隱私,不讓當時的人知道她就是伯大尼馬大的妹妹,拉撒路的姐姐馬利亞。正如前三福音記述她用香膏抹主的事蹟時,都有意簡略情節,不提她的名字。直到約翰晚年在福音書中才明確指出,她就是馬大的妹妹拉撒路的姐姐馬利亞。路加福音特意提前在七章中提到一個有罪女人用香膏抹耶穌,緊接著在八章中又提到在跟從耶穌和門徒出外遊行佈道,又以自己財物供給他們的婦女中,『內中有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曾有七個鬼從她身上趕出來。』暗示她原先一度犯罪墮落,被七個鬼所附;暗示她就是前面所提到的用香膏抹主的有罪的女人(路8:1-3)。並有意將馬大和馬利亞接待耶穌的事,放在後面十章中講述,使人看不出她們是同一個馬利亞(路10:38-42)。
馬太馬可福音的記載也有意稱呼她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在預備日一直跟隨耶穌到十字架下,最後離開耶穌的墳墓,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晨天未亮時最先來到墳墓前,並第一個看見復活的耶穌向她顯現。馬可也特別清楚指出:『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她身上曾趕出七個鬼。』(太27:56,61. 28:1.可15:40,47. 16:1,9)。還有特別值得注意的,馬太馬可福音中有意一次不提馬大和她妹妹馬利亞的名字,在提到用香膏抹主的事蹟時,也只是說有一個女人,而不提名字,在末了講到主復活後的顯現而不得不提到她的名字時,也有意稱呼她是抹大拉的馬利亞。路加的用意也是一樣(路24:10)。以致抹大拉的馬利亞首先蒙主顯現的事蹟已出了名。
約翰福音也隨從前三福音採用了抹大拉的馬利亞的稱呼,記述這一段事蹟(約19:25. 20:1-18);但卻在前面明確指出:『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的頭髮去擦,屋裡就滿了膏的香氣。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穌說:「由他吧!他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約12:1-8)。而且根據太可福音中的記載,主耶穌還特別稱讚她說:『他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太26:12-13)。由此可見,像這樣愛主的馬大的妹妹馬利亞,不可能從此在福音書中消聲匿蹟,不可能不出現在主的十架旁,墳墓旁,同去膏葬主的愛主的婦女中。可以肯定那個在空墓旁蒙主顯現的所謂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就是馬大的妹妹馬利亞。
總之,我們相信這用香膏抹主的頭和腳的馬利亞,原來曾一度被引誘犯罪墮落,曾有七個鬼附在她的身上,後來得蒙主耶穌拯救後,深切痛悔,成為一個愛主最深的姐妹。耶穌稱讚她說:『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紀念。』(可14:8-9)。馬利亞一聽到主將要『安葬』,又說要離開他們,雖不完全明白這些話的意思,但總覺得有甚麼異常的事情將要發生。於是在主耶穌末次去耶路撒冷受難之時,緊密跟隨,直到看見主耶穌被釘,埋葬,和復活後的第一次顯現。(參歷代願望62章)。
從馬利亞的人生事蹟上,可以看到上帝藉著基督捨命救贖罪人的無限大愛和大能,也正如使徒保羅所作的見証:『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提前1:15-16)。從馬利亞的身上我們也可明顯看到主的福音的大能拯救罪人的明顯例証,正如經上所說:『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福音能使一個最墮落的人變成最高尚的人,最污穢的人變成最聖潔的人,最自私的人成最慷慨的人,最驕傲的人變成最謙卑的人,最軟弱的人變成最剛強的人,最麻木的人變成最有愛心的人。
四,馬太記載耶穌的生平事蹟時,有時喜歡採用簡括歸併的方法,因他注重教訓的發揮,而不注重事情細節的詳細敘述。其他福音也有類似的寫法,有時對一些不重要的情況,只是大略提述。例如馬太提到耶穌和門徒早晨離開伯大尼,回耶路撒冷城時,看到路旁一棵無花果樹上只有葉子,卻沒有果子,『就對樹說,從今以後你永不結果子。那無花果樹就立刻枯乾了。門徒看見了,便希奇說,無花果樹怎麼立刻枯乾了呢?……』(太21:18-21)。顯然馬太是有意簡化情節,目的是在於發揮屬靈教訓,而不在於詳述次要情節。更詳細的情節是:耶穌咒詛無花果樹後,即前往耶路撒冷,當晚他們回伯大尼住宿後,第二天早晨,他們回城時,門徒發現這棵無花果樹已枯乾了。彼得就說:『拉比,請看,你所咒詛的無花果樹已經枯乾了。……』(可11:12-26)
五,四福音在記述主耶穌的話語和教訓時,都是在聖靈的光照、啟示和感動之下,有的是直接的引錄,有的是簡接的引述,也有的是加以解釋性的引述,能幫助我們從各方面深入體會明白主的寶貴恩言。正如主耶穌早就親口應許門徒說:『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14:26)。『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明白(原文作進入)一切的真理。因為祂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16:13-15)。
六,四福音引用舊約聖經的經文和預言時,有很多是取自當時通用的七十士希臘文舊約聖經譯本。因新約原文是用希臘文寫的;舊約原文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於公元前二、三世紀,由七十位猶太學者譯成希臘文。因此在所引用的希臘文舊約經文中,意思雖然和舊約希伯來文相同,但有時說法可能有微小不同。還有,四福音在引用舊約經文和預言時,有時也會加以解釋性的引用,使我們更明白舊約經文和預言中的奇妙含意。這一切顯然是出於聖靈的啟示,若不是這樣,有時我們就無法明白某些預言。
例如馬太福音記述猶大看到耶穌被釘死罪後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丟在聖殿中,出去吊死了,祭司長等商議後,就用這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馬太得蒙聖靈光照啟示,解釋說:『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說,他們用那三十塊錢,就是被估定之人的價錢,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買了窯戶的一塊田。這是照著主所吩咐我的。』(太27:9-10)。所謂『這就應了先知耶利米的話』,實為先知撒加利亞的話。海萊博士著的『聖經手冊』對此解釋說:『太27:9-10說是「先知耶利米」,若不是由於抄寫的錯誤(因撒迦利亞和耶利米的希伯來文字形很像似),就是因為全部先知預言有時是用耶利米的名字稱呼它(因古代猶太拉比說,當時聖經手抄本先知耶利米書是放在先知書的首卷)。』至於撒加利亞的有關的整段預言,記在十一章四到十三節。這段預言本來沒有人會解釋的,但經馬太福音這樣一解釋,我們就能看明其中奇妙的含意了。這是一段象徵性的隱喻,因太長,不便全文引錄,但只需在此略加解釋幾句,就可明白。撒迦利亞預表基督,他所要牧養的『將宰的羊群』預表猶太人;他牧養羊群的『工價』是『三十塊錢』,預表基督向猶太人傳道三年半所得的『報酬』卻是以『三十塊錢』被出賣,最後『這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窯戶了。』
七,四福音中主耶穌的每一事蹟,每一言行,每一點教訓,都極寶貴而重要。當我們粗看起來,不明白時,也許感到沒有甚麼特別。但當我們存著謙卑悔改祈求的心,在聖靈的光照之下,逐點逐句默想時,我們必要大為警奇,大受感動。我們將會處處感受到主無比的大愛,屬天的智慧,神聖的亮光;處處發現有靈糧,有活水,有珍寶;處處都已印上印,証明上帝是真的。我們也會體會到主的話語極其精煉,正如靈感的詩人所感受的:『你的話極其精煉,所以你的僕人喜愛。』(詩119:140)。另一處又說:『耶和華的話是煉淨的,凡投靠祂的,祂便作他們的盾牌。』(詩18:30.撒下22:31.箴30:5)。若有人問我,在聖經中最喜歡精讀默想,最受感動造就的是甚麼經卷,我會毫不猶豫地回答說:是四福音。
四福音內容的比較
現在接下來,讓我們將四福音的內容作一比較:
馬太共寫28章,馬可16章,路加24章,約翰21章。但以篇幅長短而論,路加最長,馬太次之,約翰更次之,馬可最短。
關於『耶穌道成肉身』以前的事,只有約翰福音有記載(約1:1-3)。關於耶穌降生和童年的事,只有馬太和路加有記載(太1-2章,路1-2章)。關於耶穌受浸和得勝試探的事,除了約翰外,其他三福音都有記載。(太3:1-4,11.可1:1-13.路3:1-4:13)。關於耶穌早期工作(來回於耶路撒冷、猶太和加利利之間,共約一年半時間),只有約翰有記載(約1:19-5:47)。關於耶穌中期工作(主要在加利利,共約一年零八個月時間),馬太、馬可、路加依次都有詳細記載,約翰只有補記了少數幾件事情和教訓(太4:12-18:35.可1:14-9:50.路4:14-9:50.約6:1-10:39)。關於耶穌晚期工作(主要是末次離開加利利後,前往約但河外之比利亞暫住,以及前往耶路撒冷,途經猶太各地所作的工作,共約四個月時間),路加記載最詳細,其他三個福音只有少許記載。(路9:51-19:28. 太19-20 章. 可10章. 約10:40-12:11)。關於耶穌最後在耶路撒冷臨難一週以及復活後的工作,四福音都有很詳細的記載(太21-28章.可11-16章.路19:29-24:53.約12:12-21:25)。
據有人統計:『最後一星期的事,就篇幅而論,佔去馬太福音的三分之一,馬可福音的三分之一,路加福音的四分之一,和約翰福音的二分之一。約翰用了七章,即他所寫的福音的三分之一,來寫受難日,從頭一天日落到第二天日落為止。』(聖經手冊510頁)。
基督聖蹟的分期和經文
(一)『道成肉身』前之時期。經文:約1:1-3.
(二)自基督降生到基督受浸與得勝試探之時期──降生後的預備時期:共約30年,即自主前4年降生(路3:1-3.23.太2:19-20
參附詮一),到主後27年秋受浸(路3:1-3,23.但9:25.參附詮二)。經文:太1:1-4:11.可1:1-13. 路2:1-3:23. 另參路1章
一.關於基督降生和童年與青少年情況:太1-2章.路1-2章.
二.關於耶穌受浸與得勝試探:太3:1-4:11.可1:1-13.路3:1-4:13.
(三)自約但河邊初召五門徒,到潔淨聖殿後又一次赴耶路撒冷醫治三十八年的癱子之時期──早期工作時期:來回於耶路撒冷、猶太和加利利之間共約一年半,即自主後27年秋冬到主後29年3 月的普珥節(約2:13,23.4:35.5:1.參附詮三)。經文:約1:19-5章末.
(四)自施洗約翰下監後主來到加利利工作,到主末次離開加利利前之時期──中期工作時期:主要在加利利,共約一年零八個月。即自主後29年4月逾節後,到主後30年年終前後。(主後30年11,12月修殿節後,大約主即回到加利利。參約10:22,39。短住了一段時間,約於當年年終前後,主即最後離開加利利。參:太19:1-2. 可10:1.約10:40-42)。
經文:太4:12-18章末.可1:14-9章末.路4:14-9:50.約6:1-10:39
一.加利利工作的順利時期(時間共約一年,即自主後29年4月的逾越節後,到主後30年4月的逾越節前,參約6:4)。經文:太4:12-14章末.可1:14-6章末.路4:14-9:17.約6章.
二.加利利工作的隱退時期(時間共約八個月,即自主後30年4 月的逾越節到主後30年年終前後)。
經文:太15-18章.可7-9章.路9:18-50.約7:1-10:39.
(五)自末次離開加利利時,到末次騎驢榮進耶路撒冷之前的時期──晚期工作時期:主要是前往猶太境界約但河外的比利亞境內暫住,以及前往耶路撒冷途經猶太、撒瑪利亞等各地時所作的工作。共約四個月的時間,即自主後30年年終前後,到主後31年4 月逾越節的前六日。(約12:1)。經文:太19-20章.可10章.路9:51-19:28.約10:40-12:11
(六)最後在耶路撒冷的一週:自主後31年4月逾越節的前五日(安息一),主騎驢榮進耶路撒冷(約12:1,12)到節後的第二日(安息一)清晨主復活之前。經文:太21-27章.可11-15章.路19:2-23章末.約12:12-19章末.
(七)復活、顯現和升天(共四十天之久,徒1:3)。
經文:太28章.可16章.路24章.約20-21章.
附詮一:基督降生於主前四年的原因
關於基督降生年代的計算,主要根據以下二處經文的記載:路加福音三章23節提到耶穌開始受浸傳道時,『年紀約有三十歲。』而在前面三章1節中又指出,那時正是『該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丟彼拉多作猶太巡撫,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亞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呂撒聶作亞比利尼分封的王。』另外馬太福音二章19-22節又提到:『希律(指第一個大希律王)死了以後,有主的使者在埃及向約瑟夢中顯現說,起來,帶著小孩子和他母親往以色列地去,因為要害小孩子性命的人已經死了。約瑟就起來,把小孩子和他母親帶到以色列地去,只因聽見亞基老接著他父親希律作了猶太王..』
公元第六世紀時有人根據這兩段經文,計算出耶穌降生的年代,並以此定為公元年,以紀念主耶穌的降生。很久以後,人們發現他計算耶穌降生的年代算錯了四年,這樣就使得耶穌的降生提前到公元前四年了。
正如聖經手冊上對此所作的說明:『基督降生於「主前」四年的原因:當基督降生的時候,羅馬帝國的年曆是照著羅馬建城的年數而算的。當基督教在羅馬所統治的世界中成為普遍的宗教之時,羅馬皇帝猶士丁尼(Emperor Justiniar),命一個修道士(按:係羅馬修道院院長)埃士丟杜尼修(Divnysius Exiguus),在公元526年,照著基督降生時候起算,另造一種年曆來代替羅馬的年曆。這基督教年曆使用很久之後,才發現杜尼修在計算上有一點錯,就是他誤把基督的降生放在羅馬建城後753 年(753AUC),其實應當是在羅馬建城後749 年,或更早一、兩年。所以我們說基督生於公元前四年,其原因祗不過是造基督教年曆的人用它替換羅馬年曆之時,錯了四、五年的緣故。』(聖經手冊615頁)。
『耶穌降生確實日期,實不易斷定,惟多數人均贊同羅馬建都後749年的冬季之說,或主前四年之春季。』(基督傳記第7頁)。
附詮二:基督受洗被膏的年代
關於基督受洗被膏、開始傳道年代的計算,可以根據路加福音3:1-3和但以理9:25等經文計算出來。『基督傳記』22頁上說:
『眾人都承認路加計算提庇留登基的年代,(參路3:1-3)是從他與他父皇一同攝政時算起,就是主後12年,適為他父親奧古士督崩駕之前2年。所以提庇留第15年,自然是主後27年。我們料想約翰開始工作,即是在那年春天。安德烈對於路加福音中論及亞比利尼的歷史上的難題有云:「若是詳細查考,對於呂撒聶之論調,雖當代一切同時的著作家都未能證實。但那些傳福音人的記載,他們當時政治狀態的真確程度,亦足使我們依據。」』(基督傳記22頁)。至於耶穌受浸與受聖靈所膏的時間,根據路3:1-23的記載,可以肯定是在主後27年秋季,正奇妙地應驗了但9:25的預言。
附詮三:基督傳道工作三年半的計算關鍵
約5:1 節提到的時間是『到了猶太人的一個節期』,卻並未指明這是甚麼節期;但這個節期的正確指定,對於基督在世工作時期的長短,以及基督工作的分期方面,有著很大的影響。因此值得化點時間對此問題詳細研討一下:
有許多人認為這個未指明的節期很可能是猶太人的逾越節,如果是這樣,那麼根據約翰福音提到的幾次逾越節,就可斷定耶穌在世上的傳道工作時期約為三年半。這幾次逾越節是:一,主後28年4 月的逾越節,即主初次上耶路撒冷潔淨聖殿時,(約2:13)。二,主後29年4月的逾越節,即此次未指明的節期,當時主又上耶路撒冷去醫治了一個三十八年的癱子(約5:1)。三,主後30年4月的逾越節,即主剛剛施行五餅二魚神蹟之時(約6:4)。四,主後31年4月的逾越節,即主被拿被釘之日(約13:1.路22:15)。因為基督是在主後27年秋受浸的(路3:1,23.但9:25),故到主後31年春逾越節被釘時,其工作時期正好為三年半。
但也有人認為此處未指明的節期,不是主後29年4月的逾越節,而可能為主後28年10月的住棚節或是12月的修殿節等等,並認為約6:4節施行五餅二魚時的逾越節可能是指主後29年4月的逾越節,這樣一來就使主在世的工作時期減為二年半。
那麼,約5:1的節期,究竟是指甚麼節期呢?猶太人每年的節期,主要有五個:即一,猶太曆一月(名亞筆月或尼散月),相當於陽曆四月的逾越節。二,猶太曆三月(名西彎月),相當於陽曆六月的五旬節。三,猶太曆七月(名以他念月),相當於陽曆九、十月的住糊節。四,猶太曆九月(名基斯流月),相當於陽曆十一、十二月的修殿節。五,猶太曆十二月(名亞達月),相當於陽曆三月的普珥節。(參:聖經手冊163頁)。其中逾越節(因和除酵節相連,有時也稱除酵節),五旬節(又名七七節)與住棚節,是以色列人每年要上耶路撒冷去朝見上帝的三大宗教節期(申16:1-17)。其中修殿節和普珥節,則是後來以色列人自己設立的。修殿節是猶太人瑪喀比統治時代所設立的。這節的起源是始自主前164年安提阿庫.以比反思褻瀆聖殿後,猶太人瑪喀比乃修理打掃設立了這個日子以作紀念。』(基督傳記79-80頁)。普珥節乃是更早以前於以斯帖和末底改時代所設立的。為了紀念亞達月13日,以至於14日,猶太人聚集為保護自己的生命而擊殺了那些原來計劃要於13日殺滅猶太人的所有敵人,於是末底改、以斯帖囑咐猶太人要世世代代『每年守亞達月14、15兩日,以這月的兩日為猶太人脫離仇敵得平安,轉憂為喜,轉悲為樂的吉日。在這兩日設筵歡樂,彼此餽送禮物,賙濟窮人,..禁食呼求』,並稱這兩日為普珥日。』(斯9章)。
看來,約5:1中的節期,不大可能是逾越節。因逾越節是個大節,如是逾越節,約翰必會寫明的,正如其他三次逾越節一樣(約2:13. 6:4. 13:1)。再者,此處的節期也更不可能是主後28年5、6月的五旬節,或9、10月的住棚節,或11、12月的修殿節。因基督於主後28年4月的逾越節到耶路撒冷潔淨聖殿後,又在猶太地居住施洗了一段時間(約2:13-3章末),及至離開猶太,返回加利利而路經撒瑪利亞和一婦人在雅各井旁講道時(約4:1-42),已是當年的12月了。(因約4:35提到當時離收割的時還有四個月,收割麥子的時候是在每年四月,參:珥2:23,24.雅5:7.故收割前四個月也就是在當年的12月了)。及至回到加利利,主耶穌又到迦拿醫治了大臣的兒子,並又工作了一段時間(約4:43-54)。此後又到了這個未指明的節期,主耶穌才又上耶路撒冷去(約5:1)。可見,這個未指明的節期,必不可能是主後28年的節期,而必是屬於主後29年的節期了。此外,還有一個理由,如果這個節期是上述的住棚節或修殿節的話,那麼約翰根據他的慣例也是會具體寫明的,正如約7:2中的住棚節和約10:22中的修殿節,約翰都是清楚寫明的。
因此看來,這個未指明的節期,極可能是指主後29年3月的普珥節,因從時間方面來說,正好相合,而且約翰所以不寫明是普珥節也顯然是可以理解的,因當時已是第一世紀末,耶路撒冷城早已於主後70年被羅馬帝國軍隊所毀,猶太人除被殺、被擄外,也都早已分散於各處。又當時接受約翰福音的主要是廣大外邦教會的信徒,他們對猶太人的普珥節是不熟悉的。如果約翰寫明是普珥節勢必會引起人的詢問,或需加以解釋,而過去普珥節為紀念猶太人聚集保護自己的生命,而擊殺了那些猶太人的仇敵的節日的意義,也早已隨著耶路撒冷的被毀,猶太國的被滅,以及猶太人的被殺、被擄和分散而消失了,因此約翰此時也不願在外邦教會面前,再去提起它。
再者,此次3 月的普珥節時,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約5:1 )自然也是為了接下去過4月的逾越節。至於約6:4 節所提到的逾越節,即施行五餅二魚神蹟之時,肯定是另一年的逾越節,即主後30年4 月的逾越節,因在這二次逾越節之間,實包含了主耶穌在加利利所作的很長一段時間工作(太4:12-14 章末,可1:14-6章末,路4:14-9:17)。因此對約5:1未指明的節期所作這樣的解釋──指主後29年3 月的普珥節,更可有力證明:主耶穌在世工作的時期不可能是二年半,而實是三年半。精確地應驗了舊約聖經的預言(但9:26,27)。參附詮四之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