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主那稣复活后,在四十天之内,曾有多少次向人显现?(徒一章3节)】
一个研究圣经的人,应该凭记意数得出主那稣复活后向人显现过多少次,下面所列出的可作参考:
一、首先显现给抹大拉的马利亚看(可十六章1一ll节;约二十章11一18节)。
二、随后显现给众妇女看(太二十八章8一10节)。
三、同日也显现给彼得看(路二十四章33一34节;参林前十五章5节)。
四、黄昏时向以马忏斯的两门徒显现(路二十四章13一35;可十六章12一12节)。
五、晚上向楼上的十使徒显现,当时多马不在内(约二十章19一25节)。
六、八天之后,再向十一使徒显现,似乎特别是为多马而显现(约二十章24一29节;路二十四章36一43节)。
七、在加利利海边向七门徒显现(约二十一章1一22节)。
八、在加利利某山(传说为他泊山),向十一使徒显现(太二十八章16一20节;可十六章14一18节。马可福音这段经文亦用于第六条)。
九、升天时在橄榄山向众门徒显现,解经家对此次显现的说法不一。有人以为只向十一使徒,但多数认为是向一百二十人显现,因为主升天之后,他们从橄榄山回到耶路撒冷,在“马可楼”上祈祷,路加记载他们的人数是一百二十人(徒一章12一l5节)。但也有人认为保罗所说,主曾向五百人显现是在升天的时候(林前十五章6节;路二十四章50一53节)。
还有人因为主那稣是在加利利长大及传道的,他在加利利的朋友较多,那五百人可能是主在加利利某山显现时的对象,即第八条所说的。
十、主也显给他的兄弟雅各看(林前十五章7节)。这雅各以后成了教会的柱石(加二章19节,这雅各不是使徒雅各,不要弄错)。
十一、主在大马色路上显现给保罗看(徒九章1一22节;林前十五章8节)。
十二、最后,在拔摩海岛向“爱徒”约翰显现(启一章9、16节)。
研经者可根据上列的次序研究此问题,因为是很细心排列者。――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125.主耶稣复活之后,不向门徒显现之时,他“藏”在什么地方?(徒一章3节)】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神学难题。
一、有人猜想他到天上他的父那里去,这是在122题所研究过的。
二、有人以为他时常和众使徒在一起,不过运用“隐身术”,使他们看不见他而已(路二十四章3l节,注意“忽然不见”四字,及它处经文“忽然”二字,表示主时常忽然显现,又忽然“隐身”)。
三、但有人认为主那稣在向门徒显现时,他“隐藏”的“灵体”与服事他的众天使在一起,不是在天上,乃是在人间,但不被人看见而已;与主那稣受试探后,有天使来服事他情形相同(太四章11节)。
四、更有人以为主复活后,借他的灵到阴间去向那些不信的人夸胜,那是根据彼得前书三章18一20节这一段解经家一致认为最难解释的经文而推测的(西二章16节;弗四8节)。
作者本人认为第三种解释较合理。――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一8】「并要在耶路撒冷...直到地极,作我的见证。」
主要我们成为祂的见证人,但我们能为祂作见证吗?首先,我们必须仰望祂。只有仰望祂的人,纔能变成祂的形像(参林后三18)。我们若真在与主相交之中,见证必无困难。
有人以为他们可在地极为主作见证,但是他们却忽略了耶路撒冷本家。见证是先从自己的亲属、邻近的有人开始的。―― 迈尔《珍贵的片刻》
在希腊字中,见证(Witness)与殉道士(Martyr)是同一个字Martus。见证人一定要准备作殉者。作见证的意思是不问代价地忠诚。──《每日研经丛书》
【徒一8】我们像一部新汽车,机件样样齐全,但没有装上汽油。当我的女儿学会驾驶汽车,作完礼拜,她开车送会友回家去,到了半路,车忽然开不动。她不知原因,以为机件坏了。后来才发觉汽油用完。当她把汽油装上,『能力』来了,那车便仍旧可以在公路上飞驰。基督徒需要能力──就是那从上头来的能力。── 吴恩溥《圣灵充满的真义》
真正的见证不在乎言语,却在乎行为。斯坦莱(译注:Henry Morton Stanley 1841-1904英国的非洲探险家)在中非洲找到了李文斯顿(David Livingstone),与他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说,『如果我与他再相处更久,我会不得不作起基督徒来;但是他从没有给我谈起过这事』。人的生活的见证是不可抗拒的。──《每日研经丛书》
【126.主耶稣升天,到底升到那里去了?(徒一章9-10节)】
主那稣升天是带着复活后奇妙的身体升天去的,而且他复活时是由从前的“肉体”变成“灵体”的,该灵体在复活后还可以吃东西(路二十四章42节),人们又可以摸到他有骨有肉(39节),证明那是一个实在的“体”。但是这神秘的“体”又会忽隐忽现的(这一点最难了解,因为历史上没有人有过这种经验)。他升天时,人人看见他是带着“可见之体”上升的。那么,请问他这样上升到什么地方去呢?是升到一个有实在“办公”的地方去呢?还是升到相当高的时候,又“隐形”(徒一章9节),不被人看见,以后用“灵”(不是灵体)回到天上那不为人所了解的“天家”去,再与天父同在而为一呢?
首先我们不要忘记一个解经的原则,那就是申命记二十九章29节所说的:“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所以有关天上的事,我们只能作有限度的推测。
主那稣既然升天,而且天使说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章11节)。显然地,他升天到一个“可知之处”,将来再从“该处”降临。请看圣经本身如何报导此事:
一、马可福音说他“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十六间19节)。
二、司提反在殉道时,曾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徒七章56节)。
三、希伯来书作者说:“基督……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九章24节),又说他已升入高天(四章14节)。
四、彼得也说“那稣已经进了天堂,在神的右边”(彼前三章22节)。
五、保罗关于主的升天,泄漏若干“天机”。他说主升上高天时,掳掠了仇敌(弗四章8节),证明主在升天时在空中与魔鬼会有一场恶战,然后胜利地升上高天(参以弗所书难题)。
六、约翰在拔摩海岛所看见的主乃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启一章12、13节)。
主那稣升到天上之后,一定到了“某一处”,就是他发命令吩咐天军天使工作之处(参希伯来书一章),该处被称为“神的右边”,正如上述经文所载,不过有肉体的人是无法明白其中真正的情形。保罗曾说他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林后十二章2节),是否这第三层天就是主的宝座所在之处(见哥林多后书难题研究详述)。既然天军与天使们要听他的命令去工作,他必须有一(不为人类所明白的)“办事之处”,将来他也要从“那里”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犹14节)。――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一12】对犹太人,安息日是一个完全休息的日子,一切工作都不许可。一次的旅程以二千腕尺为限,而这距离便称为安息日的旅程。一腕尺是十八吋,那么一次安息日的旅程便约合半哩多。──《每日研经丛书》
【140 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有多少里数?(徒一12)】
答:犹太人谨守摩西律法,每逢第七日为安息日,各人要住在自己的地方,不许什么人出去(出十六29),拉比及文士们曾以摩西吩咐利未人的城邑郊野,是自城至东西南北各二千肘为边界(民卅五4,5),以及约书亚当日所吩咐众百姓在过约旦河时,与约柜相离二千肘的距离(书三4,每肘十五寸),犹太人根据这个数字为安息日的路程,考橄榄山到耶路撒冷约有二里许的距离,即所谓二千肘,为约有安息日可行的路程里数是也。——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127.“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有多远?(徒一章12节)】
犹太人在安息日不做工,不挑担,不举火,在摩西五经及先知书有很多这样的禁令教训。
以色列人因为出埃及后在旷野时,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不要出去”收拾吗哪(出十六章29节);又因为摩西吩咐利未人的城邑要远离民众东西南北各“二千肘”之故(民三十五章4一5节),所以一直遗传下来这个印象,慢慢形成“在安息日不要走过二千肘”的规例。
先知时代,犹太人在安息日,出门走路,也不太远,是根据以赛亚书所说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五十八章13节),就必蒙神赐福。
安息日的路程,圣经内并无明文记载,但犹太人“口传法令”则有许多古人口传,并于“走路”的奇怪规定。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根据约书亚当日吩咐众百姓与抬约柜过约但河的祭司们相距所量的“二千肘”(书三章4节)。每一肘是由肘尖到中指的长度,普通成人的计算,约为十八寸。
由橄榄山顶到耶路撒冷,约为二千肘。――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一14】「都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神的旨意是如何在地上成全的呢?只要有一班甘心顺服祂的子民,站在祂这一边就行了。此外,我们每人都应记得,在今天这个严肃的情形中,惟有教会的祷告,纔能成为「天」的出口,成为释放天上能力的通道,而这种祷告的职事,又是我们所能完成的最大工作。神将祂的需要显示给我们,我们便站在地上向祂祈求,祂就从天上开始行动,这就是真实的祷告。这也是我们在祷告聚会中所应该充分表现的。如果在这里的教会(不必题到别处),不懂得这个祷告的职事,就愿神赦免我们!因为若缺少了祷告的职事,其它一切都是虚空的,而神在地上也就没有器皿可用了。
教会在今天是为着神的旨意站在地上的,所以,教会今天如果赶得上神的旨意,神就不受限制,教会今天如果赶不上神的旨意,神就要受限制,神是要借教会来做祂所要做的。
我们不能把教会拉低到一个地步,教会不过是聚会而已。教会乃一班人蒙救赎,重生,同时乐意接受并遵行神的旨意,为着神站在地上来维持神的见证的。―― 倪柝声《旷野的筵席》
【徒一18】太廿七5却说犹大是出去吊死的,为何这里却说他是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呢?
解经家都是说,犹大是高高地吊在一棵树上,后来绳子断了,他掉下来,摔在地上,所以才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的。── 何晓东《新约圣经难题探讨》
【129.关于犹大自杀的情形,使徒行传所记与马太所记不同,这事如何解释?(徒一章18、25节;太二十七章5节)】
一、马太记载犹大出去吊死了,但路加在使徒行传所记为犹大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这两处记载,并不矛盾,卖主的犹大后悔之后去上吊。当主那稣被钉在十字架的时候,地大震动(太二十七章31节),传说因为地的震动,犹大上吊的一棵树也震断了树枝,于是他掉下来仆倒在地,肚崩肠裂而死。
二、马太记载犹大把那三十块钱扔在殿里,以后祭司把那银钱收拾起来买了窑户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那块田以后称为“血田”(太二十七章5一8节)。但使徒行传说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即三十块钱),买了一块田。
这两种记载亦无不合。
这田是祭司长拾起犹大丢在殿里的三+块钱去买的,但是归在犹大名义之下,所以彼得说是犹大买的。
据说这块田地也就是犹大上吊之处,在耶路撒冷之南近欣嫩子谷之处(参阅圣经地图6及地图3的耶路撒冷附图),称为“亚革大马”(ACELnAMA血田,,AreA8。*)。
回教徒不相信那稣,但对犹大之死有怪论,说犹大并非卖主,乃是牺牲自我保护那稣,他化装变成那稣的样子被捕,所以钉在十字架上的不是那稣本人,乃是犹大云。十世纪时候巴比伦史家“亚他巴”(AL一TABAR)如此描写。
据说俄国有一“犹大纪念堂”崇敬犹大,因为他的牺牲作卖主的人,纔能完成神的救恩,他的功劳甚大云。――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一21】真正的基督徒乃是与耶稣过日常生活。据说那个伟大宣道家,哈丁顿的约翰布朗(John Brown of Haddington)每每在宣道当中停下来,好像要听一个人的声音。耶柔幕(Jerome K. Jerome 1859-1927译注:英国幽默作家及剧作家)说过一个年老的皮鞋匠,在一个极其寒冷的日子,店门大开,人家问他为甚么;他答道,『这样,如果耶稣路过,祂可以进来。』我们每每说,如果耶稣在场,情形将会如何;如困祂在我们的家庭和在我们的工作场所,我们的生活将会如何的不同。阿克兰夫人(Lady Acland)告诉我们,她的小女儿有一次说发脾气的话。在大风暴之后,她和女儿在梯间整理收拾东西,那小女儿说,『在这情境,耶稣来住在我们这房子里便好了。』但是事实上,耶稣现在在这里,真正的基督徒便是一生一世与基督同生活的人。──《每日研经丛书》
【141 马提亚被捕选为使徒合乎主的旨意么?(徒一23,26)】
答:犹大卖主自杀身亡以后,丧失了他的使徒职分,彼得就建议提出一个要求,是从约翰施浸起,直到主离开他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他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我们同作耶稣复活的见证(徒一22),于是合乎这样条件的,选举犹士都的约瑟和马提亚两人,众人经过祷告,用摇签的方法,结果摇出了马提亚来,就被选为使徒,与十一使徒同列,得了这使徒的职分(徒一23-26,20,诗一O九8)。关于他们在此摇签原是旧约的方法(箴十六33,参斯九24,结廿一21),是最后一次的使用,在五旬节圣灵降临以后,这类决断事情的方法便不再有了。有人认为马提亚是摇签选出来的,不合神的旨意,以后圣经再也没有提起他的事,表示神对于他并不使用,他算不得是使徒,犹大的遗缺应由保罗继承才是适合,但其实不足为凭,除了雅各,约翰之外,其他使徒亦没有被提起,马提亚是圣灵所承认为十二使徒之一(徒二14,六2),是合于使徒任选条件的,而保罗倒是不合这条件,他只是被神拣选作外邦人的使徒(加二8,罗十一13)。马提亚这名字是神的恩赐的意思,他和十一使徒同列,诚然是神的恩赐,他们认为这样选他为使徒是不错的,是合乎主的旨意的。——李道生《新约问题总解》
【130.自杀的犹大曾被主耶稣豫言他为“灭亡之子”,请问基督徒如果自杀,可以得救么? (徒一章25;约十七章12节)】
犹大自杀,是不得救的,这件事毫无疑问,主那稣不但称他为灭亡之子,较早时间称他为魔鬼(约六章70一71节)。
关于基督徒自杀后是否能得救这个问题,虽然各人都可能有不同见解,但我们必须题出一些重要的原则来作研究这问题的基础:
一、基督徒不应该自杀。生命的权柄操于神手,他让我们生在世界上,和让我们离开世界,都有他所安排的时间,任何人自杀,或是近来所宣传的“安乐死”,都是侵犯神的权柄,基督徒以敬畏那和华为生活原则,更不应如此做。
二、自杀等于杀人。杀人是有罪的,自杀亦然。基督徒不应做犯罪之事,更不应杀人。
三、信徒如有自杀的意念,可能是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困难而不能实行“完全交托,一无挂虑”的教训,缺乏忍耐与顺服神的心。教会领袖应时常对信徒灌输这种“完全交托”的思想,让信徒实行交托。那么,就不会把生命的痛苦看得那么严重而走上自杀之途。
四、一个在灵性上有基础的人,一定不会自杀。
五、既然犹大自杀便是灭亡之子,如有基督徒自杀,可能该基督徒根本上尚未重生得救。
犹太人在“口传法令”中强调自杀是一种大罪。
回教徒则认为自杀等于谋杀。
古教父奥古斯丁反对自杀,但容许身体某一部分自毁(比方自阉)(太十九章12节,十八章8一9节)。
天主教人士极力反对自杀。因此专家曾作一统计,基督教人士自杀率比天主教人士为高。在欧洲,丹麦人自杀率之高,为全球冠军云。
有些人虽未自杀,但下列方法属于慢性自杀,也应避免:
①时常忧愁,不断挂虑,失去快乐,减损寿命。
②工作过劳,在心有余而力不足时,仍然拼命,这种“拼命”与“自杀”无买。
③缺乏卫生常识,暴饮暴食,或乱进补菜,以致身体受污损。
④在美国,开太快的汽车,以致失事身亡,亦等于自杀。――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徒一26】那摇签的辨法很叫我们诧异。可是在犹太人,这却是自然的辨法,因为圣殿中所有的职位和工作都是这样解决的:把候选人的名字写在一块一块的石头上;把这些石头用一个容器装起来,把那容器摇动,直摇到一块石头跌出来;那石头上所写的人便是当选人。──《每日研经丛书》
【128.犹大自杀后,十一使徒只在两人中补选马提亚为使徒,是否合主旨意?(徒一章26节)】
十一使徒为要补选一人代替死去的犹大,彼得就建议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他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他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他们同作那稣复活的见证(一章22节)。照此条件只选到两个人,一个是有三个名字的犹土都,另一个是马提亚,结果马提亚中选,被立为使徒与十一使徒同列。
关于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神学界有不同的见解:
一、马提亚被选不合神旨,理由是:
①他们只选出两个人,限制了神的拣选,因为非甲即乙,没有第三或第四个人可被神拣选。
②使徒们与众人祷告时这样说:“主阿,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24一25节)。这种祷告未免矛盾,既然题出“万人”来,却只摆出“两人”在主面前。
③马提亚被选为使徒之后,圣经以后并没有题到他作过什么工作,表示神并不使用他。
④神有意后来要拣选保罗为使徒,所以这时拣选马提亚,并不合神旨意。
二、第二派人士认为马提亚被选为使徒,合神旨意:
①马提亚合乎彼得所提出为“补选使徒”的条件,保罗并不合这条件,保罗虽然在大马色路上看见过那稣,但他并不是从约翰施洗起到主那稣升天为止,时常与十一使徒作伴的人(22一23节)。
②可能当时合这条件的只有这两个人,所以并不限制神拣选。当时其他在场的人是以后认识那稣和众使徒的,如果神认为不合他旨意的,也可以用神迹方法指示他们,正如神差派天使指示哥尼流一般。
③圣经以后没有题到马提亚工作的情形,并不能表示他的被选不合神旨意,因为其他的使徒如巴多罗买、多马与奋锐党的西门等也未被题及。
④神以后拣选保罗,并不妨碍马提亚的被选为使徒,理由如下:
A.马提亚被选为“以色列人的使徒”,但保罗被选是作“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8节说: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保罗说得很清楚,他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不与十二使徒同列。马提亚被选为使徒并不妨碍以后保罗被选,以后保罗被选也不能表示马提亚的被选为非法。
B.保罗在罗马书十一章13节说: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份。保罗被选为外邦人的使徒,因此以外邦人为传道的对象,把福音传遍欧洲。马提亚被选为以色列人的使徒,所以他与其他使徒在一起,先在耶路撒冷,以后也到外国去为主工作。
C.主那稣在马太福音十九章28节所说的: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但保罗既是第十三位使徒,则不会在十二个宝座上有份,他既是外邦人的使徒,将来可能有权审判外邦人了。
保罗曾在大马色路上看过主那稣(徒九章1一9节),以后在传道时期,曾有人怀疑他为使徒的合法身份,所以他在书信中曾为他的使徒职份自辩:林前九章1节,林前十五章9一10节;林后十二章11一12节,十一章5节;帖前二章6节;提前二章7节。
至于马提亚,古教父革利免(CLEMENT)谓根据传说,马提亚乃是悔改归主的税使撒该,撒该是外邦名字,以后采用希伯来名为马提亚,意即“神的恩赐”,与马太名字同意。在马提亚外传中曾记载他到吃人地区传道,受尽苦难,并为主殉道。―― 苏佐扬《新约圣经难题》
【基督教会的发展(徒一8)】
一、藉特别的工人──蒙恩得救的人
二、由特别的方法──为主作证(可五19~20)
三、按特别的步骤──由本家、本城、本省、本国,直到地极,就是由内至外,由近及远(太廿八19;可十六15~16)
四、依特别的能力──圣灵(约十六7~11;帖前一5;林前二1~5)
── 丁良才《经题模范》
【复活与显现】
彼得站起来;犹大肚腹崩裂
一、应许圣灵降临
1.作主的见证
2.耶稣被接升天
3.预言祂还要再来
二、同心合意的恒切祷告
1.马可母亲的楼房
2.一百二十名
3.恒切祷告
三、选择同作基督复活的见证
1.犹大往自己的地方去
2.摇出马提亚
3.和十一个使徒同列
── Chih-Hsin Chang《An Outline of The New Testa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