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2 启程往罗马
最后两章是记述保罗到罗马去的行程和事件。神有奇妙的安排,保罗本希望到罗马去探望那里的教会(罗1:10),这时神却有这奇妙的安排。
第1-2节,作者再一次用「我们」(We)一词来表明他自己也有份参与此旅途(16:10-21:8),27:1-28:31是本书另一个「我们」(We)部分。相信保罗在该撒利亚坐监的两年期间,本书作者路加一直陪伴着保罗。也藉看出来为什么路加在使徒行传中多记录关于保罗的资料。故事中其他的角色包括一个名叫犹流的百夫长,和他辖下的一些囚犯,并有基督徒亚里达古。有关亚里达古的事,使徒行传没有详细的记载(另见19:29;20:4;西4:10和门24,或许这些著作都是保罗在罗马狱中写成的,当时亚里达古也和在一起)。
第3-8节,航程的首途「因为被风拦阻」,「船行得慢」,「沿岸」艰难行走。至夏季末,船仍在航行(所提及的节期是指九月、十月之间的赎罪日)。这段时间地中海一带的风都很大,必须沿着亚西亚的岸边走,然后过革里底岛,借着这岛来背风,再到意大利去。「亚历山大」的船说明这只船是由埃及北部大城要去罗马的船只。
第9-12节,「禁食的节期」是指犹太人的赎罪日,约在九月下旬或十月初。从保罗的书信中,我们知道他曾经航海,甚至经历过灾难(林后11:25),深知十一月在地中海行船是极危险的事。虽然如此,百夫长却「信从掌船的和船主,不信从保罗所说的」。于是他们决定「起了锚」,再前行大概40哩,希望到达一个方向适合的避风港过冬。
27:13-44 船遇风暴
这里的叙述似乎来自亲身的经历,路加所用的文字反映出他与其他没有航海知识的作者一样,只是忠实地报导水手们在危难中的行动。
第13-20节,船一起行,「微微」的「南风」(13节)瞬间就变成「狂风」(14节),船员被迫弃船。采用的各种方法都是正确的,例如用缆索绑紧船身,放下船篷,把货物抛在海里,后来甚至抛弃船上的器具。但是情势越加险恶,最后他们承认「我们得救的指望就都绝了」(20节)。
第21-26节,保罗之前的警告(「我早就说过…」)是准确的,接着保罗也预言他们只会遇到海难,但没有性命的危险。保罗全篇讲话的重点在劝各人放心。我们相信保罗并没有把风暴和沉船的事件看作是神的惩罚,也没有说神为了基督徒而善待各人。
第27-29节,离开佳澳本该是一日的航程,却航行了两个星期,水手「以为渐近旱地」(27节),探测的结果也证实如此。他们也「盼望天亮」(29节),在白天可把船只靠拢岸,免得夜里摸黑航行,以致撞在石头上。
第30-32节,假如是白天,船又颇稳固的话,留在船上比用小船于风暴中登岸来得安全。有些水手企图用这种方法逃走,说明他们绝望的心态,可能也暗示当时船只损坏的程度。押送犯人的罗马兵丁便砍断小船的绳子,以防任何人逃走。
第33-38节,保罗劝众人吃饭是明智之举,因为天亮之时他们都要面临体力上的考验。虽然用膳前保罗所说所行与主餐中耶稣的言行相似(「拿着饼……祝谢了……擘开……吃」;参路9:16;22:19;24:30),但是这里没有其他显示他们是在守圣餐。既然有饭吃,可见米粮似乎仍被存留下来备用,没有被抛掉。这时吃饱了,也可以把米粮抛掉来再度减轻船身。
第39-41节,在第一线的曙光中,他们看见了陆地,既有「海湾」,就「把船拢进去」。但是船只却没有靠岸,反而搁浅,船头胶住不动,船尾被风浪冲坏。
第42-43节,兵丁打算把囚犯杀掉,免得他们逃跑,因为当时押送囚犯的兵丁都要负责任(12:18-19;16:27)。百夫长拦阻这事,大概他对保罗产生一点敬重之心。结果正如保罗所预料一的样,「众人都得了救,上了岸」。
我们再次见到保罗得了平安。相信神对保罗有美好的旨意,要他到罗马去。
28:1-10 保罗在米利大岛上
米利大岛(Malta)是在今天的意大利南部西西里岛外的一个美丽小岛,就是今天著名的马尔他岛(Malta Island),她今天是地中海一个旅游渡假胜地。在保罗时代为一些不会讲希腊语的腓尼基人居住。每年由十一月至二月期间,地中海一带的风颇大。
第1-2节,他们一行人(包括同行的路加,使徒行传的作者)登岸之后,才晓得身在何处(参二十七39-40)。路加称岛上居民为「土人」(原文应译作「蛮人」或「侇人」;此名词一般用来称呼一切不识希腊话(当时的普通话)的人,并非指他们未开化)。「下雨」可能是十一月时分。
第3-6节,毒蛇的事件可能不应看作是保罗对蛇毒有免疫的身体,而是迷信的外邦人误认基督徒为神明的一个事件。今天在米利大岛上仍有一种蛇是古时被认为毒蛇(3节)的,因为它们的外形十分相似。这种蛇虽无毒,却喜欢紧抓猎物不放,正如咬保罗的蛇一样。路加说保罗把蛇「甩在火里」(28:5),并不是说他有控制猛兽毒蛇的超人能力。经过一段时候,土人见保罗确无危险,才拜他为「神」,就像路司得人把保罗和巴拿巴误为神一样(徒14:11-18)。
第7-10节,保罗有机会会见岛上部落的族长部白流,并为他患病的父亲医治。保罗按手祷告治好了他。医治的消息也被传开,其他病人也来了,相信保罗也蒙神能力的赐与而医好许多人。相信路加这么详细的记录可能保罗和同行的人在此向这些土人传福音。后来这些土人「多方地尊敬我们」,祝福他们一行人,「到了开船的时候,也把我们所需用的送到船上」(28:10)。
28:11-31 保罗在罗马
最后一程的旅途可以说是顺利的,只提及「那里的弟兄们」(28:15)。相信是罗马教会的信徒听到保罗到来,跋涉30哩路来欢迎保罗一行人。
第11-15节,「过了三个月」指保罗他们必须停留在这岛,要等三月初的下一个航行季节。「拉古」是西西里岛的大城市。「利基翁」是意大利西南端港口。「部丢利」离开罗马只有三百二十五公里,是罗马城的港口。那里也有一些基督徒接待保罗他们,并且「同住了七天」,相信是过了主日让保罗他们讲道。「亚比乌市」和「三馆」都是近罗马的城市。罗马城弟兄姐妹的热心由此可看出来;他们一早听到保罗被押上罗马受审的消息,也等待他到来。
第16节,保罗到达罗马城后,也比较自由,路加只强调他没有正式被囚(28:30-31);可能他的镣铐仍扣在那看守的兵丁那里(28:20节「被这链子捆锁」)(弗6:20;腓1:13-14,17;西4:3,18;门10,13)。
第17-20节,这里透露只有犹太的领袖来见保罗,却未见保罗上会堂去,可见他的自由仍受限制。保罗宣称罗马当局「愿意释放我」(28:18),相信这话是事实。连亚基帕王也认为保罗若没有上诉罗马,就可以释放(26:32)。保罗的心愿是要向罗马的犹太人说清楚:他确信「以色列人所指望的」(26:6),是弥赛亚和他的国度,对保罗来说,就是耶稣和他所带来的国度。过去保罗每到一个城市,先向犹太人传福音,虽然有信主的人,却招来不少攻击,但是保罗还是向他们传讲,希望每到一个新的地区都给犹太人一个新的机会去接受福音。
第21节,有些人奇怪为甚么罗马的犹太人竟没有继续逼迫保罗。可能罗马的情况不一样,因为知道为宗教的纠纷控诉一个罗马公民,多数是会败诉的。
第22节,相信保罗在罗马初期谈论的对像多数是一些犹太人。保罗也藉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未到之前先向罗马的犹太人谈论他所传的福音。
第23-24节,于是保罗与犹太领袖便安排了一次聚会,会中保罗向他们传福音,结果成败参半。
第25-27节,保罗引用以赛亚书6:9-10来表达他的感受,这也是耶稣曾经使用的(可4:12),这段经文已在他致罗马信徒的信中引述过了(罗11:8)。
第28节,他的结论:「你们当知道,神这救恩,如今传给外邦人,他们也必听受!」这结论放在卷末,很容易被误为传福音给犹太人的门从此关了。在使徒行传整卷的记载中,罗虽不时舍下某些犹太的会众,却没有离弃整个犹太民族(参罗11:25-32)。
第30-31节,这儿所记载的情况与28:16一样;保罗虽仍是囚犯,却有自由向任何来看他的人传福音。「足足两年」相信是等候控告者到来,或是要等罗马法庭的排期到来。另外,这句话令人联想到两年之后有什么事情发生,很有可能是在罗马被处死,但是却不在此时。最有可能的结果是:控告保罗的罪名不成立,他被释放,再到各处旅行,并写了更多的书信(提摩太前、后书及提多书),并且到西方去传福音,回来后来又再被捕,最后在主后66年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