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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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後八:9~15

主題: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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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對於基督徒為什麼要在奉獻和慈惠的事熱切參與有著很清楚的教導。

使徒保羅的第一個理由是「基督的榜樣」,在第9節說:「…他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所以,我們既然領受了這麼大的恩典,就當效法的榜樣,讓我們的富足可以幫助有需要的肢體離開貧窮!

接著在11-12節我們看到經文告訴我們:「…既有願作的心,也當照你們所有的去辦成,因為人若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乃是照他所有的,並不是照他所無的。」這是使徒保羅的第二理由:「有願作的心,必蒙悅納。」在此處我們看見,在基督裡並不是依照數量的多少來成為計算的原則,乃是看你是否有一顆甘心樂意、願作的心!

13-14節我們看見使徒保羅最重要的理念,就是「均平」,這也是使徒保羅認為基督徒應當熱切參與奉獻、關心慈惠的第三理由,特別在14節說:「…要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均平了。」我們可以透過這一段話來看出使徒保羅的金錢觀,他認為基督徒的財物是「流動的」、是「互補的」;這樣的觀念其實是「以基督為中心」的思考、是「無私」的;也就是說基督徒雖然在基督裡是自由的,但是因為基督徒的一切都是屬於基督的,所以對於財物我們只有管理權,並沒有所有權,一切要順服聖靈的引導和管理,正如15節所說的:「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我們可以肯定的說,這是主的心意。

默想:對於目前在我名下的財物,我認為自己是有「管理權」還是「所有權」?我曾否以「基督的榜樣」來成為我奉獻或是慈惠工作的理由呢?對於慈惠的工作我是否有一顆「願作的心」呢?我對於「均平」的真理是否有正確的認識呢?

回應:親愛的主,我感謝你成我的救主並我生命的主宰,我既然稱你是主,就願意在凡事上都尊你為主,特別我願意學習在財物上也讓你來掌管我的主權,好讓你的教會可以因此得著「均平」的祝福!

禱讀:林後八:12-14    背經:林後八: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