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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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後八:1~8

主題:愛心的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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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我們看見使徒保羅為馬其頓的教會作見證,他指出這地方的教會有兩個主要值得效法與稱讚的地方:第一是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喜樂。第二是在極窮乏的時候,還顯出格外的樂捐來,並且過於他們的能力所及!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從3-4節看見,馬其頓教會的樂捐是出於甘心樂意的,是過了力量的,並且不但不以為是財物上的負擔,反倒視為是「供給聖徒」的恩情,這實在是極寶貴的「奉獻榜樣」!然而他們不只是獻金錢,在第5節更看到,他們更把自己也獻給神,我們不得不稱讚這真是一個「表裡一致」、「愛心實在」的教會!

當使徒保羅訴說了馬其頓教會的見證之後,他接著鼓勵哥林多的教會要在「慈惠」的事上顯出「愛心的實在」來;在此處我們要留意一個很重要的次序,就是使徒保羅是在哥林多教會悔改之後,才將這樣的事來告訴他們;也就是說,在一切的善事上,人要先對了,所作的事情才會有意義;否則光是有恩賜、能捐錢,但人有問題,就非常可惜了!

因此,使徒保羅接著在第7節提醒哥林多的教會,他們既然在信心、口才、知識、熱心和對待使徒團隊的愛心上,都格外顯出滿足來,就當在這慈惠的事上,也要格外顯出滿足來。使徒保羅在此特別強調,他並不是用吩咐、命令的方式要求哥林多的教會要有所回應,他乃是用善勸的,這是一個很恰當的提醒,因為他們從神領受了這許許多多豐盛的恩賜和福分,就理當在這慈惠的事上也顯出相對熱切的態度來!

默想:我的生命見證是否可以讓他人來羨慕,就像馬其頓的教會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然能夠有滿足的喜樂?我對「奉獻」或是「慈惠」的參與是否出於甘心樂意呢?還是為了責任、良心和面子呢?我的愛心到底實不實在呢?我是否有表裡一致呢?

回應:親愛的主,我感謝你,讓我不是一個人活在這個世上,你賜給我有許多的弟兄姐妹,讓我們可以學習互相幫助、彼此扶持;我祈求你將彼此相愛的心放在我們的中間,讓我們的愛心可以實在,而不僅僅只是在言語和舌頭上!

禱讀:林後八:2-3

背經:林後八: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