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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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後五:11~15

主題:基督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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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在14節將「基督的愛」與我們之間的關係訴說的非常的生動,使徒保羅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它原來的意思是「壓迫我」,在路加福音十二章50節同一作「迫切」,它有一個很重要的意思,就是因為基督對我的愛太大了,所以我不得不有一個反應,並且是迫切的,不是慢吞吞的或是沒有反應的!由下文15節來看,對我們的愛,是表現在祂為著我們死,這樣的愛是沒有任何人、任何事物可以比擬的!也就是說,當我們認識了主的愛,就應該也一定是會產生反應的!

緊接著15節告訴我們,這個反應就是我們要「為主而活」!為主而活的意思聽起來有些廣泛,簡單來說,是替主來活;也就是說,當我們體會了主的愛,就成為一個不再為自己活的人、不再為自己打算的人。在14節後半段講到,「因為我們想」,在這裡比較好的意思是說:「因此我們如此決定」。因為主的愛太大了,替我死,我就要替來活,這是我的決定,是理所當然的。

當一個人願意為主而活,不是說他自己就完全沒有主見,而是因為主的愛,他的心中有了極大的變化,產生一個新的價值觀,感覺到過去一切所追求這世界的一切,在主的愛底下,都不再有任何的價值,也不再以世間的名和利作為他人生的目標,而是以主的旨意來做為努力的目標,所以說為主而活,其實是一種覺醒!這種覺醒會產生一個全新的價值觀!今天讀這一段經文給我們一個反省的機會,就是我們的命倒底是誰的?不是孩子們的,不是父母的,不是太太的,也不是先生的,更不是自己的,是主耶穌的!而這正是我們應當為著來活的道理

默想:我有否體會基督的愛?我對於基督的愛有何反應?我到底是為著誰而活?是為著孩子而活,還是為配偶而活?我覺得我人生的意義和價值在哪裡?我是否對於基督的愛有反應而願意為主而活呢

回應:親愛的主,謝謝你愛我,為我死在十字架上,赦免我的罪,使我可以成為神的兒女,這樣的愛真是讓我感動,也激勵我能夠好好為主而活、替主來活,我願意以你的旨意為我努力的目標,求你時刻幫助我,讓我能夠成全你的心願、完成你的計畫!

禱讀:林後五:14-15    背經:林後五: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