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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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林後五:16~21

主題:基督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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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在20節告訴我們,要認識自己尊貴的身分,因為我們不只是神的兒女,更是基督的使者,是神福音的代言人!

到底基督的使者有什麼特色呢?在16~17節說,是憑著外貌認人的人,是一個眼睛很好的人,在這裡講到「眼睛好」,不是說兩眼視力都是(1.0),它的意思是說到一個「新的眼光」,是擁有全新的眼光;是透過基督來看眾人,是照著現在所看見的樣子,而是透過主的救恩來看見人經過改變以後的樣子;親愛的弟兄姐妹們,你相信嗎!如果信了耶穌,這一切都要改變!不曉得我們都怎麼樣看人,我們是否相信不論任何人,都有一個可能性,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成為新造的人,舊事已過去,一切都變成新的了!

接下去,我們要分享關於「基督的使者」應有的使命!根據18節的經文,我們就知道「基督的使者」所領受的就是「和好的職份」,我們應該傳講的是已經託付給我們「和好的道理」!

神將勸人與和好的職份賜給我們,是叫我們要去努力,使人可以與神和好,但是我們卻時常改變了神的意思,或者說我們喜歡忙碌很多教會的事情,如服事、交誼、活動,但是卻不去作神所交待這件最重要的事情!

除此之外,神還把那個叫世人與自己和好的道理交代給我們!但我們總是很聰明!我們會講很多別樣的道理,但是總不愛講和好的道理,求主憐憫,最重要的道理不是如何治理國家、不是如何關懷弱勢、不是如何投資賺錢,而是宣揚神與人和好的道理。

接著在20節說:我們替基督求你們與神和好,這個「求」是一種苦苦相勸的態度,那樣子的愛是充滿了耐心和等待的!不是說你愛聽不聽隨你便,而是恐怕他們不聽,想辦法讓他們瞭解,幫助他們相信,所以當一個人認定他自己是基督的使者,他就會很認真,很在意,他的工作是副業,他傳福音是正業,他全心所看重的是與別人分享這福音的好處!與別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默想:我是否有珍惜神賜給我「基督使者」的職份呢?我是否用正確的眼光來看每一個人呢?對於我不喜歡、認為沒指望的人,我是否相信他也有可能在基督裡成為新造的人呢?我是否有照著神的吩咐去分享「和好的道理」呢?

回應:親愛的主,我感謝你賜給我「基督的使者」,這麼尊貴的身分,我祈求你賜給我新的眼光去看每一個人,因為你使那無罪的基督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可以在裡面成為你的義,使得你所愛的人可以與你和好;這是你的心願,也是你的計畫!我願意完成你的心願,使你的計畫得以成就。

禱讀:林後五:18-20                           背經:林後五: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