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林後六:1~10
主題:神的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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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對於領受基督「和好職分」的人而言是極重要的提醒,在第1節一開始就提到「我們與神同工的,不可徒受祂的恩典」,根據經文的下文,我們就明白,他所說的恩典就是基督救贖的恩典,並且基督的救贖不只是停留在我們的身上,而是要繼續的發生在世人當中;因此,我們與神同工,作神的用人就要努力促進這件事情,讓更多的人可以得蒙神救贖的恩典!
在4-10節中提到許多要留意的事情,他的目的有兩個,一個是消極的,就是不妨礙人,免得這職分被毀謗;另一方面是積極的,就是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然而關於這廿八個片語的詞句,有許多不同的分類和解釋,但我們卻很難清楚的去解釋它的意思,因為這是使徒保羅和哥林多教會間的互動,是他們之間所發生過的事,是彼此之間的關係來構成這廿八個字句,我相信,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一聽就懂了、就明白保羅的意思,但是對我們而言,好像只是在推測、甚至在猜測,所以我們不應該太肯定的說,「這就是使徒保羅的意思!」
但是,這段告白是不是又都與我們無關呢?我相信只要是與神同工的,是神的用人都要留意這段經文,但不要以為自己適用於所有的狀況或是這段經文就是我們全部要留意的事項!我想都不是,只是我們要在聖靈的引導下被提醒,到底哪些方面是自己在事奉上應當要留意的;而另一方面在8-10節提到七個具有矛盾的「反合性」字句,這正是說明了信仰在我們身上的狀況和我們屬靈生命成熟的歷程!這一方面向著世界是離棄、是拒絕,而另一方面向著永恆卻是榮耀的激勵!是的,「神的用人」是誠實的,是人所共知的,是活的,是不至於喪命的,是常常快樂的,是叫許多人富足的,是樣樣都有的!這就是「神的用人」!
默想:我是否是一個與神同工的人呢?我有沒有徒受神的恩典呢?我所領受的職分有沒有叫人毀謗呢?我是如何表現出一個「神的用人」的風範呢?我有哪些方面的弱點會有可能導致到我所受的職分被毀謗呢?
回應:親愛的主,我知道你不但是那位拯救我的主,你更是那位願意使用我的神,我實在盼望自己不徒受你的恩典,反倒能因著你的幫助,讓人可以看出我真是屬神的用人,是可以顯出不同的、可羨慕的生命來!
禱讀:林後六:3 背經:林後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