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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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段和主要内容:继续讲与主相交的课题,可分为三段。1-2节为第一段,讲不犯罪;3-5节为第二段,讲认识主的真正表现在于遵守他的诫命;6-29节为第三段,讲住在主里面。第三段又可细分为五小段:6-8节讲透过效法主而住在主里;9-11节讲透过爱弟兄、住在光明中;12-17讲透过遵行父的旨意,而住在主里面;18-27节讲将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并透过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28-29节讲透过行公义而晓得自己住在主里面。

              

二.辅助性问题:

1,解决罪有哪些方式?

A 一是不犯罪(1节):虽然罪性在身,人也不能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但神的心意依然是不犯罪。B)二是透过中保耶稣来认自己的罪(1-2节):耶稣被称为“那义者”。因着他的无罪,以致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2,用什么来辨别我们真是与神有相交的人?

A)遵守他的诫命:与神有相交,那真正认识神的标志在于遵守他的诫命。正如主在太721-23中所说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不在乎人作了哪些事,甚至包括传道、赶鬼,行异能。若不遵行神的旨意,主说他不认识这样的人,而且他称这些人为“作恶的人”。B4节中说“人若说”,这是第四次出现。一个说自己认识神,却不遵守神诫命的人,是一个说谎之人,而且真理不在他心里了。C)遵守主道,爱神的心就得以完全。这就是一个住在主里面,与神有相交的人(5节)。正如约1421-24中所说的,“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

 

3,什么是“照主所行的去行”(6节)?

这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照主所行的去行,一个效法主的人。太1129中说,“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我们要有主的谦和。约1315中说,“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这叫我们学主耶稣的服事,替人洗脚。约1412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这讲到在信心和能力上效法主。这是一条旧命令,因为主在世上时就把这命令给了门徒们,是他们早已听过的道。但这又是一条新命令,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8节),我们对主话语的理解是不断更新的一个过程,因此“照主所行的去行”便是一条既旧又新的命令。在主是真的,在我们也是真的。

6节中的“人若说”,乃是第五次出现。

 

4, 爱弟兄与相交有何关系?

9节中的“人若说”乃是第六次出现这样的描述。恨是一种黑暗。一个心怀毒恨的人是一个在黑暗里的人。这个人A)在黑暗里,这讲到他生命的整个光景。B)且在黑暗里行:这讲到他的行事。C)也不知道往哪里去:这讲到他的结局。D)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这讲到他的根源。主说,“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2-23)。只有爱弟兄的,才是住在光明中,因此有真正的相交。也因着在光明中,就没有绊跌的缘由。正如箴言书418-19中所说的,“但义人的路,好像黎明的光,越照越明,直到日午。恶人的道,好像幽暗,自己不知道因什么跌倒”。

 

512-14节中的“小子们”,“父老”及“少年人”在说什么?

“小子们”,“父老”及“少年人”各出现了两次。第一次出现时后面跟着“我写信给你们”,第二次后面跟着“我曾写信给你们”。这里的“曾”是对头一次所写的有个重述,目的当在于强调。“小子们”当指信徒中年幼的,或是信主时间短的,他们的罪借着主各得了赦免。这是救恩的起步,对赦罪有认识,因此也体会了父神的爱,因而认识了父。“父老”当指信徒中年长的,或是信主时间长的,他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与约翰的认识是一样的,一种真真切切的关系。信仰的最高境界就是在生命里的认识,而带来的真正的相交。13节和14节讲到父老时重复了同样的话、而针对“少年人”,这是介于“小子们”和“父老”中间的那一群:他们身强力壮,是争战的勇士,“胜了那恶者”。第二次更加上说“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这一类人表现出来的乃是作工有力,把神的话存在心里,以致胜了那恶者。这三种人相对于三种不同的灵命程度。最后的阶段乃是与神相交,认识神的自己。

 

6,为何不要爱世界(15-17节)?

A)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15节):这是直接违背大诫命的: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这世界有三个方面的东西来试探人:一是肉体的情欲,身体、生活上的需要。二是眼目的情欲:心思中精神层面上的需要;三是今生的骄傲,灵里最深处的需要。B)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

 

7,住在主里面使我们如何抵挡敌基督(18-27节)?

A)把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24节):我们从圣者受了恩膏,知道这一切的事(20节)。B)有主所受的恩膏常在我们心里(27节):主的这个恩膏能在凡事上教训我们,叫我们住在主里面。C)敌基督的到来显明是末时了(18节);D)敌基督是从我们中间出去的(19节);E)他们是那不认耶稣是基督的(22节);F)也是不认父与子的。

 

8,住在主里面与公义有何关系(28-29节)?

A)主是公义的,住在主里面的人,乃是行公义之人(29节)。一个住主里面的人,是透过行公义表明出来的,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是从主生的;B)一个住在主里面的人,在主显现时,得以坦然无惧;也因着有预备,因而不至于惭愧;C)不但是收信之人如此,约翰也是如此,留意28节中的“你们”和“我们”的转换。当这些信徒们能住在主里时,使徒们也得安慰和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