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活在信中 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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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胜过世界(约壹五1-12)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人,都是从神而生,这原是我们最基本的信仰(太十六16;约廿31)。我们既从神而生,就会自然的爱生我们的神,和爱从神生的其他儿女。神的诫命是爱神、爱人,正合于我们新生命的性情,所以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因为有神的生命在我们里面,并且有信心在我们里面,就能胜过世界的一切试探和苦难。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就能胜世界。这信能将我们与主紧紧相连,当我们真认识主,世界不过就成为一个小点了,没有什么可爱,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指耶稣的道成肉身,并有圣灵作见证。当主被钉十架,用枪扎肋旁时,有血和水流出来,代表他流血为救赎人的罪;流水是他分赐给人生命,如逾越节羔羊的血所预表的(出十七7、22;启十二11),及从磐石被击打所流出的水所预表的。血成为洗罪的泉源(亚十三1),水成为生命的泉源(诗卅六9;启廿一6)。圣灵是神所差来的,为神的儿子作见证,凡信的人,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神的儿子就有生命,这就是起初所说的那与神同在的永远生命,也就是他的儿子耶稣基督。

 

    2.求必得着(约壹五13-17)

    我们有信心承认这一切见证都是真的,出于信心的祷告必得成就。为什么能有这样大的信心呢?乃是因为所求的是照神的旨意(可十一24;约十四12-13;罗八27),若不按神的旨意求,就没有信心。你若看见弟兄犯了罪,当怎样为他祷告呢?是不是只要按信心求就一定得着呢?不一定。如果犯了不至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但若犯了至于死的罪,就不当为这罪祈求。但也没有说不可以为他祈求。究竟什么是至于死的罪,在此并没有说明,因为不义的事都是罪,但也有不至死的罪(林前十一30-32),若故意犯罪、背弃神、离开真道,放纵情欲则更为严重,(林前五1-5;来十26-29)此外,至少有一样罪是必死无疑的,那就是「亵渎圣灵」(太十二31-32)。

 

    3.保守自己(约壹五18-21)

    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若说是基督必保护他,则与上句不连贯。那从神生的,应指基督为宜,不过虽有主的保守,我们也当保守自己(犹l、21),恶者就无法害那属神的人,因为我们不在世界的范围中,但犯罪的容易落在恶者的手下。

    神的儿子基督来了,已将真智慧赐给我们,得以认识那位真实的独一的真神,就有永生(约十七3;弗一17)。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神里面,即在他儿子基督里面,他就是真神,也是永生。神在基督里向我们显现(提前三16),我们也在他里面认识神(约十四79-10)。认识神和他儿子是宇宙中、人生中最大的事,也是本书的中心和主题(约壹一2,二3-413-1423,三6,四7-8,五20)。使我们认识神就是光,神就是爱,他是公义的,他是真实的,他将他的独生子赐给我们,也叫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本书也让我们认识基督是原有的生命之道,是神的儿子,是我们的中保和救主,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他来为除掉人的罪和魔鬼的作为,我们信他就得生命、有永生。他就是神,是我们唯一当敬拜与事奉的,我们要自守,远避一切代替神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