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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教会决策能否实行民主?

圣经与信仰问题解答 by 谢迦勒

教会决策能否实行民主?

谢迦勒

在现今的社会,一提到‘民主’大家都会自然联想到公平、正义、人民的权利、大家的意愿,民主决策的理念符合了大多数人都追求,许多基督徒也因此认为,这个词所代表的对每个人权利的尊重,岂不也符合圣经的精神吗?

如今许多的教会也确实采取民主方式,在处理教会中的事务,因为程序公开,方法民主,所以会众对决策结果也都是接受的,无论是领袖还是信徒都感觉这方法不错,可以平息争论。但是,如今教会内的民主方式被广泛推行,这是属灵的进步还是退步?教会到底应该如何处理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应该看看圣经中有什么真理的教导?教会不属这世界,但是又要暂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所以时时要防备世界观念的侵袭与渗透。

在教会以外的所有团体、组织内实现民主制度,我同意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民主进程是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才赢得的人民的权利,放弃民主权利无异于开历史的倒车。世界上为何需要民主,因为是人掌权,大家都是罪人,决定事情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或是只考虑小集团的利益,不惜牺牲更多人的利益。民主制度无疑对这种利己思想是一种约束。

但是,在神的国度里,看着似乎也是由人在管理,实际上却是上帝做我们的王。必须永远以神的‘专制’管理才能有出路,什么时候人希望为神出谋划策,想通过世界上那些比神更有效的方式来取代山上不合潮流的样式,什么时候就堕落了。或许通过民主的方式而得出的结果,却是与上帝的旨意相悖的。大家知道同性恋是上帝要严厉审判的一种重罪,但是,在欧美一些传统以基督教为主导信仰的国家里,同性恋竟然可以合法化了,有了法律的保障了,同性恋会越发蔓延。这一邪恶结果竟都是在民主外衣下,尊重了公众的意愿达成的。美国支持同性恋的人数,已经极其接近50%了,现在奥巴马即将要接任上台,他也是同性恋的支持者。许多人都估计,在他的任期内或许美国就要成为下一个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一个最初由102位清教徒按照圣经建立起来的国家,在民主的大旗下,一步步走向堕落。(文章写于09年01月,注:09年04月美国众议院已经以249票对175票通过《地方执法防止仇恨犯罪法案》。奥巴马6月1日在白宫宣布将六月定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人自豪月。这就是一个世界上信基督比例最高的国家,对此民主投票的结果。)

我曾经在社会论坛上发传福音帖子时,遇到一位网友说:“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基督教的上帝太专制了,什么都必须以祂说了算,为什么就不能允许有两位神互相竞选呢?竞争才有利于提高嘛!”乍一听,很有道理,但是他忽略了在神里面毫无不义的这一重要事实,上帝就是真理,让真理的神来专制岂不是彰显真理吗?路西弗就是对神的专制不顺服,想要争取民主,因而堕落了。

弟兄姊妹或许会说,如果让神来专制我当然顺服,但是领袖也是罪人,我怎么能顺服他哪?有时还会以‘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为理论依据来反对教会做出的决定(尤其是有损自己利益的决定)。我们不免要问,如此说来,在『教会中』怎么体现大家对神的顺服呢?有人说的更加属灵,我只顺服我心里的神,这话如今在信徒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因为这话是半对半错,如果只是生活中顺服,确实每位基督徒都要随从圣灵行事,天天学习活在生命与圣灵的律里,感谢主!非常蒙福。但是,教会断定的事情,往往是对全体会众有约束力的,我们就不能以顺从心里的圣灵为理由,将自己排除在教会决定以外。这个时候顺从神,就体现在对神所设立的领袖顺从上。除非你自己自绝与教会之外。

我们可以先看一下,圣经中关于决定一些有争议的事情有怎样的教导。使徒行传15章,详细记载了初期教会是怎样处理有争议问题的榜样。有人称耶京大会是历史上第一次跨区域、跨派别的基督教大公会议。事情的起因是因为有几个割礼派的信徒,从耶路撒冷去安提阿教会,教导说:“你们若不受割礼,必不能得救”。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分争辩论,随后安提阿教会就定规,让二使徒与本会中其他几位弟兄,去耶路撒冷见使徒与长老商议此事。到了耶路撒冷之后,使徒召集了全体同工会议商议此事,结果仍然是『辩论已经多了』,换句话说,分歧很大,不能达成一致结果。如果照着今天某些教会的民主程序,下一步就只好是投票决定结果了,可是我们看到的是:彼得就起来说:“……。雅各就说:“……。圣灵和我们定意……。如果这一次是采取全会众投票决定的话,结果或许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因为这是在耶路撒冷,所以,投票结果很有可能是‘割礼派’获胜。但是,如果在安提阿投票,那又是另一种结果了。看似这里由三位使徒决定了最终结果(约翰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从加拉太书得知,他也在场,他们三人是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其实是圣灵决定的结果。

在加底斯巴尼亚,当十二个探子报信之后,百姓何去何从引发极大争议,如果当时采取民主投票方式决定‘是去迦南还是回埃及’的话,大家可想而知,最终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当时也有人也说摩西太专制了。可拉、大坍、250长老民16:3 聚集攻击摩西,亚伦,说,你们『擅自专权』。全会众个个既是圣洁,耶和华也在他们中间,你们为什么自高,超过耶和华的会众呢?但是,这些所谓追求‘民主’的英雄,他们不是在反叛摩西,而是在不知不觉中反叛上帝了,全部被消灭。

主耶稣被定在十字架上,正是彼拉多尊重了大家的意愿,他本人想放耶稣,但是问百姓‘你们说,应该把这人怎么办?’大家都一起高喊“钉祂十字架”,这又是一次公开又民主的决定。

教会中要实行专制,这些话如果说给不信的人听见,他们一定认为这是在实施奴化教育。但是,就是基督徒也未必愿意接受教会这样决定事情的方式。

教会中也不是毫无民主的专制,而是民主与专制相结合,讨论民主、决策专制,领袖要尊重会众的民主表达,充分听取意见。而会众要顺服领袖的专制决策,对结果要积极的顺服。在使徒行传15章里,三位使徒做的非常平衡,他们不是说:“你们大家都等在这里,我们三个使徒祷告之后,直接会把结果告诉你们,那就是圣灵的意思。”而是,让大家充分辩论之后,他们一面听大家辩论,一面以真理分析衡量,最后决策时,他们不能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而是柱石陈述个人意见,三位一致才算通过,这里的专制,不是一人专制。

世界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是因为多数人的要求往往更符合大众利益,少数人有可能只考虑自己的私利;而教会中却要多数服从少数(领袖),因为这里少数是神设立权柄的代表,他们往往都是更多认识真理的人,神的话也更多的临到他们。既或是像该亚法这样的人,都有神的话临到,圣经说,那是因为他的职分是做本年度大祭司。神是向众教会的『使者』说话。大家不要以为领袖是领导,可以高高在上的发号施令,其实领袖责任重大,将来要受更重的审判。领袖做出的教会决定,首先他们自己要做给大家看,自己更严格实行。

现在,又有一个难题。如果教会不实行民主了,若是做领袖的有问题怎么办?难道也要服从这个决定吗?因为领袖同工出问题的,也是屡见不鲜,初期就有,如今更多。如果是雅各、彼得、约翰来我们教会做领袖,我们肯定顺服,但是咱们教会的领袖与这些使徒根本没法比。

圣经提供解决的办法有两个:

1.成为工人之前,严格把关:圣经中对于成为工人有严格要求,不能放松,或允许以别的条件来代替。无形教会的工人(使徒、先知、传福音、牧师、教师)『必须』『清楚』有神的呼召,林前1: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不能以我喜欢做…,环境正好让我做…,我愿意奉献自己…等理由代替;地方教会的工人(长老又称监督、执事),必须以提前3:1-13,多1:5-9的要求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可以(仅仅及格)允许设立为长老之一,或是执事之一,注意不是可以做领袖。只是做众长老之一。领袖(柱石)的标准有更高的要求,今后会谈(现在我们教会我正在讲柱石的要求)。

入门关把严了,后面工作就好做了,不要急于按立工人,提前5:22 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现在有些教会放弃了圣经要求,按立凡民为祭司,自然是后患无穷。仅凭后来一些监督措施,解决不了混乱的产生。如果工人把关好了,后面监督不需要都不会产生问题。王下12:15 且将银子交给办事的人转交作工的人,不与他们算账,因为他们办事诚实。王下22:7 将银子交在办事的人手里,不与他们算帐,因为他们办事诚实。一次是约阿施做王时,一次是约西亚做王时,之间相隔两百年时间,但是他们都做了同样的事情——修缮圣殿。王使用的这些助手,需要用多少钱、财宝,王就给他们,经文还特别提到『不与他们算账』,我想现在的话,拿发票过来,实报实销,免得产生贪污等弊端。如果所用得工人不行,你就算是与他们算账,严格审查帐目,他们照样可以谋到私利,如果用人可靠,就算是不与他们算账,他们照样忠心办事。所以,选立工人是一件严肃的事,只看条件不看关系。这关若是把严了,能避免今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减少给教会造成的亏损。

十二使徒中的犹大常常偷钱,如果让我替主耶稣出出主意的话,我就安排马太做会计,犹大做出纳,每周末让主耶稣把一周帐目审核一下,我看他犹大怎么再偷,难道主耶稣想不到这些监督措施吗?真是赞美主!我想主耶稣在犹大身上体现了对其他门徒一样的信任。只是犹大辜负了主的信任。

我这么说,并不是反对教会财务制度,我是说,不是靠制度监督的,而是靠暗中的父、靠良心监督的才最为有效。不过现在太多教会在工人设立上,把关不严,不试验、不审查,财务制度成了第一道防线了。

2. 主要领袖不能只有一位:徒15:其实这里有三位同工共同决定这件事,必须三位意见一致了,才能要求一个系统内的众肢体去遵守,只要其中有任何一位有不同意见,另外两位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理由,去传给各教会实施。因为这说明还不是圣灵的意思,或者时间还不恰当。应该继续等候神。

我们再以使徒行传15章为例,当时首先彼得表明观点,后来雅各的观点与彼得相合,而约翰作为三柱石之一,没有说话,也可以说是默认了他们的意思,所以最终的结论可以视为圣灵与我们定意……。如果当时其中有任何一位柱石表明的立场是与其他两位对立的话,最终结论就不能视为圣灵的意思,我们可以看到,当第二位雅各说话的时候,还不能表明是圣灵的意思,他只能说:“据我的意见…”,因为那时约翰还没有表达。

我去过的教会中,我也看到有这么一种现象:有些教会被海外称为‘家长式’的管理,什么都是一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打击排除异己。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神心意的。我的这篇信息往往大受他们欢迎,以为我是支持他们的。错了!我认为他们既属乎肉体,这种专制倒不如民主,民主虽然不太合乎圣经,但是至少对他们还能起到一点约束作用。我不愿意看到这篇信息助纣为虐。

还有些教会,虽然有几位领袖,看似符合圣经样式了,可是仔细一看,这几位不是他哥哥,就是他爸爸,或是他小舅子,或是其他至近的亲属,往往在处理事情时,无原则的顺服,这种‘家族式’管理,比‘家长式’还要可怕,这也是畸形管理。有人或以为,也有可能刚好他的亲人都符合领袖条件(本文不谈领袖条件,只提到了做长老、监督条件的经文)呢!很属灵的人也难免在决定事情时,会受亲情的影响,成长环境接近的,他判断就有更窄的局限性。如果确实他们生命非常非常丰盛,不受‘己’的影响,或许有人可以例外,但是这样人实在不多。

接下来还有一个难题——如果几位领袖都败坏了,形成了一个腐败集团怎么办?这样的事在世界上也是屡见不鲜的。我只能说,如果这样就是那一处地方教会的不幸了,而且我知道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结局,传10:16-17 邦国阿,你的『王』若是孩童,你的『群臣』早晨宴乐,你就有祸了。 邦国阿,你的王若是贵胄之子,你的群臣按时吃喝,为要补力,不为酒醉,你就有福了。天主教其实就是因为领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腐败阶层。但是现在都是政教分离,很难形成如此庞大的腐败的领袖群了,如果一个地方的教会领袖都败坏了,只能祷告神了,神会为那里兴起新的马丁路德。只是大家不要抢着去做马丁路德。这是必须要有神的清楚呼召、神的兴起,神带领他们付他们完全的责任。如果是以此为理由,不服权柄、不服约束,反叛教会的正常治理,神会追讨他的罪。

每位弟兄姊妹都要找一间信仰纯正的教会,然后委身其中,要顺服自己的牧者,并且积极发挥自己的功用,这样使整个身体渐长,也在爱中建立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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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决策能否实行民主? 谢迦勒 在现今的社会,一提到‘民主’大家都会自然联想到公平、正义、人民的权利、大家的意愿,民主决策的理念符合了大多数人都追求,许多基督徒也因此认为,这个词所代表的对每个人权利的尊重,岂不也符合圣经的精神吗? 如今许多的教会也确实采取民主方式,在处理教会中的事务,因为程序公开,方法民主,所以会众对决策结果也都是接受的,无论是领袖还是信徒都感觉这方法不错,可以平息争论。但是,如今教会内的民主方式被广泛推行,这是属灵的进步还是退步?教会到底应该如何处理有争议的问题,我们应该看看圣经中有什么真理的教导?教会不属这世界,但是又要暂时存在于这个世界上,所以时时要防备世界观念的侵袭与渗透。 在教会以外的所有团体、组织内实现民主制度,我同意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民主进程是经过艰苦的斗争,最终才赢得的人民的权利,放弃民主权利无异于开历史的倒车。世界上为何需要民主,因为是人掌权,大家都是罪人,决定事情都是以自我为中心,或是只考虑小集团的利益,不惜牺牲更多人的利益。民主制度无疑对这种利己思想是一种约束。 但是,在神的国度里,看着似乎也是由人在管理,实际上却
是上帝做我们的王。必须永远以神的‘专制’管理才能有出路,什么时候人希望为神出谋划策,想通过世界上那些比神更有效的方式来取代山上不合潮流的样式,什么时候就堕落了。或许通过民主的方式而得出的结果,却是与上帝的旨意相悖的。大家知道同性恋是上帝要严厉审判的一种重罪,但是,在欧美一些传统以基督教为主导信仰的国家里,同性恋竟然可以合法化了,有了法律的保障了,同性恋会越发蔓延。这一邪恶结果竟都是在民主外衣下,尊重了公众的意愿达成的。美国支持同性恋的人数,已经极其接近50%了,现在奥巴马即将要接任上台,他也是同性恋的支持者。许多人都估计,在他的任期内或许美国就要成为下一个同性恋合法化的国家,一个最初由102位清教徒按照圣经建立起来的国家,在民主的大旗下,一步步走向堕落。(文章写于09年01月,注:09年04月美国众议院已经以249票对175票通过《地方执法防止仇恨犯罪法案》。奥巴马6月1日在白宫宣布将六月定为「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与变性人自豪月。这就是一个世界上信基督比例最高的国家,对此民主投票的结果。) 我曾经在社会论坛上发传福音帖子时,遇到一位网友说:“我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基督教的上帝太
专制了,什么都必须以祂说了算,为什么就不能允许有两位神互相竞选呢?竞争才有利于提高嘛!”乍一听,很有道理,但是他忽略了在神里面毫无不义的这一重要事实,上帝就是真理,让真理的神来专制岂不是彰显真理吗?路西弗就是对神的专制不顺服,想要争取民主,因而堕落了。 弟兄姊妹或许会说,如果让神来专制我当然顺服,但是领袖也是罪人,我怎么能顺服他哪?有时还会以‘顺从神、不顺从人是应当的’为理论依据来反对教会做出的决定(尤其是有损自己利益的决定)。我们不免要问,如此说来,在『教会中』怎么体现大家对神的顺服呢?有人说的更加属灵,我只顺服我心里的神,这话如今在信徒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因为这话是半对半错,如果只是生活中顺服,确实每位基督徒都要随从圣灵行事,天天学习活在生命与圣灵的律里,感谢主!非常蒙福。但是,教会断定的事情,往往是对全体会众有约束力的,我们就不能以顺从心里的圣灵为理由,将自己排除在教会决定以外。这个时候顺从神,就体现在对神所设立的领袖顺从上。除非你自己自绝与教会之外。 我们可以先看一下,圣经中关于决定一些有争议的事情有怎样的教导。使徒行传15章,详细记载了初期教会是怎样处理有争议问题
的榜样。有人称耶京大会是历史上第一次跨区域、跨派别的基督教大公会议。事情的起因是因为有几个割礼派的信徒,从耶路撒冷去安提阿教会,教导说:“你们若不受割礼,必不能得救”。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分争辩论,随后安提阿教会就定规,让二使徒与本会中其他几位弟兄,去耶路撒冷见使徒与长老商议此事。到了耶路撒冷之后,使徒召集了全体同工会议商议此事,结果仍然是『辩论已经多了』,换句话说,分歧很大,不能达成一致结果。如果照着今天某些教会的民主程序,下一步就只好是投票决定结果了,可是我们看到的是:彼得就起来说:“……。雅各就说:“……。圣灵和我们定意……。如果这一次是采取全会众投票决定的话,结果或许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因为这是在耶路撒冷,所以,投票结果很有可能是‘割礼派’获胜。但是,如果在安提阿投票,那又是另一种结果了。看似这里由三位使徒决定了最终结果(约翰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从加拉太书得知,他也在场,他们三人是耶路撒冷教会的柱石),其实是圣灵决定的结果。 在加底斯巴尼亚,当十二个探子报信之后,百姓何去何从引发极大争议,如果当时采取民主投票方式决定‘是去迦南还是回埃及’的话,大家可想而知,最终会是一个什
么结果。当时也有人也说摩西太专制了。可拉、大坍、250长老民16:3 聚集攻击摩西,亚伦,说,你们『擅自专权』。全会众个个既是圣洁,耶和华也在他们中间,你们为什么自高,超过耶和华的会众呢?但是,这些所谓追求‘民主’的英雄,他们不是在反叛摩西,而是在不知不觉中反叛上帝了,全部被消灭。 主耶稣被定在十字架上,正是彼拉多尊重了大家的意愿,他本人想放耶稣,但是问百姓‘你们说,应该把这人怎么办?’大家都一起高喊“钉祂十字架”,这又是一次公开又民主的决定。 教会中要实行专制,这些话如果说给不信的人听见,他们一定认为这是在实施奴化教育。但是,就是基督徒也未必愿意接受教会这样决定事情的方式。 教会中也不是毫无民主的专制,而是民主与专制相结合,讨论民主、决策专制,领袖要尊重会众的民主表达,充分听取意见。而会众要顺服领袖的专制决策,对结果要积极的顺服。在使徒行传15章里,三位使徒做的非常平衡,他们不是说:“你们大家都等在这里,我们三个使徒祷告之后,直接会把结果告诉你们,那就是圣灵的意思。”而是,让大家充分辩论之后,他们一面听大家辩论,一面以真理分析衡量,最后决策时,他们不能采取举手表决方
式,而是柱石陈述个人意见,三位一致才算通过,这里的专制,不是一人专制。 世界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是因为多数人的要求往往更符合大众利益,少数人有可能只考虑自己的私利;而教会中却要多数服从少数(领袖),因为这里少数是神设立权柄的代表,他们往往都是更多认识真理的人,神的话也更多的临到他们。既或是像该亚法这样的人,都有神的话临到,圣经说,那是因为他的职分是做本年度大祭司。神是向众教会的『使者』说话。大家不要以为领袖是领导,可以高高在上的发号施令,其实领袖责任重大,将来要受更重的审判。领袖做出的教会决定,首先他们自己要做给大家看,自己更严格实行。 现在,又有一个难题。如果教会不实行民主了,若是做领袖的有问题怎么办?难道也要服从这个决定吗?因为领袖同工出问题的,也是屡见不鲜,初期就有,如今更多。如果是雅各、彼得、约翰来我们教会做领袖,我们肯定顺服,但是咱们教会的领袖与这些使徒根本没法比。 圣经提供解决的办法有两个: 1.成为工人之前,严格把关:圣经中对于成为工人有严格要求,不能放松,或允许以别的条件来代替。无形教会的工人(使徒、先知、传福音、牧师、教师)『必须』『清楚』有神
的呼召,林前1:1 奉神旨意,蒙召作耶稣基督使徒的保罗,不能以我喜欢做…,环境正好让我做…,我愿意奉献自己…等理由代替;地方教会的工人(长老又称监督、执事),必须以提前3:1-13,多1:5-9的要求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可以(仅仅及格)允许设立为长老之一,或是执事之一,注意不是可以做领袖。只是做众长老之一。领袖(柱石)的标准有更高的要求,今后会谈(现在我们教会我正在讲柱石的要求)。 入门关把严了,后面工作就好做了,不要急于按立工人,提前5:22 给人行按手的礼,不可急促。现在有些教会放弃了圣经要求,按立凡民为祭司,自然是后患无穷。仅凭后来一些监督措施,解决不了混乱的产生。如果工人把关好了,后面监督不需要都不会产生问题。王下12:15 且将银子交给办事的人转交作工的人,不与他们算账,因为他们办事诚实。王下22:7 将银子交在办事的人手里,不与他们算帐,因为他们办事诚实。一次是约阿施做王时,一次是约西亚做王时,之间相隔两百年时间,但是他们都做了同样的事情——修缮圣殿。王使用的这些助手,需要用多少钱、财宝,王就给他们,经文还特别提到『不与他们算账』,我想现在的话,拿发票过来,实报实销,免
得产生贪污等弊端。如果所用得工人不行,你就算是与他们算账,严格审查帐目,他们照样可以谋到私利,如果用人可靠,就算是不与他们算账,他们照样忠心办事。所以,选立工人是一件严肃的事,只看条件不看关系。这关若是把严了,能避免今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减少给教会造成的亏损。 十二使徒中的犹大常常偷钱,如果让我替主耶稣出出主意的话,我就安排马太做会计,犹大做出纳,每周末让主耶稣把一周帐目审核一下,我看他犹大怎么再偷,难道主耶稣想不到这些监督措施吗?真是赞美主!我想主耶稣在犹大身上体现了对其他门徒一样的信任。只是犹大辜负了主的信任。 我这么说,并不是反对教会财务制度,我是说,不是靠制度监督的,而是靠暗中的父、靠良心监督的才最为有效。不过现在太多教会在工人设立上,把关不严,不试验、不审查,财务制度成了第一道防线了。 2. 主要领袖不能只有一位:徒15:其实这里有三位同工共同决定这件事,必须三位意见一致了,才能要求一个系统内的众肢体去遵守,只要其中有任何一位有不同意见,另外两位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理由,去传给各教会实施。因为这说明还不是圣灵的意思,或者时间还不恰当。应该继续等候神。
我们再以使徒行传15章为例,当时首先彼得表明观点,后来雅各的观点与彼得相合,而约翰作为三柱石之一,没有说话,也可以说是默认了他们的意思,所以最终的结论可以视为圣灵与我们定意……。如果当时其中有任何一位柱石表明的立场是与其他两位对立的话,最终结论就不能视为圣灵的意思,我们可以看到,当第二位雅各说话的时候,还不能表明是圣灵的意思,他只能说:“据我的意见…”,因为那时约翰还没有表达。 我去过的教会中,我也看到有这么一种现象:有些教会被海外称为‘家长式’的管理,什么都是一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打击排除异己。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神心意的。我的这篇信息往往大受他们欢迎,以为我是支持他们的。错了!我认为他们既属乎肉体,这种专制倒不如民主,民主虽然不太合乎圣经,但是至少对他们还能起到一点约束作用。我不愿意看到这篇信息助纣为虐。 还有些教会,虽然有几位领袖,看似符合圣经样式了,可是仔细一看,这几位不是他哥哥,就是他爸爸,或是他小舅子,或是其他至近的亲属,往往在处理事情时,无原则的顺服,这种‘家族式’管理,比‘家长式’还要可怕,这也是畸形管理。有人或以为,也有可能刚好他的亲人都符合领袖条
件(本文不谈领袖条件,只提到了做长老、监督条件的经文)呢!很属灵的人也难免在决定事情时,会受亲情的影响,成长环境接近的,他判断就有更窄的局限性。如果确实他们生命非常非常丰盛,不受‘己’的影响,或许有人可以例外,但是这样人实在不多。 接下来还有一个难题——如果几位领袖都败坏了,形成了一个腐败集团怎么办?这样的事在世界上也是屡见不鲜的。我只能说,如果这样就是那一处地方教会的不幸了,而且我知道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结局,传10:16-17 邦国阿,你的『王』若是孩童,你的『群臣』早晨宴乐,你就有祸了。 邦国阿,你的王若是贵胄之子,你的群臣按时吃喝,为要补力,不为酒醉,你就有福了。天主教其实就是因为领袖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腐败阶层。但是现在都是政教分离,很难形成如此庞大的腐败的领袖群了,如果一个地方的教会领袖都败坏了,只能祷告神了,神会为那里兴起新的马丁路德。只是大家不要抢着去做马丁路德。这是必须要有神的清楚呼召、神的兴起,神带领他们付他们完全的责任。如果是以此为理由,不服权柄、不服约束,反叛教会的正常治理,神会追讨他的罪。 每位弟兄姊妹都要找一间信仰纯正的教会,然后委身其中,要顺服自己的
牧者,并且积极发挥自己的功用,这样使整个身体渐长,也在爱中建立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