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五章

上一篇   下一篇

【民五1「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民五2「“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长大麻疯的,患漏症的,并因死尸不洁净的,都出营外去。」

  「你吩咐」一切在仪文上不洁的人都必须到营外去。除了隔离以外,可能还有其他的原因。但隔离似乎是明显的原因。

  「一切长大麻风的」见利十三2注释和利十三章的补充注释。犹太人视将此大麻风为上帝不悦的标志。有时确实是这样,如米利暗(民十二12),基哈西(王下五27)和乌西雅(王下十五5)的例子。

  「患漏症的」见对利十五章注释。这等人也要到营外去。

  「因死尸不洁净的」这等人只须到内营外面(见利十一24;廿一1,11)。

  “死尸”的原文是nephesh,常译为“灵魂”(见创卅五18注释)。该词具有许多含义,这里指尸体,在仪文上被认为是不洁的(见民六6,11;九6,7,10;利廿一11)。

  这里所提的三等人有相同之处:一,不洁净的时间──去除不洁因素后的七天;二,认为他们会玷污与他们接触的人。

  「营」指广义上的营区,延伸到其边界(民二,三)。该词在代下卅一2中译为“殿”。

 

【民五3「无论男女,都要使他们出到营外,免得污秽他们的营;这营是我所住的。”」

  「这营是我所住的」该词也用来指圣地(民卅五34),劝人不要因暴力和不义之举玷污这地。

 

【民五4「以色列人就这样行,使他们出到营外。耶和华怎样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样行了。」

 

【民五5「耶和华对摩西说:」

 

【民五6「“你晓谕以色列人说:无论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华,那人就有了罪。

  「不论男女」原文指个人。

  「人」泛指人类。

  「干犯耶和华」得罪同胞被视为得罪上帝,所以除了赔偿受害人以外还要献祭(见民五7;参利六24)。人们虽然有可能只得罪上帝而不得罪人,但得罪人是肯定是得罪上帝的。

 

【民五7「他要承认所犯的罪,将所亏负人的,如数赔还,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归与所亏负的人。」

  「将所亏负人的,……赔还」这里的“亏负”指他所窃的具体物品,或他销赃所得的收入。

  「如数」即全部。

  「五分之一」请注意利六5;廿二14中类似的赔偿(见利廿七11,27,31)。

 

【民五8「那人若没有亲属可受所赔还的,那所赔还的就要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至于那为他赎罪的公羊是在外。」

  「亲属」原文是go'el,源于动词“救赎,象亲属那样做事”。该词用来指基督是救赎主(见伯十九25;诗十九14;七八35;一O4;赛四一14;四三14;四七4;五四5;五九20;六十16)。由于以色列人通常都有亲属,那个没有亲属的人很可能是皈依犹太教的外邦人。

  「归与服事耶和华的祭司」祭司是耶和华在人间的代表,所以归他所有(见利廿三20)。

  「赎罪的公羊」指定的祭物,给代表耶和华的祭司(利五15;六6;七7)。

 

【民五9「以色列人一切的圣物中,所奉给祭司的举祭都要归与祭司。」

  「举祭」意为“举出之物”,系从较大的数额中提出,用于神圣的用途。犹太人认为这是指是初熟之物(出廿三19),所以属于祭司(民十五1921;卅一29,41,52;申十二6,11)。该词不论是广义还是狭义的,在这里都适用。供物要归于祭司(利七14,32,34)。

 

【民五10「各人所分别为圣的物,无论是什么,都要归给祭司。”」

  本节提到祭司收入的两个来源:耶和华所应得的和祭司所应得的礼物。一个祭司自己不能向个人收礼。奉献乃是个人的义务,要遵从这一总的教诲,并遵循凡耶和华所要的必须先奉献的原则。

 

【民五11「耶和华对摩西说:」

 

【六十四、喝致咒诅的苦水是有害迷信之法么?(民五11~28)

    答:这是在旧约时代,神为解决人疑妻行淫一种试验之法。即由祭司把从浴盆里取出来的圣水,(民五16,出卅18),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叫妇人喝致咒诅的苦水以后,如果她的大腿消瘦,肚腹发胀,即为有罪不贞,行了污秽的事,在民中要被人咒诅。若是她确没有被玷污,即为贞洁无罪,免受这灾。这是神所用的一种超自然之方法,来对于人的夫妻之间疑难问题,作为正确合理而有效的验证。与人所行的迷信行为截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比如在古代的野蛮民族中,有命犯人手拿一斤多重的热铁。或是脚踏于红烧的犁头上,或叫犯人把手放入滚水热油铜中,或使人喝红而有毒的水等等。人被试验以后,倘若手足无伤,又无中毒下泻现象,就可以得释放,算为无罪。此乃出于人的种种恶毒苦刑之法,非人身体所能忍受得了,有害无益。但神所吩咐使用的水,无害于人,且在当时能使神的子民和睦同居,建立家庭圣洁生活的美好德行为是。──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民五1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

 

【民五13「有人与她行淫,事情严密,瞒过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没有作见证的人,当她行淫的时候也没有被捉住,」

  要定一个人的罪,需要有两个证人(民卅五30;申十七6;申十九15)。证实的罪要处以死刑(利廿10;申廿二2227)。丈夫十分怀疑,但没有确凿的证据。

 

【民五14「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并没有被玷污,」

  「心」原文是ruach,在《旧约》中出现了377次,其主要含义是“能力”。当示巴女王看到所罗门的辉煌时,她“就诧异得神不守舍”(王上十5)。当以赛亚说埃及的马只是血肉之躯而“没有心”时,他是说它们与上帝相比十分软弱。一个能控制自己心的人乃是强壮而可敬的(箴十六32;廿五28)。本节指的是强烈的冲动或情感。

 

【民五15「这人就要将妻送到祭司那里,又为她带着大麦面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浇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为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

  「伊法十分之一」约为2干夸脱(2.2升)。

  「大麦面」一种粗制廉价的面粉,通常作为穷人的粮食(士七13;约六9,13),或牲口的饲料(王上四28)。其他供物所要求的“细面”(结四六14),不准在这种涉及道德败坏和耻辱的案子中献上。祭品的粗糙象征着罪行的粗鄙。

  「不可浇上油」这是一个极不愉快的场合,所以不采用象征喜乐的油。油和乳香虽然包括在初熟之物的素祭里,却不许在穷人的赎罪祭中使用(利二15;五11)。

  「疑恨的」该词原文是复数。因为倘若那妇人有罪,那她既得罪了丈夫,也得罪了上帝。况且犯罪的不止她一个人。

  「思念的」提醒人上帝不迁就罪孽,也不忘记罪孽,直到人认罪(王上十七18;结廿九16;何八13;耶四四21;诗廿五7)。

 

【民五16「“祭司要使那妇人近前来,站在耶和华面前。」

 

【民五17「祭司要把圣水盛在瓦器里,又从帐幕的地上取点尘土,放在水中。」

  「圣水」是洗濯盆中为祭司沐浴而准备的水(出卅18,19)。但有人认为是指活水(见民十九17;利十四5)。该词在圣经其他地方没有使用过。它与今日某些教会所提供的所谓圣水完全不同。

  「瓦器」最廉价的器皿,与粗制的面粉和可憎的罪相仿。该器皿在仪式结束以后可能要砸碎,就像在献赎罪祭时那样(利六28;参十四5,50)。有些注释家认为这是指如果发现有罪,妇人的生命将会残缺。

  「尘土」这一规定的原因不明。可能具有神圣的意义,只会伤害有罪的人。

 

【民五18「祭司要叫那妇人蓬头散发,站在耶和华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里拿着致咒诅的苦水,」

  「叫那妇人蓬头散发」这是羞愧的姿势(见利十6;十三45;廿一10)。

  「在她手中」如果妇人有罪的话,这些举动会瓦解她的意志,使她认罪。

  「苦水」不是说水的味道苦,而是说罪人将面临痛苦的后果(见耶二19;四18;结廿三48)。

 

【民五19「要叫妇人起誓,对她说:‘若没有人与你行淫,也未曾背着丈夫做污秽的事,你就免受这致咒诅苦水的灾。」

  「背着丈夫」原文是“在丈夫之下”,即“服从丈夫”。在结廿三5中,该词译为“归我之后”。罗七2的“女人”是一个复合词,意为“在一个男人之下”,即受他作为家长的指导。

  「你就免受」即如果无辜,就免受诅咒。

 

【民五20「你若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与你行淫,」

 

【民五21「(祭司叫妇人发咒起誓),愿耶和华叫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诅,成了誓语;」

  「使你……被人咒诅」当人们咒诅或发誓,呼吁对违犯者降灾时,会想起她的名字,说“愿耶和华使你象那妇人”。

  「你大腿」意思是那妇人不会再生出一个健康的孩子(见第28节)。她将让她丈夫痛苦失望,无法为他立后。

 

【民五22「并且这致咒诅的水入你的肠中,要叫你的肚腹发胀,大腿消瘦。’妇人要回答说:‘阿们,阿们。’」

 

【民五23「“祭司要写这咒诅的话,将所写的字抹在苦水里,」

  写下的话语要冲入水中,从而被转移到水里。

 

【民五24「又叫妇人喝这致咒诅的苦水;这水要进入她里面变苦了。」

  妇人要在献完素祭后喝下这水(第26节)。这里是提前说明。

 

【民五25「祭司要从妇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拿到坛前;」

 

【民五26「又要从素祭中取出一把,作为这事的纪念,烧在坛上,然后叫妇人喝这水。」

  「纪念」作为对耶和华的提示;如果那女子是无辜的话,要防止苦水伤害她。这是一个专门术语(利二2,9,16;五12;六15;廿四7)。

 

【民五27「叫她喝了以后,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被人咒诅。」

 

【民五28「若妇人没有被玷污,却是清洁的,就要免受这灾,且要怀孕。」

  「免受」就是被宣告无罪(见耶二35),因此不会受到伤害。

  「要怀孕」一种意味暗示上帝悦纳的补偿,因此被以色列人高度重视。

 

【民五29「“妻子背着丈夫行了污秽的事,」

 

【民五30「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这疑恨的条例。那时他要叫妇人站在耶和华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这条例而行。」

 

【民五31「男人就为无罪,妇人必担当自己的罪孽。”」

  整个试验方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后果掌握在上帝的手中。

 

【圣洁的事奉(五131)】

一、凡不洁的都要移出营外(14

二、清除干犯神的诸罪(510

三、夫妇疑恨的条例(1131

──《新旧约辅读》

 

【民数记第五章】

一、分开不洁的(14

二、赔偿和应得的(510

三、试验有疑点的妻子(1131

——《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