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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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者的勸告

在神面前勿造次多言(1-7節)

1            你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因為近前聽,勝過愚昧人獻祭(或譯:勝過獻愚昧人的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

到神面前要謹慎、預備心來聽

這一節講到我們信仰的事情:「到神的殿要謹慎腳步」,不可造次。像出埃及記三章5節,神叫摩西把腳上的鞋脫下來;到了神的殿裡,要知道這是聖殿、聖地。我們知道神是無所不在,我們到殿裡、到任何一個地方,包括上班時,豈不也當謹慎腳步、不要造次?如果任何一個地方都是神的殿、神的聖地,我們又在哪一個時候不當歡喜快樂?一方面我們很謹慎、不冒犯神;一方面我們任何時候應當喜悅。不過這裡是講到要謹慎、約束你的心。我們當然是看日日、地地(每個地方)、事事(每件事)都一樣、都是神聖的,不過以我們軟弱的肉體,七日的有一天來敬拜主、有一些敬虔的操練,我想也是很好的;就不要把這變成一種虛假就好。這裡「謹慎」有個目標,不是只是提心吊膽;這「謹慎」是預備心去聽。所以我們若有個浮躁或緊張的態度到聖殿,都不大容易能聽,因為你的心好像翻騰的水一樣,就不大能夠領受。能夠去聽是很好,「聽」就是領受;其實「說」也很好。這裡甚至講「聽」比較重要,我們就想到雅各書第一章講的:「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快快的聽」不是聽得隨便的意思,而是上帝的話你要趕快去接近;「慢慢的說」也不是說話的速度慢,而是總是要三思;「慢慢的動怒」更是要三思。當然倒過來也不一定錯,就是有時對有些垃圾的話,我們也不必聽得很仔細,甚至可能不需要聽,而很快就抓住重點。

一切事奉需先領受

不過這裡講上帝,上帝的話就要聽。這句話也是對馬大、馬利亞的話的一個重新提醒:馬利亞做的就是先聽、先領受。我們所有的事奉如果不先領受,馬上就想到做的話,那實在是太看重自己了。你先領受了再做、先領受了再奉獻;若沒有從神那裡領受,你奉獻的是你自己的東西,神並不喜悅;你領受了神的,再獻給神,神才喜悅。要有那領受的態度、要脫鞋、要敬畏。在出埃及記廿三章17節那裡講到說:男子一年要三次到神的面前、到神的殿;我們今天當然是天天、主日、還有各樣的服事。然後出埃及記廿三章15節講:你來的時候不可以空手,所以要奉獻。不過,要奉獻又是我剛講的:你如果沒有先領受,怎麼奉獻?如果神不先賜你豐衣足食你怎麼奉獻?如果你今天不看自己是一個貧窮的人、需要神的憐憫,神怎麼賜給你?所以我們總是要領受。來聽也好、來奉獻也好,都是領受;這裡強調的是領受。下面就講到到神的面前來獻祭。雖然我們多談一下獻祭,但仍不要忘了還是先領受神的恩典;不要只想到奉獻、事奉,一定要想到我們沒有能力、沒有意願、獻的也不好、做得也不好。這就是能幹的人到教會事奉的時候(尤其是剛開始事奉的)真的要學的。你是沒有能力事奉、甚至服事的意願都不夠;你是可能要抓權、要發號施令、要過一下官癮。這不是事奉,事奉真的要看到自己的貧窮而領受上帝。

有關「奉獻、獻祭」的瞭解

我們奉獻,怎麼奉獻?我歸納了幾個:第一個是撒母耳記上十五章22節,撒母耳對掃羅說的:「聽命勝於獻祭」,你要給上帝東西,不如先聽祂話。這我們經驗很多了:人家給的禮物我們不一定喜歡(我從來不喜歡熱門音樂,你送我熱門音樂的唱片)。你沒有聽命、你沒有聽我的話、你不認識我、你不知道我喜歡的是什麼,以致於你送的,我並不喜歡。掃羅是要獻祭,你獻祭、你要給上帝東西,但上帝不要你給祂這東西、上帝要你做另外一件事情:領受祂的恩典、順服祂,你怎麼就不去做?這是錯誤、愚蠢的。

第二個就是詩篇五十一篇17節:神要的祭是「憂傷痛悔的心」。我覺得把這兩個放在一起,差不多就所有的都可以涵蓋了。我們到神面前,神要我們的就是平常(在我們獻祭、事奉之前)都聽祂的話,但我們又常常不聽祂的話。當我們不聽祂話的時候,你說:「我就沒有東西可以獻了嗎?」感謝主,還是有東西可以獻,你就獻一個懺悔的心!就是:我們沒有做之前就可以獻給上帝的,就是領受;我們做錯了以後也可以獻給上帝的,就是把憂傷痛悔的心給神,那神也很喜悅。

第三個就是詩篇五十篇講到:我們到神面前,神不要那些牛羊,神要我們在患難之日求告祂;神最喜歡的就是我們在祂面前承認自己需要祂。

第四個,到神的面前,看起來是獻祭,不過這我們就要看一看了:這是所羅門在獻殿時做的禱告,在列王紀上第八章有幾處地方他禱告。我們大概也知道我們到聖殿去做什麼:第一、八章29節,去禱告。「我的殿要稱為萬人禱告的殿」。先知裡面,包括以賽亞、阿摩司不知道講了多少,你在這裡一直獻祭,而沒有在這裡禱告,那有什麼用?我們到神的殿、到神面前,是去禱告。然後31節:「如果有人得罪神,到壇前起誓,求你在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所以到神的面前,我們也要聽神對我們的判斷。我們有的時候自以為對、覺得自己受很大的委屈,要把自己以為的對和委屈,都帶到神面前,求神光照。這是我們在神面前的態度。我們常常會到人面前申冤、在人面前表現、說自己怎麼好,但神是要我們帶到祂的面前。再來就是36節,又有一個說法:「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到神的面前又是領受;來學的。還有詩篇八十六篇9-11「主啊,你所造的萬民都要來敬拜你;他們也要榮耀你的名。」我們到主的面前是來敬拜祂的。這好像很抽象、不大容易說出來。像我們週報上寫著:以唱詩來敬拜主、以奉獻來敬拜主、以介紹新人來敬拜主。是,我們生活中每時刻都在敬拜。敬拜這個字,希伯來文是有趴在地上的意思,就是要有一種恭敬的態度(當然我們敬拜,歡喜也是很好):從英文來講worship的字根有worthy、有價值的意思,就是我們敬拜祂,要知道祂有多麼好。這是有時靈恩派弟兄姊妹比較缺乏的:很興奮,但他們悟性上不太知道神到底好在哪裡我們要這樣敬拜祂,我想那真是要從神的話裡面來知道。「萬民都要來敬拜你」,如果都要來敬拜,這我們又想到好多其他的東西:如果萬民要來敬拜,那我們教會剛剛過去的主題「差傳」不是就很重要?如果你不去傳揚,怎麼可能叫萬民來敬拜這位唯獨祂是奇妙、真神?如果沒有好好的教導,人家怎麼知道祂是這位大而可畏的神,要來敬拜祂?所以11節:「求你將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求你使我專心敬畏你的名!」我們到神面前,求神教我,我學會了,就去行,且專心的敬畏你的名。我們到神的殿裡面要有領受的態度、要有付出的態度;而領受是最重要的,把自己的需要、不足(不管我的罪需要你的塗抹、我的認識不足求你教導、我的罪惡求你洗淨),帶到神面前禱告。如果我們真是靠著主有一些良善的行為,我們也知道那是比奉獻更寶貴。

「愚昧人獻祭,他們本不知道所做的是惡。」獻祭帶著罪、或對神的不認識、或迷信、或希望藉著祭物來掩蓋自己的錯誤,那都是惡;就像以賽亞書講的:犯了錯然後去獻個祭,以為就沒有事了;不是悔改,而是掩蓋,那神不喜悅、就是作惡的。

2            你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神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

禱告的態度

這話有意思,「在神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不是講不要禱告。前面才講到說到神面前,很重要的一個就是禱告;不但要禱告,還要多多的禱告、大大的張口。這裡「不可冒失開口」主要從下文來看,就是不可以隨便向神許願。但若獨立的來看,「不可冒失開口」也有很對的地方。就是我們在對神說話的時候,不管多麼情詞迫切、多麼敬虔、跟神的感情有多深後,總要記得一件事:「神在天上,你在地下」也就是你以為你跟神傾心吐意、把你心中的一切跟神講、天下沒有人比你自己更知道你的需要、軟弱和罪惡,所以你跟神講,這是一個很敬虔的作法,但可以剛剛好相反。就是你在跟神講話、述說、在求神申冤的時候,不要忘記祂是在天上。這一方面指祂看得很清楚,一方面指祂比你能力、權柄要多得多,祂知道你的缺乏和需要是什麼、祂知道什麼是最好的。就是我覺得這一節是個禱告很好的態度;而且是對一般已經肯、願意禱告、甚至已經好像相當進階的人需要聽到的話。你說「我現在很肯禱告,這還求之不得,大家都勉勵禱告;大家都不禱告,我還很肯禱告;我在神面前這麼誠實,我有話就說、我向祂哭」。對,這些都很好,不過還是要記得祂給你知道你的需要是什麼;無論如何總要記得一個:你的神比你偉大、你的神高高在上,祂總知道;不要總是自己覺得怎麼樣才合理,就像我們講約伯就是。祂在天上、祂計畫了一切的事,你以為祂愚昧、以為祂不對、以為祂怎麼這樣惡待你,其實不要心急發言,祂在天上、祂看到的是最完全的。所以路德也講過這樣的話:我們不管求多好的事情,總要心中有一個決定我們禱告態度的因素,就是「願你的旨意成全」。我想要去宣教、想要去饒恕敵人、想今年把聖經讀完一次、想今年帶一百個人信耶穌、想好好改善我跟妻子的關係…,這些都好得不得了;但就算是這些,你還是要說:願你的旨意成全。就是有時我們會覺得說為什麼這麼盡心盡力做這樣好的心願,怎麼主還是不成全?怎麼還有很多攔阻?如果我們先想到這最基本的主禱文的話,我想我們就應該隨時都很釋放:主,願你的旨意成全。這是禱告、到神面前一般的態度。就是我們是要禱告,但總要想到自己的渺小、神的偉大,所以不要隨便的自義,或者要像約伯那樣,甚至要定神的罪。

「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這言語寡少我們也瞭解並不是說對神不講話;也剛好相反,我們要多講、常常講、不斷講。但這寡少當然就是用馬太福音六章7節那裡來瞭解,就是不要用重複的話。但「不要用重複的話」也不要太按字面,我們重複的話不知道有多少;主禱文都在重複,重複了不知道幾億遍了。這重複的話,如果是重要,又是用在經上,那我們是不斷的重複;我們不斷的求、情詞迫切的直求。像亞伯拉罕為所多瑪、蛾摩拉一直求,求六次;摩西也是不斷的為以色列人求;這些神喜悅的、憑著信心的,我們是求。但我們要小心,如果變成了一種形式上的,以為話多就可以,或有口無心一直在重複的話,那言語要寡少。不要像現在選舉的方式,拼命轟炸你,然後好像上帝就會聽。這些我又想到路加福音十八章那寡婦不斷的求,跟這裡也不衝突。那寡婦有真實的需要、希望那不義的官替她解決問題,所以她拼命求沒有錯。這裡只是說我們太失去自己的位份了,我們不知道自己的渺小,所以就一直喋喋不休的要定上帝的罪、好像怕上帝不知道。我們言語要寡少是這個意思。

3            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

不要因事多就急躁、冒失開口

「言語多,就顯出愚昧」可以獨立來看,也可以跟上下文連在一起。獨立來看就是言多必失,不過這就太概括了;從上下文來看,我們很多話是要多講的:敬畏主的話、造就人的話,那是要多講的;但不造就人的話、不敬畏上帝的禱告、虛假的法利賽人式的禱告,一句都不要出口。這裡直接就下文來講「言語多,就顯出愚昧」還是指許願的事情,這下面馬上就要講到。「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我想這兩個都有這意思,就是:我們在急躁的狀況下要小心、不要冒失。不要一看到、聽到什麼事(比方一聽到兒子出了車禍、或者怎麼樣)就馬上抱怨上帝。這我真的覺得很難,我講的時候都很順,但自己每次碰到事情就會冒失開口(包括對神會冒失開口)。「事務多,就令人做夢」各位,那我們聖誕節是不是都是做夢時(一笑),這個所謂做夢就是在急躁當中,我們沒有做最好的處置。是不是事務多,在生理上會做夢?這我不知道,有時我們是在夢中來躲避問題,有時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就是壓力一直壓到我們到晚上睡覺時還在想這些事情)不過不管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或是用做夢來躲避問題,在這裡的意思當然都是負面的:不要因為事務多,就做那些於事無補的事情,焦慮、急躁。我覺得在我生活中也很多,不知各位有沒有這樣經驗:我知道一件事神在攔阻我,但我很想做,好比明天要考試,但今晚重要球賽一定要看,這我們在小的時候太多了。我覺得神有會攔阻的時候;或你不應該去看某個人、不應該說什麼話、現在不應該看什麼書,我覺得神會攔阻,但在情緒很高漲的時候,神的攔阻我們聽不進去。這是一般人的情形,那屬靈的人,就是始終能夠被神引導,這是很了不起的,我好羨慕。就是他很強烈想做一件事,神叫他不要做,他就不做(像大衛那麼感情豐富的,神攔阻他,就可以攔阻他);你根本不想動,神叫你去動,就動,這很了不起。上面這些我們看到的是禱告的態度、還有說話,下面就來看許願的事。

4            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

對「許願」的瞭解

講這一節之前,先談一下:「許願」「許願」大概可以分兩大類:奉獻的願,要做給主的;和禁戒的願,我自己不做的。第一個是奉獻的願。在利未記廿七章奉獻的願,就是因為神為我們成就事情、或我們希望神為我們成就事情,我們就(姑且說)報答神。(所以許願不是太重要,甚至應該用信心和奉獻來代替許願的觀念;好像我們請神做一件事,然後給神一點甜頭。這不是最好的觀念,不過聖經允許我們這樣做。)就是因為神為我們成就了什麼事情,我們答應要給神什麼東西。

四種許願可奉獻的東西

有四種東西我們可以許願給神:第一個就是人。利未記廿七章2節:「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就是我求你做這件事,如果你做成了,我把我的兒子獻給你(當然你知道耶弗他是真的把女兒獻了,那是很不對的)。我們當然不能獻人,獻的話人會死的;那就獻什麼?就獻錢。所以(舉個例子做比方,希望不要有壞的影響)你說:「我把兒子奉獻給你,然後就用廿七章2節說的用錢來代替;這兒子太有出息了,還是不要去念神學,去念醫學院好了,我奉獻一點錢。」不過在第3節開始就是說:如果你要獻一個人,當然不是獻人,你就奉獻錢。對不起,各位,第3-7節說,你要獻人的話,用錢來代替,各有不同的的價錢:「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價銀五十舍客勒;女人三十舍客勒;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二十舍客勒,女子十舍客勒;一月到五歲(你許願要獻小孩子的話),男子五舍客勒,女子三舍客勒;(老人家)六十歲以上,男人十五舍客勒,女人十舍客勒。」我們不要覺得神不公平、或歧視老年、女人和小孩,就是照一般的價值來講;你很感恩,要獻一個人,神給你一些價錢的標準。如果你實在是貧窮沒有錢,但又為了感謝神為你做的事,要把某一個人獻給神,那麼祭司就幫你算(「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8節)」)好比:有一天有人來找牧師,說感謝神在我破產中被拯救了,我那時求神說若被拯救,我把我全家獻給你,現在不知道怎麼獻,那我們就告訴他應該奉獻多少錢。「祭司就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這看起來有一點好笑,並不好笑,但我覺得祭司在這些地方真是要有智慧,我們指點人家要如何奉獻;要看到他的恩賜、能力,然後告訴他怎麼獻。

第二個許願要獻的就是牲畜。廿七章9節牲畜獻給耶和華為供物,而且這不能換的,你不要看到這個太好的,就說我不要這隻羊奉獻給主、要換。奉獻牲畜跟奉獻人就不一樣了,人是不會殺的、用錢來換;牲畜就是一定要殺的。除非13節:「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不管是什麼原因,我許了要把這牲畜給你,但又要留下來,那就要在這牲畜本來的價值之外再加上五分之一。許願獻牲畜的重點就是不可以換;不可以說原來許了這牲畜生下來要給你,結果發現這隻羊太好了,想換另外一隻壞的;不可以。好的不能換壞的、壞的也不能換好的。這我們也許可以在行政的事上有些學習,但這些都不能死板的。就是:陣前異將是兵家大忌(當然這要靈活,有的時候非換不可),我不知道像耶穌召了十二個門徒,會不會發現有哪一個不大適用。我想在其他很多事上我們不但可以換、也應當換,但在獻給耶和華的事上,壞的也不要換成好的。我想這意思就是我們要有盼望。當然不潔淨的一開始就不可以獻。12節祭司也再一次覺得說:如果不用,你就應該給多少錢。

第三個許願要奉獻的就是房屋。房屋如果要獻,那房屋不一定要給祭司住,而是把那房屋所值的錢獻給上帝。若這人後來又覺得這房屋太好了我不要獻這個,就要再多加五分之一的錢,跟剛才講的牲畜一樣。

第四個是地,這比較複雜一點。16節:「人若將承受為業的幾分地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就是有人承受了產業了,他有感恩的心要奉獻(不知道是不是曾許願如果得到多少遺產,就奉獻幾分之幾給上帝)。同樣這地也不一定要獻出去,而是照那地能產生多少的財富來估價:「你要按這地撒種多少估定價值,若撒大麥一賀梅珥,要估價五十舍客勒。」。(如果這地是種大麥的)。同時比較複雜是還要把時間算進來,17節:「他若從禧年將地分別為聖,就要以你所估定的價為定」從禧年開始就是全部;若在禧年以後,18「倘若他在禧年以後將地分別為聖,祭司就要按著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數推算價值,也要從你所估的減去價值。」還要減去一些、不必獻出這麼多的錢來,因為禧年的時候是完全歸給他的。19節:「將地分別為聖的人若定要把地贖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歸他」他若歡這塊地要贖回的話,不敢說是罰,就是要加五分之一。表示原許願要給上帝的,希望有個通融的作法,就要加五分之一罰金或手續費。這是跟禧年有關係。20節:「他若不贖回那地,或是將地賣給別人,就再不能贖了。」就不會再歸給他,但21「但到了禧年,那地從買主手下出來的時候,就要歸耶和華為聖,和永獻的地一樣,要歸祭司為業」

四種不可奉獻的東西

這是第一種許願,就是要獻上東西、奉獻的願;有四種要奉獻的東西。而利未記廿七章也講到有四種東西不可以奉獻給主。還有什麼東西不可以奉獻給主的?其實我們再看就是:不可以一魚兩吃。第一個不可以許願要奉獻給主的是頭生的。26節:「惟獨牲畜中頭生的,無論是牛是羊,既歸耶和華,誰也不可再分別為聖,因為這是耶和華的。」已經是耶和華的,你不要一魚兩吃,再獻給耶和華。當然我們重新更新我們的奉獻是很好,但這裡看起來好像上帝很講究的樣子:你不要把頭生的,已經、本來就是祂的,還再奉獻給祂。當然我們生活中很多時候,頭生的根本就沒有給主,所以後來給主,主也接受了;但我們要知道哪些東西根本本來就是主的。若再從新約的觀點來看,其實所有的東西本來都是屬主的,我們真的要說奉獻,都沒有資格,因為我們沒有哪樣東西是自己賺來然後給主的。頭生的不可以奉獻。第二個不能獻給主的是28節:「但一切永獻的,就是人從他所有永獻給耶和華的,無論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為業的地,都不可賣,也不可贖。凡永獻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至聖。」。也就是你曾經奉獻給主的,你不要再拿來奉獻給主。第三個不可奉獻給主的是當滅之物(29節),第四個是十一(31節),十一本來就是屬主的了,你不要再從十一裡再獻給主。這比較不太重要,重要的還是許願要獻給主的是哪四個東西;這四個東西從新約來講,其實應該包括我們所有的東西。不可以獻給主的還有一個東西就是各耳板,就是你應該是孝順父母的,就不要說是要給主的。不過這些我們當然都要很小心的來瞭解,也更不要拿這些當藉口,比方,神現在呼召你,你就拿各耳板來說因為要孝順父母,所以沒有做主要你做的事。

許願第一個是奉獻,哪些事我要做給主;第二個是禁戒,哪些事我不做。這在民數記第六章,拿細耳人在許願時是遠離,絕對遠離葡萄、一定不剃頭髮、不接近屍體。這些用在我們今天(當然都是求神幫助)就是遠離那些纏累我們的罪。還有(在前面利未記廿七章也看到)就是當滅的。像整個耶利哥城就是當滅之物,把它燒掉;其實燒掉也就是給主,不替自己保留。

回到傳道書五章4節這裡「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我們也需要想一下:「償還不可遲延」但我們若有智慧的話,有時甚至不要償還了。像耶弗他的那個許願,他如果真的是獻女兒的話,就是一個冒失的許願。聖經裡不是有講到說:如果有長輩在那裡,你冒失許了個什麼願,長輩可以把它廢掉(民33)。因為這是個不聰明的願,你年紀輕輕的不知道(特別在講到女孩子許了什麼願);但父親如果沒說什麼,那就成就;父親若覺得不好,可以廢掉這個願。耶弗他許的願不恰當。在馬太福音裡我們應該合理的推測:博士們對希律是許願了(或說是答應了),就是我們會把那小孩子在哪裡告訴你。當更強烈的、上帝的啟示臨到時,他應該違反這個諾言、就沒有回去履行這件事。另外希律安提帕在許願或答應希羅底的女兒時,他後來發現人家所提出是很不合理的,他就不應該答應。我寧可做一個反悔的人,也不要做一個一意孤行、做錯的人,這都是我們常常犯的錯誤。我們常常錯誤就堅持了很久,而正確的不能堅持;正確的常常又來改去,錯誤的又不肯改。就是該改的不改、該堅持的不堅持,我們常有這個毛病。所以看這經文「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我想重點在「不喜悅愚昧人」,就是你想到這些事情要償還,上帝根本不喜悅,因此你怎麼能夠不在許願時先仔細一點考慮?不要冒失。不過看這些經文我們都還是要強調上帝的恩典和赦免;我們不可能想得那麼周到、我們總是因信稱義的。

5            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

可見得第5節可以解釋第4節,不是在說絕對一定要還。

6            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原文是使者)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

「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這同樣我們可以應用在希律安提帕、耶弗他上面:你的口隨便說了一句話,然後你因此要把你的女兒獻掉、要讓施洗約翰砍頭,那你肉體犯的罪,比你沒有實現諾言的罪還要更大。「也不可在祭司(原文是使者)面前說是錯許了」許願時,祭司常常是一個執行者、仲裁者,所以這裡把原文「使者」改成「祭司」,我想應該是對的。不過當然「使者」聖經最常用的,不是先知,就是天使,反正是神的僕人。我們不要在神的僕人面前說是錯許了;也就是我們不要在仲裁者面前說:「我那時年幼無知、講錯話了。我不知道是我女兒會出來迎接我」。這裡的意思我們要看仔細,就是你不要隨便講話,我想不是說不可以慎重的收回。這裡說:「對不起,我那時說錯了。」你那時許錯、說錯,你為什麼那時不仔細一點?「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做的呢?」神會因為我們所說的事情發脾氣,我們天天說話不算話。這些我們都說:如果神要這樣算帳,我們哪一個能站得住?我們口舌簡直是骯髒極了、欺騙得太多了。

7            多夢和多言,其中多有虛幻,你只要敬畏神。

這文字很漂亮:多夢、多言、多有虛幻。夢再多,以賽亞書也講到說:你在夢裡喝水根本不能解渴、夢裡吃東西不能解饑,夢是虛假的。當然我們也承認神有的時候是要夢實現,但一般來講,夢只是虛幻的。「言」很多也是虛幻;就算成了事實,傳道書說也是虛幻。你賺到了錢、有了兒女,也可能是虛幻;上帝給你的,你沒有繼續持守在神的恩典中,就是虛幻;原來給你的不虛幻,但沒有持守,也變成一個虛幻。你幸福的家庭、婚姻,這些都可以是這樣。這是傳道書喜歡講的,不過這裡講得比較小一點,講的只限制在第3節說的:「事務多,就令人做夢;言語多,就顯出愚昧。」也就是:不管是夢也好、實際也好,在事情多的時候,我們更要謹慎。也許事情多的時候,當然可能有的要快刀斬亂麻、有的要當機立斷,但不要急躁、也不要心亂!不要因為事情多、情緒高漲,就像耶弗他、希律一樣急躁許個願,那就帶來虛幻和痛苦。有人把這「夢」和「言」在這裡做一個對比,夢我們不輕看,因為神的確使用夢來指示,但我們更不重看。因為神使用我們的腦子和祂清楚的話,那比夢重要得多。耶利米書廿三章28節有一句話很好玩:「得夢的先知可以述說那夢;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糠粃怎能與麥子比較呢?這是耶和華說的。」我真是希望喜歡做異夢的人看這節經文。耶利米說,夢(包括異夢)跟神的話比,是糠粃跟麥子比。很多人喜歡一些超自然的特別情形,其實更好的還是上帝清楚明白的話。

金銀難饜人心、貨財帶來禍患(8-20節)

8            你若在一省之中見窮人受欺壓,並奪去公義公平的事,不要因此詫異;因有一位高過居高位的鑒察,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

不要詫異,要記得神掌權

「不要詫異」第一個可以是很悲觀的不要詫異:見怪不怪,對國家貪污舞弊、人間罪惡不詫異;我們不應該為這吃驚。但這裡的不詫異不是習慣太多的罪惡,而是知道他上面還有上帝在做更奇妙的指引;這我們需要詫異、需要驚嘆上帝帶領是很奇妙的,雖然我們看不清楚。這裡不是說我們在人間不要去挽回正義,而是說我們在挽回正義的時候要有個信念,就是:有個最高位的在那裡掌管,同時也要記得我們的位份。他不行,他上面還有沒有人?我們不會把軍隊裡那絕對不能越級上報的情形來說教會裡絕對不可以。(一般軍隊講是不可以越級報告、也不可以越級指揮。不過一般越級指揮的很多,越級報告是要被處罰的;就是上對下會這樣)我們求主讓我們在正常的情形下也能夠一層一層的來,當然總是回到神那邊去,就是:我們知道神是有祂的安排和帶領。

9            況且地的益處歸眾人,就是君王也受田地的供應。

這跟上一節有什麼關係?我想在這世界上有很多不平的情況,第一個是說神讓地產生的這些土產。不要忘記以前所有的財富都是從土地出來,現在就不一定,很多是我們腦袋想出來、設計出來的;以前基本上都是從土地裡出來的,包括那些金銀珠寶。其實甚至就是人聰明的頭腦也是土地的滋養。神讓土地裡產生這些東西,是要歸給眾人的,但有些人就會因著各個原因去欺壓其他的人,這是違反神原來的心意。但在人繼續這樣違反神心意時,神還是繼續在施憐憫;神也設立官長,希望能減少這不平。當然有的時候更增加了不平,不過他們上面還有更上的、更好的,就是有上帝。也就是一方面提醒我們不應該有不平、不義,因為上帝給人是希望大家分享的。當不平、不義的時候,我們要相信神,就是不要馬上就想到要造反或怎麼樣、不要越了那位份,要倚靠上帝。更是也提醒我們在艱難中如果神預備了地給我們,那天上的神也一定還是能替我們解決這些生活中不平、不義的事。

10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貪愛豐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這也是虛空。

人不能從神以外的任何事得到滿足

這句話是很普通的話,但也實在有意思。我們貪愛一個東西,其實這是件好事;我這樣講:就是有胃口、有慾求,這也是神放在我們裡面的慾望;我們想要看、聽、吃一個東西;餓了想吃、渴了想喝、想要得到知識、想要得到各樣東西;有一種慾望想要得一個東西,這本來是好的。因為,就像我常常看到現在的年輕人我覺得很可憐就是:他好像從來沒有貪吃過。就是沒有胃口,吃的東西太多了,不會很喜歡吃東西;現代人東西太多反而不會喜歡了。像我們以前沒有東西,只要有一個,就好喜歡;現在的人有很多,反而就都不喜歡了。本來我們最應該貪愛(姑且用這字)或渴慕的應該是神。傳統神學也告訴我們:獅子老虎也許吃到了肉就滿足了;動物、植物也許滿足到他們結構中的需要就好了;而我們人就是不能從這些物質中得到滿足,一定要在神那裡。人的罪惡也就是不斷在神以外渴慕一些東西。這裡講銀子我們覺得庸俗,其實其他的知識、愛情、健康、甚至社會公義這些有理想一點的、或探索真理的,都如果不是在神那裡、不是被神引導的話,就有個很可悲的事。人有個貪愛、慾望、迫切喜歡一個東西,我覺得好。再次說現在年輕人東西太多了,反而沒有這種慾望,就覺得很無聊、什麼事都無聊,那就是一個痛苦。就算以前的人缺少,你貪愛一個東西,那還是有麻煩:就像我很喜歡、貪愛吃蛋糕,有蛋糕就知足;你貪愛看電視,有電視就知足,問題奇怪的就是:你有了並不知足,所以這個叫做虛空。你有這麼多東西、豐富了,為什麼還不知足?那你到底要什麼?我想這個事情當然我們佈道會、平常都會講,你要的是主。這是真的,但求主讓我們把這真理講得更清楚,告訴這世界上的人:你再去追、追、追;我們也求主讓我們說得恰當並不是說你就不要用功、不要讀書、不要賺錢,而是這些真的不能滿足我們、這是虛空。這我們在後面會看到:人沒有上帝就真的虛空了。

11           貨物增添,吃的人也增添,物主得什麼益處呢?不過眼看而已!

這意思是說:我們想要東西多,就越來越多。但當我們東西多的時候,尤其就以前來講,東西多時就是食客多、你養的食客多而已。我們也知道再有錢,你晚上睡覺能睡幾張床?只能睡一張,三尺寬六尺長;東西再多,你的胃只有那麼大,能吃多少?你為什麼要積這麼多?這就是我們人的毛病了,沒有安全感,就一直要多多多。其實東西多,你其實還要花更多的力氣(像那無知的財主)去找倉庫,還有更多的煩惱。就算很好、養了很多食客,你得到什麼?就是眼看而已,沒有真正得到什麼。我在這裡也想到,我碰到過一個最有錢的人、住在他家過,他家有很多世界名畫。但真的,他有這些名畫跟我沒有這些名畫,不知道有什麼不一樣?除了他更煩惱以外。他常常要預備什麼防潮、防盜這一類的,保護得很好。而我不要這些東西,照樣可以看得到;我們買一冊畫冊,跟他花幾億放在家裡的不是一樣?他眼看,還要花好多力氣保護。人就是要擁有、要有我的東西,不知就是我的虛空而已。人沒有主就是虛空。

12           勞碌的人不拘吃多吃少,睡得香甜;富足人的豐滿卻不容他睡覺。

這當然也不一定就一定是這樣,是個概括的說法,有些勞碌的人也睡不著;有些勞碌的,吃不飽、餓肚子的也大有人在。富足人的豐滿不一定就不容他睡覺。我們都很喜歡講:耶和華賜的福使人富足,是不加上憂慮的、是能夠睡覺的。但在世俗看到很多,甚至童話故事也都有,就是很辛苦的人有一個東西,就是他能睡得香甜。我覺得能夠好好睡覺真是很有福氣的事情;睡不著真是好痛苦。豐滿本來應該叫你安安心心(就像那無知的財主),卻反而更不安心。這世界真是好矛盾,要得到安心的,不在主裡就得不到。

13           我見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禍患,就是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

是,「大禍患」我們也都看到:你積存了那麼多,積得越多是越多害自己。因為每次在積存的時候,甚至跟積存剛好相反:積存是給我們安全感,但如果積存的是好東西,你就更怕人家偷,所以就積存了更多的不安全感。你繼續想要積存更多,你就積存了很多吝嗇、貪婪、冷漠;雅各書也有講:這些富足的人,會有苦難臨到你;積存了很多的哭泣、哀嚎、對別人的虧欠、冤聲,已經入了萬軍之主的耳了。中國人的特點,我們真是很看重儲蓄、積存,不過在聖經裡實在是提醒我們:讓主為我們積存在天上的倉庫裡;不是不未雨綢繆,而是不要讓這些東西使我們沒有愛心、也不要讓這些東西使我們不能享受主給我們的豐富。所以有時我覺得拉丁民族、南太平洋的人有時也蠻合聖經的,他就是一日的煩惱一日當就夠了,我覺得也很好。當然不管怎麼樣的個性,我們總是信靠主就可以過日子,不信靠主就都不好。

14-15     14因遭遇禍患,這些資財就消滅;那人若生了兒子,手裡也一無所有。15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也必照樣赤身而去;他所勞碌得來的,手中分毫不能帶去。

這我們也都知道,甚至也看到很多:生了兒子、給了兒女以後,如果沒有給他敬虔的心,給的也是更多的禍患。這也看過太多的故事:生為王家、富家的,痛苦也會帶來很多。當然我還是說,富家也還是一樣可以敬畏上帝、一樣可以很享受。痛苦的不只是赤身來、赤身去,就剛才看到的經文來講,你甚至是赤身在過日子;你一個億萬富翁,吃東西還沒有我們辦公室同工中午十二點吃得香,因為有太多重要的事情。我有時也看到過這種場面,就是有時跟這個院長、那個院長一起吃飯,吃了一半,抱歉著要走,因為另外還有一個酒席趕場,還沒有我吃得好!我們不是嫉妒,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安排生活,就是:你真的是什麼都沒有;還不只是說空手來、空手去,是空手在過日子,而你有那麼多東西。

16           他來的情形怎樣,他去的情形也怎樣。這也是一宗大禍患。他為風勞碌有什麼益處呢?

風就是空、通通都是空。這些我是覺得所羅門就是夫子自道,他自己有很深刻這樣的經驗。問題就是窮人大概都不相信這一套;你有了錢就說這話。我們也不是說不要改善窮人的生活。而富人也不聽這一套;我現在還是不安全,有更多應該就好一點。我們就不要只講這些負面的東西,還是講正面的。小的正面的就是:上帝創造這些是給我們享受的;更大的正面的是:如果我們悔改歸向上帝、接受祂的救恩,那即使在罪惡的世界裡面,我們也可以享受。

17           並且他終身在黑暗中吃喝,多有煩惱,又有病患嘔氣。

你看真是在黑暗中吃喝。這當然不一定是說他躲在黑暗裡吃喝,就是他也實在不知道他在吃喝什麼、也沒有一些享受、有這麼多煩惱。我是很少參加筵席,但也覺得每次參加筵席時,真的在那裡很快樂的在享受的人恐怕不是太多。可能很多的是煩惱,因為在這種上等的酒席裡,恐怕很多時候也在談判、也在有一些計算,那就是病患、又是嘔氣;然後在這麼多這種長期、緊張狀況中,也很多人胃潰瘍,並不能享受。

18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

「我所見為善為美的」,兄弟和睦同居,何等的善、何等的美。人間有的時候善,但是並不美。這是一些好事情,就像一個窮人孝順他的父母,是一件好事情但並不美,因為他們非常窮苦。有的時候很美但並不善,像凡爾賽宮夠美了,但裡面有很多污穢。又是美、又是善就是:「人在神賜他一生的日子吃喝,享受日光之下勞碌得來的好處,因為這是他的分。」這是多麼平凡的一句話,卻太真實了。我以前講過、小時候也想過,最好是有一大筆從天上掉下來的錢,然後就享受。真的我覺得在罪惡的世界裡就是這樣;甚至在新天新地裡也是這樣、在伊甸園裡也是這樣:人一定要勞碌工作!那茶來張口、飯來伸手(就是自己都不勞碌的),一點都不享受;是植物人的待遇。能夠勞碌、辛苦的(我想也包括勞心,或勞力也勞心的),是很喜悅。希望我們能得到這喜悅、也能讓年輕人知道這喜悅。並且也希望那克勤克儉但不知道信靠上帝的中老年人也知道:神不是要我們一天到晚積攢一些東西,然後在積攢當中很痛苦。也就是說節儉是美德,但若節儉只是為了不安全感,那也是一宗禍患;勤勞工作是美德,但若不是在主的手中、不是在信靠主當中,那也是一宗禍患。

19           神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神的恩賜。

再一次求主讓我們注意那「勞碌、自己的分」。兩個分,一個是你該付出的分;一個是你該得到的分。也就包括說,你該付出的分沒有付,那就要別人幫你付;你該做的事沒有做,就要別人幫你做。你以為偷懶成功或佔了便宜,其實這是你自己的分就減少了。另外就是你能夠盡責任,而且也能夠享受,這是你的。但這包括很多:包括我們讀書得來的分,作弊不會有這種喜悅(你讀書真的懂了,這真是很棒的),這不是別人能給的。我該盡的那一分、我該得的那一分,當然從我們基督徒的觀點來講,又很豐富。盡的這一分可能不只是律法上所寫的,我們還要常以為虧欠;靠著主無限的力量,也許我們該盡的也無限:神給的越多,我們該付出的越多。而該得的這一分,是豐豐富富的聖靈:給了我們也不是叫我們繼續堆積,而是繼續的去榮耀上帝、去事奉。凡有的,就繼續加給我們了。這種不積攢,卻是不斷的流通、沒有呆帳在我們身上;一直願意付出,一直願意從主那裡得到,這是神給我們的恩賜。

20           他不多思念自己一生的年日,因為神應他的心使他喜樂。

這也很寶貝。「他不多思念」,注意,我們也不是不思念;如果越思念、越數算神的恩典、越知道怎麼數算自己的日子、越感恩、也越有智慧的過日子,那是要思念的。這裡的不多思念,就像我們在傳道書常看到的這思念就是:憂愁、積攢財寶、怎麼樣能夠吃喝就好、怎麼樣能好逸惡勞就好、沒有安全感,我們不去多思念這些東西。事實上這些東西都是憂愁、不信,我們思念的是主給我們的恩典、神給我們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