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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十章 耶穌差遣十二門徒 (亦見於可六:7-13,路九:1-6)

1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樣的病症。 2這十二使徒的名,頭一個叫西門,又稱彼得,還有他兄弟安得烈。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 3腓力,和巴多羅買,多馬,和稅吏馬太,亞勒腓的兒子雅各,和達太。 4奮銳黨的西門,還有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

太十章 1-4 節 選召十二門徒

耶穌用了大約有一年半的時間完成衪的揀選工作。 以後使他們和衪在一起大約有兩年之久。

" 主後廿六年,十一月(?) 約翰,安得烈,西門,腓力,拿但業在約翰施洗之時信從衪,(約一:35-51);和衪一同到迦拿;然後又回到他們自己的工作直到以後再一次呼召他們。

" 主後廿八年,一月(?) 在衪完畢衪早期在猶太的工作,而且開始在加利利的工作之時,衪呼召西門,安得烈,雅各和約翰捨棄他們捕魚的工作,直接加入和衪在一起(可一:16-20)。那以後不久,馬太被請加入他們一群(太九:9)。

" 主後廿八年,五月(?) 十二門徒正式被揀選(路六:12-16)。

" 主後廿九年,三月(?) 他們得有醫病的權柄,兩個兩個奉差遣出去,時間可能是一個月左右(太十)。

" 主後卅年,五月(?) 他們最後受命把福音傳到地極(太廿八:16-20)。

十二門徒的訓練

揀選並且訓練一批衪要託付他們工作的人,是耶穌在地上工作當中一個極其重要的部份。耶穌來到世界上的原來目的是作神的羔羊,替人類贖罪,並且從死裏復活賜給人永遠的生命,但是除非世界知道衪的生,死,和復活,衪對於世界仍是沒有用處,若是衪所託付作衪工作的人不可靠的話,衪的來到世界就會變為徒然。

十二個門徒第一次被差遣出去就是作為他們受訓練的一部分,是給他們一種實際的工作,也是耶穌所用的一種方法向全國宣告彌賽亞己經來到。那時沒有報紙,唯一方法傳播信息是靠口傳。以後又有七十人被差遣出去仍是同樣的目的,這些人用特別的神蹟證實他們所傳的道,並不只在引起人的注意,乃是向全國表示他們所宣告的那一位有非常的權能。

他們的訓練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他們接受訓練乃是為了一種工作和他們所以為受訓練要去做的大不相同,他們開始跟往如同從事政治工作的人一般,根本沒有想到以後會成為傳道的人。他們所期望的是耶穌作彌賽亞,會建立一個屬世界的帝國,他們都要成為政府大員;施洗約翰也存著這種概念,當耶穌沒有一點表示要成為一種國王的時候,約翰開始懷疑到底耶穌是不是彌賽亞(大十一:3)。門徒們一直到主復活之後都存這種概念,他們最後問耶穌:[主啊!你復興以色列國,就在這時候嗎](徒一:6)。

要改變他們對於衪和他們所從事的工作的思想,耶穌的方法第一是把自已天上的榮耀完全表現給他們看,這樣,使衪說話和行事姑無論和他們所預期的彌賽亞多麼不同,他們會仍然相信衪就是那一位彌賽亞,這就是衪所以要行神蹟並且登山改變形像的一部份理由。

然後,又加上一個並用的方法,衪開口講比喻,用隱藏的說法,使他們有一種印象,就是衪的真正意思並不常常和衪所顯露出來的意思一樣,讓他們奇怪猜疑一個時期,若是衪一開頭就清楚地告訴他們,他們不會有興趣跟從衪。

到最後衪告訴他們衪不是要作王,乃是要受死,這使他們不敢相信,認為這不過是說比喻而己,甚至在喫最後晚餐之時他們還在想他們誰做最大的官。

直到衪復活和聖靈降臨以後,他們才明白所要建立的乃是耶穌在人的心中作王,而他們所擔任的工作只不過是對人講說耶穌的事情。所傳的信息自己會發生力量,若知道了耶穌,他們就會愛衪,當他們愛衪的時候,衪的祝福力量就會在他們心中發生作用。

太十章5-8 節上 基督使者的任務

5耶穌差遣這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6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裏去。7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 8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痳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

太十章 5 - 6 節 這經文一開始,就禁止門徒們到外邦人或撒瑪利亞人那裏去。我們可以十分確定,這不是一個永久性的命令。在福音書中我們見到耶穌如何仁慈親切地把衪自己顯示給撒瑪利亞的婦人(約四:4-42);衪也講過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十:30-35);衪醫治一位敘利非尼基婦人的女兒(太十五:28);馬太也告訴我們,耶穌給衪門徒最後的使命,乃是到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太廾八:19-20)。那麼,這句話怎樣解釋呢?

禁止門徒們到外邦人那裏去是---- 他們不可以北往敘利亞,東往住有大量外邦人的低加波利,也不准到南方的撒瑪利亞。衪是要把十二門徒的第一次路程限制在加利利。 這個限定,有三個很好的理由:

1。 猶太人在上帝的計劃中,有一個特殊的地位,按上帝的公義,他們必須先得福音。他們後來拒絕了福音,倒是真的,不過在整個歷史性的計劃中,要先給他們的機會。

2, 這十二位門徒對於向外邦人傳道的工作,並無絲毫的準備。無論在背景方面,知識方面,技巧方面都不夠應付。在福育有效地傳入外邦以前,必須要產生一位具有保羅的生活與背境的人物,如果傳信息的人未作充份的準備,他所傳的信息就少有成功的機會。如果傳道人或教師是聰明的,他一定會了解自己的限制,他能做的是甚麼。

3。 下這個命令最大的原因乃是:耶穌知道限制他的目標。他必須選擇一個據點作為攻擊目標。 耶穌的目標,集中在加利利,加利利是巴勒斯坦所有地區中,最能夠接受新福音與新信息的地區(參太四:12-17)。

(7-8 節上) 基督使者的言語及行動

基督的使者有當說的話和當作的事。

1。 他們要宣佈天國的臨近。我們己經看見上帝的國度是一個在世界上的團體,上帝的旨意可以在其中通行,如同在天上一樣( 太六:10)。耶穌是古往今來所有活在世上的人中,唯一完全遵行,順從,並成全上帝旨意的人;因此在衪裏面,天國己經來臨。就像基督的使者這樣宣告:[看哪,你們夢想著天國,你們所冀望的天國,就在耶穌的生命之中。請看衪,就可以知道,國度是甚麼意義。]上帝的國度,在耶穌裏面臨到人間。

2。 這十二個人的工作不單是說話,也包含行動。他們必須醫治病人,使人復活,潔淨大痳瘋,驅逐污鬼,這些命令具有雙重的意義。在身體方面說,因為耶穌基督的來臨,帶給人身體的健康與醫治。在靈性方面,表明耶穌基督在人的心靈中所造成的改變。

太十章8 節下 - 10 節 基督使者的裝備

8下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 9腰袋裏,不要帶金銀銅錢 10行路不要帶口袋,不要帶兩件褂子,也不要帶鞋和枴杖。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

(8節下) 你們白白的得來,也要白白的捨去。

耶穌在這裏給予門徒的指示與命令,正是拉比給予他們的學生與門徒的至高指示。 律法規定拉比不可因教導而取代價。摩西從上帝那裏白白得到的律法, 上帝免費教導摩西,所以你也要如此行。

門徒白白得來的就是能改變人心和世界歷史的福音,門徒所以被差遣,給他們治病趕鬼等權柄,是要他們傳揚這大能的福音。白白得來,應白白捨去,把福音傳給人。

(9-10 節) 耶穌的這一切指示,並不是給門徒故意安排不舒適的生活。衪只是再一次地說一些猶太人很熟悉的話,他勒目告訴我們:[沒有人帶拐杖,鞋子,錢袋或沾滿了灰塵的腳上聖殿。]這意思是說,當一個人進入聖殿,他必須十分了解他己將事業,生意以及世界上的每一件事情完全丟棄。耶穌就是對門徒說:[你們一定要把整個世界當作是上帝的殿,你們若是上帝的人,就絕不能叫人以為你們是做生意的,為有所獲而來。]耶穌的教訓是說:上帝的人必須在對物質的態度上表明他是屬上帝。他最關心的是上帝,並不是物質的東西。

耶穌最後說,做工的人應當得著他的生活所需,應當得到照顧,應該得到食物和安身之所,作為服事人的回報。

這裏有一個雙重的真理:上帝的僕人絕不能過份注意物質的事;但上帝的子民決不能不負責供給上帝僕人日常的需要。這段經文把一個責任同時交給教師和學生。

(10 節) 馬可福音記載耶穌要門徒穿鞋和帶備枴杖(可六:8),而馬太和路加則記載不要帶鞋和枴杖(路九:3),好像有出入,其實不是。耶穌的意思可能是叫他們除了腳上所穿的鞋子和手中拿著的枴杖,不要帶額外的鞋子。門徒行裝要輕便,一是因為路程短,一是當地人傳統好客,生活所需可靠虔信的人供給。

太十章11-15 節 基督使者的行為

11你們無論進那一城,那一村,要打聽那裏誰是好人,就住在他家裏,直住到走的時候。 12進他家去,要請他的安。 13那家若配得平安,你們祈求的平安,就必臨到那家;若不配得,你們所求的平安仍歸你們。 14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 15我實在告訴你們,當審判的日子,所多瑪和蛾摩拉所受的,比那城還容易受呢。

這段經文對於基督的使者,滿有最實際的建議:

當他們進入一座城或一村,他們就要找一所值得住的人家。如果所住的人家,在道德上,行為上或在交遊上有不良的名聲,就會使他們的工作受到極大的欄阻。他們不與任何一位可能有妨礙他們工作的人相處。這並不是說,他們不去尋找這一類的人歸向基督,而是說,基督的使者,在交朋結友的時候,必須謹慎注意。

他們一旦進到這一家,就要逗留在那裏,一直到離開往別處為止。這是為人的一種禮貌,當他們在當地得到一些擁護者與皈依者後,很可能受邀請到一個更豪華舒適,更殷勤接待的地方去。基督的使者決不能留給別人一種印象:認為他是為物質的東西而奉承人,他的行動為安逸所支配。

這段論到問安與收回問安的經文,是一種標準的東方風俗。東方的人認為一句說出來的話,就有它積極及不能更改的存在性。從口中發出的言語,如同從一支槍口所發出的子彈那樣的無法收回。在舊約中經常出現有這種觀念,特別是跟上帝所說的話有關連:[我指著自己起誓,我口所出的話是憑公義,並不返回。](賽四十23) 「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賽五十五:11)撒迦利亞看見飛行的書卷的聲音說:[這是發出行在遍地上的咒詛](亞五:3)。在今日的東方,如果一個人向過路的人說了祝福的話,然後發覺彼此的信仰不同,他就會過來,把他的祝福收回去。

基督使者可以為一家人祝福,如果這一家不配蒙福,就可以把福份收回去。 所傳的信息被拒絕接受,他們就在那裏跺去腳上的塵土,繼續他們的行程。

猶太人認為外邦人的地方與道路上,塵土也使人污穢的,所以他們在外邦人的地方旅行之後,回到巴勒斯坦他們自已的國土,就要跺去腳上所沾染的外邦之路的塵土,使最後的這一點污穢,能夠得到潔淨。 所以耶穌是說:[若有一城一村不接待你,你就把它當作是外邦人的地方。]

我們還要清楚耶穌是指甚麼說的。這段經文具有暫時性與永久性的真理。

1。 暫時性的真理乃是:耶穌並不是說,有某種人要被撇在福音的信息與上帝恩典之外。這個教訓與公開的教導人不要上外邦人和撒瑪利亞人的地方去相似。它是針對當時的情境而發的,完全是有時間的因素;這時間是短暫的,為要盡量使人聽見天國的宣告,已沒有時間爭辯,反駁,或者設法除去固執的成見;這些只有留待以後去做。

在這個時刻,門徒要盡快的走遍他們的本國,因此當他們所傳的信息不受歡迎的時候,他們只得往前繼續他們的行程。

2。 永久性的真理乃是:人生中最重要的真理之一就是機會一去不再來。在巴勒斯坦的百姓們有歡迎並接受福音的機會,如果他們不去支取,這機會就可能一去不返。

這段經文在最後說,所多瑪與蛾摩拉在審判的日子,所受的比不肯接受基督的信息與國度的人,還容易一些。所多瑪和蛾摩拉在新約聖經中是以罪惡聞名(太十一:23-24;路十:12-13,十七:29;羅九:29;彼後二:6;猶:7)。

一件很有意思的相關的事實,值得留意:所多瑪和蛾摩拉在被毀滅以前,曾犯了破壞接待客旅之律法的重大罪惡(創十九:1-11)。他們也同樣的棄絕了上帝的使者。不過所多瑪和蛾摩拉雖然罪大惡極,卻還沒有機會去棄絕基督的信息與國度。這就是他們所受的,要比加利利的市鎮容易的原因。

太十章16-22 節 警戒勉勵

16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17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鞭打你們。 18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 19你們被交的時候,不要思慮怎樣說話,或說甚麼話。到那時候,必賜給你們當說的話。 20因為不是你們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裏頭說的。 21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22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馬太在本章的開始便論到耶穌怎樣吩咐衪的門徒,不要往外邦人或撒瑪利亞人的地方去。現在這段經文,他又告訴我們耶穌預言他們要在巴勒斯坦以外,受統治者與君王的逼迫與審問。對這段經文解釋,乃是馬太搜集了耶穌所論到的與逼迫有關的事,把它們放在一起,包括耶穌在第一次差遣門徒出發時所說的話,以及衪復活後差遣他們往普天下去的話。

(16 節) 傳福音的人像性情溫順的羊,但環境危機四伏,且有如狼般奸險的假先知。福音使者應像蛇那樣謹慎,機靈和敏捷;像鴿子一樣忍耐,順服與忠心。

(21 節) 本節和前後的經文(16-23節)是基督再來時世上情景的預告。一家人本應和睦互愛,信徒卻因信仰關係,受到家裏人的迫害。這種情已在許多地方出現。

(22 節) "得救" 在這裏不是指靈魂的得救,而是說信徒在迫害中可獲搭救。

太十章 23 節 基督使者的謹慎與基督的再來

23有人在這城裏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裏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這段經文是論到一種智慧與基督徒的謹慎。在受逼迫的日子,常有危險威脅基督徒的作見證。常有些人故意冒殉道之險,他們達到一種瘋狂熱誠的地步,使他們走上為信仰殉難的道路。耶穌是智慧的,衪告訴門徒,決不可任意浪費基督徒的生命;不應該作無目的不必要的犧牲。 耶穌激勵門徒努力傳道,不要怕逼迫;甲城受到迫害可往乙城。

下半節是指基督的再來而說。

"人子就到了"在新約中耶穌的同一句話有三種版本,讓我們逐一詳細研讀:

"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嘗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裏。] (太十六:28)。

"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賞死味以前,必要看見上帝的國大有能力降臨。](可九:1)。

" 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裏的,有人在沒賞死味以前,必看見上帝的國。] (路九:27)。

馬可福音是最早的一本福音,因此馬可的版本也可能是最正確的。有人在未死以前要看見上帝權能的國度來到,這是絕對的真實,因為在耶穌釘十字架的三十年後,十字架與基督的信息傳遍世界,直達到世界之都羅馬。人們的確被捲入天國,天國也的確帶著權能降臨人間。路加所傳述的話與馬可雷同。

馬太的版本略有不同,他說在有人在未死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其實這件事根本沒有發生過,因為不久之後,他們便回來述職(可六:30);而基督的降臨和國度的建立,並未在那時代實現。對此解釋的是,由於馬太是在主後八十年或九十年恐怖逼迫時期中寫這本福音。當時人們正在盡力抓住每一件能夠從痛苦中蒙釋放的應許。

馬太把一句有關天國發展的預言,轉變成為他們在世之日基督即要再來的預言,又有誰能夠去責備他呢?這正是馬太在這裏所做的。如果把這段經文的話,按照馬可和路加的寫法,就會寫成:[在你沒有走遍以色列城邑之前,天國就已經來到了。]

這是真實的福份,因為傳道者的行程繼續不斷,人們能夠聽到福音,接受了福音,仰望救主耶穌基督,心靈得以開啟,使他們成為天國的子民。

在這一段像這樣的經文中,我們決不要以為耶穌有錯誤,認為馬太把天國臨到的應許,說成了耶穌再來的應許。他這樣做,是為了在那恐怖的年日之中,可以抓住基督的盼望;而基督的確在靈裏臨到他們,因為沒有人孤獨地為基督受苦。䅟

太十章24-25 節 基督使者與基督的受苦

24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25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別西卜是鬼王的名

這是耶穌對門徒的警告,指出那些發生在衪身上的事,也會發生在他們身上。

猶太人很明白這句:[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在後來的日子,他們是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來使用這句話。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城被毀,毀壞程度如同犁具耕過一樣。

猶太人分散在世界各處,許多的人因遭受惡運來臨而悲哭,哀慟與埋怨,於是拉比對他們說:[上帝的殿既己被毀,猶太人怎能為他個人的不幸而埋怨呢?]

耶穌的這番話裏面有兩個意思:

1。這是一個警告:這警告是說 ,基督既己背負十架,每一位基督徒也必背負十架。

[他的家人]的希臘字是 oikiakoi,是政府官吏家屬的一個專用字。

耶穌的意思可能是說:[如果我這個作領袖的人受苦,身為屬下的你們,也無法逃避。]

耶穌不但呼召我們分享衪的榮耀,也要我們分享衪的爭戰與痛苦;凡拒絕有份於爭取戰果的人,就不配分享勝利的果實。

2。 這是一個權利:為基督受苦,就是有份於基督的工作;為信仰而犧牲,就是有份於基督的犧牲。基督徒在遭遇困難的時候,我們不但可以對自己說:[弟兄們!我們正行走在先聖所走的路上];也可以說:[弟兄們!我們正行走在基督所走的路上]。

當基督要我們付上代價的時候,我們能付上,就是耶穌基督的跟隨者;我們若在衪的受苦中與衪有交通,我們也會在衪復活的能力上,與衪有交通。

太十章26 - 31 節 該怕的是誰

26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27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28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 29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30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31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耶穌在這段經文中,三次吩咐門徒不要怕。

第一個的命令是在26-27節,並且指出兩種不懼怕的原因:

" 他們不要懼怕,因為隱藏的事無不顯露,暗中所作的事,終會知曉。

" 他們不要懼怕,大膽地傳講他們所領受了的信息。

即使他的話會引起人的恨惡,甚至有生命的危險,也還是非說不可。

基督的見證人,就是一個不用懼怕者,因為他知道永恆的審判。因為他知道他不論在聆聽,或在傳信息與人,都是在上帝的面前。

第二個的命令是在28節,耶穌說的是: " 人所施於人的任何懲罰,雖然能夠殺人身體; 但上帝能夠定人的罪,使他的靈魂滅亡。

第三個的命令是在31節, " 它是以確知上帝無微不至的看顧為根基。上帝既看顧麻雀,衪必會看顧人類。

(29節)說兩隻麻雀賣一分銀子;路加說五隻麻雀賣二分銀子(路十二:6);等於買四隻送一隻。麻雀是貧苦人的食物,很不值錢,但神一樣看顧。

猶太人十分明白耶穌所說的話。上帝對衪所造之物如此無微不至關心的觀念,是別的民族所沒有的。

基督使者的勇敢,就是以這個信仰為基礎;都不能使他飄離上帝的慈愛與關懷。他知道他的時間是在上帝的手中;上帝不會離開他,也不會丟棄他,這樣,我們還怕誰呢?

十章32-33 節 在人的面前承認基督

32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33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這裏規定了基督徒生活雙重的忠誠。若有人在今生忠於耶穌基督,耶穌基督在來世亦會忠實於他。人若以承認耶穌基督是他的主為榮耀,耶穌基督也以承認他為衪的僕人為榮耀。 這是在歷史上最明顯的事實,如果初期教會沒有寧願面臨死亡與痛苦卻不願否認基督的男女基督徒,就不會有今天的教會。

今天的教會是建立在那些忠心不二,虔守信仰者不變的忠誠上。

太十:34-39 節 作門徒的代價

34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37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38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39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34節) 耶穌帶來的和平,並非那種掩飾彼此岐見而粉飾出來的和諧。選擇跟隨耶穌的人和反對耶穌的人之間一定會有矛盾和不和,甚至引起衝突。

(35-39 節) 委身基督可能會使我們與朋友和所愛的人分隔。耶穌這樣說並不是叫我們違背父母或在家中引起紛爭,反而要求我們作決定;當我們背起十字架跟從衪,我們與別不同的價值觀、道德、目標和生活,就必使我們與別人有距離。不要忽略你的家人,但也不要忘記作對神的委身比他們更重要,讓衪在你生命中居首位。

(37 節) 愛家庭是神的律法,但有時這份愛也可能成為只顧個人利益的一個藉口,攔阻我們去事奉神,不去做衪的工。

(38-節) "跟從我"是走主所走的道路,受主所受的道路,受主所受的苦難。十字架是羅馬人用在死囚身上的刑具。跟從主要背起十字架,是說走主的道路,難免犧牲殉道。耶穌自己便被釘死在十字架上。

(39節) 為了基督,不顧性命,忠心到底的,會得到那永遠的生命(?二:10)。

太十章40-42 節 論報賞

40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41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42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裏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

(40節) 接待的不只是耶穌所差的使者,也包括接受使者所帶來的信息。

(41節)"先知"和"義人"在聖經上大都相提並論(比較十三:17;廿三:29)。

耶穌回到衪在這篇教訓開初提到的接待傳道者的事,指出屬衪的人會得到應獲的接待。接待先知和義人的 "賞賜",和先知義人所得的賞賜一樣。

(42節)小子,指門徒(可九:41)。因為門徒的名,是說, "因為他是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