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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八章 14-15 節 【彼得岳母蒙醫治】

亦見於可一:29-34; 路四:38-39。


14耶穌到了彼得家裏,見彼得的岳母害熱病躺著。15耶穌把他的手一摸,熱就退了。他就起來服事耶穌。

我們若將馬太與馬可的記載互作比較,就可以知道這個在迦百農所發生的事蹟,是在安息日,耶穌到會堂去敬拜之後。耶穌在迦百農的時候,衪的總部設在彼得的家裏,因為耶穌沒有他自己的家。彼得的岳母給我們做了好榜樣,當耶穌醫好了她,她便立刻起來服事衪。



馬太福音八章 16-17 節 【在眾人之中的神蹟】

16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17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本段經文所記載的事發生在傍晚的時候。根據律法,在安息日甚麼工都不可作,即使治病也是犯法的。只可以採取一些步驟使病情不致惡化,但不可以把病人治好。普通的律法規定在安息日只能治療有性命危險的人。在安息日挑擔子是不合法的,人所背負的擔子只能相當於兩個乾無花果的重量。所以無論用擔架抬,手抱,或背負病人往別處求治,都是不合法的。在天空出現兩顆星的時候,安息日才正式終止,因為在當時還沒有報告時間的鐘。

這也是眾人為何要在等候黃昏的時候降臨,才向耶穌求醫治的原因。也知耶穌能治癒他們。

馬太顯示耶穌的王者風範。衪伸手一摸,病就得醫治(八:3,15);衪一開口說話,鬼就在衪面前竄逃(八:16)。耶穌有權柄和能力克勝所有邪惡勢力,疾病和一切罪惡。疾病與邪惡是人活在墮落世界的結果,將來神會除去一切罪惡,就再沒有疾病和死亡。耶穌醫治的神蹟,使人預嚐到天國的經歷。


馬太福音八章 18-22 節 【計算代價的呼召】


18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19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無論你往那裏去,我要跟從你。20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21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阿,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22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的死人,你跟從我吧。


第一次看這段經文,似乎不應該放在這一章之內。這是神蹟之章,這段記載似乎並不與這一聯串的神蹟事件有關係。馬太為甚麼要把它放在這裏呢?

有解經家解釋馬太把這段經文安插在這個裏,是因為他的思想集中於耶穌是受苦的僕人這觀念上。他還引證了賽五十三:4節的經文:[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太八:17) 在馬太腦海中的這幅圖畫,很自然被牽引到另一幅無枕首之處的圖畫。正如普路麥爾(Plummer)所說:[耶穌的生命開始於借用的馬房,結束於借用的墳墓。]所以有的人認為,馬太在此插入這段經文,是由於這一段經文以及緊接在它以後的記載,都表明耶穌是上帝受苦的僕人。可能這就是馬太的用意,不過馬太把這段經文插入這神蹟之章,更可能的是因為他在這些事上看見了一個神蹟。竟然有一位文士願意來跟隨耶穌。

在我們研究思考這段經文之前。先去了解文士的背境:文士(Scribes) 是抄寫經卷的人,這是一種很古老的職業,在印刷發明之前佔極重要的地位。通常認為他們在被擄時才形成一個有組織的團體,他們的責任是研究,解釋,抄寫經卷。因為他們極熟悉律法,所以也稱為律法師,公認為解釋經卷的權威。文士的領袖們所作的決定,就是不成文律法,或稱為'遺傳'。在馬克比(Maccabean)時代,[主前167-163 又稱猶太獨立時代]文士的數目已經很大,對百姓極有影響力。

耶穌時代,新約聖經對文士的描述:

" 注重外表的義, (太五:20節)
" 教訓沒有權柄, (太七:29節)
" 藉著遺傳(傳統)廢了神的誡命。(太十五:6節)

文士對耶穌的態度:

" 誣篾, (可二:6-7節)
" 陷害, (路六:7節)
" 辯駁耶穌的權柄。 (路廿:1-2節)

耶穌對文士的斥責:

" 假冒為善, (太十五:1-7節)
" 你們要防備文士,他們好穿長衣遊行,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們問安,又喜愛會堂裡的高位,筵席上的首位,他們侵佔寡婦的家產,假意作很長的禱告,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罰。(路廿:46-47節)
" 攔阻人進天國。(太廿三:13-29節)

綜合以上經文,可以看到文士的行事為人。現在有一位文士願意來跟隨耶穌。

他給予耶穌他所知道的最崇高的尊稱:[夫子]。希臘文是didaskalos,即希伯來文的拉比。他認為耶穌是他所看到,所聽到的人中,最偉大的一位老師。

任何一位文士給予耶穌這樣的稱呼,且表示要來跟隨衪,都堪稱為神蹟。

耶穌代表那狹窄律法主義之毀滅與結束,這主義乃建在文士式的宗教之上。一個作文士的人竟能在耶穌身上,看到任何值得敬愛,值得羨慕的事物,真是一件神蹟。這是耶穌基督在人的身上具有人格影響的神蹟。這種一個人格影響另一個人格的力量,的確能夠產生最奇妙的結果。有些終身追求學問的人,是由於一位偉大教師的人格在他身上所產生的力量。

有許多人受感動走基督徒的道路,終於從事基督徒的服務,亦是受到一位偉大基督徒人格的影響。傳道的定義,可描敘為:[透過人格的真理]。

這就是耶穌人格的影響力,達到猶太拉比身上。其實今天最需要的還不是向人傳講與耶穌有關的事,而是把耶穌帶到人的面前,讓耶穌的人格來成就其餘的工作。

(續)馬太福音八章 18-22 節 【兩種不同的答覆】


從這段經文中,有兩個想跟隨耶穌的人 "文士和門徒",耶穌對他們有不同的答覆;

" 對文士說 : "在你想跟從我之前,先計算好所要付上的代價"。耶穌不要一時情感衝動的跟隨者。

" 對門徒說: "跟從衪宣講天國的福音,實在急不容緩,埋葬先人的事,可留給沒有屬靈生命的人去做"。猶太習俗殮葬死人極為重要,連宗教規例都要押後遷就。但在耶穌的要求是己在衪裏找到生命真義的人,把遵循衪的命令放在首位,不可讓次要的事妨礙事奉。

(21節下) "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 基於猶太人的用意,他的父親不是剛剛逝世,而是等待父親死了,送了終,有了離家的自由時,然後來跟從。他把跟隨耶穌的事拖延到若干年後才來實行。耶穌是知道人的心的,也知道這個人如果不在當時跟隨衪,以後就永遠也不會跟隨衪。

我們一次又一次受感動,要向更崇高的目標前進,可是我們一次又一次的讓受到感動隨流消失,並不採取行動。人生的悲劇,常常就是未能把握的悲劇。

我們受良好的行為所感動,決心放棄一些弱點與惡習;我們曾受感動想去對某些人說些事,表示同情和支持,或提出警戒或鼓勵,可是有心無力,讓時光消逝,事情仍然沒有做到,邪惡並沒有克服,想說的也沒有說出來。在我們中間就是認為"好人"的人,仍是帶有一種遲純與怠惰的個性,某些恐懼和猶疑,使得受感動的片刻,那寶貴的瞬息間,永遠不會掌握,將理想兌成行動和事實。

(22 節) 耶穌對這門徒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直接的意思是說:[你現在受感動,何不現在就出來,待你辦完了永辦不完的世事,耽延了,以後就根本出不來了。]

葛培理博士( Dr。 Billy Graham)常常在佈道會快完結時,向會眾發出呼召:[在這時刻,你現在就出來到臺前,決志接納耶穌為你的救主,或許以後你再沒有這機會了。]他的意思是說:[或者以後你再有機會參加佈道會,但並不表示你再有受呼召的感動。

願上帝賜給我們決定的力量,把我們從表未能把握時機的悲劇中拯救出來!

(20節) "人子" 的名來自<但以理書>七章13-14節所記的偉大 "彌賽亞之篇" (比較太十六:28;十九28;廿五:31;廿六:64;可十四:62;路廿二:69)。

耶穌用"人子"自稱有80次。如果"神的兒子"表示衪的神性, "大衛的子孫" 表明衪是猶太人所盼望的彌賽亞(太一:1;九:27;十五:22),那末 "人子"正好表明衪是人的代表。(參哥林多前書十五:45-47)。

舊約曾經預言,各種福氣將由一個 "人"臨到世界(參創三:15;十二:3;詩八:4;八十:17;賽七:14;九:6-7;卅二:2)。"人子"一名顯明衪就是實現這預言的那個人。

耶穌用 "人子"自稱,不用 "彌賽亞"。當時的人心目中的彌賽亞是個要在政治上重建大衛王朝的人物。這當然不是耶穌來的目的。

太八:23-27節 平靜風浪的神蹟

23耶穌上了船,門徒跟著他。 24海裏忽然起了暴風,甚至船被波浪掩蓋。耶穌卻睡著了。 25門徒來叫醒了他,說,主阿,救我們,我們喪命喇。 26耶穌說,你們這小信的人哪,為甚麼膽怯呢。於是起來,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 27眾人希奇說,這是怎樣的人,連風和海也聽從他了。

在這段經文的意義,並非僅僅限於平靜海面上的風浪而已。

當時是主後廿八年左右,在海面上平息了風浪,那的確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但是它與我們並沒有甚麼關係,它只是一個孤立性的奇蹟故事,與二十一世紀的我們毫無關係。如果這就是本節經文的全部意思了,那我們很可以問:[主耶穌現在為甚麼不作這樣的事呢?為甚麼衪今天竟讓大海浪吞沒愛衪的人,而不去拯救他們呢?]如果我們只將這段經文當作平靜風浪的故事,它一定會產生使我們中間有人傷心的難題。但是這個故事的意義卻要大得多了,它不是強調耶穌止息了海面上的風暴;而是指出凡有耶穌的地方,生命的風暴就會轉為平靜。不論風暴攻擊得如何凶猛,有主的同在就有平安。

(26節) "小信"---- 指對神的看顧和能力缺乏信心。

太八:28-34節 醫治格拉森被鬼附的人 亦見於(可五:1-21;路八:26-40。)

28耶穌既渡到那邊去,來到加拉太人的地方,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塋裏出來迎著他,極其兇猛,甚至沒有人能從那條路經過。 29他們喊著說, 神的兒子,我們與你有甚麼相干。時候還沒有到,你就上這裏來叫我們受苦麼。 30離他們很遠,有一大群豬喫食。 31鬼就央求耶穌說,若把我們趕出去,就打發我們進入豬群罷。 32耶穌說,去罷,鬼就出來,進入豬群。全群忽然闖下山崖,投在海裏淹死了。 33放豬的就逃跑進城,將這一切事,和被鬼附的人所遭遇的,都告訴人。 34合城的人,都出來迎見耶穌。既見了,就央求他離開他們的境界。

(28節) "既渡到那邊去"---- (承接本章18節---- 渡到那邊去。)

文士和門徒對耶穌的要求,是在上船之前,(18-22節)上船後在海中發生大風浪,(24-27) 現在抵達彼岸(28節)。

在此說是加大拉人,馬可五:1-20節及路加八:26-37節說是格拉森人,今稱(Kerza)的遣址,馬太說有兩個被鬼附的人,馬可和路加所提到的只有一個。

格拉森,即格拉撒鄉村的人。格拉撒(Gerasa)難以成為正確的地點,因所知道唯一的格拉撒是在湖東南內陸卅六哩,基列的地方。耶穌絕不會航行到卅六哩之外的內陸去。加大拉 (Gadara) 較為近乎確實的地點,因為它是離湖岸內陸六哩的一個市鎮,而且市鎮的墓地與牧場和市區有一段距離,也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

馬太說有兩個被鬼附的人,馬可和路加所提到的只有一個。

可能他們兩個之中比較引人注意的,更兇惡的,而且代表他們說話的,是一個可怕,癲狂,有極大氣力,赤身住在野地墳瑩中,自己摧殘自己,常在痛苦中大喊大叫的人。在這兩個人身上有許多鬼,可能在頂兇的那個人身上有更多鬼,那裏有兩千隻豬,大概鬼的數目至少也有那麼多。它們立刻承認耶穌的權柄。請注意那些鬼寧可附在豬裏面,而不願往自己的地方去,但不久以後它們終不免要去。

鬼能制服人,但不能制服豬,不是他們把豬趕到海裏去,豬和鬼都不願到海裏去,豬被鬼附在身上,大大驚慌起來,於是在懸崖之處不能自制一開始亂闖就無法制止。

那些當地的人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因為衪雖然治好了癲狂的人,可是衪毀滅了他們的豬,他們看豬比他們的人更重要,失去了天國的福祉。

鬼靈

有許許多多被耶穌治好的人說是[被鬼附著的](或稱惡鬼)。(參太四:24,八:16,九:32,十二:24,26,43;可一:23,32,34,三:11,12;路四:41,六:18等等)。

鬼到底是什麼?它是否實際存在的呢?是否耶穌和新約作者如此說法不過因為普通人相信患者是被鬼靈轄制,他們也許照著流行的錯誤說法呢?

據福音書中所描寫的鬼靈是:它曉得耶穌是神的兒子,它是屬於撒但一國的,它在無水之地走來走去,等候去無底坑受痛苦,寧可住到豬裏面不願到自己的地方去。好多的鬼附在一個人的身上,它們會說話,足見它們有另外一種性格和良知,與所附的人顯然不同。它們對於將來的審判十分戰兢,耶穌所關心的不是它們乃是那些受它們苦害的人。

只有一些時候人的疾病是由於被鬼附的緣故。一次它使人癲狂;一次使人啞;一次又瞎又啞;一次癲癇,這些是被鬼附著的結果,而不是說有這種病必定有鬼附著。

似乎是有[惡鬼],[污鬼],[誘惑人的邪靈],[墮落的天使],[魔鬼的使者]等等;他們組織成為[執政的],[掌權的],[管轄幽暗世界的],和[屬靈的惡魔];人類對它們要不斷的抗爭(太十二:43,45,廿五:41;彼後二4;弗六:12)。

對於魔鬼的來源,人們的觀點不同:有人認為在世界開始的時候,魔鬼早已經存在;

有的人認為惡人死後,他們的靈魂仍在繼續作惡的工作。一般對魔鬼的觀念都與創世記六章1-8節的故事有關連。 那個故事是說到犯罪的天使怎樣到世上來勾引人間的女子, 魔鬼乃是這種邪惡結合所產生的子孫。這些鬼魔是一切疾病的作祟者,它們不但在癲癇症與心理方面的病痛上要負責,即使身體其它的疾病也要歸罪於它們。埃及人把身體分作三十六個不同的部份,每一部分為一個鬼魔所佔據。它們最喜歡採用一種進入人體的方法,就是在人喫東西的時候,埋伏在他的身旁,伺機依附在食物之中進入人的身體。

這些觀點在我們聽來似乎過於怪異,但古代的人絕對的相信鬼魔。如果一個人認為他己經被鬼所附,他自然很容昜產生一切被鬼附的徵象。他能夠使他自己真正地相信有一個鬼在他的裏面。現今仍有人認為自己會有某種痛楚,或者認為自己在生病,這種情形在我們所謂的迷信更深,知識更為幼稚的時代中自然更容易發生。即使沒有鬼魔存在,古代的人必須假定鬼魔在一切的事上是真實的,他才能夠從被鬼附的病況中得醫治。

聖經中很明顯的意思是說[被鬼附的人],不只是癲狂,乃是常常[人性受到損害];而鬼靈不論其起源與性質如何,乃是藉一種或其他一種方式,進入某些人裏面而予以苦害的惡魔。

據想當耶穌在世上的時候,神特別許可鬼靈都來和耶穌作對;藉以顯明耶穌的權力甚至可以達到眼不能看見的領域,耶穌是來毀壞別西卜和它所屬鬼靈的國度。它們聽見衪的名或在衪面前便站立不住,相信衪就可以不受它們任何的侵害。

保羅在弗六:12說基督徒主要地是對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但耶穌是我們在爭戰中的力量。撒但及他的邪靈對耶穌的名和權能是不能抵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