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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十七章1-8 節 登山變像 (亦記於可九:2-13,路九:28-36)

1過了六天,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暗暗的上了高山。 2就在他們面前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 3忽然有摩西,以利亞,向他們顯現,同耶穌說話。 4彼得對耶穌說,主阿!我們在這裏真好。你若願意,我就在這裏搭三座棚,一座為你,一座為摩西,一座為以利亞。 5說話之間,忽然有光明的雲彩遮蓋他們。且有聲音從雲彩裏出來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 6門徒聽見,就俯伏在地,極其害怕。 7耶穌進前來,摸他們說,起來,不要害怕, 8他們舉目不見一人,只見耶穌在那裏。

(1 節) 據想是發生在與該撤利亞腓立比相距十四哩的黑門山(Mt。Hermon)上。

為耶穌最後離開加利利之後不久,大約在衪死以前四個月或六個月的時候(參路九:51)。 登山易容的時間一定是在晚上,路加告訴我們門徒們都在打盹(路九:32)。

(2 節) 耶穌所以改變形像其中有一個目的是要堅固那三個首要門徒的信心,使他們認識基督的神性能以擔當往後苦難日子所受的震驚,彼得永不忘記這事。當他多年之後面臨殉難之際此事給他一種保證的感覺(彼後一:14-18)。

(3 節) 兩位偉大的人物摩西與以利亞向耶穌顯現。摩西是最偉大的律法賜予者,他把上帝的律法帶給百姓。以利亞是一位最偉大的先知,上帝的聲音藉著他直接地向人說話代表舊約時代的先知。

路加告訴我們,摩西及以利亞與耶穌談論「 耶穌去世的事,就是衪在耶路撒冷將要成的事。」(路九:31) 「去世」在希臘原文是exodos,即「出去」(英文exodus)的意思。

這字常用在以色列百姓出埃及,經過曠野飄泊的道路,最後引到應許之地。

Exodus(出埃及) 這個字是描寫在我們一生的經歷中最冒險的旅程,就是祗有絕對信靠上帝走向未知的旅程。這正是耶穌將要去做的事,衪要在對上帝完全的信靠中,走向這條冒著極大危險的旅程往耶路撒冷去。這一條充滿了危險,經過十字架,但至終卻有榮耀的旅程。故此,這兩位以色列歷史中最偉大的人物來到耶穌面前,他們鼓舞衪「去」,

衪是走在正路上面,並且繼續往前走上到耶路撒冷與各各他。

(4節) 彼得所說的話,並無特別用意。馬可和路加都說:"他卻不知道所說的是甚麼"(見可九:6;路九:33)。

(5節)所有的福音書作者都提到有發光的雲彩遮蓋他們,這雲彩是以色列歷史的一部份。發光的雲彩代表shechinah,就是全能上帝的榮耀。在出埃及記我們念到引導百姓的雲柱(出十三:21-23)。也在出埃及記念到會幕的支搭與完成,這故事的結尾說:「當時雲彩遮蓋會幕,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出四十:34)耶和華就是在這雲彩中降臨,把法版交給摩西(出卅四:5)。在所羅門建殿奉獻的時候,再一次遇見這發光的雲彩:「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王上八:10-11,代下五:13-14,七:2)。整本的舊約聖經中充滿了有上帝榮耀在其中的雲彩的畫面。

路加告訴我們耶穌帶著三個至愛門徒上山去禱告(路九:29)。耶穌是在衪上耶路撒冷走向十字架之前,尋求父神的確定路向。在那頃刻之間,耶穌的祈禱得到了答覆, 從光輝的雲彩中發出神聖莊嚴的聲音,是上帝在讚許衪的兒子耶穌,告訴衪要繼續往前走;上帝認可的聲音來到,使耶穌不屈不撓地走上十字架的道路。

最後教訓門徒要聽從耶穌,跟隨耶穌,要他們體會到十字架並不是羞辱,而是榮耀!

太十七章9-13,22/23 節 以約翰譬以利亞

9下山的時候,耶穌吩咐他們說,人子還沒有從死裏復活,你們不要將所看見的告訴人。 10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 11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 12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 13門徒這纔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22他們還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裏; 23他們要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門徒就大大的憂愁。


(9 節) 這是耶穌第五次也是最後一次叫門徒不要把所看見的告訴人。 (八:4; 九:30; 十二:16; 十六:20; 十七:9)。馬可記的更多。

這裏耶穌再一次發出保守秘密的禁令,是十分必要的。人們宣稱耶穌是彌賽亞,卻不瞭解彌賽亞的真意。門徒在衪復活後可以傳講,因為耶穌的復活可以將世人對衪身分的種種膚淺猜測一掃而空,大家可以真正認識到這位彌賽亞。衪和門徒現在正往耶路撒冷,等待衪前面的是十字架上的犧牲,然後才是復活。登山變像和神蹟都不能像復活那樣充分顯明衪崇高無上的權能。

(11-12 節)舊約先知瑪拉基的豫言:「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裏去。」他又接下去說道:「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瑪四:5-6) 以利亞來臨的這種觀念,一點一滴的積聚,使得猶太人不但相信以利亞要來,他還要在彌賽亞來到以前使萬物復甦。

使這個世界適合於彌賽亞的進入。他們的觀念認為以利亞將是一位大而可畏的改革者,他要走遍全地,毀除一切邪惡,使萬物各就其位。猶太人是以能力的觀念來想像先鋒與彌賽亞。 因此耶穌要糾正這觀念。衪說:「文士說以利亞來臨,如同吹過一陣潔淨與復仇的火燄一般。他已經來了,可是他的道路是受苦與犧牲的道路,人子的道路也必須如此。」

耶穌所規定事奉上帝的道路,決不是宣揚的道路,而永遠是一條以犧牲的愛來邀請人的道路。這是門徒必須學習的;這就是他們為甚麼必須靜默,直到他們學會為止。如果他們要出去傳揚一位征服的彌賽亞,除了悲劇以外不會有其他的結局。據推測,在耶穌釘十字架以前的一世紀中,至少有廿萬猶太人,為了無益也無用的革命與叛變而喪生。

人在傳揚基督之前,必須知道基督是誰,基督是甚麼?直到耶穌教導衪的跟隨者十字架的必要,他們一定要安靜地學習。我們要帶給人的信息,並不是我們的觀念,而是基督的信息;沒有人能在接受耶穌基督的教導以前,去教導別人。

(22 -23 節) 耶穌再一次豫言自己的死(參十六:21),但更重要的是衪提到自己的復活。可惜門徒只聽了前半部的話,就感到失望,他們不能夠理解耶穌為何要到耶路撤冷去自尋死路。直到五旬節,門徒才能完全領悟耶穌受難跟復活的目的(徒二章)。

太十七章14-21 節 基本的信心

14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裏,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 15說,主阿,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水裏。 16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裏,他們卻不能醫治他。 17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阿,我在你們這裏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裏來罷。 18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 19門徒暗暗的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甚麼不能趕出那鬼呢。 20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 21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或作不能趕他出來)

此段"治好鬼附身的孩子"的經文,在馬可福音記載的更詳細。(可九:14-29)

穌到了門徒那裏,看見有許多人圍著他們,又有文士和他們辯論(可九:14):可能是質疑門徒趕鬼的權柄。

門徒已經有醫病的權能,但仍然不懂得如何運用神的能力。耶穌對這個缺乏信心和毫無反應的世代感到失望,衪的門徒只是反映現實而已,耶穌並不是要批評他們,只是要鼓勵他們要有更大的信心。

耶穌講到移山的時候,使用的是猶太所熟悉的一個諺語。一位真正能夠說明並解釋經文,也能夠辯明並解答問題的偉大的教師,就是眾所公認的移山填海者。要拆毀,根除,粉碎山嶺,乃是要除去困難的常用語。耶穌說的決不是要我們按照字義來瞭解。其實一般人很少有移除一座真山嶺的必要。衪的意思乃是:「你若有足夠的信心,一切困難都能夠解決,即使最艱巨的工作也能夠完成。」人對上帝的信心,是移除那阻礙他們路途的困難之山的裝備。

太十七章24-27 節 繳納聖殿稅

24到了迦而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嗎?丁稅約有半塊錢」 25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 26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 27但恐怕觸犯他們觸犯原文作絆倒,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拿起來,開了牠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

(24 節) "丁稅" 即人頭稅。 按神的律法,猶太男子每年須繳銀半舍客勒(約等於工人兩天的薪金),以維持聖殿的經費(參出卅:13,卅八:26;代下廿四:6,9,)。

(25-27 節)"關稅" :針對貨物的稅款;

君王向全國徵稅,他決不會向他自己的家屬征稅。因為徵稅的目的,乃是供給君王的家屬。課稅是為了聖殿,而聖殿是上帝的家,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當衪的父母在耶路撒冷找到衪的時候,衪曾說:「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裏麼?」(路二:49) 一個作兒子的怎會有責任付稅給他自己的父家?然而,為了免得被人誤會衪對於聖殿的態度, 衪納了丁稅,藉著一件神蹟取得稅銀。

(續太十七章24-27 節) 繳納聖殿稅

我們也許要問,為甚麼要把這段故事流傳下來?為何要選上這故事呢?

我們不要忘記馬太福音是寫於主後八十至九十年之間。聖殿已於主後七十年完全摧毀,再也沒有重建。羅馬皇帝維斯帕先規定那半舍克勒的聖殿稅,現在付給羅馬 猶皮得加比多連(Jupiter Capitolinus) 神廟的銀庫。有許多猶太人與猶太基督徒堅決地反對這個規定。但是若不遵守這規定,肯定會遭遇到不幸的結局,在頃刻間就會被鎮壓,使到猶太人和基督徒得到不忠,背叛,與不服從的壞名聲。

這個故事放在福音書中,為要告訴基督徒,尤其是猶太的基督徒,不論他們多麼地不願意,仍必需接受並擔負作國民的責任。它告訴我們,作基督徒與作好國民是攜手並行的,那逃避良好的公民責任的基督徒,不但缺乏了國民身分,也缺乏了基督教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