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与处决
读经:太27章,可15章,路23章,约18:28-19:42
内容:
一、犹大的下场(3-10)
1、后悔并且吊死
27:3 这时候,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就后悔,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说:
后悔(regret)或译“懊悔”(参21:29),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悔悟;它与新约所强调的“悔改”(repent)不同。
正如前面我们所说的,犹大在圣灵的光照下看见自己的罪,看见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情,所以以实际行动来改正错误;但是很可惜的是他不是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若是来到神面前认罪悔改,会得到神的赦免的——而是来到人面前承认错误。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在圣灵的光照下,并不是所有的罪人都会选择认罪悔改信耶稣的;而这样的选择就决定最终的归宿。
当然如果按照世界的标准,犹大是个好同志,因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因为“过而改之,善莫大焉”;在神那里却不是,因为没有一个世人可以救赎世人,世人都是罪人。只有无罪的耶稣才能救赎罪人,为罪人代死。
27:4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他们说:“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你自己承当吧!”
承当耶稣的“血”的问题在第24-25节中还会出现,所用词句也同,均表示责任要分清,其固定模式是:你自己承当吧。于是,犹大虽悔恨,却无法摆脱罪责;但与此同时,祭司长和长老接受并使用这笔血债钱,说明这些人在23:29-36所说的罪恶之上又加上了一笔血债。
这些曾经把犹大的主动出卖耶稣视为天赐良机的人,这个时候却露出了狰狞的面目,纯粹是过河拆桥、一推了之、翻脸不认人!——
“你自己看着办吧!并不是我们叫你出卖你的老师的,纯粹是你自己的个人行为;你现在认为你做错了,错的也只能是你自己,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不是我们教唆怂恿你这么做的!”
这些祭司长们是大大的好人:他们除掉耶稣完全是捍卫神的真理;他们要除掉这个假先知,为民除害,伸张正义;他们跟叛徒犹大怎能相提并论呢?!
这些可敬的神的仆人们!
27:5 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出去吊死了。
把银钱丢在殿里回应《撒迦利亚书》11:13的话,那里表示见弃的牧者对民族领袖们的轻蔑,
《使徒行传》1:18 说犹大“这人用他作恶的工价买了一块田,以后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解经家推测可能是犹大上吊的方法不当而致。
区区三十块钱,送了两条人命:一个是为拯救罪人而死的救主,一个是到死都不悔改的叛徒犹大!
犹大得到的是什么呢?——千古骂名,地狱永火。
所有的罪人都应当在这个可怕的事实面前战栗!
2、脏钱的处理
27:6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
27:7 他们商议,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
27:8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作“血田”。
库房,指圣殿里存放供献给神的金钱和礼物的箱柜或处所;祭司长心里明白这种钱不能讨神的喜欢,所以不愿收到殿的库房里,供服事敬拜神之用。
圣殿有一层一层的院子,彼此相通。犹大极端失望地来到外邦人的院子,他经过妇女院再经过以色列院,就再也无法前进,因为他已经到了祭司的院子与圣殿本身的尽端。他在那里叫他们把钱收回去;他们不肯,他就把钱扔给了他们,走出去吊死了。祭司取了这笔钱,因为染了血不能收入殿库,就用来买了一块土地,埋葬死在城里不洁的外邦人尸体。
这班人在策划并煽动这一幕丑剧,犯下了最黑暗的大罪之后,竟然说,“这是血价,不可放在库里(原文意:放在库里是不合法的)。”——“我们要怎样处理这些钱呢?我们要把这笔款尽力用在慈善公益上。我们用这笔钱买窑户的那块田,用来埋葬外乡人吧。”看看他们是多么的敬虔爱神!
到如今人们还是常常以捐款行善,来遮掩钱的不洁。
注意显在这件事上的讽刺和嘲弄。人们给那块田,起了一个再好不过的名字。众祭司竭力要遮掩它,称它为埋葬外乡人的地,但百姓说,那是一块血田!他们在无意之中,为那班人所作的恶行正名,一直留到今天,它还叫作血田。
27:9 这就应了先知耶利米的话,说:“他们用那三十块钱,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27:10 买了窑户的一块田;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九至十节所引先知的话源出《撒迦利亚书》第十一章十三节,为何本书作者马太认定它是出自先知耶利米,其理由是古时犹太人将旧约分成三部,第三部系先知书,其编排次序以《耶利米书》为首,故往往以《耶利米书》作为先知书的代表。
《撒迦利亚书》11:4-14是该书第九至十三章中的一个部分,描写一位“作王的牧人”,神命他统率神的选民,但是他们背弃他,将他“击打”并“刺死”。在基督徒看来,这段经文描述的正是受难的基督耶稣的形象,马太在21:4-5,24:30,26:31中都谈到了《撒迦利亚书》的这位“作王的牧人”,这里他把《撒迦利亚书》11:12-13的“三十块银钱”和犹大的故事联系起来,是他对旧约经文的应验进行了多方面思考的结果;现在读者也许觉得这不是写历史的正规方法,可是如果我们正确地评价马太,则应该看到,他不是在把旧约一些毫不相干的思想随便拼凑在一起,他之所以把某些经文联系起来,是经过了审慎的神学研究,不光着眼于字面上浮浅的“一致”,而且更从它们暗含的预言主题方面的相合出发。
二、在彼拉多面前受审(1-2,11-26)(含事件全貌)
1、交付彼拉多
27:1 到了早晨,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
27:2 就把他捆绑,解去交给巡抚彼拉多(约18:18他们自己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路23:2 就告他说:“我们见这人诱惑国民,禁止纳税给凯撒,并说自己是基督,是王。”
《约翰福音》
18:29 彼拉多就出来,到他们那里,说:“你们告这人是为什么事呢?”
18:30 他们回答说:“这人若不是作恶的,我们就不把他交给你。”
18:31 彼拉多说:“你们自己带他去,按著你们的律法审问他吧!”犹太人说:“我们没有杀人的权柄。”
18:32 这要应验耶稣所说自己将要怎样死的话了。 )。
当时犹太人是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下,被付予有限的自治权力,除了对擅闯圣殿内院的外邦人之外,公会并无执行死刑的权柄。
到了早晨,是指礼拜五的早上。公会不能在晚上举行合法的会议,故在早晨特地聚集开会,以正式定耶稣死罪(参26:66)。
巡抚指总督或省长;公会为了达到治死耶稣(参1节)的目的,只好将他解交给巡抚彼拉多,让彼拉多按罗马帝国的律法定罪并处死刑。彼拉多是罗马帝国派驻犹太地的第五任巡抚,任期从主后廿六至卅六年。他通常驻镇在该撒利亚,但逾越节期间则暂移驻耶路撒冷,防备随时可能发生的骚动或暴乱事件。
马太并没有叙及他们控告耶稣什么,但路加却提到。在公会中,控告耶稣有罪是他说了僭妄的话(太26:65-66)。但是大家都明白彼拉多决不会加以理会,他一定会叫他们回去,要他们自己去处理这宗教上的争执,所以路加告诉我们,他们在彼多面前告了三层罪状,全是谎言。他们首先控告耶稣是革命分子,第二是耸动人不纳税金,第三是自称为王。他们制造了三件政治性的罪状,虽然知道都是一派谎言,可是他们也知道只有这样的控告才会使彼拉多采取行动。
因此这一切都取决于彼拉多的态度,这位罗马的总督是一位怎样的人物呢?
彼拉多是这个行省的委派的省长,他是直接向罗马皇帝负责,而不是向罗马的议会负责。彼拉多是一个从未受人欢迎的人,甚至他自己的朋友也不喜欢他。他为人冷酷,刚硬,铁石心肠,好流人血。他至少有二十七岁,这是接受这个官职最起码的年龄。他必须有相当的经验,因为有一个升职的制度,从军队的官长开始,直到他有资格升为省长都包括在内。彼拉多必定是一位历经考验的兵士与行政管理人。他在公元二十六年出任犹大地区的省长,在任十年,最后奉召离职。
彼拉多来到犹大的时候,发现有许多的困难,而且多半是由他自己所造成的。他的大难处是由于他对犹太人毫不同情,而且还轻视他们,把犹太人所奉行的原则,当作是不合理性疯狂的成见。罗马人深知犹太人对宗教的狂热,以及犹太人不可动摇的信仰特征,他们十分有智能地用温和的手腕对付犹太人,但是彼拉多却狂傲地使用武力。
他一开始接任就有了困难。罗马的总部设于该撒利亚。罗马的标志并不是一面国旗,而在旗杆顶上装着罗马的鹰,或在位皇帝的像。以往的几位省长,在进入耶路撒冷城巡视以前,首先移掉旗杆上的鹰与像,免得触犯了犹太人恨恶偶像的禁忌。彼拉多却不肯这样做,结果遭遇到坚强的反抗,他们顽强的不妥协使彼拉多到最后也不得不被逼让步,因为根本不可能把全国的人民一齐逮捕或杀害。
后来,彼拉多决定耶路撒冷需要改善水的供应,因此建造了一条水道,这本来是智慧的决定,但是他从圣殿的银库拿钱来付款。
彼拉多所管辖的犹太地区,只是罗马帝国的一个哨站。由于远离罗马,这里只有少量军队驻防。彼拉多基本的工作是维持辖区的和平。曾经因为辖区发生几次暴动而被上司警告(约19:12)。只要在逾越节有一场动乱,就足以使彼拉多下台;或者要是犹太人向罗马政府上告他轻忽犹太人的传统,甚至因此引起骚动,他就会丢官。
犹太亚历山太的伟大的学者斐罗(Philo),对于彼拉多的性格从事了一番实际的研究。要知道斐罗并不是一位基督徒,他只是从犹太人的观点来说话。斐罗告诉我们,犹太人恐吓彼拉多说他们要使用上告该撒的权利,这个恐吓“使彼拉多的恐惧增强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彼拉多生怕他们派遣一位使者到罗马皇帝那里去,控告在他执政期间的种种恶行──他的腐败,他傲慢的行动,他的掠夺,他侮辱人的习惯,他的残酷,他不断地不经过审问而决定杀人,以及他无故无休止的侮辱和最令人痛心的无人性。”彼拉多在犹太人中的名誉实在是坏透了;他从不愿屈尊俯就那帮犹太人,他在犹太教文献中的形象,比之基督教福音书对他的描述要糟糕得多了。
我们可以追溯彼拉多末后的经历。到后来他被召回到罗马去,这是由于他在撒玛利亚的某件事上所采取的野蛮行动。有一个骗子号召人们到基利心山,声称他可以指给他们看摩西隐藏在该处的神圣器皿。不幸的是许多群众都武装前去,在替锐巴沙(Tirabatha)村聚集。彼拉多攻击他们,用野蛮手段杀戮他们。这是不必要的,因为那是没有什么害处的运动。撒玛利亚人向威特留(Vitellius)提出抗议,这位叙利亚的使节原是彼拉多的顶头上司,威特留下令把彼拉多召回罗马去,解释他的行为。
彼拉多往罗马的途中,提庇留王驾崩,因此彼拉多大概未经审判。据传说彼拉多到最后终于自杀;他的尸体被扔在提伯尔河(Tiber),可是邪灵在河中作崇,罗马人又把他的尸体带到高尔(Gaul)丢到若尼(Rhone)河中。所谓彼拉多的坟墓,仍旧可以在维也纳见到。在那里仍旧发生同样的事,最后只好把他的尸体带到洛桑(Lausanne)附近,葬在山中的一个洞穴里。在洛色尼(Lucerne)的对面有一座山,称作彼拉特(Pilatus)山,这座山原名披里哀多(Pileatus),意即戴一顶云的帽子;因为与彼拉多有关,改山名为彼拉特。
以后基督教的传说,对于彼拉多甚表同情,将耶稣受死的责难,完全推在犹太人身上,开脱了彼拉多一切的罪责。很自然地有传说论到彼拉多的妻子,她原来归化了犹太教,被称为革老底·普求拉(Claudia Procula),据说她后来作了基督徒。甚至连彼拉多自己也作了基督徒;直到今日科普替(Coptic)教会仍以彼拉多和他的妻子为圣徒。
我们要以一个有趣的文件,作为对彼拉多研究的结束。彼拉多一定要将耶稣的受审与死亡呈报罗马,这是行动上一般的手续。有一本旁经,称作《彼得与保罗行传》,引用了那份报告书,这份报告甚至为特土良和犹士丁(Justin, Martyr)与优西比乌(Eusebius)所引用的。我们现在的这份报告很难出于真迹,可是读起来却很有趣味:
本丢彼拉多向革老丢请安
最近我亲自审理了一桩案件,犹太人因着嫉妒与恐惧,也为了他们的过失,已经把可怕的惩罚惩罚了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子孙。因为他们的祖先曾得了应许说,他们的 神要从天上差一位圣者,祂应当被称为王;并且应许要藉一位童女使祂从天上降生到世上来。我在犹大作省长的时候,祂果然来到,他们看到祂使瞎子看见,长大痲疯的洁净,医治瘫痪的人,从人身上赶出恶鬼,叫死人复活,斥责风浪,鞋履不湿地在海面上行走,又行了许多别的奇事。所有的犹太百姓称祂是 神的儿子,因此引起大祭司的嫉妒与祂作对,把祂送到我面前,用各种假见证控告祂,说祂是一个行邪术的人,并且作了违背法律的事。
我因为相信这些事情的确如此,就把祂鞭打,付给他们,随意而行。他们把祂钉死在十字架上,当祂埋葬的时候,他们派了卫兵把守。可是我的兵丁在看守祂的时候,见祂在第三日从死中复活;然而犹太人的狂热高涨,他们就贿赂兵丁,要他们告诉人说,祂的门徒偷走了祂的尸体。他们虽然拿了钱,对于所发生的事却无法闭口不言,所以他们也作证明,看见祂复活,然后他们又从犹太人那里得到许多的贿金。我将这些事呈报陛下,以免有人会向你谎报,使你相信犹太人虚假的故事。
虽然这报告无疑是一种传说,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就是彼拉多知道耶稣的无辜;他以前的错误行为被犹太人所利用,强迫他违背他的判断与他的正义感。
2、审讯
27:11 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你说的是。”
《约翰福音》
18:33 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18:34 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
18:35 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做了什么事呢?”
18:36 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18:37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
18:38 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你是犹太人的王么?彼拉多是罗马的巡抚,只要不牵涉到罗马的政权,通常是不过问犹太人的宗教纷争,因此公会并未以宗教的罪名(参26:59-66)来向彼拉多控告耶稣,而以政治罪名诬陷祂。耶稣若自命为犹太人的王,即表示与罗马政权对抗,故彼拉多有此一问。
在《马太福音》中,犹太人的王的头衔只有外邦人用(2:2,27:29、37;在27:42犹太宗教领袖们以“以色列的王”代之),现在出自一个犹太人的政治统治者之口,就明显带有一丝讽刺的意味,连口气也显得轻蔑傲慢。若按彼拉多对此称号的理解,耶稣满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但是它代表着旧约预言的内容,耶稣来到世上就是为应验这个预言,21:1-9表明他已有计划地要实行出来。于是,耶稣再次使用它在26:25{\LinkToBook:TopicID=282,Name=v. 最後的晚餐(二十六17~30)}、64{\LinkToBook:TopicID=287,Name=ii. 猶太公會對耶穌的「審訊」(二十六57~68)}已经用过的“保留式的同意”的公式:你说的是。
很显然,彼拉多对犹太人的控告感到很滑稽的。如果耶稣真的是“犹太人的王”,就是说是他们的弥赛亚,带领他们揭竿起义、与罗马政府对抗,那么就不可能被犹太人自己抓住送交罗马人处理;因为这对于犹太人而言是可耻的叛徒行径。事实上很多起义暴动的那些犹太人最终常常是壮烈殉国、宁死不降的;而他们的壮举是深得犹大人敬重的。今天这些顽固的犹太人怎么了,怎么竟然把自己的爱国领袖送交罗马政府处理?犹太人竟然背叛他们的信仰站在了敌人这一边?——彼拉多是一头雾水!
《约翰福音》记载的彼拉多的详细审问更使得彼拉多糊里糊涂:一方面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表明他根本不是什么暴动领袖;一方面耶稣又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就是说清楚承认确实是“王”,但是说话的口气似乎在告诉彼拉多他是天外来客,而且又谈到什么“真理”。
对于彼拉多而言,尽可能以武力镇压犹太人;并且在不得已的时候采取一些让步,以缓和局势,换取和平,使得他的乌纱帽得以长久,这就是彼拉多的“真理”。而这个被自己同胞出卖的可怜的犹太人,在公堂之上跟握有审判和处决大权的罗马巡抚还大谈什么“真理”,只能使彼拉多更加茫然:“真理是什么呢?”——他倒并不想知道耶稣所讲的“真理”什么,他只觉得可笑可怜;这个被同胞出卖的可怜虫,还有兴趣高谈阔论!
当然,彼拉多这一番审问之后,就清楚耶稣根本不是什么危险的暴动分子,顶多是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人。他懂得罗马的法律,耶稣并没有触犯罗马的法律,因此他很郑重的告诉犹太人,耶稣是无罪的。
3、可怕的沉默
27:12 他被祭司长和长老控告的时候,什么都不回答。
27:13 彼拉多就对他说:“他们作见证告你这么多的事,你没有听见吗?”
27:14 耶稣仍不回答,连一句话也不说,以致巡抚甚觉希奇。
《路加福音》
23:4 彼拉多对祭司长和众人说:“我查不出这人有什么罪来。”
23:5 但他们越发极力地说:“他煽惑百姓,在犹太遍地传道,从加利利起,直到这里了。”
23:6 彼拉多一听见,就问:“这人是加利利人吗?”
23:7 既晓得耶稣属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里去。那时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23:8 希律看见耶稣,就很欢喜,因为听见过他的事,久已想要见他,并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迹,
23:9 于是问他许多的话,耶稣却一言不答。
23:10 祭司长和文士都站着,极力地告他。
23:11 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视耶稣,戏弄他,给他穿上华丽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里去。
23:12 从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23:13 彼拉多传齐了祭司长和官府并百姓,
23:14 就对他们说:“你们解这人到我这里,说他是诱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将你们告他的事,在你们面前审问他,并没有查出他什么罪来;
23: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来。可见他没有做什么该死的事。
23:16 故此,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马太福音》再三强调耶稣的沉默。这样的沉默使得耀武扬威、颐指气使的彼拉多不知所措,因为这太不寻常了。按照常情罪犯要竭力为自己申辩,哪怕就是罪大恶极还会口口声声喊冤叫屈;可是耶稣明明是被诬陷的,更应当自己申辩了。可是耶稣怎么了?为什么不为自己哪怕是辩护一句?是天生的内向、木讷?——可是再内向、木讷的人刀架在脖子上还是会喊冤的!
而且,彼拉多也多多少少听说过关于耶稣的事情,比如很有能力,在犹太百姓当中很有声望,是犹太人盼望的弥赛亚。彼拉多应当也一直关注着这个“危险分子”。没想到今天竟然亲眼见到了,而且是以一个囚犯的身份出现在他眼前。那么,有关他的那些事情难道是传说或者夸大其辞?怎么判若两人呢?或者他真的就是基督?他竟然这样出奇的镇静!仿佛审判官不是他彼拉多,而是耶稣!
这里再次强调耶稣的沉默(如26:62-63),无疑是影射《以赛亚书》53:7的话。耶稣的沉默,绝不仅出乎彼拉多的意料之外,“沉默往往不表示犹太犯人无言以对”;更重要的是使这位巡抚在判决时不知所措──“罗马的审判官们不愿给未加辩护的犯人判刑”(参,徒25:16),所以法院曾建立了制度,给被告三次答辩的机会,然后进行缺席宣判。
主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神(参彼前2:23),这是主所给我们的榜样。
路加还特地记载了互相对立的彼拉多和希律安提帕因为耶稣的事情而化干戈为玉帛,成了朋友。同时告诉我们,无论是彼拉多,还是希律安提帕,都证实耶稣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