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讲【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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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愿意释放耶稣

27:15  巡抚有一个常例,每逢这节期,随众人所要的,释放一个囚犯给他们。 

27:16  当时,有一个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路加福音》

23:19  这巴拉巴是因在城里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 

23:20  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就又劝解他们。 

23:21  无奈他们喊着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 

23:22  彼拉多第三次对他们说:“为什么呢?这人做了什么恶事呢?我并没有查出他什么该死的罪来。所以,我要责打他,把他释放了。” 

23:23  他们大声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的声音就得了胜。

23:24  彼拉多这才照他们所求的定案, 

23:25  把他们所求的那作乱杀人、下在监里的释放了,把耶稣交给他们,任凭他们的意思行。 

巴拉巴(“阿巴之子”,在亚兰文这个名字叫起来简直就像“阿爸(天父)之子”,马太应该轻易注意得到这个讽刺的地方)在马可的记述中是一个参与当时暴动的“叛乱份子”(参38节,那里的“强盗”也可能是指抱有政治目的的“匪类”),在犹太人眼中宛如罗宾汉型的义盗。

路加的记载突出了彼拉多“愿意释放耶稣”,而且竭力规劝冲动的犹太人。

27:17  众人聚集的时候,彼拉多就对他们说:“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是巴拉巴呢?是称为基督的耶稣呢?” 

27:18  巡抚原知道,他们是因为嫉妒才把他解了来。 

因为嫉妒,这是宗教上的嫉妒,公会的领袖们深感耶稣的言行威胁到他们权势。

27:19  正坐堂的时候,他的夫人打发人来说:“这义人的事你一点不可管,因为我今天在梦中为他受了许多的苦。” 

义人,指无辜的人。彼拉多夫人的梦,可以理解为神的提醒,提醒彼拉多按照公正来处理。虽然耶稣是神预定走死亡之路的;但不等于卖耶稣的犹大、抓捕并且审讯耶稣的祭司长和处死耶稣的彼拉多等人是“有功之臣”,他们要为自己的罪承受神的刑罚。

既然耶稣是无罪的,就应当宣判耶稣无罪释放;彼拉多知道犹太人只是出于嫉妒,那么只要给耶稣一些惩罚,让他们消消气就应该可以了断了;况且夫人奇怪的梦也使得彼拉多不敢冒然采取行动,假如耶稣真的是基督,自己不就自找苦吃吗?

彼拉多想到了这个时期的常例,其实就是针对犹太人而采取的一个妥协措施,一个无奈的举措。彼拉多就提起这个常例,来征询祭司长们的意见。他以为既然耶稣没有罪,或许是犹太人因为嫉妒冲动而一时失去理智,因此他主动提出这个常例,好让冲动的犹太人冷静下来借坡下驴,作出正确的选择;但是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却喊着说“不要这人,要巴拉巴!”(约1840)。

约翰记载彼拉多随即吩咐兵丁鞭打耶稣,而且任凭兵丁戏弄耶稣,然后再次征询祭司长们的意见。在再次征询遇见之先,他又特地强调耶稣的无罪,他的意思其实很清楚:“既然你们嫉妒耶稣,我已经吩咐兵丁把他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已经好好的为你们出气了!现在请你们冷静想一想:到底是要释放你们所嫉妒的这个无辜的耶稣?还是释放巴拉巴这个恶名昭彰的盗匪?”(约191-5

在彼拉多的想象当中,犹太人肯定会选择耶稣,因为他们已经达到目的。但是彼拉多想错了,巴拉巴在罗马统治者眼里无疑是一名“恶名昭彰的盗匪”,但在众人心目中他显然“受人爱戴”。彼拉多力图推卸责任,以免用捏造的罪名(18节已暗示)给一个未得申辩的犯人判罪,其实是很愚蠢的;就算耶稣还受到一些人的欢迎和支持,这群充满民族主义激情的人们也不可能接受由罗马当权者提出的人选成为被赦的对象:他们的主意早已拿定。

5、丧心病狂的选择

27:20  祭司长和长老挑唆众人,求释放巴拉巴,除灭耶稣。 

27:21  巡抚对众人说:“这两个人,你们要我释放哪一个给你们呢?”他们说:“巴拉巴!” 

27:22  彼拉多说:“这样,那称为基督的耶稣,我怎么办他呢?”他们都说:“把他钉十字架!” 

钉十字架,是当时罗马帝国处决重大人犯的酷刑,只对强盗、杀人放火、叛国等罪大恶极的囚犯施此刑罚。罗马的公民不受此刑。

把他钉十字架,这正应验了主自己早先说的预言(参20:19262)。

27:23  巡抚说:“为什么呢?他做了什么恶事呢?”他们便极力地喊着说:“把他钉十字架!” 

他作了什么恶事呢?巡抚在审讯将近终结时提出这样的问话,等于表明他无法审问出主的罪,承认了主的清白无罪,证明主是“无辜之人”(参4节)

彼拉多的目的是通过惩罚耶稣来替祭司长们泄愤,然后一放了之;但是事与愿违,祭司长们没有一点善罢甘休的意思,仍然坚持钉死耶稣,彼拉多感到很是困惑,他非常恼火的对犹太人说:

《约翰福音》

19:6  祭司长和差役看见他,就喊著说:“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彼拉多说:“你们自己把他钉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么罪来。” 

19:7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 神的儿子。” 

眼看政治性捏造的罪名已经被彼拉多宣判无效,眼看彼拉多要旨意释放耶稣,祭司长们迫不得已把耶稣宗教上的罪名搬了出来!而这个宗教上的罪名让彼拉多大吃一惊:

《约翰福音》

19:8  彼拉多听见这话,越发害怕。 

19:9  又进衙门,对耶稣说:“你是哪里来的?”耶稣却不回答。 

19:10  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吗?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吗?” 

19:11  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所以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彼拉多的威胁没有一点效果,彼拉多更加害怕了。这个耶稣真不是一般的人物,他眼中没有丝毫的畏惧;而自己这个大权在握的罗马巡抚竟然在他的眼中没有任何的地位!这个囚犯看起来弱不禁风,但是所散发的无形的力量和权威却令人不寒而栗!难道他真的是神的儿子?

彼拉多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约翰福音》

19:12  从此彼拉多想要释放耶稣,无奈犹太人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就不是凯撒的忠臣(注:原文作“朋友”)。凡以自己为王的,就是背叛凯撒了。” 

19:13  彼拉多听见这话,就带耶稣出来,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铺华石处,希伯来话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 

19:14  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有午正,彼拉多对犹太人说:“看哪,这是你们的王!” 

19:15  他们喊着说:“除掉他!除掉他!钉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说:“我可以把你们的王钉十字架吗?”祭司长回答说:“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

约翰的记载更让我们看见祭司长们丑恶的嘴脸:为了迫使彼拉多就范,他们抬出了“凯撒”,暗示彼拉多如果不满足他们钉死耶稣的要求,他们就要上告凯撒——这个节期若是得罪了犹太人,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彼拉多不得不违心的屈从祭司长们施加的压力。

祭司长们更为可笑的是,为了达到罪恶的目的,竟然口不择言——“除了凯撒,我们没有王!”这样的话竟然出自敬拜真神的犹太人的宗教领袖之口!要知道这样的话与叛变卖国没有什么区别,因为犹太人是以神为王的,是绝对不可能以外邦人为王的。

这群失去理智的疯子!

6、自作聪明的举动

27:24  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 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洗手乃为表明他与流耶稣的血无关;以洗手表清白原属犹太人的宗教仪式(参申216-7;诗26:6),而非罗马人的习俗。彼拉多洗手,只能欺瞒他自己的良心,却不能洗清他不义的事实。主的义和人的不义,主的一言不答(参14节)和人的辩解推诿,在此显出了强烈的对比。

彼拉多虽然竭力为耶稣申辩,提醒犹太人冷静下来慎重权衡,以作出合乎良心的选择;但是他的努力是徒劳无功、无济于事。彼拉多急中生智,想到了“金盆洗手”这一招,他要以此告诉犹太人:“耶稣是义人,是无辜的,并没有触犯罗马法律,应当无罪释放;但是你们犹太人一意孤行,非要杀人灭口以绝后患,尽管我并不清楚你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因此,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

7、塞耳不听的聋虺

27:25  众人都回答说:“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 

彼拉多最后的努力宣告无效,这些悖逆刚硬的犹太人就如塞耳的聋虺,已经听不进任何的忠告!只要能除灭耶稣这个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决意不计任何代价!

这一个自愿承当咒诅的答话,为犹太人带来世世代代惨痛的悲剧。由于他们自甘承当血债,拒绝和摒弃耶稣,从那时候起,他们的子子孙孙一直不断的遭受异族的迫害和屠杀。他们怨不得神,这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而且是在他们视为污秽的外邦人长官面前的选择!——他们的良知还不如在他们眼中猪狗不如的外邦人!

8、迎合犹太人的判决

27:26  于是彼拉多释放巴拉巴给他们,把耶稣鞭打了,交给人钉十字架。 

罗马的鞭打是一种可怕的酷刑。被鞭打的犯人衣服被脱,双手反缚在一根柱子上,背部弯下以便有充份的部位暴露于皮鞭之下。鞭子本身是一条长条的皮鞭,中间每隔一段缀有尖骨与小铅球。这种鞭打,常在钉十字架以前执行:“使剥光了衣服赤裸的身体,被打成一条条红肿流血的鞭痕。”有的人就在皮鞭下活活被打死,有的人失去了知觉理性,很少人可以支持到底。

交给人钉十字架罪犯被绑在十字架上,他早已在鞭鞑中流出大量的血。他要被挂在那里饥饿,曝晒至死,甚至无法保护自己免受蛟蝇叮在他赤裸的身体与流血的伤口上,这并不是一幅好看的图画──可是这正是耶稣甘愿为我们忍受的苦楚。

彼拉多将主耶稣钉十字架,不但应验了主自己所说他要怎样死的话,并且也应验了旧约的预言(民218-9;加313)。

彼拉多尽管定意释放耶稣,而且是再三的努力,最后试图用“金盆洗手”来表明自己的无辜;但是,责任不会因为“金盆洗手”就可以逃脱的。因为,毕竟处决的权力在彼拉多身上;如果彼拉多敢于坚持正义,宁可得罪犹太人而丢掉乌纱帽,也不得罪神的话,犹太人是暂时无法除掉耶稣的。因此,彼拉多,祭司长们和出卖耶稣的犹大,一同被钉在了历史和神的耻辱柱上!

三、“猫戏老鼠”(27-31

27:27  巡抚的兵就把耶稣带进衙门,叫全营的兵都聚集在他那里。 

衙门是巡抚在耶路撒冷的官邸。

巡抚的兵不是罗马的正规营队,而是从周围地区的非犹太人(如腓尼基人、亚述人,可能还有撒玛利亚人)中临时抽调的后援队伍。他们对犹太人绝无好感,把一个犹太人的“王”交给他们任意摆布,在他们看来真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正可借此发泄他们的反犹情绪。正是由于这种反犹情绪,此事发生数年之后在亚历山太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总之,全营的兵(按正规理解,约有六百人)都集中来对付这一终生难遇的罕事,也不为夸张。AB 译为:“全营列队肃立在祂面前”,好似他在检阅“仪仗队”。

27:28  他们给他脱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红色袍子; 

27:29  用荆棘编作冠冕,戴在他头上;拿一根苇子放在他右手里,跪在他面前,戏弄他说:“恭喜,犹太人的王啊!” 

朱红袍子实际上就是士兵的红斗篷,用来代替王的紫袍。苇子则代表王节,荆冠假作王冠。他们就这样把耶稣装扮成为一个登基的王,还让人照希腊王要求的那样跪在祂的面前。恭喜犹太人的王啊!可能是用来模仿欢迎该撒这句正式的口号。到第30节对耶稣进行肉体上的虐待之前,整个情景还谈不上“蹂躏”,只是戏弄而已。哈特甚至认为,给耶稣戴的“王冠”是仿效东方某些帝王的冠冕,周围有四射的光线有如太阳,所以耶稣冠上的刺(即枣椰树呈刺状的托叶)本应向外而非朝头部刺入的。

27:30  又吐唾沫在他脸上,拿苇子打他的头。 

27:31  戏弄完了,就给他脱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带他出去,要钉十字架。 

据说古时犹太人在宰杀逾越节的羊羔时,先将它的四肢捆于十字型的木架上,使其流血至枯竭而死,故将主钉十字架,正应验了他作逾越节羊羔的预表(参赛537-8;林前5:7;约1:29)。

钉十字架的酷刑,在罗马帝国历史上,仅采用于主耶稣在世前后一段不很长的时期,似乎是神专为应验旧约的预言和预表而安排的(参民21:8-9;申21:23;徒13:29;加3:13)。

罪犯通常都是光着身子拉出去钉十字架的。这里让耶稣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照例是对犹太人不能接受此作法的一种让步。第35节还要谈到耶稣的衣服。至于“王冠”和王的其它标帜是否也拿掉了则没有表明;布尔兹勒认为一定是拿掉了,因为士兵是不许当众戏弄犹太人(特别是称作犹太人之“王”的人)的,所以说,传统耶稣十字架受难的图画,凡在耶稣头上绘有荆冠的一律不对了。

这群懵懂无知的罗马兵丁!他们若是知道他们所羞辱的是创造宇宙万物的神的儿子——也许他们到地狱才明白——他们会是怎样的反应呢?

四、钉十字架(32-56)(含事件全貌)

22-26节已为本段所要描述的可怕事件作了准备。犹太律法从不允许将人钉十字架处死,但这种刑罚在巴勒斯坦却从公元前一世纪就已普遍执行,是罗马人专用来惩治政治叛乱份子和暴徒的,执行时尽量使众人围观,以起杀一儆百的效用。

详述酷刑给犯人带来的痛苦和犯人死前的惨状并不困难,基督徒在传道时常常不厌其烦地讲述一些细节,可是福音书的作者们却没有这样做,马太更是一笔带过,仅用了一个分词表示耶稣已被他们钉在十字架上了(35a节)。他更注意的是事件本身的意义,所以他再次着重写了戏弄的部分,就如第27-31节那样,但这次已不是外邦人,而是犹太人自己在污辱讥诮他们的“王”了。

更为惊人的是,在这段难以想象的情节中,一些基督论中最高的称号都以醒目的形式集中地被提出来,如:犹太人的王、建造圣殿者、神的儿子(两次)和以色列的王等。他们用这些称号极尽其讥讽嘲弄之能事,但事实上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这些称号,因为耶稣神圣而高贵的使命,本来就是注定要在受侮辱和被钉十字架中完成。一位弥赛亚却遭十字架上处死的命运,这种震撼人心的矛盾现象在本段的记述里强烈表明出来。

1、不走运的西门

27:32  他们出来的时候,遇见一个古利奈人,名叫西门(是亚历山大和鲁孚的父亲,从乡下来),就勉强他同去,好背着耶稣的十字架。

《路加福音》

23:27     有许多百姓跟随耶稣,内中有好些妇女,妇女们为他号啕痛哭。

23:28     耶稣转身对她们说:“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为我哭,当为自己和自己的儿女哭。

23:29     因为日子要到,人必说:‘不生育的和未曾怀胎的,未曾乳养婴孩的,有福了!’

23:30     那时,人要向大山说:‘倒在我们身上!’向小山说:‘遮盖我们!’

23:31     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

古利奈是北非的一个地方名;西门乃是犹太人的名字,他大概是居住在古利奈的犹太人(参徒1120131),特地来耶路撒冷过逾越节。

勉强指用威吓的手段强迫人服劳役。

耶稣已经遭受了可怕的鞭打,又受到兵丁们的戏弄,而且在前一天的整个晚上,他几乎整夜都在受审,因此耶稣的体力已无法支持,跌倒在他的十字架底下。

罗马的兵丁很知道在这种情形之下该怎么做,巴勒斯坦是一个被征服的国家,一个罗马的官长只要用他的矛尖碰一碰一个犹太人的肩头,不论多么卑贱的工作,他都得去做。

有一个从北非来的古利奈人,名叫西门。他从附近的一个村子来到城里,可能他为了要来参加这一次的逾越节,积蓄了好几年;现在这可怕的侮辱与羞耻竟临到他的身上,因为西门是被迫去背负耶稣的十字架。马可告诉我们这段故事的时候,他说明西门就是:“亚力山大和鲁孚的父亲”(可1521)。这样特别指出,表明亚力山大与鲁孚是当时教会所熟悉的人物。罗16:13节说“又问在主蒙拣选的鲁孚和他母亲安;他的母亲就是我的母亲”,很可能是在那可怕的一天,耶稣得着了西门的心;这个原来西门看为羞辱的日子,如今却变为他荣耀的日子。

2、钉十字架

27:33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髅地。 

27:34  兵丁拿苦胆(没药)调和的酒给耶稣喝。他尝了,就不肯喝。 

27:35  他们既将他钉在十字架上,就拈阄分他的衣服, 

27:36  又坐在那里看守他。

《约翰福音》

19:23  兵丁既然将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他的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上下一片织成的。 

19:24  他们就彼此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谁得著。”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兵丁果然做了这事。 

各各他是希伯来名称,意即“髑髅地”;英文名为“加略”(路2333钦订本),它是从拉丁文转来的,其字义和各各他相同。据说这一个山丘的形状极像死人的头颅,故有此名。主耶稣就在此处被钉受死。

拈阄分祂的衣服,这应验了《诗篇》第廿二篇十八节的预言。

钉子要穿过手心,可是通常脚只是松松地绑在十字架上。这个时候,为了止痛,罪犯要喝一种由耶路撒冷富有的妇女们为行善所预备的药酒。有一位犹太作者写道:“当一个人将要被处死的时候,他们准许他喝一杯有乳香在其中的酒,来麻痹他的感官……耶路撒冷富有的妇女惯于损赠并带来给他们喝。”这个药酒的杯子交给了耶稣,可是他不肯喝,因为他定意要接受死亡最痛苦最阴暗的一面,并不愿躲避任何的痛苦(参诗6921

我们看到罪犯是带到四位罗马兵丁所站立的四方形中间行刑。除了腰间所围的一块麻布以外,罪犯是赤裸裸地钉在十字架上;囚犯的衣服成为兵丁们的津贴。每一位犹太人身上穿戴的五样东西──他的鞋子,他的头巾,他的腰带,他的内衣和他的外衣。五件东西要给四个兵丁瓜分,前面的四件东西价值相等,可是外衣要比其它的东西更值钱。

兵丁们分好了衣服以后,他们就坐下守卫,直到最后的死期来到。士兵的职责就是要看守这些被处死的犯人,当然是为了防止任何骚乱的发生和有什么解救行动;对马太来说,强调士兵的看守之所以重要,是要为第54节的惊叹铺排,使这段记述达到一个神学的高潮。

27:37  在他头以上安一个牌子,(用希腊、罗马、希伯来的文字)写着他的罪状说:“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约翰福音》

19:21  犹太人的祭司长就对彼拉多说:“不要写‘犹太人的王’,要写‘他自己说我是犹太人的王’。” 

19:22  彼拉多说:“我所写的,我已经写上了。” 

犹太人的王在这里自然是讽刺的,是对那些要作解放者的人们发出的警告;不过马太无疑是希望他的读者能透过表面的讽刺去理解,耶稣是透过他的死而作王这一似非而是的事实。

罗马人的十字架刑具有多种形状,包括丁字形、交叉形和十字形。犯人的罪状通常都有挂在犯人的胸前或者颈上。根据这里和马可的记载,耶稣的罪状却安在他的头上,说明耶稣所钉的是尽今天我们所熟知的那种十字形的木架。

耶稣的罪状用希腊文、亚兰文(希伯来人所用)、拉丁文(罗马人所用)三种当时通用的文字写成。马太记下的是亚兰文的罪状:“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马可和路加记下的是拉丁文的罪状“犹太人的王”(可15:16)、“这是犹太人的王”(路23:38),约翰记下的是希腊文的写法“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约19:19)。各人记下的虽然不同,但都是十字架上那块罪状板上的文字。

约翰记下了祭司长对彼拉多定罪的修改意见,显然他们意图还是保证自己的完全,免得因为带有政治色彩的、过于敏感的文字而带来不必要麻烦——他们是多么明智!

但是,已经因为屈从犹太人而心中不快的彼拉多断然否决了这些他认为的芝麻绿豆的小事。

27:38  当时(巳初),有两个强盗和他同钉十字架,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 

《路加福音》

23:34  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本节说出:(1)正应验了“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赛5312)的预言;(2)他是以罪犯的身分被挂在木头上,因此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参彼前224)。

一个君王在公众面前被脱光衣服受处决,表明他的国已经失去;然而耶稣却把世界的智慧完全颠倒过来,他的国才刚刚开始。

路加在这里记下的话——“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让我们看到神的大爱:一个被自己要拯救的罪人诬陷、毒打,并且代替罪人承受酷刑的人,竟然此刻没有任何的怨言和气愤,反而为他的仇敌代祷,为他们的罪恶说情,求神赦免,这不是常人所能做到的!

这就是爱我们罪人的耶稣,我们的救主,是我们把他钉上了十字架!

《罗马书》

5:7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5:8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 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