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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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难前夕

读经:太26:1-46;可14:1-42;路22:1-2331-46;约12:1-81321-30

内容:

一、阴谋害耶稣(1-5

1、无所不知的主

26:1  耶稣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就对门徒说:   

26:2  “你们知道,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2425两章所谈的是耶稣再来,耶稣说完了这些之后,在受难周里的受难前夕作出受难预言。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提醒我们,耶稣是无所不知的,他清楚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情;尽管下文是祭司长们的密谋,是人不知鬼不觉的事情,但是耶稣却已经知道。同时,也告诉我们,他的受难绝对不是走投无路或者出于无奈,也不是所谓为了正义或者理想而慷慨赴难,而是主动的为担负罪人的罪而舍命。这是在神创造世界之前就已经预定的计划,也已经到了神预定的时间。

那么,耶稣为什么要选择在这个时间受难呢?还有耶稣为什么选择在以色列被罗马奴役的时候降生呢?是否完全是出于偶然?

我们已经讲过,在神那里没有偶然,只有必然。神是有计划的是神。耶稣出生的罗马帝国和平稳定、繁荣富强;所承袭的希腊文明高度发达;交通便利,官道四通八达,俗话说“条条大路通罗马”;有通行帝国全地的统一语言,就是拉丁文,拉丁文是词汇最丰富的语言之一。这一切都为福音的广传提供了极为便利的条件。特别是通行的官方语言拉丁文,文字优美,思想精密,有利于阐释福音的奥妙。

还有一点,就是十字架的酷刑。据考证,这种酷刑使用了仅仅100年左右,是罗马人专门用来对付罗马公民之外的属地的暴乱分子和罪大恶极的人;而耶稣就偏偏选择这个时候降生,最终被钉死十架。他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告诉罪人,这是犯罪应当承受的酷刑,犯罪的下场是多么可怕;一方面彰显神的大爱:神竟然爱这些他眼中的“暴乱分子”和“罪大恶极”的人,爱这些并不可爱的人!

2、阴谋诡计

26:3  那时,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 

该亚法是当年在任的大祭司,他又是曾任过大祭司亚那的女婿(参约1813)。

在古代大祭司的职位是世袭的终生职位;但是罗马人占领了巴勒斯坦以后,大祭司的换职十分迅速,因为罗马人按照他们的意思任意支配大祭司的存废。从主前三十七年,到主后六十七年圣殿被毁以前最后封立一位大祭司为止,至少有廿位大祭司。值得注意的是该亚法担任主后十八年至三十六年间的大祭司。他的任职竟会如此长久,真是一件罕有的事;该亚法一定在与罗马人合作的技巧上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难处也就在这个地方。

罗马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内乱,若有任何暴动,该亚法一定会丢掉他的职位。在逾越节的期间,耶路撒冷总是充满了爆炸性的气氛,城里面挤满了人。约瑟夫告诉我们一次实际人口统计的情形。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当时候的总督是西斯丢。他认为尼罗王不了解犹太人的人数,以及他们对任何总督所造成的难题。因此西斯丢要大祭司计算那一次逾越节宰杀献祭羔羊的数字。约瑟夫接下去说:“每只祭物不得少于十人(因为单独献祭是不合法的),有很多是二十个人合献一只祭物。”结果发现在那一次被杀羔羊的数字竟达二十五万六千五百头,照约瑟夫的估计,逾越节在城里约有二百七十五万人之多。

怪不得该亚法要设法暗暗不动声色地把耶稣带走,因为有许多朝圣者是加利利人,他们认为耶稣是一位先知,其实按照该亚法的阴谋,是要把这件事耽搁下来,等逾越节过去,城里面比较安静以后再动手;可是犹大给了他一个解决困难的办法。

大祭司主持,有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参加的会议,至少是公会下设的一个委员会召开的半官方性质的会议了,因为这后两种人已构成公会的主要成员。然而在这正式决策的紧要关头,反对耶稣最力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却未见提及,在2762之前根本未见法利赛人之名,而直到26:572741才再见文士之名(《马可福音》十四至十五章中数次提到文士,均被马太略去),其原因恐怕是,虽然他们也有代表参加公会,但耶路撒冷却是祭司和贵族集团的天下。马太自此强调那两个集团的积极参与是为了说明,正是这些以色列民最终弃绝了弥赛亚。

26:4  大家商议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他; 

26:5  只是说:“当节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间生乱。” 

当节的日子,指从逾越节晚餐开始接下去七天的除酵节期间(参出1217-18)。

恐怕民间生乱,每逢逾越节期间,各地千千万万的犹太人都上耶路撒冷来过节,人口一时暴涨数倍,不易维持秩序。他们这话也表明,他们承认主耶稣在百姓中间相当得着民心。

惧怕民间生乱,是因218-1115-16记载民众曾夹道欢迎耶稣。犹太宗教领袖策画捉拿耶稣的时间不能待到节日宴席之后,因为耶稣很可能悄然离开耶路撒冷,可又难以在宴席前动手,因为民众已到达耶路撒冷,数天聆听耶稣“煽动”的教训。

犹太宗教领袖两难之境:捉拿耶稣非当节的日子不可,可又必须不惹麻烦,因此只能施以诡计4节)。此时此刻恰有犹大出来卖主请赏,使宗教领袖的难题迎刃而解(14-16节)。

在一个敬拜神的重大的日子里,一些负责具体敬拜事宜的宗教界人士,竟然搞阴谋诡计来除掉他们眼中的“政敌”,这是多么大的讽刺!神只在他们的嘴上,却不在他们的手中和心里;他们的手中和心里的神是自己的利益、地位、权力,还有就是阴谋诡计。最具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在搞阴谋诡计的时候,理由是多么的冠冕堂皇(《约翰福音》)——

11:47      祭司长和法利赛人聚集公会,说:“这人行好些神迹,我们怎么办呢?

11:48      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

11:49      内中有一个人,名叫该亚法,本年作大祭司,对他们说:“你们不知道什么。

11:50      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

看看,他们是多么爱国爱人民!胸襟是多么宽大!他们并不想加害耶稣;但是耶稣的存在,可能要给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带来更大的灾难。为了避免产生这样的悲剧,就必须把这个祸国殃民的罪犯绳之以法!

罪人在犯罪的时候,都会找到很多动听的借口;特别是很多声称敬畏真神的人,比如旧约的扫罗,在犯罪之前还口口声声说是为神而做,或者奉神的名起誓(撒上15:13-1518:1723:728:10)。等待这些假冒为善之流的,是地狱的永火!

二、马利亚香膏抹主(6-13

1、异常之举

26:6  耶稣在伯大尼长大麻疯的西门家里, 

26:7  有一个女人拿著一玉瓶极贵的香膏来,趁耶稣坐席的时候,浇在他的头上。 

抹膏是当时社会表示欢迎和尊敬的礼仪,通常是将膏抹在脚和头(参约123;路7:3846)。

有一个女人,这一个女人就是马利亚(参约123)。马利亚是耶稣所爱的兄妹三人当中的一员(姐姐是马大,弟弟是拉撒路),而且马利亚是安静的聆听者(路1038-42)。

极贵的香膏,这瓶香膏价值超过三十两银子(可14:5;约12:5),是真哪哒香膏(可14:3;约12:3)。一种由印度进口的甘松香油,价极昂贵,专用来为死者膏身。也有资料说,犹太人当中已经订婚的女人会为自己准备一玉瓶极贵的香膏,而且是密封的;留待结婚的时候打破了使用。

2、门徒的不悦

26:8  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 

26:9  这香膏可以卖许多钱,周济穷人。” 

周济穷人,这是回耶路撒冷过节的人所当履行的善事,并且也是真实信徒所乐于去行的(参加2:10)。说这话的是犹大,他并不是真的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12:4-6)。

3、耶稣的褒扬

26:10  耶稣看出他们的意思,就说:“为什么难为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 

26:11  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只是你们不常有我。 

耶稣并没有点破犹大的惺惺作态,也许犹大还为自己的精明而暗自得意:一方面,他利用手中掌管钱囊的便利常常假公济私、挪用公款,并且不为人知——当然,他似乎忘记了耶稣的无所不知;一方面,这个时刻的惺惺作态,固然是出于贪婪之心——为这个女人这样的浪费而感到可惜;不然,自己又有一大笔可以自由取用的金钱了——但却赚得了怜悯穷人的美名!

耶稣的回答确立了在这一特定情况下孰轻孰重的原则。这是一件美事(若译“佳行”、“懿行”或能更确切),因为那时耶稣依然在世,这一行动正把握了这珍贵时刻。这里毫无贬低赒济穷人这一长期义务的意思;且第11节实际上是《申命记》1511的重申,说明济贫是耶稣的门徒永须承当的义务。然而这义务不应成为刻板的规定,以致把发自内心向耶稣奉上爱礼(即使奢侈一点亦无妨)的机会都放弃了

26:12  她将这香膏浇在我身上,是为我安葬做的。 

古时犹太人殡葬的规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体,并用细麻布加上香料裹上(参可161;约1940)。

按葬俗的规矩,是在人死后入殓之前才用香膏膏身,而绝不是活着就膏身为安葬之用(见可16:1;路23:56-24:1;约19:39-40)。耶稣对该妇人的佳行所作的解释,似乎已在暗示他将被视作罪犯处死,故不会为他行葬礼,当然也就说不上为他膏身了。马太也遵照这个逻辑,在记述耶稣安葬时未再言及为耶稣膏身的事。

26:13  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什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行的,作个记念。” 

传这福音,是传主耶稣如何爱罪人,甚至将他的命倾倒出来;述说这女人所行的,是述说她如何爱主,也将她的命倾倒在主身上。

济贫的善行或会很快被人遗忘,但这爱主的“枉费”却要永远纪念。

4、深入思考

这个爱主的故事给我们的启发是很多的。

1)、极大的爱心。马利亚一家并不宽裕,三十两银子对他们而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且香膏是留作结婚的时候使用的,这样这瓶价值不菲的香膏对马利亚来说就极为珍贵。但是,她从耶稣的口中得知耶稣即将被钉死,而且是为罪人而死,所以毅然拿出自己的珍藏,倾倒在主的头上。

她舍弃了自己的最爱,却得着了至宝耶稣。

2)、及时的爱。马利亚相信主的预言,寻找并且及时抓住机会来膏主。显然,一旦失去这个机会,就永远不再有机会。以后,那些计划膏主的女人,因为主的复活,始终未能膏主(可16:1-6)。

爱,就应当及时行动;否则可能就坐失良机、机会不再!

3)、丑陋的犹大。明明是个贼,却摆出一副圣人的面孔!与竭力爱主的马利亚简直是霄壤之别!

4)、打破玉瓶。这种特别的香膏只有打破瓶子才可以使用,也教给我们破碎的功课。只有打破瓶子,香膏才能流出来,香味才能散发出来;对于每一个得救的信徒来说,只有旧人不断被对付,不断被破碎,新生命才能更多的彰显出来。

三、犹大卖主(14-16

1、罪恶的勾当

26:14  当下,十二门徒里有一个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去见祭司长,说: 

26:15  “我把他交给你们,你们愿意给我多少钱?”他们就给了他三十块钱。 

把他交给你们是指犹大利用与主朝夕相处之便,窥寻能避开过节群众耳目标机会,以及时通报犹太当局来秘密捉拿耶稣,犹太宗教领袖利用内奸,无非是为了避免民众骚乱。三十块钱(舍客勒)是古代一个奴仆的身价(出2132);然而马太特记这个数目,是与《撒迦利亚书》1112相呼应,那里“付给”那见弃的牧者的“工价”便是这个数额,有嘲弄的性质;那牧者正是弥赛亚的象征。

26:16  从那时候,他就找机会要把耶稣交给他们。

从那时候的公式与用于4:171621的公式一样,标志一个新阶段的开始。它表示船缆已经解下,船已顺流而行,只等寻找机会了。

大局已定,一方面耶稣平静坦荡地期待,另一方面犹太宗教领袖却鬼祟狡诈地预谋。一方面忠贞信女对耶稣奉上爱礼,为他的死作准备,另一方面犹大却横心背叛,伺机行动……1-16节确为耶稣受难的故事和主题奏出了壮烈的序曲。

2、深入思考

A、犹大卖主与耶稣受死的关系

曾经有一本福音书叫《犹大福音》。书中说到,耶稣道成肉身降临尘世为要拯救罪人,因此他必须为担负世人的罪而钉死十架,这是神预定的拯救计划。但是,总不能耶稣自己走上十架吧!经过深思熟虑,耶稣找到了犹大,对犹大说:“我交给你一项艰巨的任务,你如果答应的话可能要为此遗臭万年,就是出卖我,送我上十字架,不知道你愿意不愿意?”犹大非常激动,因为耶稣是如此信任他,因此他信誓旦旦的表示:只要能够为主分忧,就算遗臭万年也在所不辞。因此就出现了圣经新约四福音书当中“犹大卖耶稣”的悲壮一幕。

也许很多信徒看了哑然失笑,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但是,似乎又很有道理,很多信徒说:犹大出卖耶稣的行为显然是不对的;但是没有犹大出卖耶稣,耶稣就不会上十字架,罪人就没有救恩。因此犹大出卖耶稣是神拯救计划当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那么,是否没有犹大出卖耶稣,耶稣就不会钉死十架呢?犹大是不是多多少少有功于神的拯救计划呢?

我们说,犹大出卖耶稣和耶稣被钉十字架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

1)、耶稣受死是经上的预言,正如耶稣自己说的“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24节,参考《以赛亚书》53章)。正如上面说的,耶稣受死是神在创造世界之前就已经预定的,是神拯救罪人计划当中重要的一环。

2)、耶稣受死也是必然之举。自从耶稣受洗传道以来,他一直是宗教界眼中的麻烦制造者。

他教导百姓一直使用自己的权威,总是“我”字上前,特别是对犹太人眼中视为神圣的摩西律法也指手画脚,明显是把自己当作神,犯了严重的亵渎和僭妄的大罪。

他不遵守法利赛人一直拘守的口传律法,比如饭前不洗手,安息日治病等等。怂恿纵容门徒违背不说,还经常严厉批评法利赛人假冒为善,特别是在《马太福音》23章一口气批评法利赛人“七祸”;要知道他们可是当时最敬虔的人,是犹太人民间的宗教领袖,是犹太普通百姓景仰的人物。法利赛人对耶稣是恨之入骨,耶稣是他们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一直在寻找机会欲置耶稣于死地而后快。

还有,他竟然冒犯掌管圣殿大权的祭司长们,公然指责圣殿是贼窝。祭司长们可是当权派,而且罗马人的庇护和圣殿的特权带给他们滚滚的财富。而耶稣是深得民心的,任凭耶稣这样胡作非为,就必然对这些当权派们的地位和利益构成极大的威胁,眼看着就完全失去民意支持。因此正如本章的3-5节那里记载的,他们在密谋,要用诡计拿住耶稣杀他;却又担心民间生乱,就是说害怕支持耶稣的民众发生暴动。犹大的出现,正是天赐良机:既可以铲除耶稣,又可以把事情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这样,不管犹大出卖与否,耶稣是必死无疑,只是时间的问题。因此,犹大出卖耶稣不是神拯救计划当中的不可缺少的一环,犹大没有任何的功劳;相反,他出卖耶稣的丑恶行径一直把他钉在历史和神的耻辱柱上,成为万众唾骂的叛徒,正如耶稣亲口讲的:“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他所写的,但卖人子的人有祸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顺便讲一下,这本漏洞百出的《犹大福音》,后来经鉴定,是出于异端诺斯底;因此,根本就不是福音,而是谬误和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