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寶訓03-主禱文(6:1-13)
1. 論施捨(太6:1-4)
主耶穌一開始便提出一個原則,然后再舉例說明,這個原則就是6:1所說的:“你們要小心、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善事是指正直的事或者公義的事,這裡所講的是做善事的動機。
法利賽人做了善事,總是喜歡在會堂裏和街道上宣揚,希望自己得到別人的稱讚,但是主耶穌卻教導6:3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我們很容易為了得著賞賜或者稱讚而行善,為了確保自己不是出于自私的動機,我們應當靜靜地去行善,而不期望任何回報。耶穌告訴我們可以從三方面來檢討自己的動機,分別是施捨、祈禱和禁食。這些行動不應該以自己為中心,乃要以神為中心;同時也不是為了炫耀自己,乃是為了榮耀神。神不悅納我們出于壓力的施捨,以及炫耀自己的施捨,祂所要的是出于愛的施捨,所以馬太福音6:4 說:“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2. 論禱告
禱告在猶太人的生活中非常重要,他們每天要讀兩次“示瑪”。示瑪是指申命記6:4-6,經文強調要愛獨一的真神,要把神的話語教導兒女,殷勤誦讀神的話語。示瑪在希伯來文是“要聽”的意思,申命記6:4 一開始就說:“以色列啊,你要聽!”這三節經文是以色列信仰的核心部分,他們把示瑪當作“信經”,猶太人必須每天誦讀兩遍示瑪,一遍在早上九點以前,一遍在晚上九點以前。
猶太人第二種的禱告,叫作“示瑪那斯”。“示瑪那斯”包括了十九段禱告文。猶太人從小就要每天背誦示瑪那斯三次。一次是在早上九點,一次在中午十二點,另外一次是下午三點。因著每天早上、中午、下午都要背誦,于是漸漸的變成了一個傳統習慣,失去了禱告真正的意義。他們的禱告越背越快,變成了每天非做不可的責任,因而失去了內心對神的敬虔。
3. 正確的禱告態度
主耶穌並不是說,在公眾場合的敬拜不好,祂是警告人不可以為了“讓人看見”才禱告。當時有些人(尤其是宗教領袖)希望別人認為自己是聖潔的,所以把公開祈禱當作是其中一個吸引別人注意的途徑。主耶穌看穿了他們這些自以為義的行動,祂指出禱告的真義是與神溝通,並非在乎所說的是什么,或者怎樣說,或者在哪裡說。在這段教導禱告的經文中,主耶穌先指出“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6:7用了兩個“不可”,第一個是“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的話”;第二個是“不可效法他們”。有些人在禱告的時候,一次又一次重複所說的話,以為這樣神才會聽他的祈禱。但是一個真正的禱告,並不是在乎禱告的長短,如果我們的禱告是真心實意的,就不必說得太多了。所以我們在禱告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我們的禱告的真正用意是什么。
4. 主禱文
主耶穌教導的禱告,以讚美神作為開始,馬太福音6:9-10連續的三個“願”,都是在稱頌神:“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願你的名被尊為聖”是指只要我們謹慎地、尊敬地用神的名,就是尊崇祂的聖名。主耶穌教我們禱告的時候,首先要向神發出讚美,然后才為自己的需要祈求,,這是應該有的次序,如果我們一開口就是為自己的需要禱告,忘記了神的需要、教會的需要,這是神不喜悅的。
馬太福音6:11-13談到三個為個人的祈求:
1.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這是我們肉身的需要。馬太福音6:32,主耶穌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些東西不但是指我們日常生活的必須品,更是指著我們所有的需要,譬如事業、婚姻等等。天父知道我們每一個人的需要,祂清楚地告訴我們,只要我們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那么所有的其他東西都會像附帶品一樣加給我們的,這是禱告的次序,也是操練我們信靠神的方法。
2.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讓我們看見得到別人的饒恕和赦免是我們心理上的需要。這是主禱文中唯一帶有條件的祈求,並不是罪人向主的禱告,因為主流出寶血洗淨我們的罪,是祂送給我們的一份禮物,並沒有要求我們付出任何代價,這裏的禱告是讓我們學習怎樣寬恕別人。
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這是屬靈方面的需要,祈求主救我們不要落在惡者的權勢之下。神是不試探人的,不過祂有時候容許我們受試探。但神曾經應許,不會讓我們落在我們不能忍受的試探裡(哥林多前書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