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廿六章1-5節: 設計殺耶穌 {亦記載於可十四:1-2節}
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 2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 3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裏。 4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 5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 這是在禮拜二晚上的事,大約在這以前一個月的時候,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過後公會的人就明確決定耶穌必須殺死(十一:53),但因耶穌有聲望使他們計謀很難得逞(路廿二:2),甚至在耶路撒冷民眾都是歸附衪(可十二:37;路十九:48)。後來機會來了,在這以後的第二個夜晚,由於猶大的變節,他突然起意趁著夜間全城人睡著的時候,把耶穌給他們。他們快快的要在天亮之前定衪的罪,並且在第二天上午城民眾未驚動的時候把衪掛在十字架上。
1 節 廿六到廿八章是耶穌受難與復活的記事。耶穌早豫告要為世人的罪受苦並釘十字架(十三十六章)。這裏記下:
1. 耶穌對這些大事的解釋(廿六:2,18;廿七:62及以後;廿八:11及以後);
2. 死在十字架上的是神的兒子(廿七:40,43,54);
3. 傳給門徒的大使命(廿八:19-20)。
2 節 "逾越節"是記念以色列被神拯救出埃及的節期(出十二:1-20);在每年的亞筆月(後稱尼散月,即以色列人宗教年歷的首月,今陽歷三,四月間)十四日舉行。跟著是無酵節,為期七天。
3 節 "該亞法"(Joseph Caiaphas)於主後十八至卅六年任大祭司。對於該亞法的事我們知道的很少。在古代大祭司的職位是世襲的終生制;羅馬人佔領了巴勒斯坦後,大祭司的換職十分迅速,因為羅馬人照他們的意思任意支配大祭司的存廢。從主前卅七年,到主後六十七年聖殿被毀以前最後封立一位大祭司為止,至少有廿位大祭司。值得注意的是該亞法擔任主後十八年至卅六年間的大祭司。他的任職竟會如此長久,真是一件罕有的事;該亞法一定在與羅馬人合作的技巧上達到爐火純青的地步。他的難處也在這個地方。
羅馬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內亂,若有任何暴動,該亞法一定會丟掉他的職位。在逾越節期間,耶路撒冷總是充滿了爆炸性的氣氛,城裏面擠滿了人。約瑟夫(猶太歷史學家)告訴我們一次實際人口統計的情形:
當時的總督是西斯丟(Cestius)。他認為尼祿王不瞭解猶太人的人數,以及他們對總督所造成的難題。因此西斯丟命大祭司計算那一次逾越節宰殺獻祭羔羊的數字。約瑟夫接下去說:「每隻祭物不得少於十人(因為單獨獻祭是不合法的),通常是二十個人合獻一隻祭物。」結果在那一次被殺的羔羊達廿五萬六千五百頭。照此估計,逾越節在城裏約有二百七十五萬人之多。怪不得該亞法要設法暗暗不動聲色地把耶穌帶走,因為有許多朝聖者是加利利人,他們認為耶穌是先知,其實這是該亞法的陰謀,是要把這件事耽延下來,等過了逾越節,城裏面比較安靜後再動手。
太廿六章6-13 節: 在伯大尼香膏抹主 {亦記載於可十四:3-9}
6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痳瘋的西門家裏, 7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 8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 9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 10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甚麼難為這女人呢。他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 11因為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12他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興葬作的。 13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記念。 這似乎實際是發生在進入聖城以前的禮拜六晚上(參約十二:2,12),但馬太和馬可敘述此事把它和祭司長的設計謀害連在一起,作為猶大的賣主一類材料處理,耶穌責備猶大(約十二:7)似乎就在猶大明確決定要出賣耶穌的那個時候(再參閱約十二1-8)。
福音書中,馬可和約翰也記載了伯大尼澆香膏的事件。馬可所寫的跟這故事幾乎完全一樣,但是約翰另外加上一點,說膏耶穌的女人是拉撒路與馬太的妹子馬利亞。路加並沒有提到這故事,但卻提到在法利賽人西門的家裏(路七:36-50)澆香膏的故事。但在路加的故事中,那澆香膏在耶穌腳上,又用頭髮去擦拭的女人,是一位聲名狼藉的壞女人。那麼,路加的故事是不是跟馬太,馬可,約翰所說的同一故事呢?在兩種記錄中,主人都是西門,不過路加說他是法利賽人西門,而馬太和馬可說他是長大痳瘋的西門。約翰根本就沒有提到主人是誰,只不過這件事好像發生在馬大,馬利亞和拉撒路的家中。西門是一個很普通的名字,在新約中至少有十個西門。路加還說,這女人是聲名狼藉的罪人,而就我們所知,伯大尼的馬利亞不是那樣的人。可是馬利亞愛耶穌的熱誠,很可能是由於她曾從極深的墮落中蒙拯救而感恩的結果。總之,路加的故事究竟是否跟其他的同一故事,還不確知;我們只能說它作為同一件事情,並不是不可能的。
無論如何,這故事的確像耶穌所說的,是 "一件美事,"並且在其中蘊藏著十分寶貴的真理:
1. 這件事向我們顯示愛心的付出。那女子拿了寶貴的香膏澆在耶穌身上。
猶太的婦女十分喜愛香膏,她們常在頸上掛一個玉石的小瓶子盛著香膏。這種香膏十分珍貴,馬可與約翰都記載門徒說這香膏可賣三百個第那流(可十四:5;約十二:5)。
第那流是一種銀幣,當時一個人一天的工資約一個第那流,按這個標準來計算這香膏便是將近一年的工資。當耶穌與門徒談論如何使聚集的群眾喫飽,腓力回答是:兩百弟那流的銀子,才可以買餅使他們喫飽。這香膏的價值相等於五千人飽喫一餐的價值。
這位女子給耶穌如此貴重的東西,她把這香膏獻給了耶穌,因為這是她一切所有之中最珍貴的。愛永不計較,愛永不考慮他所能給的是太多;愛惟一的願望就是最大限度的給予。而且當給了一切所能給,還是認為這禮物太小。
2. 這件事告訴我們,有時以普通常識來判斷事情是不對的。在這一次,常識的聲音說: "何用這樣浪費呢?"這當然是不錯;可是常識的經濟學,跟愛的經濟學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世界。常識聽命於慎重考慮,可是愛郤聽命於心靈。在人生之中常識佔有很重要地位,但是有時只有愛的施予才能滿足愛的要求。
一件禮物若是我們很容易得到的,不是一件真正的禮物,惟有在這件禮物中帶有犧牲,且超過我們能給的限度,才是一件真正的禮物。
3. 它表示有些事情必須抓住時機, 否則根本就做不成。門徒熱誠去幫助貧窮的人,拉比們說:上帝許可窮人常與我們同在,我們有很多去行善的機會。有的事情我們隨時都可以做,有的事情我們只能做一次,一旦失去機會,就永遠錯失良機。我們偶然會受到慷慨的感情衝動,但常常沒有實行。如果我們不去實行,那種環境,人際,時間和衝動,可能永不還回。許多人生的悲劇,就是「坐失良機」。
4. 它告訴我們愛心行為的香氣可以留存到永遠。人憑愛心做的事是這麼渺小,以致若做了一件,就會像明光照耀在黑暗的世界之中。在耶穌生命的末期遭遇那麼多的苦難,那麼多的背叛,那麼多的陰謀,那麼多的悲劇之中,這個故事彷沸就是沙漠中的綠洲,在黑暗世界中光耀的明燈。在這世界上,人所能夠做的,少有比一件被人記念的美事更大的。
太廿六章14-16 節: 猶大賣主 {亦見於可十四:10-11;路廿二:3-6}
14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 15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 16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他的工作是乘民眾不在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不敢公開地捉拿衪,若然他們會被百姓用石頭打死,猶大趁著全城人睡著的時候領他們到一個祕密隱藏的所在來捉拿耶穌。
耶穌「從起初就知道」猶大要出賣衪,到底為甚麼他被揀選是屬於神的一件奧秘作為。三十塊銀子共值二十塊錢,等於一個奴僕的價錢(出廿一:32),猶大也許想到耶穌會用行神蹟的能力救自己;或者是他想強迫耶穌宣佈自己身份,然而在神的眼中他的行事極其卑怯,因為耶穌說他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4)。這整個事情在先知書中(亞十一:12-13)很奇妙地已經豫言了,太廿七:9-10說是「先知耶利米」,
若不是由於抄寫的錯誤,就是因為全部先知豫言有時是用耶利米的名字稱呼它。
太廿六章17-30 節: 最後的晚餐
豫備逾越節的筵席 17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喫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那裏給你豫備。 18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裏,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到你家裏守逾越節。 19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豫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20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 21正喫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22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他說,主,是我麼。 23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 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 25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麼。耶穌說,你說的是。 設立聖餐 26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 27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 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 29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裏,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 30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亦見於可十四:12-25;路廿二:7-38;約十三及十四章這是在衪受死的前一夜,一共有兩個晚餐:逾越節筵席和主的晚餐。主的晚餐是在逾越節筵席的末了設立的。路加提到兩個杯,(路廿二:17-20),馬太,馬可和路加提到兩個晚餐。約翰只提到逾越節筵席。
一千四百年之久守逾越節是指望著那要來的逾越節羔羊,耶穌既喫過逾越節筵席,
就設立衪自己的晚餐來代替它,然後衪自己作為逾越節羔羊被殺掉。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正是在逾越節羔羊在聖殿中被殺掉的時候。
逾越節的任務已經完成了,現在讓位給新約紀念主的晚餐,這晚餐是要在愛中紀念耶穌一直到衪再來(林前十一:26)。正如逾越節向後是指著蒙拯救我們出罪惡,向前指著衪在榮耀中再降臨。
晚餐之時所有各項事情的次序編排方面有點混亂,馬太似乎把主的晚餐放在猶大出去之後,路加似乎說猶大還留在那裏。約翰提到門徒爭論誰為大在先。路加所提的是在晚餐之後,福音的作者在處理材料的時候,必定是受引導攷慮到其他方面而不是照著各項事情發生的先後而編排,大概的次序:
1. 他們爭論誰為大,耶穌洗他們的腳。
2. 耶穌說出有人出賣衪,全體回答說:「是我麼?」
3. 蘸餅給猶大,他說:「是我麼?」就出去。
4. 設立主的晚餐。
5. 新的「命令」,和約十四章所記安慰的話。
17-19 節 耶穌來到耶路撒冷,是為了守逾越節。在那個時期,城裏是多麼擁擠。本來在逾越節,所有的猶太人都要留在城界以內,可是太多的人無法容納;因此官方把像伯大尼之類的村莊劃入城市範圍。耶穌當時正在這個範圍內。
擺設筵席的地方,一定要在耶路撒冷城內。門徒想知道他們應當作何準備。顯然耶穌並沒有把這件事留在最後的一刻,衪己經跟一位耶路撒冷的朋友作好了安排,且豫備了一句口令:「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於是門徒被差去傳這句口令,並從事一切必要的準備。
逾越節的那一週的第一個晚上,稱作「無酵餅筵席」。猶太人的第二天是由晚上六點鐘開始。無酵餅的筵席是從禮拜四早上開始。在禮拜四的早上,在按儀式搜查全屋以後,把每一點酵都完全除去。
無酵有雙重的理由:整個的筵席是為要紀念以色列歷史上最重要的一件大事,從埃及的奴役中得釋放。當以色列人逃離埃及的時候,情勢十分緊迫,沒有時間烤發酵的餅(出十二:34)。無酵的餅很快就可以烤出來,但是像一塊乾餅,不像麵包。把酵除掉以後,所做的餅就是無酵餅,為要再一次體驗他們離開埃及那天晚上的情形。
猶太人認為酵是腐爛的象徵,我們已經說過酵是發過的麵團,猶太人把發酵與腐敗當作是同一回事,因此酵就是代表一切腐爛與敗壞之物,無酵節就成為潔除淨盡的標記。門徒們從事些甚麼準備呢?他們在禮拜四早上豫備無酵餅,並且除去屋內一切的酵。在筵席中另一個主要的部分就是逾越節的羔羊。這逾越節的名稱就是從羔羊得來的。臨到埃及人最後的一個災難,使他們不得不放以色列人走,就是死亡的天使走遍埃及全地殺死每一家中頭生的。以色列人為要區別他們的家與埃及人家,就取一隻羔羊殺了,把羔羊的血塗在門框門楣上,使那滅命的天使看見了這個記號,就逾越他們的家(出十二:21-23)。在禮拜四下午就要把羊羔帶到聖殿去宰殺,羔羊的血,就是羊的生命,要獻給上帝。無酵餅和羔羊都準備好了以後,還要為這筵席準備另外四件必需品:
1. 要放一碗鹽水在桌子上,為紀念當年在埃及為奴時所流的眼淚,以及上帝奇妙的大能帶領他們渡過紅海的鹽水。
2. 必須準備一把苦菜,包括籮蔔,菊苣,苦汁薄荷等類的東西,這也是再一次要他們紀念為奴的苦楚,以及當初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上的牛膝草。
3. 有一種稱作「凱羅鍚絲」(Charosheth)的醬,是用蘋果,棗,石榴與堅果混合製成,為要紀念在埃及被迫用泥土製磚;又在其中插上肉桂的枝,為紀念做磚所用的草。
4. 最後有四杯酒,這四杯酒提醒他們出埃及記六章六至七節的四個應許:「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救贖你們脫離埃及人的重擔;不作他們的苦工;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
這就是門徒在禮拜四上下午所豫備的一切。到了下午六點以後,尼散月十五日的禮拜五開始,賓客們就可以聚集在桌前等候入席。
20-25 節 逾越節的筵席 在福音故事最後的數幕中,耶穌似乎與猶大有好幾次獨處,沒有別人在場。有一件事是確定的----猶大必定完全秘密地進行他的殘忍買賣。他一定是保持高度的機密,否則其他的門徒要是知道他正在做的事,他就無法逃命了。
猶大雖然不向其他門徒透露他的計劃,他卻無法向基督保密。同樣,一個人可以向別人隱瞞他的罪,他卻瞞不過耶穌基督的眼睛,衪洞察人心靈深處的隱密。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對待罪人的方法。衪可以用衪的能力來摧毀猶大,使他的陰謀失敗,甚至將他殺害。可是耶穌所用的武器,就是愛的懇求。人生偉大的奧秘之一,就是上帝對於人自由意志的尊重,上帝不勉強,也不壓制,衪只是懇求。
當耶穌想要阻止一個人犯罪的時候,衪做兩件事: 1。 使人面對他的罪。衪要使人停下來,思想他是在做甚麼?彷彿衪在對罪人說:「你看你正想要做的事----你能夠真正去做這件事嗎?」有人曾說,使我們不犯罪的最大保證,就是我們被罪所震驚。耶穌一次又一次吩咐人停止,查看,暸解真像,這樣也許會使人臨崖勒馬,及早回頭。
2。衪使人面對自己。衪吩咐一個人看衪,彷彿在說:「你能夠望我嗎?你能夠望著我的眼睛,然後去做你所要做的事嗎?」耶穌的懇求,是要使人瞭解他所要做的事的可怕,和那渴望阻止他做這件事的愛。
在這裏我們才看到罪惡真正的可怕之處,就是在它的明知故犯。猶大不顧愛心最後的懇求,還是執迷不悟。他雖然面對他的罪,也面對過基督,猶大還是不肯回頭。
罪可以有兩樣的。有一種由慾念而來的罪,是人受到一時的衝動所犯的罪。但願無人輕視這樣的罪;它可能有極可怕的結局。但是那有豫謀,故意剛硬冷漠的罪,是更為不好的罪,因為冷血的人知道他在做甚麼,他雖面對可怕的罪行,並面對耶穌眼中的愛,仍舊要走自己的道路。我們內心要激烈反對那以冷酷剌傷父母之心的兒女-----這就是猶大對耶穌所行的,這也是我們時常在行的。
26-30 節 衪的身體和衪的血
我們已經看到舊約的先知們,若要使百姓瞭解必須瞭解的某種教訓,就以象徵性的行為作為代表。我們也看到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與無花果樹的兩件事上,採用了同樣的方法。這也是耶穌在此地所行的。逾越節筵席所有的豫表和所有的儀式,正是衪要向人描述一幅圖畫,耶穌所用是甚麼圖畫呢?其中包含甚麼真理呢?
(1)整個的逾越筵席就是蒙拯救的一種紀念,為要提醒以色列百姓,上帝如何把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釋放出來。首先又是最重要的,是耶穌自稱為偉大的釋放者。耶穌基督釋放人脫離懼怕與罪惡,使人從纏繞中,從不容他們前進的罪惡中釋放出來。
(2)逾越節的羔羊特別是安全的表記。在那滅命的夜晚,逾越節羔羊的血保護以色列人得到安全;照樣耶穌稱為救主,衪來拯救人脫離罪,和罪惡的結果。衪要來使人在地上有安全,在天上有安全;在現時有安全,到永恆也有安全。
在這裏有一個鑰字,珍藏著耶穌全部工作與意向,就是「約」字。耶穌說衪的血是立約的血,這是甚麼意思呢?約是兩方面的關係。當兩個人互相立約,這兩人就有了關係。但耶穌所說的約並不是人與人之間的約,而是上帝與人中間的約,它是上帝與人之間新的關係。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中所說的是:「因為我的生,更因為我的死,使你們與上帝之間可以有一個新的關係。」彷彿衪是說:「你們已經看到了我,在我裏面你們已經看見了上帝。我已經告訴你們,也顯明給你們看,上帝是如何地愛你們。衪愛你們甚至寧願使我經歷所經歷的痛苦,上帝就是這樣!」因著耶穌所作的一切,人類與上帝就有可愛的新關係了。
這段經文在結束的時候說:耶穌與門徒唱了詩以後,就上橄欖山去。在逾越節儀式中有一個主要的部份,就是唱Hallel。Hallel是讚美上帝的意思,由讚美的詩遍一百十三篇至一百十八篇所組成。他們在逾越節筵席不同的階段中,吟唱這些詩篇的片段。在逾越節筵席最後的階段,是唱詩篇一百卅六篇,那段最偉大的Hallel。這也是他們上橄欖山以前所唱的詩歌。
另有一件需要注意的事,在那最後晚餐與我們所遵守的聖餐之間,有一個根本的不同之處。最後的晚餐是真正的一餐飯食。其實律法上規定整個的羊羔,以及每一樣東西都必須喫得乾乾淨淨,不准剩下。並不是像聖餐那樣喫一小塊餅,喝一點酒;而是為飢餓的人所豫備的一餐飯。我們可以說,耶穌教導人不僅是來到教會喫一餐儀式與象徵性的筵席,衪也告訴他們,每當他們坐下來為滿足飢餓要進食的時候,那餐飯就是紀念衪。耶穌不但是聖餐的主,衪也必須是餐桌上的主。
最後一件要注意的,是這段經文以耶穌在最後晚餐中所說的話為結束。衪說衪不再與他們同席,直到在衪父的國裏。這的確是神聖的信心與神聖的樂觀主義。耶穌正要往客西馬尼園去,要在公會面前受審,釘上十字架,可是衪仍舊在想到天國。耶穌認為十字架決不是失敗,它是得榮耀的道路。耶穌正要走上各各他,衪也是走在通往上帝國度和寶座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