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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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2 “坐在摩西的位上”。即作律法的導師。

二三5 “經文”即經匣,是一種方形的皮盒子,內有四條羊皮紙條,上面寫:申一一1321;六49;出一三1116;一三110。禱告的時候,猶太人要把一個經匣戴在前額上,置於兩度眉毛中間,另一個戴在左臂接近手肘的地方。這些匣子用皮帶繫緊,法利賽人卻把匣子做寬來吸引別人的注意。這習俗的根據是出埃及記十三章916節和申命記六章8節及十一章18節,但經匣到了基督時代才開始由極虔誠的人使用。基督所批評的不是這個習俗本身,而是弄巧反拙的錯誤的精神。“衣裳的繸子做長了”。按照民數記十五章38節在衣服邊上作繸子,但法利賽人卻不必要地把繸子做長了。

二三612 不要尋求顯要的位置(6節)或職銜。要做一個謙卑的僕人(11,12節)。

二三1333 這段經文常被稱為“七禍”,每一禍都以相同的句子開始。(若把許多抄本都刪除了的第14節也包括在內,便是八禍了。)

二三14 “侵吞寡婦的家產”。他們使用自己法律學者的地位去削弱有錢寡婦承受家產的權

利,或設法令她們把家業交給他們。

二三15 “勾引……人入教”。從異教改信猶太教。

二三1 6 2 2  法利賽人把指“ 殿” 或“壇”起誓(不必承擔誓言的承諾),區別於指“金子”或“禮物”起誓(要承擔誓言的承諾)。主評論說,這是多麼不合邏輯。

二三18 “謹守”。或作有罪,若他不能履行誓約便是有罪。

二三21 “住在殿裏的”指神。

二三23 “獻上十分之一”。各種不同香料的什一奉獻規定乃根據利未記二十七章30節。聖經要求人交納五穀、果子、酒和油的什一奉獻(另參看民一八12;申一四22,23),但文士卻把什一奉獻的項目增加,甚至包括最細小的香料。“芹菜”指類似香菜的種子。“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即不要忽略正常應有的什一奉獻。

二三25 “放蕩”指貪婪。

二三27 “粉飾的墳墓”。墳墓外面通常會加以粉飾,使其吸引人和容易看見,但裏面卻是死亡和腐敗。

二三30 “同流……血”指同治死。

二三31 這裏的概念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二三32 “充滿……惡貫”。即在你們祖宗的惡行上再行惡,讓神的審判降在你們身上。

二三34 本節的後半部指使徒(參看一17,23)。

二三35 “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這宗謀殺記載於歷代志下二十四章2022節。巴拉加可能是撒迦利亞的父親,而著名的耶何耶大卻是他的祖父。這人並不是先知撒迦利亞(雖然他的父親也名叫巴拉加)。由於亞伯的死記載於創世記,而歷代志下是希伯來文聖經的最後一卷,所以基督實際上說:“從聖經的第一宗至最後一宗謀殺。”

二三38 “你們的家”指聖殿和耶路撒冷城。

二三39 “從今以後,你們不得再見我”。即我不會再公開傳道。“直等到你們說”。到了基督再來的時候,以色列人將會認出並歡迎他們所拒絕的彌賽亞(亞一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