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五21-48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头一处的经节,是王在前面论律法时所作的结论。在这一段结语中,宣告了顺服的原则,在于对那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之渴望。王讲述他国度的律法时,他既未废除已有的律法,又未颁布的律法以取代他们。换句话说,耶稣并未定出管理人的规条。他宁愿将生命的原则表明,并传递一种生命。这种生命的本身,既是一种模式,也是一种能力;既是目的的启示,也是使目的实现之大能。在他国度中的人,不受外面事物的支配。我们不是受属肉体条例之律法的管理;他也不是在我们外面,发声管理我们。管理我们的是住在我们里面那永活的基督,以及将他的旨意向我们说明的圣灵。然而对于那些将要成为他国度中核心的门徒,他引摩西的律法,对他们阐述道德的规范,说明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之义的必要。
他首先所论到的,是人类彼此之间的关系。
他先从摩西的十条诫命中,引了两条具有说明性的诫命(第21至32节)。
然后他又引用摩西其他的话,为更广的社会关系立了两个基础(第33至42节)。
最后他宣告说,在他的国度中,人与人之间的新态度,特别是对仇敌的态度,是本于那伟大的爱(第43至48节)。
在每一种情形之下,他引述古时律法之后,都对他们的真实意义加以诠译,如此证明了他来不是废掉,乃是成全。他引用了他们所熟习的话,文士和法利赛人把这些话解释为他们外在应该拘守的义务,但是他告诉他们,惟有按照神的心意,才能成全这些外面的义务。因为内在生命纯洁的人才能有外在行为的表现。从十条诫命中,他选了作为人类生活基石的诫命——关乎杀人和婚姻的律法;前者是关乎生命,后者是关乎生命的组合。「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一个是关乎个人生存的权利,一个是关乎作育生命的社会制度。
然后他又引用摩西所颁布的律例,作为更广泛的社会改革的两个基础。在这一方面,他所论到的是一种双重的精神,他们是促成人际间彼此关系的动机一一真实与公正。他规正人的言语,取消人起誓的恶习,要人言简意诚。然后他指出,人与人之间必须公正,这不是以个人为中心,力争自己的权益所能达致的,而是出于人有为邻舍效力的愿望。虽然邻舍没有权要他作什么,他还是愿意为他作。
最后他提到了那崇高、终极的字--爱。他并未力言朋友和邻舍间的相爱。这方面他认为价值不大。他使用柔和,美丽的言语说,「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爱那爱你们的人并没有错,对朋友和邻舍以爱相待,自然没有甚么不对,但其中并无特别的美德;那不是最高的义。文士和法利赛人如此行,税吏和罪人也如此行。所以他开始说到那不可能的事--「要爱你们的仇敌。」
这里包括着三重过程,从较低的开始,逐渐升到较高的。在个人身上,我们先有管束身体生命的法则;然后有管束我们的心智和态度的法则;最后才是管理我们属灵部分的法则。从身体的根基,经过心智这形而上的结构,达到那最高的,在一切之上的灵。这是人里面发展的一条路线。一个社会也是如此,先是外体--人和文化;然后是属心智的--风格、思潮,真实和公正;然后是属灵的--爱。最下层的并不和最上层的分离,因为属乎生命与婚姻关系的一切真理,全是受到至上属灵之爱的影响。而真实与公正的基础,乃是他所坚持的爱。一切下面层次的关系,都可以被提升到那无限之爱--至高荣耀的和煦光中。这是一种伟大的合一,至美的和谐。那赐下律法的主亲手触摸了人生命中的每一种关系。
首先看那选自十诫中带着说明性的诚命:「不可杀人。 「不可奸淫」。这些是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则。除了将这些基木的事实和要求牢记在心,你无从建立一个新的社会。
第一,生命是神圣的。所以任何足以毁坏生命的举动都要受到极其严厉的制裁。「不可杀人」,是关乎个人和社会的第一条诫命。生命是从神领受的,是至神圣的,绝不容任何人干犯或毁坏。这是最基木的。今日杀害人的方法不计其数,当你以枪射击或以刀杀戳,你的罪行不单是致人于死。这西乃法典中的[不可杀人」,无异是发火焰的剑,保护人不受到他人的危害。
然后是「不可奸淫」。这这是确认婚姻的神圣,藉看婚姻,种族得以繁衍,且受到适当的教养。神所定的构成人类社会的第一环不是教会,而是家庭。种族之存在或解体,全看家庭。一个国家兴起,进步有力,或是衰落灭亡,全看他们是遵守或破坏这一条神圣的律法。
王刻意从十诫中选了这些基本的事,用来说明那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
关乎第一点,他怎样说呢?他给我们看见犹太人的法制程序。「难免受审判」;「难免公会的审断」;「难免地狱的火」。这三句话纯粹是犹太人的用语。他们有一种法庭,专门受理较轻微的案子。人若被判有罪,就「难免受审判」--这是下级法庭。下级法庭不能受理的事件,必须呈到公会,那是上级法庭。最后是欣嫩子谷,那是焚烧城中的垃圾之处,犯人的尸体也被抛弃在那里加以焚毁。耶稣和当日听见他话的人都熟知这些事。当他们听到他提到「审判决书」的时候,无人会误以为那是末日的审判,他们知道那是指受理轻微案件的下级法庭。当他题到「公会」时,每一个人都知道他所指的是上级法庭。当他说「地狱的火」时,他们明白他所指的,是城外的垃圾焚毁场,那里的火是不灭的,被处死的尸体也被抛弃在那里。这些是犹太人所常用的比喻,听来熟悉有力。在用比喻说明一件事的时候,事实本身总是较比喻更为强烈。
现在我们来听王的话。他说,你若向弟兄动怒,你就「难免受审判」。现在他所说的审判,就不是当时犹太人中的审判,这只是比喻。他所说的审判,事实上是他的审判。你若向弟兄动怒,难免要站在审判罪犯的审判官前。心中所怀的怒气,会生出罪行。这是他国度中的律法。不是「无缘无故的向弟兄动怒」,留意经文中的这几个小字。我们私心里也许情愿留下这几个字。要向弟兄动怒,何怕找不到理由。显然这「无缘无故」是后加的,原文中没有。修订本译者经过慎重的考查,将这话除去,无疑他们的结论是正确的。你若向父兄动怒,他没有说你要接受审判,他说你难免--你有受审判的危险。你是走在危险的路上,这路是引到审判官那里。
你若「骂弟兄是拉加J,就难免公会的审断。关乎「拉加」这一个字,人曾花许多时间寻找他的意思。照着语意来看,他所代表的是蔑视,这是不容置疑的。这种罪行更丑恶,需要上级法庭来审理,因为这罪更诡诈,更明显。
然而你若称你的弟兄为「魔利」(意蠢笨),对他加以侮辱,你是危及最终的刑罚,你将被抛弃,放置在垃圾堆中,意思是在神的国度之外,与国度的福分和权益无分无关。
你向一个人动怒,藐视一个人,或侮辱一个人时,你难免要受审判,受公会的审断,或受地狱之火。这里完全没有提到杀人,只字未提谋命,根本用不着提到他们。耶稣基督并不等到一个人被谋害了,才来申明他的刑法;早在谋害成为事实之先,他已将他逮捕。凶杀之念甫起,还没有人被谋害,无论是经过冷静设计的预谋,或是出于暴怒炽热争执之下的毒手,在他们的背后,早有侮辱,藐视,轻看的灵;这种灵就是动怒。
再回头来看王开始时所说的话。他的意思是,你若不动怒,就不可能会凶杀。任何人动怒时,我即加惩罚,为的是救你不犯凶杀。生命是如此神圣,不容有丝毫的凶杀或伤害。因此我不容许人侮辱,藐视,心中窝藏怒气,因为这些至终必酿成杀害。
耶稣并未停在那里,他还继续下去。他给他们一条律法,使他们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条律法是藉例证,而不是用条文来说明。「所以,你在祭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不是你向弟兄怀怨,那是另一回事,主会在别处对付这问题--「你……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你若向他发过怒,骂过他拉加,侮辱他愚蠢,冒犯他,你该怎样行呢?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如此王对神的祭坛善加保护,使他不受不洁者任意糟蹋,或将不洁之物置于火上,他制止心中不洁,伤害弟兄的人来献礼物。这就是那条律法。遵守他时,每一个人就得以保守自己的生命圣洁,也保守其他的人像自己一样圣洁。
但是王又进一步说,「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这里耶稣似乎跨越了一个人心中向弟兄怀怨的感觉,将其背后真正的对头显明出来。这里的对头,很可能像圣经中其余的地方一样,是指撒但。这里所用的是司法用语,「对头」就是仇敌。在新约中这一个字只用过四次,每一次用在司法上时,「对头」的意思,都是恶的,没有一次是好的。彼得曾用他指那大敌,「你们的仇敌魔鬼」(彼前五8)。将这
个希腊字直译,意思是与正直相抗。在律法上称之为对头,因为他和公义相对。
你一定要说,难道耶稣要我们和魔鬼和好?是的,确实如此。让我们仔细看一看这一句简单的话,他将撒但和他国度中所有人的关系启示了出来。撒但对信靠神的人,已不再有权能。有一次耶稣说,「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像筛麦子一样」(路二十二31)。现在他说,你若亏欠了你的弟兄,对他心怀恶意,得罪了他,以致他向你怀怨,那么仇敌就可以控告你,将你交付刑罚。他的控告将得以成立,因为你确实作错了。你要赶紧离开祭坛,去同弟兄和好;将恶除去,与弟兄相安,如此就使仇敌欲控无言。要记得,撒但是专门控告弟兄的,专对我们的罪提出控诉。因此何时我们活在罪中,他就有权对我们提出控诉;纵然我们已在神的国中也不例外;因为是我们授他以把柄,领我们到刑罚之地。王如此将保障我们的律法赐给我们。
哦,耶稣的道德律充满了如此炽烈的光芒!叫我们不杀人,那是很容易的。可能是与生俱来,也可能是环境造成的缘故,使我们没有动物的兽性去杀人。但是,我的心哪,他说,我若向弟兄动怒,若看轻他,我就难逃地狱之火。我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赶紧投在他的十字架下,让他的血将我清洗;然后他的复活,将赋我以生命与能力。耶稣的道德律,并不示人以枝节,乃是将重大的原则表明出来;他不是石版上的十诫,而是在我们心中向我们的要求,是世上从未有过,最严厉的律。
再一次我们要问说,他对于婚姻的关系,就是构成人类社会的第一环,感觉如何?那至纯洁的圣者耶稣知道,要处理这件事必须非常的小心,但是必须十分坚定。他没有一句废话,没有些许冗词,去满足那些怀着不洁心思之人的好奇。他的话如同迅雷,如同逼人的烈焰,「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他犯奸淫了。」一个轻忽婚姻的神圣关系之人,无论如何都不能自称是基督徒。在此我们看见,那至圣的主,关怀到孩子和后来的世代。使社会受到咒诅的罪,是心中的罪。纵然人没有实际触犯摩西所禁止的罪行,但他若生了恶念,王说那就是罪。何等严厉!然而这严厉的话,乃是发自爱心,他所想到的是小孩子,他想到的是他们的家,他是为男女孩子的前途着想,他们长大后将进入广大的社会,他们将成为什么样的人。玫瑰不必人加给他任何香味,晚霞不必画家涂上什么颜色,无限纯洁的主不需要我们加给他任何的光辉。仔细的研读,直到你内心真正受到感动,知道这就是这位伟大君王的国度中纯洁的道德律。
现在我们来看作为更广泛的社会改革的两个基础。
首先是真实。在此我们无需多花时间,因为主的话简单又美丽。他说到在他的国度中,没有起誓的必要。新的品格,使起誓成为多余。你用不着指着天或地起誓,也用不用指着耶路撒冷或你的头起誓。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用简单的话所说的事实,远比指着什么所作的誓言更有力。我们知道,起誓之存在就表示有不真实之可能性。在谈话之间如果我们听见人开始发誓,我们难免会想,他大约有所瞒骗。倘若要用起誓赞明所言不虚,即使这一次确属如此,但这个人若需赖发誓才能使人相信,无异说明他有时并不真实。耶稣说,不要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宝座。不要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那是他的城,是大君的京城。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或变白。你若有神的同在,就不用指着比神微小的起誓。你若牢记这一点,凡你所说的,都是在神面前的实话。这美丽的绿色原野,是神的大地。记住这一点,你无论散步草地,或是行过灰土小径,和起伏的丘陵,你都不会说谎。记住你是站在神前,是他为大地穿上绿衣;他在城中,城就因他欢欣跳跃。当你知道,他正注视着你的头发,当你如此在神前活着,你说「不是」的时候,人都知道你的意思就是「不是」,当你说「是」时,举世不他疑,因为他们知道你。
其次是公正。公正是因为有了一个新的中心,一个新的意愿。人之所以能向人建立公正,是因为他有满溢的爱。在旧时代,一切皆以个人的权益作出发点,而新时代以对那些不配者的关切和慷慨为喜乐。耶稣说被人打了一边脸,还要转过另一边脸来让人打!那打了人右脸的,根本无权再批左颊。连外衣也给人!那取了人里衣的,怎么能再取外衣!还有那第二哩路,既已强逼人走了一哩,无人有权逼人再走第二哩!留意主在这里不是说你陪人同行了一哩,他说的是当人强逼你走一哩路,你就同他走二哩。你说这道理走遍全世界也行不通。一点也不错,除非这世界先服在十字架下才行。可以最明显表现出公正的,是从一个人肯作超过他所必须作的事上看出来,因为「超过」一词已经包括了他所必须作的一切。一个人如果愉快的行走第二哩路,他就真是把公正表现出来了。他走第一哩路时,本身就已经是公正了,而走第二哩路时,则真正将公正表现出来了。这就是基督教;这就是「超过」所要求的。在国度中满有基督的人,总是连摇带按的使别人的容器满溢,超过人的要求或期待。公正一经主阐释,就发射了丰满的爱之光辉。
最后,他说不要单爱你们的朋友,还要爱你们的仇敌。人怎能如此登峰造极呢?「所以你们要完全。」这不是登山宝训的终点,此后他还有许多继续要说的话。这命令并非特别有新指,但却指出一个关联--你们若爱仇敌,就像你们在天上的父,这是指道德上,而不是指能力上如此。不久我们将说,你们若像天父,就必爱你们的仇敌。若回头将这一章圣经重读一遍,就能看出这一点。倘若你爱,你就不会向人动怒,不会骂人是拉加,或称他蠢。倘若你爱,就不会破坏神圣的婚姻关系,使家庭受到伤害。若你心中真的有爱,你口中的言语就都真实,因为骗子是不会爱人的。倘若你爱,如同前面所说过的,你就有满足的公正。爱是一切。「全律法都包括在爱字之内」(加王14,按原文直译)
让我们--领受王的这些要求,以之衡量并察验我们的生活。这样作会使我们得到一个结论,他若只颁下这么完全的道德典范,却不向世人施无限恩典,就是徒然显露我们的软弱,
嘲笑我们的无能而已。感谢神,我们知道他不单赐下律法,而且亲自来作我们的救赎主,用自己的血,将我们过去的罪涂抹;藉复活将新的能力赐予,又亲自带我们行走人生的道路,在一切人际关系上,使我们能成全他所赐的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