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至四节:『又』字表明这个比喻是继续前章『凶恶园户的比喻』,两者均属相同性质。租葡萄园的比喻,和娶亲筵席的比喻,都豫表因犹太人弃绝主耶稣基督的身份,故神亦弃绝他们,而将救恩转赐给外邦人。租葡萄园的比喻说到要呈献工作的成果,娶亲筵席的比喻说到要享受神所办的筵席。「为他儿子摆设娶亲的筵席」按古代中东地方的风俗,娶亲的筵席是在新郎家中举行;关於婚礼本身,是由新郎的父母负责的,这样的婚宴可以用好多天,让亲族或朋友可以吃喝得痛快。『王』指父神;『他儿子』指神的爱子主耶稣基督;『娶亲』表明在新约时代,神要为基督娶教会作他新妇(参弗五22~32);『筵席』象徵神与人一同欢乐(参八11,启十九7~9『我们要欢喜快乐,将荣耀归给他。因为,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洁白的细麻衣。(这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天使吩咐我说:「你要写上: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又对我说:「这是神真实的话」』),这对於人而言,乃是一种恩典的享受。
国王请客故用『召』字,为什麽国王呼召了,那些人不要来参加筵席呢?在新约的时代,神最初召请以色列人来赴席;这 的『仆人』,是指新约时代中头一批被神差遣的仆人,也就是主和施洗约翰的门徒。可惜以色列人因为顽梗不化,就不肯接受恩典的选召。有分於筵席与否,全在於被邀的人『肯不肯』来;求主给我们一颗『肯』的心,因为这是享受属灵丰富的先决条件。「王又打发别的仆人」这是指在五旬节并其後所发生的事(参徒一8;二1、12);『别的仆人』是指新约时代中第二批被神差遣的仆人,也就是包括使徒保罗在内的使徒和信徒们。「牛和肥畜已经宰了」象徵耶稣基督是神的羔羊(参约一29、36),为世人的罪孽,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成为我们恩典的享受。「各样都齐备」指神在基督 所豫备天上各样属灵的福气(参弗一3)。「宰了」和「都齐备」表明神那一面已经作他所该作的,只等我们人这一面的反应;神的救法是两面的,缺一不可。神『爱心』的手所预备的,必须人伸出『信心』的手去接受(参约叁16);两手相连,才能使救恩显得完全。
五至八节:那些人不理会国王的邀请,「一个到自己田 去」就是去从事他们自己的农耕;「一个作买卖去」这是从事商业。本节 的两种人代表一般犹太的百姓,他们重视肉体与魂的需要和享受,过於自己的灵命并他们在神面前的光景。属地的物质(「自己田 」)和钱财(「作买卖」),常常是成为人追求属天事物的最大拦阻。「其馀的」指那些积极反对主福音的人,他们之中多半是为犹太教的遗传热心,因此逼迫、杀害主的仆人(参徒七57~八3)。
「烧毁他们的城」这是古代常见的军事行动。本节豫言日後神审判犹太人与耶路撒冷被毁的情形。这事果然应验於主後七十年,提多率罗马军兵攻破并烧毁了耶路撒冷城,并杀死了不少犹太人,血流成河。
「所召的人不配」『所召的人』指犹太人;『不配』指他们不接受神的救恩。犹太人因弃绝主耶稣的救恩,置他们自己於『不配』的地位上(参徒十叁46)。人一面是因『不肯』(3节)和『不理』(5节),而显出他们「不配」;而另一面也是由於「不配」,所以才会拒绝。
九至十四节:「岔路」宽阔的路(highway),出口(exit)。「往岔路口上去」『岔路』是指当时宽阔的公路,或是赶集的市场。由於犹太人拒绝神的恩召,神只好转向外邦人(参徒十叁46,罗十一11)。「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席,」表示我们外邦信徒的得救,并不是出於自己主动的追求,乃是出於神恩典的邀请。我们这些外邦信徒,本来都是走在人生的「岔路口上」, 徨不知何去何从,然而竟蒙了恩典。人在「岔路口上」犹豫不决时,最容易接受别人的指引;正身陷在困境中的人,最容易接受福音。
「不论善恶都召聚了来」即指召请的对象包括所有的人,不分好人或坏人,只要肯来就可。我们本来随众人拥进那引到灭亡的宽门「大路上」(参七13),但如今竟得成为神的宾客,这是何等的际遇,何等的高抬!「不论善恶」说出救恩的原则,完全越过人的光景──善的和恶的,都能够蒙恩──罪人中的罪魁,也能蒙神怜悯(参提前一15~16)。
「见那 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当时这些宾客都是直接从路上邀请来赴席的(参9~10节),因此不可能穿着礼服,惟一合理的解释,便是主人也为所有的客人准备了婚宴用的礼服。那个客人既然应邀赴宴,却不肯穿主人所豫备的礼服,这对主人是相当没有礼貌的。『衣服』在圣经 代表『义行』(参启十九8),因所召宾客『不论善恶』(参10节),故这义行必不是他们自己的义行。同时,婚宴的礼服既是主人所豫备的,无疑地,这礼服就是神为我们豫备好的『那上好的袍子』(路十五22),也就是基督自己作我们的义袍(参赛六十一10)。「有一个没有穿礼服的」他既然是宾客当中的一个,所以他也是接受神邀请的人。那个应邀却『没有穿礼服』的人,乃是指挂名的基督徒,他们并没有真正悔改相信得救。对於这种假基督徒,他们不能享受救恩的喜乐。亦有解经家认为,此处的婚筵,须等到千年国度的起头,羔羊真正婚娶的时候(参启十九7)才举行。所以,婚筵中的礼服必是指新妇所穿的细麻衣,也就是圣徒所行的义(启十九8)。故那个『没有穿礼服』的人,乃是指已经得救,接受基督作他客观的义,使他在神面前得以称义(参林前一30,罗叁26);问题乃在於他得救以後,没有活出基督作他主观的义(参腓叁9),所以他乃是一个失败的基督徒,行事为人没有与蒙召的恩相称(参弗四1),也就是没有『披戴基督』(罗十叁14,加叁27)。
「那人无言可答」表示他明知故犯,没有申辩的馀地。古时犹太人的婚宴是在夜间举行,屋 灯火通明,屋外自然也就是在黑暗 。「使唤的人」指天使(参十叁41,49)。「把他丢在外边的黑暗 」『外边的黑暗』有二意:若那未穿礼服的是指未得救的人,就是指永远的沉沦。若是指失败的基督徒,则是指千年国度时的惩治(参廿五30);他们在千年国度时,要暂时被赶离主的面光,而不得有分於神国的筵席(参八11~12),但是最终仍要得救(参林前叁15)。凡不信靠基督、凭着基督的,其结果乃是沉沦『在外边的黑暗 』,与基督无分无关。在千年国度时期,得胜的信徒要与基督一同显现在光明的荣耀 (参西叁4),但失败的信徒要在外边的黑暗 受神的惩治。
本节有叁种不同的解释:被召的犹太人很多,但接受邀请的却不多。号称是基督徒的人很多,但真正得救的人则少;在所谓的基督教世界 面,恐怕稗子比麦子多(参十叁24~30),因为挂名的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不胜其数。信主得救的人很多,但得胜的人则少;『被召』是指接受救恩(参罗一7,林前一2,弗四1),『选上』是指得赏赐。信徒不应当以蒙召为满足,而应追求被选上。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我们信徒也当这样跑,好叫我们得着奖赏(林前九24)。
十五至十七节:『法利赛人』是热爱祖先遗传的犹太教徒(参十五1~2),他们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当然反对罗马帝国的统治,而希律党的人跟罗马帝国很接近,平时法利赛人是不跟希律党来往的,可是现在为了耶稣的缘故居然合作要抓耶稣的把柄。法利赛人在过去的日子里面,早就想用尽一切方法找耶稣的把柄,但是他们总是在主耶稣的行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他的话语上寻找;所以我们信耶稣基督的人不单要在行为上小心,也要在话语上小心(参西四5~6)。魔鬼撒但最喜欢抓我们的把柄不放,你有何把柄魔鬼都知道。
「...先生,我们知道你是诚实的,诚诚实实地教导神的道路,甚麽人你都不在意,因为你不看人的脸面。」「传」教训,教导;「道」道路,途径。『希律党』不是宗教团体,而是一个政治党派,支持罗马帝国的傀儡政权──希律王朝在犹太人中的统治,所以深为法利赛人所恨恶。「就打发他们的门徒」『他们』是指法利赛人(参15节)。「传神的道」指教导人使之明白神的旨意,而走在神的道路上。我们的仇敌不只来自教外,也来自教内;不只来自身外,也来自身内。越是要陷害你的人,越是对你说甜蜜的话;撒但也会藏身在美丽的蛇 ,也会装作光明的天使(参林後十一3、14),所以我们切不要被人外表的甜言蜜语所欺骗。在与人的应对上,我们信徒不可粗心大意;主教导我们要防备人,也要灵巧像蛇(参十16~17)。
「纳税给该撒」『税』在原文是指『人头税』,只应用在被罗马帝国直接管辖的省分;凡是男人在十四岁以上,女人在十二岁以上,至六十五岁为止,每人均须缴纳这人头税。这一个问题非常的诡诈,是撒但的陷阱,既不能说可以,也不能说不可以。主若说可以,法利赛人就要在犹太人面前说他对犹太祖国不忠,是媚外者、亡国奴、犹太奸;主若说不可以,希律党的人就要去向罗马巡抚控告他叛逆,有可能因此而被处决。
十八至廿二节:在与人交接应对的事上,首先需要有属灵透视的眼光,能够看出人隐藏的心怀意念。这须要灵命的长大,因为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万事(林前二15)。
「拿一个上税的钱给我看」当时在巴勒斯坦地方内通行叁种币制,一种是罗马铸造的银币(denarion),缴纳『人头税』(参17节)须用此币;一种是在安提阿与推罗所铸造的省分钱币,是按希腊标准制作的银钱(drachma);还有一种是犹太人地方的钱币,称舍客勒(shelkel),可能是在该撒利亚铸造的。注意主耶稣身上没有『上税的钱』;法利赛人身上带着银钱,却又不肯甘心纳税,故主耶稣称他们是『假冒为善的人』(参18节),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谁的身上有『上税的钱』,谁就应该纳税(罗十叁7)。当时通用的罗马钱币,一面刻有罗马皇帝该撒的肖像,另一面则用拉丁文刻着该撒的字号。『像和号』代表人的权柄,主也承认神确曾给予人某些权柄(参罗十叁1)。神所量给人的权柄,有其 围和界限,凡在此 围和界限内的人,都当惧怕、恭敬和顺服那些在上掌权的人(参罗十叁1~7)。「该撒」切开,割切(今人称剖腹生子为『帝王切开术』Caesarian operation)。「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代表整个罗马政权;纳税给当政者是人民应尽的义务,神的子民生活在世界上,纳税给政府并不与作一个神国国民相冲突。「神的物当归给神」信徒所得的财物,表面上好像是自己凭才能、体力和时间所赚取的,实际上仍是神的赐予(参提前六17),所以应当向神有所感恩奉献(参玛叁8~10)。政治和属灵这两者不可相提并论。政治上当服在上掌权的(罗十叁1~7);在属灵上当顺服神,专心事奉神。「该撒」的字义是『切开、切去』;撒但要切去一切属神的,神要切去一切属撒但的。「神的物当归给神」表明一切属於神的,神绝不容许侵夺;信徒应该分别为圣归给神,而不可让这世界的王来得着。
二十叁至叁十叁节:『撒都该人』虽然他们在以色列中是属於少数的贵族,他们不相信复活,认为人死了完全消灭,故无鬼,亦无天使;他们只接受摩西五经,历史书或先知书他们都不接受。『撒都该人』是犹太教中的『理性主义者』,可以比拟为基督教的『现代自由派神学』──他们注重现实,不顾将来,只在今生有指望(参林前十五19)。
这是旧约时代犹太社会制度 的一条律法,是关乎弟为兄立嗣的律例(申廿五5~6『「弟兄同居,若死了一个,没有儿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当尽弟兄的本分,娶他为妻,与他同房。妇人生的长子必归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涂抹了。』),原是为保护寡妇并保证家世谱系得以延续而设的。这就是人所认识的『利未拉特婚姻条例』。犹太人最早的祖先即有此成例(参创卅八8)。
「从前在我们这 」这全属虚构的故事。撒都该人他们故意虚构此故事,目的是想要藉此问题,使复活的事显得荒唐无稽。他们自己不相信有复活的事,就以为别人所谓的复活,不过就是 体复生,然後继续过着像今生一样的家庭生活。如果复活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要给众人带来难解的问题了。主耶稣指出撒都该人错了,不仅错在他们不相信复活的事实,也错在他们对复活的观念。一则因为他们「不明白圣经」,所以就误解了圣经上的话;二则因为他们「不晓得神的大能」,所以认为神不但不能使死人复活,而且也不能解决诸如他们在这 所提的复杂家庭生活问题。『神的大能』在复活中是特别明显的(参罗一4,弗一19~20)。不信派也罢,活在天然 面的人也罢,新神学派也罢,他们的观念所以错误,不外乎:第一,不明白圣经,亦即没有属灵的知识;第二,也不晓得神的大能,亦即没有属灵的经历。圣经能使人有得救的智慧(提後叁15),若要明白圣经,便须有正确的存心和态度,否则虽常常学习,终久不能明白真道(参提後叁7)。使徒保罗所祷告、所追求的,乃是能更多知道神的大能,好叫他也得以更多经历死而复活(参弗一19,腓叁10~11)。
「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要旨在於天使并不具有血肉之体,因此没有所谓男女性的分别,当然更没有藉婚姻以延续子嗣的问题。主耶稣提到『天上的使者』,也藉此驳斥撒都该人不相信天使的错误。我们现在的形体,是地上的、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属魂的、属土的血肉之体,但将来复活之後的形体,是天上的、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属灵的、属天的(参林前十五35~50)。人的生前和死後,分别属於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所以我们不能根据今天在这个身体 的所作所为,来推断我们将来所要面临的情形。
主耶稣与撒都该人辩正死人复活的事时,引述摩西五经上的话(参出叁6),因为对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来说,摩西的律法书仍是极具权威的经卷。耶稣的意思是说:1.神既然自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他自己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故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虽然死了,神必定会叫他们复活(参八11),否则他就要变成死人的神了。2.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已死了,可是神在摩西面前提到他们的时候,好像他们仍旧活着,与摩西同时代一般。现在神说他是这叁个人的神,可见在神眼中,他们是活着的。「神乃是活人的神,」这句话说出:1.他是生命的主,死亡不能拘禁他(徒叁15)。2.一切叫人死亡的,一切叫人摸不着生命的,都与神无关。3.他是『活』的源头,惟有多多亲近他、享受他,才能活着。4.我们信徒若不『活』,不能供应生命,就是辱没了我们的神。
叁十四至四十六节:「内中有一个人是律法师」『律法师』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属法利赛教派,有人解释法利赛人感谢耶稣替他们说话,所以他们现在请示耶稣对十诫的看法。其实,法利赛人跟撒都该人一样,他们是「要试探耶稣」这一个律法师必定是自认为熟悉律法诫命,想要考问主耶稣,藉此显明主耶稣的圣经知识不过尔尔,让他在群众面前出糗。
「先生,律法上那一类的诫命是最大的呢?」精研旧约律法的律法师所公认的律法共有六百一十叁条,即相等於十诫所用的希伯来文总字数,其中有二百四十八条是正面的条例,即相等於人体构造的总数目,以及叁百六十五条反面的条例,即相等於一年总日数。律法师这问题的原意,不是在问主耶稣六百一十叁条诫命中那一条最大,而是问他甚麽是判断诫命大小的原则。就一方面说,律法上的诫命,每一条都很重要,人只要在一条上跌倒,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太五19);但另一方面,人若能掌握某些条诫命的精髓,推而及之,也就掌握了全般诫命,故有『最大』的说法。
「...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魂、全部的心思,爱主你的神。」「爱」神圣的爱(agapao)。「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意即以整个人,全生命的贯注去爱神(参申六4~5)。在此叁重的说法旨在表强调之意。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十六22);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神所求於我们的爱,乃是『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的爱』(可十二30),我们必须承认凭着自己我们无法办得到,惟有让神的爱更多充满、浸透、激励我们(林後五14),我们才能自然而然地流露他的爱。
「第一,且是最大的」或作『伟大和首要的』。人即使遵守了一切的诫命,但若不是出於『爱神』的缘故,在神面前便毫无价值;所以说,爱神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十条诫命可分为『对神』和『对人』两大部分(参出廿3~17)。当时犹太人的祷告文中有一段即用37至39节这段话,一般的犹太人均知道,整个旧约的大道理就是爱神、爱人。「其次也相仿」原文作『第二的是与它相同』,意谓『仿』那必须要显出的爱。「就是要爱人如己」引自《利未记》第十九章十八节『不可报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国的子民,却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人先爱神才能好好地爱人,才能爱人如己。我们行事为人,不只要对神尽本分,且要对人也尽本分。对神,既是以爱为枢纽;对人,当然也以爱为关键。爱神才能爱人,所以爱神也就包括全律法。
「总纲」依据,挂住,靠着。「这两条诫命」这两条包括一切的诫命,前者包括对於神的诫命,後者包括一切对於人的诫命。「律法和先知」即全部旧约圣经。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都依靠、挂在『爱』上面。我们虽然遵行了律法一切的诫命,也明白先知一切的道理,却没有爱,就仍是虚空的虚空,全都枉然(参林前十叁章)。爱乃律法的总纲,说出律法的原则乃是爱的恩典,而不是义的行为;凡只照律法的字句去遵行的,并没有摸着神的心意。
「基督」受膏者。一般人只注意基督之外的种种问题,但主只关切我们对他的认识,因为这是人生最大的问题。人所以对许多事物满了疑问,乃起因於我们对基督不够认识。一般人所注意的是政治、信仰和律法字句的问题,却忽略了基督;没有基督的政治、信仰和律法字句,都是虚空的虚空。
「被圣灵感动」原文作『在灵 』。法利赛人仅能根据先知字面上的豫言,知道那要来的『弥赛亚』(基督的希伯来文,意受膏者),是大卫的子孙,却对大卫被圣灵感动所写下的话(诗一百十1),不求甚解。我们只有在灵 ,藉着神的启示,才能认识基督(参弗叁5)。
「主对我主说」第一个『主』是指耶和华神,第二个『主』是指弥赛亚。引文的要旨在於『我主』这话。这段经文是豫言基督现在在父右边的景况。按肉体说,基督是『大卫的子孙』;按圣善的灵说,基督又是『大卫的主』(参罗一3~4)。基督是『大卫的子孙』,说出他降卑人性的一面;基督是『大卫的主』,说出他荣耀神性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