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1 “過了六天”。路加福音指“約有八天”包括開始和結束的兩天。“彼得、雅各和……約翰”。門徒中的核心人物。
一七2 “變了形象”。耶穌改變形象,讓三位門徒預先看見祂將來被高舉的景象,也看見將來的國度。主以肉身的榮耀被看見;摩西和以利亞顯明基督將要帶同進入天國(透過死亡或被提,帖前四13~18)的人;門徒代表將要看見祂降臨的人(啟一7)。
一七4 “棚”。亭子或帳篷,供暫時居住之用。
一七10 “文士”。即受託解釋希伯來文聖經的人。
一七11,12 這裏的思路如下:(1)以利亞來作復興者(瑪四5);(2)他在無人認識的情況下,以施洗約翰的化身來到並且被殺害;(3)人子也面對類似的結局。門徒似乎只明白首兩個重點。
一七20 至於“芥菜種”,參看第十三章32節的腳註。“沒有一件不能作的事”。當然,神的旨意統管萬事,包括這個應許。
一七21 許多抄本都沒有這一節。
一七22 “交在人手裏”。或作被出卖。
一七24~27 這半個舍客勒(兩個德拉克瑪[drachma])的稅銀,每年收取一次來支付聖殿的開支。耶穌預知(或預防,25節)彼得感到混亂,於是向他指出王室成員是不必納稅的。故此,耶穌作為神的兒子,並沒有義務去納稅來支持神家裏的開支,因為既是神,聖殿就是祂的殿(瑪三1)。雖然如此,為免觸犯猶太人,祂也納稅。那靠神蹟釣來的魚,口裏有一個舍客勒,足夠繳付耶穌和彼得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