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上一篇   下一篇

廿三章 1-10 節 保羅在公會前申訴

1保羅定睛看著公會的人,說,弟兄們,我在 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著良心,直到今日。 2大祭司亞拿尼亞,就吩咐旁邊站著的人打他的嘴。 3保羅對他說,你這粉飾的牆, 神要打你。你坐堂為的是按律法審問我,你竟違背律法,吩咐人打我麼。 4站在旁邊的人說,你辱罵 神的大祭司麼。 5保羅說,弟兄們,我不曉得他是大祭司。經上記著說,「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 6保羅看出大眾,一半是撒都該人,一半是法利賽人,就在公會中大聲說,弟兄們,我是法利賽人,也是法利賽人的子孫。我現在受審問,是為盼望死人復活。 7說了這話,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就爭論起來,會眾分為兩黨。 8因為撒都該人說,沒有復活,也沒有天使,和鬼魂。法利賽人卻說,兩樣都有。 9於是大大的喧嚷起來。有幾個法利賽黨的文士站起來,爭辯說,我們看不出這人有甚麼惡處,倘若有鬼魂,或是天使,對他說過話,怎麼樣呢。 10那時大起爭吵,千夫長恐怕保羅被他們扯碎了,就吩咐兵丁下去,把他從眾人當中搶出來,帶進營樓去。

次日,羅馬官長帶保羅到猶太公會去,看看究竟有甚麼錯處。 這公會就是釘耶穌十字架的,當時保羅也是其中一份子,這同一個公會是用石頭打死司提反的,並且一再盡力地要消滅教會。 保羅在公會前的作法有若干膽大妄為之處;他的行動簡直是破釜沉舟。

他一開頭便是一個挑戰。稱呼"弟兄們"便是以自己與法庭同等;因為通常在開始時稱呼公會乃是[民眾的長官與以色列的長老們]。當大祭司吩咐打保羅時,於是保羅說他是粉飾的牆。 [粉飾的牆]:有兩種解釋:

1。 猶太人把墓碑塗了白色,警告路人,以免他們沾染不潔(參太廿三:27)。

2。搖搖欲墜的牆雖被刷新,仍然會倒塌(參結十三: 10) 這裏大概指亞拿尼亞有大祭司的身份,郤沒有遵行律法秉公辦案。

對百姓的長官出惡言,誠然是罪行(出廿二:28)。 保羅明知亞拿尼亞是大祭司。但亞拿尼亞以饞嘴,偷竊,貪婪,和在羅馬服役中作奸細而人所皆知。保羅的答話實際上是說,[這人坐在那裏---- 我郤不明白一個像他這樣的人竟然作起以色列的大祭司來]。

(亞拿尼亞在主後47年當大祭司;在主後51-52年間被羅馬政府褫奪公職,旋又復職;於主後66年因親羅馬政府而被愛國的激進分子所刺殺)。

(5 節) 保羅不認得亞拿尼亞是大祭司,可能他患有眼疾看不清楚,或有意語帶譏諷。

(6-8節) 然後保羅作了一項自稱;他知道這自稱會使公會分爭。

在公會裏有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他們在信仰上每每是互相反對的。法利賽人相信口頭律法的細節;撒都該人只接受成文律法。法利賽人相信預定;撒都該人相信自由意志。 法利賽人相信天使和神靈;撤都該人郤不信。最重要的是法利賽人信死人復活;

撒都該人郤不信。 因此保羅自稱為法利賽人,而他受審問乃是因為盼望由死中復活。

結果公會分成兩泒;接著保羅以後的劇烈爭論中差不多全無條理。千夫長免他受暴亂侵害,便把他帶回營樓去。

廿三章11-24 節 陰謀暴露

11當夜,主站在保羅旁邊說,放心罷,你怎樣在耶路撒冷為我見證,也必怎樣在羅馬為我作見證。 12到了天亮,猶太人同謀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喫不喝。 13這樣同心起誓的,有四十多人。 14他們來見祭司長和長老說,我們已經起了一個大誓,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喫甚麼。 15現在你們和公會要知會千夫長,叫他帶下保羅到你們這裏來,假作要詳細察考他的事。我們已經豫備好了,不等他來到跟前就殺他。 16保羅的外甥,聽見他們設下埋伏,就來到營樓裏告訴保羅。 17保羅請一個百夫長來,說,你領這少年人去見千夫長,他有事告訴他。 18於是把他領去見千夫長說,被囚的保羅請我到他那裏,求我領這少年人來見你。他有事告訴你。 19千夫長就拉著他的手,走到一旁,私下問他說,你有甚麼事告訴我呢。 20他說,猶太人已經約定,要求你明天帶下保羅到公會裏去,假作要詳細查問他的事。 21你切不要隨從他們,因為他們有四十多人埋伏,已經起誓,說,若不先殺保羅,就不喫不喝。現在豫備好了,只等你應允。 22於是千夫長打發少年人走,囑咐他說,不要告訴人你將這事報給我了。 23千夫長便叫了兩個百夫長來,說,豫備步兵二百,今夜亥初往該撤利亞去。 24也要豫備牲口叫保羅騎上,護送到巡撫腓力斯那裏去。

那晚,在兵營中,主站在保羅身邊,並確定他要到羅馬去(羅一:13)。保羅在以弗所時這計劃己大抵形成(十九:21),在訪問耶路撒冷之後,可是不能確定,因為他不知道能否活著離開耶路撒冷(羅十五:31-32)。但從現在起,是十分確定的了,因為神如此說了。

從這裏我們看到兩件事:

1。 知道猶太人要殺死保羅的詳情。 在某些情況下,猶太人視謀殺為有理的。如果這人對社會道德和自己的信仰有損害而構成危險,他們便視殺害他為合法。因此有四十人許了願。這誓願稱為cherem。人許這種願說,[如不履行,天誅地滅]。這些誓願的人不吃不喝,直到殺了保羅為止。幸好他們的計謀叫保羅的外甥知道了。

2。 我們又詳盡地知道羅馬政府會盡量執行公平的審訊。 保羅是一個囚犯;但是他是羅馬公民,所以千夫長要動員一小隊人馬把他安全地送到該撤利亞,要在腓力斯面前受審。

廿三章25-35 節 千夫長的文書

25千夫長又寫了文書, 26大略說,革老丟呂西亞,請巡撫腓力斯大人安。 27這人被猶太人拿住,將要殺害,我得知他是羅馬人,就帶兵丁下去救他出來。 28因要知道他們告他的緣故,我就帶他下到他們的公會去。 29便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並沒有甚麼該死該綁的罪名。 30後來有人把要害他的計謀告訴我,我就立時解他到你那裏去,又吩咐告他的人,在你面前告他。有古卷在此有願你平安 31於是兵丁照所吩咐他們的,將保羅夜裏帶到安提帕底。 32 第二天,讓馬兵護送,他們就回營樓去。 33馬兵來到該撤利亞,把文書呈給巡撫,便叫保羅站在他面前。 34巡撫看了文書,問保羅是那省的人,既曉得他是基利家人, 35就說,等告你的人來到,我要細聽你的事,便吩咐人把他看守在希律的衙門裏。

羅馬政府的所在地不是耶路撒冷而是該撒利亞。羅馬公堂是巡撫的公館;在該撒利亞的羅馬公堂乃是大希律所建的宮殿。革老丟呂西亞為他寫的信,絕對公正,全無偏私,於是騎兵出發了。由耶路撒冷到該撒利亞是六十哩,而安提帕底則是離該撒利亞廿五哩。上到安提帕底,地方險要而又為猶太人所居;過此之後,地方開朗平坦,很不適於任何伏兵,而大部份住民是外邦人。因此到了安提帕底,主要部隊便回去了,只留下騎兵隊便足夠承擔保衛了。

要把保羅送去審訊他的巡撫是腓力斯,而腓力斯的名字乃是一個綽號。他統治猶太五年,在那之前兩年他駐在撒瑪利亞;如今他仍有兩年任期才解職。他的生平,起初是個奴隸,他的兄弟巴拉斯是尼羅王的親信。透過巴拉斯的關係,腓力斯冒出頭來,先是作自由民,然後作了巡撫。他是歷史上第一個由奴隸而作到羅馬一省巡撫的。羅馬史家塔西圖(Marcus Conelius Tacitus 56-120)論到他說,「他用奴隸的態度行使帝王的特權」。他先後與三位公主結婚。第一個公主姓名己不可考;第二個乃是安東尼和克麗佩脫拉的孫女;第三個則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女兒土西拉。他的為人簡直無恥,而且能以僱用兇手刺殺最親近的擁護者。保羅去該撒利亞所要面對的乃是這樣的一個人。

【廿三章31至廿六章32節 保羅在該撒利亞 約兩年(自主後五十八年夏到六十年秋)〕

一個星期前,保羅曾到過該撒利亞,在赴耶路撒冷的途程中,住在腓力的家裏,從耶路撒冷來的先知亞迦布向他警告(廿一:8-14)。

廿年前彼得在此接納了第一個外邦人進入教會,在羅馬軍隊當百夫長的哥尼流(十章)。

該撒利亞是羅馬人在巴勒斯坦的重要城市,保羅在這裏度過了二年,作為一個囚犯,住在羅馬巡撫的府中(廿三:35),得著許可接見訪客,這是多麼好的機會來傳揚基督!

小組討論

第廿三、至 廿五章


1。 保羅在公會前的申訴(廿三:1、6),與他在巡撫面前的答辯(廿四:10-21)有何異同?這些差異可有什麼解釋?我們從中可學到什麼功課? 分享:

2。 主應許保羅性命得保,能夠到羅馬作見證(廿三:11)。在廿三至廿四章中,這應許如何逐步實現? 分享:

3。 腓力斯和土西拉聽道而不悔改,結果前者被撤職,後者死於龐沛城火山爆發中。這對你有何警惕? 分享:

4。 猶太人的領袖和大祭司想用什麼手段加害保羅?當時保羅己在該撒利亞被囚兩年,然而猶太人仍然不擇手段的要置他於死地。目的何在?這如何加增你對人性的了解? 分享:

5。 猶太領袖向新上任的非斯都施加壓力,慫恿他將保羅解往耶路撒冷。保羅運用了何種持權阻止他們進一步加害呢?信徒可否訴諸高層的影響力來改變環境呢? 分享:

廿五:25節 6。 非斯都為何原因查明保羅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