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四章1-9 節 阿諛的話與虛假的罪狀
1過了五天,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和一個辯士帖士羅,下來,向巡撫控告保羅。 2保羅被提了來,帖士羅就告他說, 3腓力斯大人,我們因你得以大享太平,並且這一國的弊病,因著你的先見,得以更正了。我們隨時隨地,滿心感謝不盡。 4惟恐多說,你嫌煩絮,只求你寬容聽我們說幾句話。 5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又是拿撒勒教黨裏的一個頭目。 6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我們把他捉住了。有古卷在此有要按我們的律法審問 7不料千夫長呂西亞前來甚是強橫從我們手中把他奪去吩咐告他的人到你這裏來 8你自己究問他,就可以知道我們告他的一切事了。 9眾猶太人也隨著告他說,事情誠然是這樣。 帖土羅開頭的一段話簡直是使人厭惡的阿諛的話,字字句句他與腓力斯都知道並不真確。他接下去說的,還是一樣的不真實。他說猶太人捉拿了保羅。在聖殿中的一幕是私刑多於捉拿。他所控告保羅的罪狀是故意歪曲事實;可分以下三項。
(1) 保羅是個鼓動生亂的人,是瘟疫一般。這把保羅歸入那些造反的人物當中,那些人是繼續不斷地煽動那些易於激動的老百姓造反的。 帖土羅知道羅馬政府雖然寬大,郤不容有民間的動亂,因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帖土羅雖然知道這是謊話,可是這是一項有效的罪狀。
(2)保羅是拿撒勒教派的首領。這把保羅聯系到彌賽亞運動上;羅馬人知道偽彌賽亞可能帶來的破壞力和激起人民意氣高昂的反叛,而解決這種叛亂的唯一手段便是流血。羅馬對這樣的罪狀不能不理會。帖土羅也知這是謊言,可是它是一項有效的罪狀。
(3)保羅是個玷污聖殿的人。祭司們是撒都該人,是合作份子的黨派;玷污聖殿乃是侵犯祭司的權利與律法;帖土羅希望羅馬人會袒護親羅馬黨。這罪狀是最危險的------一系列的部份真實的陳述和歪曲了的事實。
廿四章 10-21 節 保羅的分訴
10巡撫點頭叫保羅說話,他就說,「我知道你在這國裏斷事多年,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 11你查問就可以知道,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到今日,不過有十二天。 12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殿裏,或是在會堂裏,或是在城裏,和人辯論,聳動眾人。 13他們現在所告我的事,並不能對你證實了。 14但有一件事,我向你承認,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所記載的。 15並且靠著 神,盼望死人,無論善惡,都要復活,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 16我因此自己勉勵,對 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17過了幾年,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獻的物上去。 18正獻的時候,他們看見我在殿裏已經潔淨了,並沒有聚眾,也沒有吵嚷。惟有幾個從亞西亞來的猶太人。 19他們若有告我的事,就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 20 即或不然,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有妄為的地方,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 21縱然有,也不過一句話,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大聲說,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 帖土羅及宗教領袖攻擊保羅的證據似乎頗有力,保羅郤逐一駁倒了他們的指控。保羅在答辯時,也能將福音帶出來。控告保羅的人不能提出明確的證據來支持他們的指控。
例如,保羅被指在亞西亞的猶太人中間引起暴亂(廿四:18-19),但沒有當地的猶太人出席證明這件事情。這是顯明保羅把握任何機會來見證基督(廿四:14,24)。
廿四章 22-27 節 對有罪的巡撫坦率說話
22 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就支吾他們說,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我要審斷你們的事。 23於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並且寬待他,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 24過了幾天,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士西拉,一同來到,就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 25保羅講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腓力斯甚覺恐懼,說,你暫且去罷,等我得便再叫你來。 26 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所以屢次叫他來,和他談論。 27過了兩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留保羅在監裏。 腓力斯對保羅並非不好,只是保羅一些教訓郤使他發生恐懼。他的妻子土西拉本是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女兒。她原來嫁給以麥撒王亞西撒,腓力斯藉著術士阿陶摩司(Atomos)的幫助,勾引了她,且勸服了她嫁他。所以當保羅向他提出上帝所要求的高度道德時(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他當然害怕起來。
保羅在獄中有兩年之久。後來腓力斯多次做事越份,便被撒職。該撒利亞究竟是猶太城市或是希臘城市是長期的爭論,猶太人與希臘人勢不兩立。暴亂發生了,結果是猶太人佔了上風。腓力斯派軍隊幫助外邦人,殺了上千的猶太人,把有錢的猶太人洗劫一空。猶太人像所有羅馬地方的人一樣,有權把他們的巡撫告到羅馬去。
這就是腓力斯雖然明知保羅應當得到釋放,郤仍要留他在監裏的原因。他要設法討好猶太人,惜徒勞無功。為了官職,還好他的兄弟巴拉斯的幫助免掉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