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段 第三次布道行程 18章23节至20章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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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28 百基拉、亚居拉和亚波罗

    保罗第三次旅程的记述以旁注开始:当保罗回安提阿时,百基拉和亚居拉仍留守以弗所(19-22)。从经文中见到亚居拉和百基拉夫妇是驻留在以弗所。相信他们已成为保罗信任的福音同工,让他们驻留在以弗所作传福音和牧养信徒的工作。(留意,22节和23节在时间上有好大的分别,23节是第三次布道的开始)

   

    23节,第三次旅程与第二次相仿,都是先经过「加拉太和弗吕家」一带的地方。正如上次一样,此行的目的不在传福音,而是以牧养为主;保罗往那里去「坚固众门徒」。

    24节,亚历山大城是罗马帝国在埃及中重要的城市之一,那里有很多犹太人聚居,是一个学术中心,其中包括极具影响的旧约希腊文译本:七十士译本(Septuagint),还有著名的哲学家斐罗(Philo)。亚历山大在早期教会时期扮演重要地位,是神学思想的中心。亚波罗这位「有学问」、「最能讲解圣经」的人,很可能也来自这种学术传统。

    25节,亚波罗「心里火热,将耶稣的事详细讲论教训人」,但是他虽然「已经在主的道上受了教训」,却「单晓得约翰的洗礼」。后来保罗在以弗所遇见的「门徒」(19:1-7)也是一样,只接受了约翰的洗礼。所不同的是:亚波罗认识基督,并以基督教训人,而19:4-5给人的印象是:那些门徒从未知道约翰所盼望,在他以后要来的那一位,已经来到。

    26节,正如保罗一样,亚波罗似乎也先往会堂去。经文记载说:「百基拉、亚居拉听见……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此句暗示虽然他的教训「详细」,却是基于不完全的知识。亚波罗明白真理后也成为众教会之间的一位传道人。至少他曾到过哥林多教会作牧养的工作(林前1:12)

    27-28节,荐信是这时期常用作接待的凭据(161-2)。其后亚波罗在哥林多的犹太与外邦信徒中都十分受欢迎(林前1:12;3:4-5,22;16:12)

 

19:1-22 保罗在以弗所

    保罗留在以弗所一段颇长的时间(差不多有3年之久),他所遇到的头一件事,就是碰上施洗约翰的门徒。显然约翰的名声远播巴勒斯坦以外的地方(1:21-22;13:16-25;18:23-28;20:5-7)。通常「门徒」一词是指基督徒,但这些人还未接受圣灵,故此把「门徒」一词看作施洗约翰的门徒更合宜,这些人已领受真道,却只是刚入门而已。

 

2节,圣灵是约翰教训中的一个重要题目,而这些人却说:「未曾听见有圣灵赐下来」,可能他们只是间接听到约翰的信息,而没有亲自受教于约翰,又或是约翰并没有像耶稣一样真正传讲圣灵如何降临人身上的事情。他们所听到的很可能是集中在道德伦理的教训上(约翰的教训,见路3:7-14)

    3-5节,这些人已受悔改的洗,这事固然好,但他们却似乎从未听过任何有关耶稣的事,他们与亚波罗在这点是不同的(18-25)。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亚波罗需要重洗(既然以前亚拿尼亚也可以为保罗施洗,徒9:17-19,现在假如需要的话,百基拉和亚居拉也一定可以替亚波罗施洗)。两者之间的分别很可能是:亚波罗已知道并信靠弥赛亚(虽然没有整全的知识,他的认识也是正确的;18:25-26),他视其洗礼与此信心有关;而那些门徒的洗礼则纯粹是好行为的立志而已,故此他们仍需要「奉主耶稣的名受洗」。

    6节,在众人面前,他们接受了圣灵(8:15-17;10:44-46),「就说方言,又说预言」,这种表现成为那些怀疑是否要接纳他们的人的证据。至于这种圣灵的外在彰显是否正常或典型的表现,则难以确实回答,路加记载不同的归信事件时,并非每一次都提到这种现象,但是他也没有说明某某人没有彰显这种恩赐。基本上他在记载中强调这种恩赐和接受圣灵的事件时,似乎都是当他感到当时的教会,或是读者,需要证实这一批归信的人是否真的已被主所接纳,例如撒玛利亚人(八章)、外邦人(十章)和此处的约翰门徒。正如上述例子的经文所言,路加记述这些事件的方法,表示他认为这些兆头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传道的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归信者。我们只有个别的注释这些事件,不能把它们一概而论。

  这可算是使徒行传中第四次的圣灵降临,发生在施洗约翰的门徒身上。不要忘记,这段圣经的记述是在保罗第三次的行程中,大约是公元55年,距离之前那圣灵降临在哥尼流的身上的经文(10:44-48)19年以后。当然,路加有意说明,保罗的行动印证了施洗约翰和耶稣及彼得所说的话:「约翰是用水施洗,但你们要受圣灵的洗」。这件事让我们见到,接受圣灵的方法是悔改信主(接受耶稣为救主)。施洗约翰传的只是悔改的信息,没有真正叫人接受那复活的基督为救主。保罗向他们讲解福音的信息以后,为他们按手印证他所传的是真实的。相信保罗,作为一位使徒,有这样按手的的权柄,圣灵也借着这样的行动在这些人身上印证保罗所传所讲。这些人也借着领受圣灵归入基督,成为教会的一分子。同样在哥尼流家中的情况,当圣灵降临在这些信徒身上时,他们有“说方言”及“说预言”的外在记号。 

    

    8-10节,在以弗所,保罗还是依循一向的传道模式(13:46):先到会堂,再往外邦人中。他每日在以弗所「推喇奴的学房辩论」,很可能学房此时空下来无人使用。经过会堂中三个月的聚会之后,他们大概已找到自己敬拜的地方,而推喇奴学房就专门为传福音所用,正如初时会堂的功用一样。相信保罗是一位有学问又大传福音的人,他的传道的确吸引了许多人,必须要设立一个足够大的福音中心像推喇奴的学房一样来与其他到来的人辩论福音。

    11-12节,接下来的几个描述要说明神的大能如何对抗满城的异端邪术,路加称之为「非常的奇事」,与其他神迹比较之下,我们不难了解为甚么路加似乎暗示其他神迹不过平平无奇而已。神借着保罗作医治的管道没有甚么希奇的地方;神可医治远处的病人不足为奇;但是最令人惊讶的是医病的道具:就是保罗所触摸过的「手巾或围裙」。这些东西被用作道具,很可能是为了满足群众的期望,而并非医治过程的必需品。耶稣也曾用类似的方法,让一个妇人因摸祂身体所接触的衣裳而得痊愈(8:43-48)。道成肉身的道理往往如此表达:神戏剧化,甚至有点荒谬地限制自己,目的是要与一群堕落而且荒谬的人沟通(5:12-16节甚至记述有关彼得影子的医治能力)

    13-16节,若我们把上述的事件理解为「神奇」的话,此处的事件可看为是路加刻意用来对比上文的,他记述犹太的非基督徒企图压制神的能力(11:19,24-26),借着耶稣的名字彰显出来(8:18)。「士基瓦」可能属于当时的大祭司家族,也可能借用「祭司长」这名衔来自我吹嘘。对古代罕见的犹太宗教外邦人有若干吸引力,而希伯来的名字和文字在异教的魔术皮卷中也有出现。「奉保罗所传的耶稣」这术语的目的,可能是要向污鬼辨明所呼唤的是哪一位耶稣,因为耶稣一名在犹太人中甚普遍。但是这位污鬼却并不需要这些资料,他早已听闻过耶稣和保罗,却不认得士基瓦的七个儿子!为了证明他们不能控制它,污鬼「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路加这样描述是要指出一个重点:制服污鬼的能力不是来自机械式地引用耶稣的名字。这一点与当时一般的观念是背道而驰的,耶稣的名字并非某种符咒,若我们藉此得力,也非因为我们单单认识祂的名字而已(这个魔鬼也认识,而且恐惧战惊),而是因为我们认识祂自己,更重要的是祂也认识我们(5:12-16)

    17-20节,种种事件在以弗所发生,难怪那里的人「都惧怕;主耶稣的名从此就尊大了」。外邦人烧邪书(相信是当时一些术士使用的书籍),行邪术的人公开认罪,可相比于在耶路撒冷,「许多祭司信从了这道」(6:7)。「五万块钱」是一个巨大数目,清楚显示出以弗所人对此等事情的关心和认真。原文的一德拉克玛(drachma)是指一块银币,相等于一个月的工资,合计起来这儿的数目相等于135年的工资。可见当时福音在以弗所的震撼力。

    21-22节,教会的成功,加上保罗一心想带外邦教会的捐献回耶路撒冷(24:17;林前16:1-4;林后8-9),于是他开始准备往耶路撒冷去的旅程,并且立意随后往罗马去。在原文21节有「灵」一字,却不清楚是指保罗的灵,还是指圣灵。在20:22节的亮光下,「保罗心里定意」一句最好是译作:「保罗在圣灵里立意」。

 

19:23-41 以弗所起暴动

    焚烧皮卷所牵涉的一大笔钱财(19)必然在群众中引起一大骚动。那些靠着贩卖邪术用具养生的人自然会想到教会的兴旺对他们的影响。于是那些靠行邪术赚钱的人就想办法要把保罗他们赶走。

 

    23-34节,动乱的导火线是底米丢的讲话,他的动机显然与金钱有关:「我们是倚靠这生意发财」的。保罗在以弗所宣讲的必然是与雅典那篇反偶像的讲话类似(17:16-35),他说「人手所做的,不是神」。但是底米丢讲话最有效的一部分是他的理论,他把心中真正忧虑的经济因素转化过来,变成一种群众的顾虑,让群众觉得生活或社会受了威胁。

    28-34节,路加记载的真实性令人侧目,假如他不过是夸大一些基督教宣传资料的话,这儿是他描写大英雄保罗在此以雄辩压倒群雄的好机会,正如他在雅典所行的一样。但是路加却记载说:该犹和亚里达古被捕,保罗也不得进去搭救。「有亚细亚几位首领,是保罗的朋友」一句话甚难解释,这些人不大可能是基督徒,但他们可能是对基督教有兴趣的一群,正如前文的士求保罗(13:6-8)。第32节正是暴动群众最贴切的描写,或许犹太人把亚历山大推出来「向百姓分诉」(33)目的是要使自己与基督徒之间保持一段距离。在异教的群众眼中,犹太人与基督徒同是否认众神存在的人,都是「不信神明的无神论者」,他们根本分不开两者的分别。

    35-41节,这城里的书记与5:33-40节的迦玛列相似;他们都不是站在基督徒那边的,但是在两件事上,都因为他们所具有的某种身分和威信,使群众安静下来,二人都坚持这等事件可听其自然。闹事的底米丢把自私之心美化成尊贵,而书记的演讲却指示群众这种无谓的行动是冲动而危险的。他首先有智慧地认同群众的社会、宗教尊严,并且引申说明那些不接受亚底米的「事实」者,只是出于无知,除非他们「偷窃庙中之物」或「谤讟我们的女神」,否则他们也没有甚么危险性(某些古代庙宇中藏有从天「落下来的像」,或许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陨石),然后书记拆穿底米丢的烟幕,直接指出他真正关心的不过是钱财上的损失而已。这位书记没有指责这些群众的行为,只是认为「控告人的事,自有放告的日子」。把所有难题一一解决之后,书记随后向群众说这种聚会原是莫须有的,他们如此聚集,不免有扰乱社会秩序之嫌(留意他有时与众人认同,却又保持距离)。他的目的只有一个,了结此事,使群众散去。

 

20:1-6 保罗访马其顿与希腊

    在乱定之后,保罗才启程往马其顿和希腊。这段旅程中说了不少「劝勉」的话,也引起不少敌对的事。作者路加似乎也在腓立比加入布道团,因为从第6节起他改用「我们」这字眼(16:10-17;20:5-21:18;27:1-28:16:使徒行传共有三段经文是用「我们」这字眼,说明路加是与保罗他们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