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段 第二次布道行程 16章至18章22节

第八段 第二次布道行程 16章至18章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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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10 藉异象引导进入欧洲大陆

    6-7节,「他们〔就〕经过弗吕家,加拉太一带地方」,或作「加拉太省的弗吕家区」(18:23)。他们的原意是在「亚细亚〔省〕讲道」(大概在今日的土耳其),但「圣灵」却卞「禁止他们」。第7节他们企图进入庇推尼,再次受到「耶稣的灵」拦阻,于是他们便「下到特罗亚去」。「耶稣的灵」是一个很独特的句子,可能是指在异象中见主。另一个可能是,这引导可能来自西拉;西拉是一位先知(15:32),他是保罗的同工。

    9节,在特罗亚接受直接正面引领的是保罗本人,他在夜间看见异象;有一个马其顿人站着求助。

    10节,他们一行人认为这并非普通的一个梦,于是决定起行。在特罗亚,作者(路加)本人似乎也加入此行列,这是本书首次使用「我们」的字眼,而「我们」所指的经节包括16:10-17节,20:5-21:8;27:1-28:16。借着这「马其顿的异象」保罗一行人开始了欧洲大陆的宣教工作。

 

16:11-40 保罗和西拉在腓立比

    11-12节,旅程的详细记录是使徒行传后半部的特色。腓立比虽然不是马其顿省的首府,却是一个罗马殖民地,那里的居民享有罗马公民同等的特权。

    13节,「知道那里有一个祷告的地方」这一句一般来说是指会堂,但是解经家指出当时的规定是必须要有10个男人,才可正式成立一个会堂。可能腓立比的犹太人不多,没有自己的会堂,因此保罗只到当地犹太人时常聚集祷告的地方去。不管是否有会堂,保罗一行人还是依照常规先向犹太和敬畏神的妇女宣讲,这些妇女是聚在那里向真神祷告的(16:16)

    14-15节,其中「有一个卖紫色布匹的妇人,名叫吕底亚,是推雅推喇城的人」。从她的名字显出她的背景是一个奴仆,但是她既有一个「家」,又暗示她是一个已获释的自由人,而且颇有本事。「素来敬拜神」一语可能指出她是一个受犹太人的神所吸引之外邦人(10:2之注释)。这一次的旅程不像前次的宣道旅程那样,保罗得到有势力又敬畏神的妇女来支持他(13:50;17:4,12,34)

    「主就开导她的心,叫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话」(24:45),路加的叙述把保罗讲道的功劳归功于主。保罗并非一位雄辩滔滔地演讲家,正如彼得也非一位神通广大的神医。归功于主不等于把保罗(或我们)讲道的责任挪去,听者本人也需悔改归向真神。虽然路加只提及主开导吕底亚的心,但往下读去就知道「她和她一家〔既〕领了洗」。吕底亚「强留」的原因可能是出于当日犹太人对接受外邦人款待的禁忌;何况在此他们是被邀请往一个单身女人的家去!然而他们一行人接受了这邀请,就显出保罗的言行一致:「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了。」(3:28)教会可能从此一直在她家里聚会(16:40)

    16节,虽然他们在吕底亚家已成立了一个基地,但基督徒仍然继续上「祷告的地方去」,即腓立比犹太人敬拜神的聚会处(16:13)。他们在途中所遇到的「使女」「被巫鬼所附」,「用法术」可预知未来。

    17节,正如福音书所经常记载的一样,邪灵往往能准确地辨认出福音工作后面的属灵力量(参路4:34,41;8:28)。在古代的社会里,往往认为一个人若知道某人或物的真正名称的话,他就有控制他的权柄;故此常有人争议说,鬼企图以此法取得控制耶稣和门徒的权柄。可是,这处与别处的经文似乎都说明他们的话是向群众而发的,因此可看作是揭穿神暗地里的作为,或是被逼承认耶稣有权柄控制他们。有人争议说17节的言词有可能被异教徒所误解,但是差不多所有基督徒的信息纲领,甚至布道士自己的宣言和行动(14:11;17:18)何尝不是同样受误解?

    18节,经过「多日」,保罗发现初时以为有可能是认信的言词,却没有悔改的真正行动来支持。于是保罗便直接向「那鬼」说话:「我奉耶稣基督的名,吩咐你从她身上出来!」当时使徒领受耶稣的吩咐是要「奉耶稣基督的名」来赶鬼。

    19节,我们可以想象「使女的主人们」是何等地困扰与恼怒,终究他们并没有保罗和西拉作任何恶事,而使女的话还可算是有利于他们的,可是现今「得利的指望」却随着污鬼烟消云散了!在此我们看到好几个有地位的人士利用一个毫无地位的使女来生财。但在保罗眼中,这种免费和普及的宣传也抵偿不了灵里的压制,即使是社会所不看重的女奴。

    20-24节,使女的主人们在官长面前的控诉完全不提生利的事情,却夸张反犹太的色彩,指控他们作「反罗马」的活动,并且引起骚动。当「众人」「一同起来攻击他们」的时候,官长对付这班外界人士似乎是无可避免的了,他们被剥去衣裳,用棍毒打,然后下到监里去。我们或者会问为什么当时的官长那么轻易不查问清楚保罗他们的行为就随意把保罗他们关到监里。可能的答案是因为保罗他们是外来的人,官长却是先听取本地人的控告。

    25节,保罗和西拉两脚上了木狗,在幽黑、潮湿的监中「祷告、唱诗赞美」的图画含有不朽的意义。难怪「众囚犯也侧耳而听」,无人不为他们咄咄称奇!

    26节,保罗和西拉此时不大可能是为自己的释放而祷告,但是「地大震动」,「监门立刻全开」,「众囚犯的锁链也都松开」等现象,在其他囚犯眼中无疑是超自然的力量回答保罗和西拉夜半的祷告。

    27节,禁卒「以为囚犯已经逃走,就拔刀要自杀」这种情况并非意料之外(12:18-1927:42),因为当时看管监狱的兵丁是要负责犯人的保安,特别是那么多囚犯都松绑了。

    28节,保罗可能用了点工夫把其他囚犯控制下来(正如在二十七章中,他在众囚犯中也作起领袖来),他们也可能看见保罗和西拉既留下来,就不敢离去。不管如何,总之保罗避免了自杀的事件发生,同时也宣告所有囚犯仍然在场。

  29-34节,狱卒得救的记载里充满讽刺性的描述:比如狱卒要问囚犯如何行才可得救;狱卒要拿水来洗囚犯的伤,而囚犯反过来用水替他施洗;当然身为狱卒请两个囚犯上自己家里吃饭,更是不可思议的事!留意根据此处经文,狱卒家里的成员,或全家,都听了福音信息,而且「信了神」(34;11:14;18:8;林前1:16)

    35-36节,官长为甚么吩咐释放保罗和西拉,个中的原因不大清楚。究竟他们是否认为一场毒打,和一夜的囚禁已足够惩罚保罗和西拉?还是因为他们还害怕前夜的地震事件?

    37节,曾被神利用地震来释放的保罗,不但留在监里没有逃掉,而且现在官方释放他,他居然不走!众人都被他的行为大吓一惊。

    38-39节,然而官长看见这情况,并不以此为笑话;保罗和西拉是「罗马人」,这个发现叫他们马上「害怕」起来,因为仓促之间官方只是草草审判了他们,还没有弄清楚他们的罗马籍,以致违反了罗马法律,打了罗马人,又监禁了他们。此处又出现讽刺性的文字:「反罗马」的,不是保罗和西拉,而是腓立比本地的人(16:21)。保罗的罗马公民籍以后在二十五章112节将再一次成为事件的转捩点。

    40节,保罗和西拉再访吕底亚,和她家中刚成立的教会,其后就依从官长的要求「离开那城」。

 

17:1-9 保罗和西拉在帖撒罗尼迦

    1节,保罗和西拉在这区域里沿着罗马的伊格那丢亚公路前进,沿途经过好些马其顿省的大城,最后到达省府帖撒罗尼迦,那里不像腓立比,「有犹太人的会堂」。

    2-3节,纵使保罗在别的社区里曾多次被赶出会堂,他仍「照〔他〕素常的规矩」先进这会堂,(13:33-48)。路加声言保罗「与他们辩论」而不单是向他们讲道,他的辩论可分为两部分:第一,根据圣经,弥赛亚(即希腊文中的「基督」)「必须受害,从死里复活」。第二,拿撒勒人「耶稣就是基督」。

    4节,其中有些犹太人被劝服过来,也有些敬畏神的外邦人(10:2的注释)和尊贵的妇女归信,但是犹太社区中的显要分子(5节中的「犹太人」在原文中对比第4节「有些〔犹太〕人」;13:43,45)却「嫉妒」他们的成果。他们的计谋是私下招聚一些市井匪类,耸动他们来控告保罗、西拉和接待他们的耶孙,罪名是「搅乱天下」。这些敌对者控告的资料大概是来自保罗和西拉在会堂中的言论,只是他们控告的时候把其中的内容略为歪曲(6-7)

    9节,详细观察,这次集会的结果对按现代读者的看法可能会觉得不妥;「取了耶孙和其余之人的保状」很可能就是强迫当地的基督徒交保证金,保证保罗和西拉要离去,否则就要接受严刑。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1718节说:「弟兄们,我们暂时与你们离别……极力想法子……见你们的面……我们有意到你们那里……只是撒但阻挡了我们。」这撒但的工作很可能就是指此处官方的决定。

 

17:10-15 保罗和西拉在庇哩亚

    171-7节的模式在庇哩亚再次重复,只是「这地方的人贤于帖撒罗尼迦的人」,并不是因为他们凡事同意保罗和西拉,而是因为那些不同意的人也没有以嫉妒行事,反而「天天查考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正如以前一样,神的道在人心里结出果子。天天查考圣经是因为犹太人一向以圣经(当时只有旧约圣经)作为根据。这里的查考最主要是要对证保罗所传的耶稣基督就是弥赛亚是否是旧约圣经所言的弥赛亚。新约的圣经学者也发现新约中出现许多的旧约经文,这些经文似乎有一些统一性。就是说保罗所使用的一些旧约经文,同样在其他的书卷,例如福音书、约翰书信、彼得书信、希伯来书中都有类似的经文引用,好像这些作者之间有一个统一的看见,都会引用某些旧约经文来证明耶稣就是所预言的弥赛亚。我们相信初早期教会之间是有这样统一的看见。

 

    13节,但帖撒罗尼迦的反对势力又来到庇哩亚,他们「耸动搅扰众人」,当时基督徒弟兄们只好把「主要的搅事者」保罗送走,西拉和提摩太仍然留在庇哩亚一些日子。相信他们可以留下来,是因为当地逼迫的人只是针对保罗而施压力。

 

17:16-34 保罗在雅典

    这一段,特别是保罗在亚略巴古的演说,往往被视为讲章的典范。保罗虽然很会引用旧约向犹太人宣讲(13:16-41;17:2),现在却引用外邦的诗词来支持他的论点(28)。有人甚至惧怕他的辩论似乎在说这位真神与雅典人立像敬拜的神明一样(23)。相信保罗并不是要引用外邦的神明来证明基督,而是面对一些一向只懂得敬拜偶像的人,借着他们「敬虔」的心来把福音带出来。这一篇演说完全无意认许异教,对雅典人那种自鸣得意的自满感是一篇很强、很犹太化的攻击讲章。保罗引用他对雅典的认识和文化,目的不是要同意他们的观点,而是要更明确地指出他们的错误。

 

    16-17节,保罗打破了先往会堂去的惯例(9:20-25;13:5,14,46;14:1;17:1-2,10;18:4,19; 19:8),因为他「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就心里着急」。故此他采取一个双轨的路向:一方面「在会堂里」辩道,另一方面又在「市上」辩道(市场是当时人举行哲学性讨论或辩论的会集场所)

    18节,保罗与「伊壁鸠鲁和斯多亚两门的学士」争论,此两学派对人生有很不同的看法。伊壁鸠鲁派(Epicurianism)的学说认为人应追求满足,要尽量避免不愉快的事,神明在人生中是无关重要的,而且认为人生应尽量的享受,在当时是一些享乐主义者。斯多亚派(Stoicism)则认为人要追求满足,必须接受人生一切的际遇,包括人生的痛苦和苦难,并且要默然,甚至存感恩的心忍受,因为苦难是自然的一部分,是由某种飘渺的神明或「命运」来控制的。斯多亚派在当时多是一些禁欲主义者。这两派思想在当时的一些“中级”的知识分子之间流行。「学士」在原文是“哲学家”(philosophers)。当时一些高级的知识份子多追求柏拉图主义和阿里斯多德主义。

    在市上的辩论没有带来启蒙的作用,反而引起更多误会。从好处看,保罗被视为「胡言乱语的」,原文直译出来是「收集破烂的人」,大概因为他们在保罗的信仰中找到自己学说中的点滴。从坏处看,保罗则被控犯了一项严重的罪:「传说外邦鬼神」(可是也要参看21节的注释)450多年前,伟大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在雅典被控此罪而死。市上的雅典人基本上误解了保罗的信息:他们以为「耶稣」和「复活」是分别指两位神明。

    19-20节,「他们就把他带到……」原文「带到」一句有用武力押解的意味──下面的问题语气礼貌,却掩饰了一个事实:保罗来到亚略巴古这会场并非受到邀请,可能是被逼前往的。「亚略巴古」在希腊文意即「火星山」,是一个地名,也是在此召开的会议名称,当时就在雅典市的市中心。也有一些游行的哲学家常到此演讲。演讲是当时的知识分子必须学会的技巧。保罗可能不是出现在正式的议会中,因为民众(包括妇女)似乎也在场(33-34)

21节,这些雅典人并不在意「传说外邦鬼神」这严重的指控,他们被这希奇的教训所刺激而想听保罗再讲讲。

    22-23节,我们看保罗这篇演说,最好是把它看成是回应「传说外邦鬼神」的控诉(18),而不是把福音信息带出来(17-18节中这事已发生)。这种辩护的方式通常以正面的言词开首,先说一些好话让对方产生好感(24:2-4帖土罗的开首语,他是一位专业性的演说家)。但是保罗所用的言词却非常谨慎,而且故意模棱两可,我们回顾的时候发现连这前言也隐藏住攻击。他观察的结论是:「你们凡事很敬畏鬼神」,这句话其实是中性的,从正面看来,他所指的是他们的宗教精神,从负面看来则是指他们的迷信。坛上所刻的字句:「未识之神」(原文:我不认识的神明)以及背后连带的传说造成整篇演辞的背景。据传说,雅典城曾一度发生严重的灾病,人们极尽方法讨好鬼神以除灾,却无济于事。当时有一智士带了一群羊到火星山顶上释放,凡羊所停留的地方都为一位未识之神立下祭坛,然后把羊宰了献祭,据说此举产生效果,全城得康复。

    当我们读到路加记载保罗说:「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还以为路加恭维这些异教徒──他们虽不知道,但其实一直都是在敬拜真神。不过这看法却与作者原意相去甚远,我们要留意三件事:第一:这是保罗为所控之罪作辩护的第一句话,如果这些人的信仰包括向未知之神敬拜的话,他们怎可以指控保罗传与他们信仰相违的宗教呢?第二:这儿的译文容易引起误解,原文所强调的是敬拜上的无知,焦点不在「未知之神」的辨认上。保罗来到这个「崇尚智慧」的城市,他所要强调的是他们自认对神的无知。第三:虽然演辞的头一段似乎是正面的,但是我们必须要考虑演辞的整体,换言之,保罗是说:「不错,但是……」

    24-29节,讲话的第二部分转过来对拜偶像有更明显的攻击,保罗所用的辩证类似犹太思想和作品。他从他们自认对真神是唯一无所知作起点,保罗指出他们也不知道这位神住哪里(24),究竟这位神要求怎么样的敬拜(25-27),对祂该存甚么观念,如何去表明祂(28-29),他们都存着错误的想法。总括来说,他们的所谓「宗教热」,除了自认无知之外,全部是错误百出的。

    保罗说神的原意是「叫他们寻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实他离我们各人不远」,这句话看上去又好像说异教人只要伸手就可揣摩而达到真神。这种不幸的错觉是言语上的问题,在文法上这儿所强调的是神的愿望,而不是实际上如此发生。原文「寻求」所用的字汇是很生动的,通常译作「摸索」;含有盲目搜索的意思。从最后一句可清楚看到摸索的负面结果:「虽然他离……不远」,并非「因为他离……不远」;这儿所点出的意思不是:「神很近,所以人人都可以寻到祂」,而是:「人找不着祂,原因并非祂离我们很远」。如果把整段照字面直译出来,可作:虽然神离我们其实不远,但他们还是四周摸索寻求,仿佛这样便可寻到祂。

    「我们生活、动作、存留,都在乎祂」一些译本把这一句放在括号里,这话可能取材自外邦人异教或作家的用语,而不一定是直接的引述,类似这话的句子在好几种异教作品中都可以找到。「我们也是他所生的」这一句则很可能是出自天文学家亚拉突(Aratus)颂天神宙斯(Zeus)的诗歌,不过保罗也有可能是从犹太辩道家的作品中引述出来的。保罗的重点不是说这些外邦人的诗人对真道懂得很多,而是要说明他们的思想与实践不一致,并且是互相矛盾的。

  30-31节,最后一段必须要从争议的整体来看,才可以正确地了解。这儿的基本意向并非要作一个神学性的探讨,来解答究竟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人处于怎样的地位:这个难题在整篇演说的主要意图是关乎「未识之神」的祭坛(22-23节的注释),此坛曾被用作预防性质的敬拜;他们敬奉这位未识之神是要免除灾害。面对那些辩论这些敬拜都是错误而无效的人,任何诚心的异教徒都不禁要问:「如果我们果真是错误,那么为何这些灾病、祸患会离我们而去?」保罗的演说就是要回答这个问题:灾病得以免除并非由于他们拜偶像的果效,而是出于真神的怜悯。祂不计较他们的无知(留意论点又再回到无知的主题上),如今神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否则这些灾难不会永远离去,「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按公义审判天下」。文中只把耶稣描写为「所设立的人」,目的很可能是要避免听众误会耶稣只是另外一位神明(18节之注释)

    32节,雅典人一旦明白保罗所谓「复活」是甚么意思时,诘问者马上打断他的演说。对大部分希腊人而言,圣者灵魂不灭是一回事,但是要相信人死后再生则是太无知与荒谬了;故此「就有讥诮他的」人。「我们再听你讲这个吧!」可能是出于诚意,也可能只是一种讽刺而已。

    34节,但是众人中有几个人作出正面的回应,归信的人包括一些妇女和议会的议员丢尼修。

 

18:1-17 保罗在哥林多

  1-3节在哥林多,保罗遇到几位朋友,以后成为他一生的知交,就是亚居拉和百基拉(参罗16:3和提后4:19,后者的记载与下文18:18-19同样把百基拉放在较显要的地位上)。他们与保罗有好些相同之处:同是哥林多作客者;有同样的犹太背景;又同是织帐棚为业的;此外认识保罗的时候,他们很可能已是基督徒。我们发现这一对夫妻从此以后成为保罗的好同工。保罗到以弗所他们也跟过去并且留在那里牧养教会(18:18-23),这时大约是54年。保罗写信去罗马他们也回去那里并且在他们家中开了教会(16:3),这时大约是58年。保罗写信给以弗所的提摩太特别称赞他们夫妻(提后4:19),这时大约是65/66年。可见这十多年来来保罗一直有和他们同工和联络。

    4-8节,照常规(13:46之注释)保罗先向会堂的人传讲福音,内中包括犹太人和若干有兴趣的希腊人。虽然有些犹太人信道(这一回信主的包括「管会堂的基利司布和全家」),但是一般会众都抗拒保罗的信息,他「就抖着衣裳」(与「跺下脚上的尘土」类似;见13:51之注释),丢下一句:「从今以后,我要往外邦人那里去」,便离他们而去。「提多犹士都」大概一位对犹太宗教有兴趣的希腊人士,他在会堂中遇到保罗(10:2之注释)

    9-11节,虽然保罗在哥林多城中有好些朋友,但他在此城居留期间将要面临很大的试炼,主「在异象中」向他说鼓励的话。

    12节,对保罗的攻击发生在迦流的公堂前,但是保罗并没有因此受任何伤损,正如主在异象中所应许的。

    13-15节,从指控与判决中可见当时基督徒的处境在罗马法律之下是何等不稳定。犹太教是认许的宗教,如果基督教是犹太门下的一派别(迦流似乎是如此理解),则基督教不单被认可,而且可享罗马法律的保障。但是,如果基督教是另外一种宗教的话,就需要受严厉的查究,而她门下的会友就没有这种宗教自由。虽然此事不了了之,却开了一个有利于保罗和基督徒的先例:在罗马法庭的公平审判中,他们不用害怕。

17节,此时罗马社会中,没有根据的控诉是一个严重问题,于保罗在世的日子里,已有法律阻止无中生有、公报私仇、把对方囚禁等事情。

 

18:18-22 保罗访以弗所并返回安提阿

    保罗往以弗所作一短暂的探访,以此完结第二次布道旅程,以弗所这城市将成为他下次旅程的重要据点(19:1-41)

 

    18节,保罗「因为许过愿,就……剪了头发」,此愿很可能是指拿细耳人之愿(6:1-21),据说早期的基督徒多有如此行的(2123-24)。通常是因在危难中蒙拯救(9-10),深感神恩而许愿的,特别以剃发的形式表达。保罗很可能也是以这种文化里应许的形式来表达他对神感恩之情。

  19-22节,像惯常一样,保罗来到以弗所就「进了会堂,和犹太人辩论」。可是这一回保罗留在此地的时间短暂,不足以引起太多人注意。但是,他应许说:「神若许我,我还要回到你们这里」,此应许在下一章里便应验了。保罗就这样子回到安提阿,结束了第二次的布道旅程。相信回去安提阿是因为保罗是由安提阿教会差派出去,因此回去作报告是很自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