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 起初的事件 1章6节至26节

第二段 起初的事件 1章6节至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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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节,门徒期望耶稣来「复兴以色列国」,因为先知预言这事。当时的门徒像其他犹太人一样,盼望以色列国可以脱离异族的统治。借着第7节,耶稣回答说:「时候、日期,不是你们可以知道的。」可以这么说,这种期待是对的,只是时间却不让我们知道。门徒的责任不是要知道时间和日期,而是要作好准备的功夫。按使徒行传而言,就是要接受圣灵的「能力」去作「见证」(8)。「在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到地极」,从某一程度来看,这句子概括地代表了整卷书中的记载。

9节,正如「直到地极」只是一种形容的词语(其实地球并没有终极),同样第9节描写耶稣往上升,也只是作者尝试用地上的言语来描绘一种人类经历与言语所不及的现象;耶稣要离开这地球,唯一的途径就是往上升!我们实在不能想象天堂就在「上面」,在大气层以外。同时我们也不可以为把祂接去的那朵云彩是天上普通的一片云彩;相信这云彩与山上变像所见的云彩相同(9:34-35;出16:10;诗104:3),相信此云彩是神荣耀的显示。

    不过使徒行传告诉我们确有一个肉眼可见的事件,人对这事件的自然反应是向上观看,经文说:「当他往上去,他们定睛望天」(10)。假若耶稣只是无影无踪地消失,门徒的反应会是四周观望,而不是向上望天。那两个身穿白衣的人,无疑是二位天使(24:423中相似的描写)

11节,天使们的信息与主耶稣在78节所说同出一辙:门徒不可只是「站着望天」。耶稣的再来正如国度的复兴一样,都是必然要发生的事。经文中「怎样去」、「怎样来」的重复字眼就是要强调这点。「要怎样来」圣经学者相信一天耶稣再回来的时候,也会驾着云彩而来,甚至是从橄榄山降临。「加利利人哪」除了犹大以外,其他使徒全来自加利利。

12节,「约有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指路距而不是说明事情发生的日子。当然犹太人都小心地避免在安息日工作,而跋涉长途是被视为工作的,所以这一句话的意思是指一段可允许步行的短程路,大概不超过一哩路(16:29;35:5;3:4)

13节,这儿所列的使徒名单与路加福音6:13-16完全相同,只是明显地删掉了加略人犹大。

    14节,路加看重这些妇女和耶稣家人的存在,在路加福音里,11个使徒与妇女都一直跟随耶稣,可能这些妇女是使徒们的妻子。但是主的家人并不怎样热心(3:21-35;路8:1-21;并参路23:4924:10)。根据保罗所说,耶稣的兄弟,包括雅各,都曾见过复活的耶稣(林前15:7),在使徒行传所记载的初期教会期间,他们都成为很重要的人物,包括犹大(犹大书的作者)

    15节,此处的「一百二十」并非只是一个大约数字,在犹太人的传统里,120人是自立公会的最少人数,每一个审判官可以管理或代表10个成员。所以,路加在这儿可能是说:初期的教会已成一社区,并需要12个「领袖」来带领。

    18-19节,一般把这两节经文放在括号里,表示这两节可能不属彼得原本的讲话,而是路加的注释。它与太27:3-5大体上相同。相信初期教会对犹大的下场有清楚的记录。整个事件可以是祭司们见所付的工价被拒绝,便拿这笔钱,用犹大的名义,买了一块田,犹大就在这田里上吊而死,仆倒地上,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了。

    20-22节,这里引述了两处经文,诗69:25109:8来支持填补犹大在十二使徒中的位置。不过这些经文所提供的只是部分的理由。除了上述第15节推测的可能性之外,还有一个更确实的理由是补足12这数目;因为以色列共有12个支派(22:30),而在使徒行传前几章里,向全体以色列的见证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使徒的职分是作见证人的话,他们所定的资格:「常与我们作伴」,「在我们中间始终出入」是十分合理的。保罗认为他自己作为一个见证人,但是他比较迟才加入这运动(林前15:5-8)。值得注意的是彼得把「约翰施洗」定为整件事情的开始,因为耶稣是在这事之后才开始呼召门徒的(有关施洗约翰,见徒10:3713:16-2518:24-19:10)

    26节,用摇签这种或然率的方法来决定如此重大的事情,不免令人觉得奇怪,但我们要明白两点:第一,这事发生在圣灵降临之前,对犹太人而言,箴言16:33是支持这种做法的;以祷告的心,把整个决定的过程交在神的旨意中。第二,在摇签之前,门徒已经尽他们所能商讨如何分辨候选人的资格。详细的察,摇签所决定的不是如何从120人中选出一位,而是从2位同等资格候选人中选出一位,而且教会也慎重地把双方召集在一起,开会作决定。马提亚在其后的经文里不再出现,当然并不是说他没有被抽中而离开这班门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