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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第二十三章(2)

马太福音——注释 by 佚名

【太23:3】“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文意批注﹞“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是指他们有关律法上的教训;此处‘凡’字是一种强调语,并不是指他们所说的‘一切话’(参十六6,12)。

“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你们’是包括门徒在内的犹太人;因当时主尚未被钉十字架,正处于律法时代和恩典时代的交接点,门徒尚未脱离律法,所以仍须谨守、遵行律法。 今天我们信徒已经完全进入恩典时代,不须再去遵守礼仪方面的律例(参西2:14,西2:20-21),但仍须遵守有关道德(非仪文)方面的律例和规范。

“他们能说不能行,”这是假冒为善者的特点(参罗2:21)。

﹝话中之光﹞(一)信徒对传道人根据圣经所说的教训,不可藐视;我们在慎思明辨之后,善美的就要持守(参帖前5:20-21)。

(二)法利赛人的特点是“能说不能行”;今天有许多传道人,他们也是“能说不能行”。 我们受教的人不单要注意‘听’,且要注意‘看’。

(三)宗教徒最通常的毛病,乃是能说不能行──说的是一套,行的是另一套──‘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创27:22)。

(四)凡‘只能说而不能行’的人,他必定是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他所说的是甚么,因为真正的认识,必定产生真正的实行。

(五)只有主耶稣‘说话行事都有大能’(路24:19),祂既能说也能行。 凡是凭主的生命而活的人,必然能说也能行。

(六)主真实的见证人,必须是属灵的认识与属灵的经历并重的人,也就是能‘说’也能‘行’的人,我们所该效法的,就是这种人(参林前11:1;帖前1:6)。

【太23:4】“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文意批注﹞“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重担’特别是指律法上的重担;他们将许多严苛的仪文条例加在人们身上,使其难以履行。

“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意指那些严苛的规条,仅用来要求别人,而非用来要求自己。

﹝话中之光﹞(一)信徒不但不可叫别人担重担,而且还要互相担当各人的重担(参加6:2)。

(二)宗教徒不只不‘能’行,而且也不‘肯’动;凡只会教导别人,自己连一个指头都不肯动的人,不配作教会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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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23:3】“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们的行为;因为他们能说不能行。” ﹝文意批注﹞“凡他们所吩咐你们的,”是指他们有关律法上的教训;此处‘凡’字是一种强调语,并不是指他们所说的‘一切话’(参十六6,12)。 “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你们’是包括门徒在内的犹太人;因当时主尚未被钉十字架,正处于律法时代和恩典时代的交接点,门徒尚未脱离律法,所以仍须谨守、遵行律法。 今天我们信徒已经完全进入恩典时代,不须再去遵守礼仪方面的律例(参西2:14,西2:20-21),但仍须遵守有关道德(非仪文)方面的律例和规范。 “他们能说不能行,”这是假冒为善者的特点(参罗2:21)。 ﹝话中之光﹞(一)信徒对传道人根据圣经所说的教训,不可藐视;我们在慎思明辨之后,善美的就要持守(参帖前5:20-21)。 (二)法利赛人的特点是“能说不能行”;今天有许多传道人,他们也是“能说不能行”。 我们受教的人不单要注意‘听’,且要注意‘看’。 (三)宗教徒最通常的毛病,乃是能说不能行──说的是一套,行的是另一套──‘声音是雅各的声音,手却是以扫的手’(创27:22)。 (四)凡‘只能说
而不能行’的人,他必定是还没有真正认识到他所说的是甚么,因为真正的认识,必定产生真正的实行。 (五)只有主耶稣‘说话行事都有大能’(路24:19),祂既能说也能行。 凡是凭主的生命而活的人,必然能说也能行。 (六)主真实的见证人,必须是属灵的认识与属灵的经历并重的人,也就是能‘说’也能‘行’的人,我们所该效法的,就是这种人(参林前11:1;帖前1:6)。 【太23:4】“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 ﹝文意批注﹞“他们把难担的重担,捆起来搁在人的肩上,”‘重担’特别是指律法上的重担;他们将许多严苛的仪文条例加在人们身上,使其难以履行。 “自己一个指头也不肯动,”意指那些严苛的规条,仅用来要求别人,而非用来要求自己。 ﹝话中之光﹞(一)信徒不但不可叫别人担重担,而且还要互相担当各人的重担(参加6:2)。 (二)宗教徒不只不‘能’行,而且也不‘肯’动;凡只会教导别人,自己连一个指头都不肯动的人,不配作教会领袖。